小说书本网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书名:我的舒曼先生 作者:红枣 文案 林筝第一次见谭湛,摸了他的大腿; 林筝第二次见谭湛,摸了别人的大腿; 林筝第三次见谭湛,转身就跑! 林筝:我错了,还不行吗! 不就接了几个帮富家小姐测试男友or潜在发展对象忠诚度的活儿吗!摸了你几把大腿你至于这样吗你! 谭湛:什么叫摸了几把大腿,你那是性-骚-扰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欢喜冤家 阴差阳错 天之骄子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筝,谭湛 ┃ 配角:林溪,邹琳,朱黎明 ┃ 其它:红枣作品,Melody系列,古典乐,HE ==================   ☆、第一章   第一章   12月的空气里已经带了肃杀的凉意,林筝却还穿着一条裹胸式礼服裙。层叠的轻纱与珠片设计让整条裙有些厚重,然而很好的贴合了人体的线条,衬得林筝纤腰丰臀,凹凸有致,好身材一览无遗,而本来柔和的象牙白也在灯光下反射出金属质地的光泽,清丽之余带了点诱惑的性感。她踩着12厘米的深蓝色丁字细带高跟鞋,手上拿着复古的缎面折叠手包,她就那样袅袅婷婷走进了高级会所帝星的大门,饰钻手链和耳环在她的动作间摇曳,露出Chanel的标志,然而在她白到发亮的皮肤映衬下,竟并不觉得显眼和招摇,只觉得恰如其分。脖子有些冷,林筝想了想,掏出包里的高仿爱马仕小方巾,在脖颈间维出了一个俏皮的造型。   “我到了,你在哪儿?”她走进会所大厅,发了个短信,才站了十几分钟,脚上那双鞋的鞋跟就总觉得有种要断裂的趋势,林筝暗骂了句,就算是外形看起来一模一样的高仿,A货就是A货,这质量实在堪忧。   她身上穿的都是当季奢侈品牌的新款,然而都是高仿,但几乎从没有人质疑,因为她有着一张实在让人过目不忘的脸,而不同于一般女生的美,林筝的美大气雍容,即便站在一群美女中间,她仍旧能够轻易脱颖而出,就像是一池盛开的花,别的花都忙着争奇斗艳,她却安安静静的,站在花园的最深处轻轻微笑,得胜的几乎毫不费力。她有一张看起来就很”高级“的脸。   “第二楼左拐,莲花包厢。”   好在没让她站太久,她就收到了她这位客户的短信。   她理了理头发,把脸上的表情调整好,然后走上楼,推开了包厢的门。   与走廊上的厚重低调所不同的是,包厢内部奢华而精致,像是个小王国,而此刻包厢里已经坐了一男一女,两人面对面坐着,正在聊着什么,林筝进门的时候,男人正发出轻轻的笑声,那声音低沉、丰富又性感。   然后对方抬起头来,漫不经心地瞟了一眼林筝。对方的目光并没有在林筝身上停留,真的只是一瞥,他便微微笑着继续盯着面前的女生,睫毛在灯光下投下密集的阴影,一双眼睛漂亮得惊人。   林筝接了那么多单,这是唯一一次对方的长相让她愣神。   太英俊了,就算用最苛刻的目光评判,对方的长相也实在太过出众,见到对方脸的一瞬间,就仿佛有一种失去思考能力的失神。   “April,你来了呀。”好在坐在一边的女生朝林筝打了招呼,她指了指男人身边的位置:“快来快来,你坐谭湛身边。”   叫谭湛的男人抬头看了眼林筝,他仍旧带着淡淡的微笑,眼神幽深。   林筝调整了下情绪,嘴边漾起了笑容,朝着在座的女生打招呼:“亲爱的,真是好久不见了。”然后便从善如流地坐到了谭湛的身边,自来熟的自我介绍,“Hi,谭湛你好,我是薇薇的朋友四月,你可以叫我April。”   谭湛点了点头算是打了个招呼,然而并没有过多搭理林筝的意图,他转过了头,继续和张薇薇聊着刚才未尽的话题。   倒是张薇薇又一次介绍了林筝:“April是我的闺蜜,之前一直在国外,最近刚回国,所以我也带她一起熟悉熟悉国内的环境,以后大家都是朋友了哦。”   谭湛终于提起点兴趣,他看了眼林筝:“你之前在哪个国家?”   林筝并没有准备过这个问题,慌乱之下随口道:“法国。”   “哦。”   好在谭湛真的并没有搭话的兴趣,他例行公事般随便问了个问题,便又转回了刚才的话题。   “这就是为什么现在电视台招商困难的原因,因为太多同质化的节目了,你看,现在光是脱口秀,视频网站上就有30多档,再加上各大电视台的同类型节目,市场是大热,可是背后却难以招商……”   林筝并没有太过在意谭湛在说什么,她只是不动声色地朝着对方挪了挪,让两人之间的距离更近,然后她开始行动。   非常自然的,她把靠近谭湛的右腿轻轻向对方的左腿伸去,然后带着挑逗性地开始用小腿摩擦对方的小腿。   “就算现在最出名的脱口秀《马楠说》第一季播放的时候……“   谭湛的话正说到一半,然后他抬起头,看了一眼林筝,林筝朝他露出友善纯真的笑容,脚下却并没有停止动作地继续轻轻蹭着,她甚至又得寸进尺地伸出右手,开始朝着谭湛的大腿向下摸,包厢里的桌子足够高,又铺着暗红色的缎面桌布,坐在对面的张薇薇根本看不到林筝和谭湛这一侧在发生什么。   如往常一样,被摸的男人并没有甩开林筝的手。他竟然面无异色,镇定非常地继续讲了下去:”第一季播放的时候,其实也是在播出前一周才找到冠名商。“   林筝的内心有些嘲讽,但是手却很敬业地继续往下,不得不说,谭湛的身材很好,即便隔着西裤,林筝还是能感受到对方紧绷好看的肌肉线条和那种线条下面蓄积的男性力量,而正当她想要进一步继续的时候……   “啊!”一杯带冰的鸡尾酒,完完全全泼到了她的胸口,冷得林筝当场就站了起来。   始作俑者却仍旧维持着刚才的坐姿,谭湛抬头,毫无歉意地道歉:“不好意思,刚才说得激动了,不小心动作幅度大,碰倒了酒。”   林筝咬着牙,却没有办法发怒,她看得很清楚,那个男人根本不是无意的,她很明白地看出对方那个动作是故意的,他的手本来根本不会碰倒酒。   “没关系。”林筝顶着谭湛玩味的眼神,调整出了微笑的表情,“那我回去换一下衣服,正好也有些累了,回国这些天时差还没调整过来,我就先回去休息了,有空我们再聊。薇薇,我走了哦。”   张薇薇的眼神还放在谭湛身上,朝着林筝挥了挥手:“好的,再见。”   林筝刚怒气冲冲出了会所,张薇薇的电话就来了。   “怎么样怎么样?他怎么样?”   “还怎么样?坚贞不屈,就摸了一下大腿,你没看见就泼了我一身冰的鸡尾酒?”林筝有些没好气,“也是够倒霉的,知不知道我这白裙子,被泼了五颜六色的鸡尾酒,还洗不洗的干净!我明天还有一单生意呢!你这个钱得给我补偿啊!”   张薇薇语气一片愉悦:“没问题没问题!我给你发个红包,足够你买个新裙子的!”   “还有之前的钱,也记得付清啊!”   “记得记得。”张薇薇显然并不在乎钱,她激动地追问,“林筝你老实说,你接了那么多女生的生意,帮忙测试他们男朋友的忠诚度,谭湛是不是唯一一个不为所动的男人?”   “是是是,你的谭湛是唯一一个,还又高又帅又有才华。”   张薇薇在电话里甜蜜地笑了:“那我不说了啊,钱你记得查收,我和谭湛刚才说来厕所才偷偷溜出来给你打电话的,现在我得回去了。”   林筝没好气地挂了电话。   “ 都什么人呐!”她从包里掏出小外套,裹紧了自己。有钱人的世界她不懂,她不能理解为什么这么多像张薇薇一样有钱又长得不错的姑娘,都愿意花这么一大笔钱雇自己去这样测试自己男友的忠诚度,到底是对自己没信心还是对自己的男友没信心?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人愿意去冒险试探人心和人性,那本来就是经不住试探的。   不过今天到底是让她有些意外,她一共接过36个测试男友忠诚度的单子,不论是表面多么一本正经的精英型男人,或是看起来沉稳可靠的成熟男人,几乎都会在林筝用手或用腿磨蹭对方时,就暗中给出回应。谭湛是唯一一个毫无反应并且还泼了自己一杯酒的男人。   大概这个世界上还是有那种一心一意爱着女友,不为外界诱惑所动的男人吧。   然而倒霉的事真是成双成对,林筝没走几步,就发现之前摇摇欲坠的细带高跟鞋,那鞋跟终于是断掉了。   “还说高仿!才穿了五次!就断了!”林筝骂骂咧咧的,祸不单行,张薇薇约定的这处高级会所位于整座城市最高端私密的区域,周遭都是有钱人开着豪车进出,根本没有公共交通,也没有计程车。即便林筝打了叫车电话,仍旧没有司机应答接单。   “冷死了!”12月的夜,已经相当冷,她抱紧了自己,可胸口那块被泼湿的地方,仍旧觉得刺骨的冷,而因为鞋跟坏了,走起路来更是艰难。   林筝就这样一个人在寒风里独行,路上都是肃杀的风景。   直到走得她觉得四肢冻得快没知觉,才有一辆黑色的车,驶过她,然后停在她的身边。驾驶位上的男人移下窗玻璃,正是谭湛。   ”搭车吗?”对方的态度仍旧冷冰冰的,他看了一眼林筝的鞋跟,仿佛对方再不回答,他就准备离开。   “搭搭搭!”   林筝评估了一下形势,最终还是麻利地打开了车门,顿时车内的暖气便包围了她,让她感觉到了久违的温暖。而等终于缓过神来,她才觉察出尴尬来。   从上车到现在,谭湛只问了她一个问题。   “你在法国待了几年?”   林筝随口答了个六年。按照张薇薇的说辞,她是留学多年回国的友人设定。   此后便再无言语,料想谭湛也并不是真的关心。   他开了一辆宾利,车内也很简洁大方,用了一点柑橘类的香,没有听音乐,只有他和林筝,此刻的寂静便显得有点让人无所适从。   林筝坐在后座,此刻能看到谭湛英俊的侧脸,她突然有些紧张。会不会……会不会谭湛也是个衣冠禽兽型的男人?刚才表面上的冷淡,其实心里早就按捺不住,不然怎么会停下搭自己,现在同乘一辆车,他说不定准备干点什么?何况自刚才上车到现在,谭湛竟然并没有问过自己要去什么地方!   林筝一直在想些有的没的,因此谭湛开口的时候,她吓了一跳,颇为戒备地看着他。   “你下去吧。”却不料谭湛停下了车,朝着外面的地铁站指了指,“可以坐地铁回去。”   面对林筝的愣神,他嘲讽地笑了笑:“怎么,难道以为我要送你回家?在你对我做了那些以后?”   不就摸了你几把吗……林筝内心腹谤,她什么也没说,但谭湛似乎有看穿人心的能力。   “不是摸了几把,你这是性-骚-扰。”   “那你还送性-骚-扰你的人去地铁站?”林筝反唇相讥。   “你不是淑女,但我是绅士。”谭湛看了林筝一眼,“现在,下去。”   林筝说不上是懊恼还是愤恨,在谭湛意味分明的送客眼神里,朝谭湛道谢后,她爬出了车门,告别了车内的温暖。   她原本以为谭湛会就此扬长而去,却不料对方又移开了车窗。   “你围巾上爱马仕的品牌名都拼错了,留法六年的你下次买A货时候记得看清楚。”   他说完话,才移上车窗,扬长而去。   留林筝一个人站在地铁站口目瞪口呆,她马上拿出手机搜索了爱马仕的拼法,对照自己的围巾,才发现,好好的Hermès被不走心的高仿商写成了Hermèrs。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好~~晋江来连载啦~~~ “不是摸了几把,你这是性-骚-扰。”——这句话据说有很多妹子看污了…… 其实我是纯洁的大枣   ☆、第二章   地铁离租住的公寓还有十分钟的步行路程,林筝艰难地辗转回到家,已是晚上十点。在漆黑中摸索钥匙的时候,邻居太太打开了门。   “老公,你回来啦,东西我都打包好了,明天就能搬了。”对方的脸上带着幸福的期待,在看到林筝的时候,才化为尴尬,“不好意思。”她探究地又看了穿着过分讲究但此刻又很狼狈的林筝几眼,才关上门。   林筝也并没有在意,她打开门,房内是一如既往的黑暗和寂静,并没有什么人在等待自己,也并没有暖洋洋的灯光。她甩开坏了的高跟鞋,打开暖气,给自己烧了水,准备泡一碗方便面。行走间经过客厅的拐角时,她又看到了那架靠在墙角的大提琴,几乎是像被魔怔住了一般,她不由自主地朝着大提琴走去,她不可控制地想去抚摸那架已经落了灰的大提琴。   好在水烧开的声音让她从这种不理智的情况里回过神来,她缩回了手,逼迫自己移开眼睛,朝着厨房走去。   “明天全市降温,白天阴天,夜间雨夹雪或小雪。最低气温在-9℃,最高气温在-1℃。”电视机里的天气预报员正在用甜美的语调提醒各位市民明日出行注意保暖,“除了保暖外,明天也将是本市的初雪哦,浪漫的初雪夜晚,祝大家都过的开心。”   林筝却对初雪一点都不期待也不开心,她讨厌下雪,更讨厌雪天外出。   “明天晚上六点半,凯德酒店三楼302,记得准时哦。”然而第二天的工作要求已经发送到了手机上。   林筝需要钱,需要钱维持生活,需要钱维持这里的租金,而她几乎没有任何学历、工作技能和工作经验,她想不出比帮助那些富二代女孩子们测试男友忠诚度更来钱快又方便合法的途径。   为了逃避内心的烦躁不安,她倒头就睡,好在第二天并没有下雪,林筝努力洗了白裙子上鸡尾酒渍的部分,张薇薇倒是给了她一个大红包,但她可舍不得来买新裙子,毕竟这些裙子平时她根本不会穿。鞋子自然也舍不得买,她找了个502胶水,仔仔细细把断裂的鞋跟给粘好了。   晚上六点半的时候,她便又犹如昨晚一样光彩照人,同样的装扮,同样的美丽动人,除了拿掉了那条高仿爱马仕小方巾,更因为昨天的小插曲,她上上下下检查了每一个高仿品牌名字的拼写,确认此刻身上再无差错。   她又如昨晚一样姿态婀娜地走进了凯德酒店,找到了302包厢,一样地推门进去,她的客户这次是一位珠宝商的女儿邹琳。此刻她和她的男友正坐着一起玩手机游戏。   如之前电话里沟通过的那样,邹琳又以自己闺蜜的身份介绍了林筝。   林筝便朝着邹琳的男友笑笑:“你好,我是琳琳的闺蜜五月,你可以叫我May。”   林筝还没有开始行动,那个男人便已经被林筝的容貌分去了注意力,他放下了手机游戏,颇有兴趣地朝林筝搭话:“原来怎么不知道琳琳还有你这样一个闺蜜呀。”   “因为常年在国外。”   “哦哦哦!”男人发出了然的声音,他还想继续搭讪,包厢的门突然被推开了,又有人走了进来。   林筝也有些好奇,她还以为只有邹琳和她男友两人。邹琳已经跳了起来朝着来人迎上去。   “表哥表哥!你来啦!”她朝着林筝使了个眼色解释道,“我表哥,刚刚回国,之前约他一直找不到时间,正好今天凑上。”   林筝也便没有在意,她随意地回头,然后看清了那个来人的脸。   那是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英俊到让人会过目不忘的脸。   “我表哥谭湛。”邹琳指了指来人,又指了指自己男友和林筝,“我的男朋友蒋磊,还有我的闺蜜五月,你可以叫她May。”   林筝看着谭湛那张仍旧异常冷峻华丽的脸,惊愕之余便是无所适从的慌乱,她没想到,连续两天,竟然会遇到谭湛两次,尤其昨天他还是她试验的对象。这未免太尴尬了。   但相比林筝的慌乱,谭湛就显得镇定多了,他大概只愣了那么一下,神色便很快恢复如常,只是嘴角那抹玩味的笑容,一直没有退去。   “先生请问您要点些什么?”   他落座后,便有侍者过来点单。   “一杯‘曼哈顿’。” 谭湛看了眼林筝,眯着眼睛笑了笑,加了一句,“我喜欢冰多一点。”   林筝只觉得胸口下意识的一冷,谭湛点了和昨晚一模一样的带冰鸡尾酒。   蒋磊倒是被谭湛分去了些注意力,他显然对邹琳这个看着就也很有钱的表哥很有结交的兴趣。   “谭湛哥是做什么的?金融投资?”   谭湛并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只是笑笑:“我对金融没有太大的兴趣,我对新闻传媒兴趣还多一些。”   倒是邹琳颇为骄傲地拉住了谭湛:“我表哥本科是哥伦比亚新闻学院毕业的,然后去了普林斯顿读了研究生,是个超级学霸。”她的口气里带了丝毫不遮掩的崇拜和仰慕,“可是明明我也没见他有多认真学习……”   蒋磊相当好奇:“那这次谭湛哥是准备回国短待还是准备在国内发展?”   “表哥已经拿到星灿的offer了。”   林筝有些意外,星灿是本市的卫视台,也是全国四大一线卫视之首,因而竞争非常激烈,近来年并不乏国外名牌大学毕业的留学生挤破头想要进星灿的,然而不少仍旧铩羽而归,谭湛听起来却像是轻而易举就拿到了工作机会。   蒋磊和谭湛此刻还在一来一往又聊了些有的没的。   而见林筝一直没有行动,邹琳倒是急了,她在桌下用脚轻轻踢了踢林筝,给她使了个眼色。果然没多久,林筝手机一震,就收到了她的短信。   “你还想不想要钱了?怎么还不行动?”   钱。这个字提醒了林筝,她看了看蒋磊,又看了看邹琳,咬了咬牙,硬着头皮还是决定继续。   “你们在聊什么呀?”她胡乱找了句话,好佯装想要插入讨论,继而顺势自然地朝着蒋磊靠过去。   谭湛挑眉看了她一眼,林筝本来伸出来准备蹭蒋磊的腿便吓得下意识缩回,慌乱之下不小心踢了蒋磊一脚,那双12厘米的尖细鞋跟让蒋磊忍不住发出了闷哼。   林筝只好马上道歉:“不好意思不小心踢着你了。”   “没关系没关系!“蒋磊又朝林筝转过脸来,他并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人,但对着林筝这张脸,实在发不出火来。   林筝迎着谭湛的目光,豁出去般地继续行动起来,她又伸出腿,小心翼翼地摩擦起蒋磊来,然后是手,她轻轻地把手放到了蒋磊的腿上。   邹琳明知道林筝在干什么,但她佯装着低头玩手机,一颗心很紧张地期待着,期待着她的这位新晋男友,是个不为美色乱动心的男人。   蒋磊一开始是疑惑的,然而当林筝把手放到他腿上后,他就了然了,他一边心不在焉地和谭湛聊着,一边伸出手,握住了林筝的那只手,带着□□意味地慢慢抚摸过林筝的手指,林筝想抽走手,蒋磊却一把把她拉了回来。   “亲爱的,下个月什么日子,你还记得吗?”邹琳撒着娇把蒋磊的脸转向自己。   “记得啊,是我和我们琳琳在一起第100天纪念日。我已经为你准备好礼物和惊喜了。”   林筝实在有些佩服蒋磊,他此刻的表情一脸宠溺,双眼深情地望着邹琳,然而在邹琳看不到的桌下,他仍旧紧紧拽着林筝的手,还用手指轻轻挑逗林筝的手心。   又一个人前人后两副面孔的男人,又一个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勾勾手指就会管不住自己的男人,又一个毫无原则可言的男人。林筝感到有些恶心,她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坐在对面谭湛,对方正冷冷地继续看着她,然而那目光里带着深深的嘲讽。即便有桌子遮挡邹琳的视线,但谭湛太高了,他即便坐着,只要认真盯着,也能清楚地看清林筝的动作,而现在他就这样看着林筝和蒋磊交缠在一起的手,然后他突然看着林筝笑了,顺手摸上了桌上的那杯带冰鸡尾酒,林筝一个激灵,几乎是瞬间就下意识大力地从蒋磊手里抽回了手。今天比昨天还冷,她可不想再被泼冰酒了。   她有些慌乱地把长发拨至脑后,晃了晃手机:“琳琳,我刚才收到个短信,有点急事,我先走了,你们继续,我们下次再联系。”   林筝正准备溜,却见对面的谭湛也站了起来:“琳琳,我也临时有点事,先走了,下次再约。”   邹琳不疑有他:“好呀,表哥再见,你们路上当心哦。”   林筝几乎是硬着头皮走出了包厢,谭湛就亦步亦趋跟在自己身后五步的距离,他不说话,就那么安安静静地跟着,林筝往左边拐,他也往左边拐,林筝走得慢,他便也放缓步调,林筝下楼,他也跟着下楼。   最后还是林筝憋不住了,她回头有些怨气地对谭湛道:“你什么意思?这样好玩吗?”   谭湛眯着眼睛露出个笑容:“这句话应该我来问你才对?该怎么称呼你?昨天还是四月,今天就是五月了,那过几天再见到你,是不是要变成六月七月八月?”他从头到尾打量了林筝一眼,“不过总算有进步,今天终于把你那假爱马仕围巾拿掉了。鞋跟也修好了。”   “关你什么事?有病!”   “有病的是你,这样习惯性的骚扰撩拨陌生男人,甚至当着琳琳的面这样撬她的男朋友,你这样的女人有廉耻心吗?”   林筝正准备回嘴,邹琳的电话就来了。   “五月五月,我男朋友怎么样?刚才他没睬你吧?所以你走的那么快,是不是?”   林筝想起蒋磊,就有些倒胃口:“你要听真话还是假话?”   “当然是真话呀!”   “那我可说了啊,你这个男朋友啊,劝你还是趁早分了,刚才我把手刚放到他腿上,他就一下回握住我了,我后面连抽手都不给我抽,结果一边这样,一边还和你商量着庆祝100天纪念。”   “怎么可能?不可能的,不可能……”邹琳显然被这个残酷的事实打击的有些无法接受。   “反正事实就这样,不信你问你表哥,刚才他应该全看见了。”林筝白了一眼谭湛,“他现在就在我跟前杵着呢,说我撬闺蜜男朋友毫无礼仪廉耻之心,大概准备替你教训我呢。”   邹琳却已经听不进去林筝在讲什么话,她的语调已经带了哭腔:“可蒋磊明明说过永远只爱我一个人的……”   “说永远爱你这种话你也信?”林筝也懒得安慰她,只是叮嘱道:“你伤心归伤心,钱记得要付的啊!”   邹琳又抽抽搭搭了几声才挂了电话。   “听见了吧?”林筝晃了晃手机,看了眼谭湛,“我这是业务需要,受这些小姑娘委托,帮他们测试男友的忠诚度,看清男人的本性。我才没兴趣成天这么勾搭陌生男人,你以为我是收垃圾的啊,成天没事干什么垃圾都收?”   这个发展实在让谭湛也有些意外:“所以你昨天也是受了委托?”   既然被撞破,林筝也不再遮遮掩掩:“是啊,昨天是你的女朋友张薇薇找的我,但恭喜你完美过关了。”   谭湛愣了愣:“她不是我女朋友。”   林筝这下也有点意外:“不是你女朋友?”她滴溜溜转了转眼珠,打量了下谭湛,“亏我还以为终于有一个男人独树一帜对女朋友忠贞不屈啊,还想夸你呢……”   谭湛皱了皱眉:“你什么意思?”   林筝也笑了:“我什么意思?你以为我傻啊。张薇薇不是你女朋友,还花那么多钱请我测试你对她的忠诚度?事实不明摆着吗?你才是聊骚界的好手啊,让张薇薇产生了错觉觉得自己是你女友,其实你就是那种‘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的‘三不’男呗。凭着你这张脸,在外面大概还有一连串小姑娘误以为自己是你女友呢。以后没准咱们还能再见呢。”林筝对谭湛指责她无廉耻心这件事有些记恨,这下逮着机会,可劲地回击起来。   “我没有女朋友。”谭湛冷冷地打断了林筝,“我才认识张薇薇三天,我不知道她为什么找人测试我。这很无聊。”   林筝抬头看了看谭湛,他的表情有些冷,也有些不耐烦,然而脸部的表情细节骗不了人,他确实说的是真话。   其实事情的真相也并不难猜,无外乎是张薇薇看上了谭湛,但又觉得怕谭湛这个皮相,实在太会招蜂引蝶,因此准备下手前先花钱测试一下对方是不是个有原则的男人,毕竟张薇薇这样的姑娘,实在最不缺的就是钱了。   林筝撇了撇嘴:“没想到你还挺有原则。”   “我也不是什么垃圾都收的。”谭湛嘲讽地看了林筝一眼,显然在讽刺她和她浑身的高仿。   两人此刻已经走到酒店门口,林筝朝对方翻了个大白眼:“话反正都说清楚了啊,你别跟着我了。”   谭湛怒极反笑:“走出酒店就这一条路。”   林筝还想说什么,却被酒店外的天气吸引走了注意力。   这个城市的初雪,还是在今天降落了。   街上已经有拿出手机兴奋拍照的情侣,对待这场白色的冬日初雪,几乎所有人脸上都是期待和快乐。然而林筝却不由自主发起抖来,除了身体上的寒冷,更多的是内心的恐惧。   谭湛敏感地发现,这个刚才在自己身边还相当有战斗力的女生,几乎是开门的一刹那,整个人的气势便委顿下来,她看起来相当冷,整个人像是要蜷缩成一团。比起刚才的精神奕奕的飞扬劲,此刻的她看起来浑身都在发抖。   谭湛本来想一走了之,然而又觉得实在不符合自己的原则。   她诚然并不是淑女,但他实在做不出视而不见那样不够绅士的行为。   谭湛脱下了自己的外套,他把那件尚带着余温的衣服递给了林筝,但他的神情和温柔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他的语气和这初雪的天气一样冷:“我没有开车。不用还了。”   林筝有些愕然地接过外套,直到谭湛离开,她才有些意识到谭湛那句话的意思。   因为没有开车,所以无法再送她去地铁口。   小小的白色雪花落在林筝的发间,她呆呆在原地站了片刻,才想起根本没有问谭湛的联系方式。 作者有话要说:  向组织保证,这个文真的是甜宠治愈系的!!结局绝对HE,牵手那样的玻璃渣,最近都不写……我改邪归正了~~ 不知道大家喜欢谭湛这款男生吗~~~   ☆、第三章   林筝最终还是披着谭湛的外套回了家,为了省钱她坐了地铁,从地铁口出来后离公寓还需步行,雪下得越来越大了,她拉紧了大衣的衣襟,这样确实更暖和了,但谭湛衣服上那股淡淡的男士香水味也更为清晰了。   那是一股木质香与矿石结合在一起的味道,前调带着淡淡的湿润,而越往后,则是一股大地般沉稳干燥的气息,阳刚而让人安心。谭湛这个男人,品味倒确实是好的。   林筝吸了吸鼻子,她的脸颊已经冻得通红,她加快脚步,准备抄近路回家。公寓小区前有一个公园,公园里有一条被人常年踩踏而形成的小路,虽然可能有些泥泞,但胜在近。   而在林筝快要走出公园小路时,她听到了轻轻的呜咽,那声音小小的可怜巴巴的,她循着声音,很快在路边的草丛里看到了一只破鞋盒,还有鞋盒里一只黑白相间的小土狗,一只耳朵缺了一小块,两只眼睛周围和个黑眼圈一样围着两圈黑毛,林筝接近的时候,它便讨好地朝林筝爬来,身上已经积了不少雪,冻得瑟瑟发抖。   林筝迟疑了片刻,最终还是从鞋盒里抱出了小狗,这并不是一只长得多好看的小土狗,除了耳朵略缺一块外,它的牙长得也不大好,有点‘地包天’,眼圈周围那圈黑黑的毛,也让它的黑眼珠显得呆滞又傻气,大概因为这样,才会被人在下雪天丢弃。林筝刚抱起它,它便往大衣里钻,谭湛的那件大衣质地轻柔但又足够温暖。小狗就那么柔柔软软的一团,安静而乖巧地趴在林筝的怀里,林筝的心突然都柔软起来,那种雪天带给她的压抑和肃穆,也渐渐被冲淡。她抱紧了狗,快步走回了家。   回到家刚安顿好狗,朱莉的电话就来了。   “林筝,我找到那把大提琴了。”   林筝的心情有些复杂,她的内心混杂着激动、惊愕、不安还有恍惚,从她车祸醒来后,她就在搜索这把大提琴的去向,迄今整整一年,她终于再次听到了它的消息。   “是被私人收藏家拍下来收藏了。”朱莉的声音也轻起来,她似乎在斟酌用词,“在你车祸后的第二年,你们的存款就没法支撑医药费了,最后就把这把大提琴拍卖了……这件事当时很轰动,新闻里报道了挺久的,但后续我们也都不知道这把琴的去向,前几天我正好跟着我们乐团出去演出,无意间才有了这把琴的消息……”   林筝握着电话的双手都忍不住有些颤抖。她闭上了眼睛,缓了缓神。已经过去七年了,然而她总觉得,一切都还只是过了眨眼的那么一瞬间。七年前,她才19岁,她的双胞胎妹妹林溪也才19岁,正是最风华正茂的年纪,然而却出了那场车祸,林溪死了;而林筝在ICU病房躺了整整六年,昏迷了整整六年,用医疗器械维持生命,没有任何人认为她还能醒来,也没有任何人期盼着她醒来。   长相完全一样的双胞胎,都学着大提琴,可即便外表再相同,内里总有差异。林溪天赋过人,14岁时已经与德累斯顿国立交响乐团合作演奏了柴可夫斯基的《洛可可主题变奏曲》,17岁时举办大提琴独奏会,技惊四座蜚声海外;19岁时,她的第一张大提琴专辑即将发行。而林筝就逊色多了,如果没有林溪做对比,她的大提琴拉得也称得上优秀,然而在天才的光芒面前,普通人就只能是灰扑扑的一团了。世人都知道天才大提琴手林溪有个双胞胎妹妹,但他们甚至不知道林筝的名字,也不在意林筝能不能拉大提琴。   就如车祸后媒体公布林溪去世的讣告时,人人都在哀叹天妒英才,都在惋惜林溪,鲜少有人去关心还躺在病床上生死未卜的林筝。   就如当整整六年后林筝艰难地醒来,艰难地重新活过来,还来不及说话,得到消息赶来的父母就扑头盖脸给了她一个耳光。   “为什么你没有保护好妹妹?”   ”为什么开车出了事故?”   “为什么还躺了六年,你知道花了多少钱吗?”她的母亲几乎是歇斯底里,“林溪赚了那么多钱,她赚来的那么多钱,都被你花光了!可你醒过来对我们有什么用呢?你能像妹妹那么赚钱吗?你能让爸妈过上好日子吗?我们辛苦了一辈子,花了那么多钱才培养出你妹妹……”   之后的那些话林筝已经有些记不得了,她的记忆似乎自行屏蔽了那些不愉快的事。她的醒来并没有人庆祝,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努力活过来,却发现这个世界上并没有任何人期待她的生命。林溪的那些极端的死忠粉丝甚至对林筝进行了咒骂。   “为什么死的不是她?”   “林溪去世真的是大提琴界最大的损失,要是死的是她姐姐就好了。”   “可能没用的人反而活得长吧。”   “要不是为了筹集她的医药费,林溪的‘舒曼’也不会被拍卖啊!”   “要不是为了救她,林溪也不会死啊!”   “舒曼”就是林溪的演奏用琴,那是一把1714年制的大提琴,上一任主人是法国著名大提琴家孟克尔,对方为这把琴取名叫做 “Schumann”,按照那位写出A小调大提琴协奏曲和梦幻曲的德国作曲家罗伯特舒曼命名。   也是此刻朱莉谈及的这把琴。   “林筝,这不是你的错。”电话那头朱莉放缓了声音,“如果你想见这个私人收藏家,我可以帮忙联系让你们见个面。”   朱莉是林筝醒来以后才认识的朋友,她也是一位大提琴乐手,在本城的交响乐团工作,她也曾经是林溪的粉丝,然而她并不极端,并不仇视林筝,相反,她相当温柔地怜悯同情着林筝,尽其所能帮助着林筝,帮助她重新适应这个社会,帮助她寻找原属于林溪的那把琴。   林筝的心混杂着焦虑和恐惧,然而最终,想要重新见到“舒曼”,想要重新把属于林溪的琴买回来的信念战胜了内心的退缩。   “那就拜托你了,帮我约那位收藏家见个面吧。”   挂了电话以后的林筝陷入了不安紧张、失落和神经质。她查了每张□□里的存款余额,那串数字总觉得在嘲笑着她,她忐忑而担忧,她想买回那把琴,然而她还是太穷了。从19岁到24岁,每个人人生里最美好的时光,她却躺在病床上毫无知觉,没有上学,也没有工作,没有任何社会经历,六年后醒来,她才惊觉已经错过了多少东西。六年前这座城市还没有地铁,也还没有普及电子支付,更没有那么多刷卡的概念,也没有那么发达的网络那么发达的信息和物流,还有如今这日新月异的技术。单单是适应六年后的社会,对林筝来说便是一个痛苦艰难的过程。她难以找到工作,难以再重新回到主流的生活轨道。   醒来后的这一年,她几乎都是断断续续做着不需任何技术含量的零工,以及她新发掘的商机:替那些有钱女生测试男友忠诚度。   然而光是维系生活就已经很捉襟见肘了,更何况是想要买下名琴的“舒曼”。   朱莉倒是雷厉风行,她很快帮林筝约好了与那位私人收藏家的见面时间,就在明天晚上。   挂了电话林筝还有些恍惚,与“舒曼”重逢,说不定有希望了。   这个晚上她努力说服自己好好入睡,然而都是徒劳。林筝根本没法在下雪天睡着,那些和雪天有关的记忆一直折磨着她。   那场车祸就发生在一个雪天。林筝带着林溪去邻市一个大提琴演奏的现场录制节目,在穿越一条比较偏僻的公路时,因为路面积雪导致车轮打滑最后失控造成车祸。   林筝对那一天车祸发生时的记忆都是混乱的,并不是不记得,而是不愿意去回想,那一天的一切,都让她痛苦而绝望。   六年后,等她苏醒,她才看到六年前媒体对这起车祸的报道。报道上说,那段公路因为周边就是山脉,当年还没有那么多手机信号基站,那一路段很不幸的没有覆盖到手机信号,导致两人根本无法用手机求救。而林溪并没有被卡在车里,她并没有受太多皮外伤,走出了不少距离,但她并不知道她在车祸的撞击里,也遭受了严重的内出血,在去为林筝寻求帮助的路上,最终因为脾脏破裂急性大出血而死。而林筝被卡在车里,随着车一路翻下了公路,翻进了路下面一片废弃的农田里。直到人们发现了死在路边的林溪,才循着痕迹找到林筝。当时林筝被卡在车里,浑身是血,已经昏迷,身上覆盖满了雪,现场记者拍摄的照片里是一片鲜艳的红色和刺目的白色。   窗外的雪此刻在安静的下,林筝坐起来,抱起那只新捡来的小狗。对方抬起头,湿漉漉的鼻子轻轻地嗅着林筝的手,因为冷,蜷缩成了一团,像一个圆滚滚的雪球。   “从今天起,你就叫‘雪球’吧。”林筝就这样不负责任地给狗起了名。   她抱着狗走到窗边,夜间这场雪越下越大,每一片雪花都巨大而洁白,林筝突然想起那一天,也是这样的雪花。她从路上随着车摔进那片废弃的农田时,还是清醒的,而农田早已被雪覆盖,她就嵌在一片雪白的世界里动弹不得,她能感受到血从自己身体流逝的速度,那就是她生命流逝的速度。但她只能安安静静看着那些雪片从天而降,落在自己的眼睛上眉毛上。那一天她哭了,她就躺在那里,无声地哭泣,希望这场大雪洗涤一切痕迹,希望这场大雪就此把自己埋葬。   即便是今天,她在下雪天仍旧不能闭眼,也不敢照镜子,因为镜子里那张和林溪一模一样的脸,总让她想起那一天。   林筝就这样抱着狗,在窗边坐了一夜。 作者有话要说:  套路来了~ 分享一个有才的读者妹子catherine写的小剧场: 谭湛:月份小姐,不知道你听没听过一句话? 林筝:说吧,什么难听的话我没听过!我能承受!只要你能把舒曼卖给我! 谭湛被打断有点不爽:你能不能让我一次说完! 林筝点头应好。 谭湛:昨天你还对我爱搭不理,今天我却不会让你高攀不起! 林筝突然睁大了眼睛看着他,水汪汪的眼睛里有谨慎有担忧像一头小鹿,担忧自己的前途…… 谭湛突然喉咙发紧,不敢再看她,他怕自己心一软,他咳嗽两声:其实要买舒曼的人很多,可是我总不能说服自己,如果你能说服我,卖了舒曼也不是不可能的! 林筝:谭先生,只要能把舒曼卖给我,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 谭湛:什么……都可以? 林筝恳切的点头 谭湛:我考虑一下才能答复你。 也欢迎其余妹子一起来写小剧场哦~~   ☆、第四章   第二天早上八点,雪终于停了,林筝也终于撑不住倒下睡了。   而整座城市在晨光微熹中迎来了新的一天,人们起床、梳洗、整理仪容,然后各奔东西,为生活而劳碌。像是一场梦终于苏醒一般,那些下了一整夜的雪被清扫工人们扫除,露出路面原来的样子。   谭湛开着他的宾利,从这样的路面开过。他到了星灿卫视的大楼,停好了车,披上大衣,从容地朝着大楼走去。   出入星灿卫视的面孔多数都是可圈可点的俊男美女,尤其是主播们,不论男女,容貌气质都有过人之处,星灿的员工因而对漂亮的脸蛋几乎不会像路人那般多看两眼。然而谭湛走过的时候,大家还是忍不住朝他投注了目光。高大、挺拔,带着雪一样的冷漠气质和英俊眉眼,还有浑身遮不住的那种贵气,那并不是因为他讲究昂贵的穿着带来的,而是他与生俱来骨子里的东西,他像是一张行走的名片,人人都能看出他家境优渥出身优越。   “是《星光对对碰》邀请的?”已经有女编导开始窃窃私语,“就上次老徐说近期要新开的那个节目,和HT Entertainment合作的,他们出一个公司一线明星,带一个新签约艺人的真人秀节目,这次要捧的是这个新人?长得真不错啊,感觉有点理解为什么HT肯花那么多钱捧他了。”   “你在说什么呀?这个确实是新人,但不是HT要捧的演艺新人,是新招进星灿的新人。”消息最灵通的还属行政吴姐。   “真的呀吴姐?今年不是说没有招聘名额吗?”   吴姐做了个嘘的动作:“没看到人家开的宾利吗?我听说是谭文成的孙子。”她有些眉飞色舞,“你瞧见没,老徐现在进郑台长办公室了,八成是要聊聊这个新人。”   谭文成是老一辈知名的金融家,即便是今天,如果他随便放句话,金融圈也得震三震,而搞金融投资的,家底能有多丰厚,也就完全不需要想象了。   而确如吴姐所言,一大早,得知突然空降一名新人的老徐,就有些按捺不住地冲进了台长办公室。   “郑台,今年那批实习生里有几个资质真心是不错的,我申请了好几次希望能破格留用,可你都推说今年没有招聘名额拒绝了,要是谁也没招,我就不说什么了,可现在转眼招了这个什么谭湛的,就算是国外名牌大学毕业,可我们的实习生里也不是没有这样条件的啊,他都没有按照我们的一般录取步骤先实习!”   郑台长早料到老徐会来跳,老徐是节目中心的主任,觉得手底下人不足来申请了几次,都被自己给挡了回去,这次自然借题发挥,要求扩充人手。   “老徐啊。”郑台长眯了眯眼睛,喝了口茶,“今年竞争激烈,几个二线卫视都异军突起,电视台招商越发严峻了,我们还有几个综艺节目招商情况不理想的你知道吗?”   老徐没说话,点了点头。   “人家带了2个亿的招商资源来。”郑台长笑了笑,“自古英雄出少年啊。哥伦比亚本科,普林斯顿硕士,成绩单漂亮,在美国的新闻媒体里也有实习经历,人长得也没话说,在我看来,很合适进星灿。”   老徐很想辩解一句”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外边再光鲜,谁知道内里怎么样,但话到嘴边,到底是换了个含蓄的说法:“可台长,我就是担心这孩子太优秀了,你不说我也知道,谭文成的孙子,从小生活环境优渥,能吃得起苦吗?在星灿工作外面看起来是挺光鲜亮丽的,但我们新闻媒体人,熬夜加班也是家常便饭,工作强度和压力都很高,谭湛能吃得消吗?”老徐也是个人精,他循循善诱道,“我看小谭开的是豪车,填写的家庭信息联系单里,住的地方也是在离我们大楼老远的郊区别墅区,以后万一临时有事加个班,等小谭开车赶过来,都得个把小时,那有些紧急事儿,完全就来不及了!我就怕这工作不好开展,也怕小谭不适应稳定不下来,等我刚手把手把事情交接给他,他就忍不下来辞职了。”   老徐这话确实说的非常点到为止了,他内心更多的想法,即便对着谭湛的学历,他也颇为不屑一顾,现在的有钱人也都懂要装点文化底蕴这回事了,有钱了什么不行?买个文凭买个学历,就算是美国名校,如果是校董,或者有杰出校友推荐,再加上捐赠,也不是进不去的,而那好看的成绩单,谁知道里面有没有猫腻?   郑台长却没表态,只是点了点头:“你说的我知道了。你出去吧,把谭湛叫进来。”对于老徐说的,他也并不是没有考量,但就像银行招聘,也会优先录取那些有能力拉存款进来的员工一样,谭湛自带的招商资源,实在是让他不得不刮目相看,而对谭湛的那些学历和经验,他也像老徐一样有一些担忧。   老徐黑着张脸出来后,原本坐在会客室里等待的谭湛便站起来,走进了台长办公室。   吴姐望着谭湛的背影,更加兴奋了:“瞧见没?老徐果然碰壁!我就说这位来的是个狠角色。我和你们说,我那天去人事部唠嗑,都在八卦这个新人,有人特意翻墙去偷窥了他的facebook主页,发现原来谭湛还爱开赛车,以前当做一阵子赛车手呢,开那个什么Formula 3000,如果不是一次赛车出事故撞断了肋骨,才不会有机会走上新闻传媒的职业路呢!”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有好几个年轻的女主播女编导都暗暗在内心记下了谭湛的名字以及他英俊的侧脸。而几个资历尚且的男主播则内心颇有几分忐忑和紧张,天是越来越冷了,星灿这竞争是越来越热火了。   郑台长并没有和谭湛表明自己的什么态度,只是象征性的关照了一下新人,简单介绍了一下台里的情况,若有似无地把老徐的担忧暗示了出来。面对郑台长的敲打,谭湛也一点就通,他从台长办公室出来,回到行政安排给自己的座位上,当着老徐的面就打了电话就近找房源。雷厉风行,十五分钟后就在离星灿一站地铁距离的小区租好了房。   而对待老徐,他也足够谦虚,恭恭敬敬地喊一声徐老师。这样谦逊的态度,配上他那种冷峻又贵气的脸,实在是很让人受用,连老徐也实在挑不出刺来,朝着谭湛点了点头。郑台长的意思,是把谭湛交给老徐了。   第一天行政为谭湛做了新人入职的交接,他完成了一些内部行政流程,便开始摸索熟悉工作内容和工作环境。而虽然其余部门都多多少少向谭湛表示了入职欢迎,但老徐的团队显然相比冷淡不少,谭湛心里很清楚,老徐和他的团队不见得多欢迎自己。   谭湛走出星灿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华灯初上,雪已经开始融化,因而天气更加冷了。他拉紧了大衣,看了眼时间,他还要赴一场约。   而林筝此刻才刚刚醒来,她这一觉睡得实在太过香甜,守夜到早上时候已经有些精神衰弱,因而忘了定闹钟,现在一看时间,她才大声惨叫起来。   “啊啊啊啊啊啊!!!来不及了啊!!!!”   她一边胡乱地随便拿起衣服穿起来,慌乱之下根本无暇挑选穿搭,等到上了计程车,才意识到自己随便披着件灰色的旧羽绒服套了条牛仔裤就出来了,也没来得及化妆,头发也还有些翘,她用力压了压,到了目的地就手忙脚乱付了钱朝约好的包厢跑去。   这时离约好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   此时已经完全过了饭点,而冬日的寒冷使得人们在就餐后选择更快地离开,餐厅里已经冷冷清清不剩几个人,林筝几乎是越往里走心越往下沉,她担心那个收藏家已经一走了之。   她几乎是忐忑不安而疑虑重重地推开了包厢的门。然后她看到有一个男人坐在靠窗的位置边,对方正把头转向窗外,留给林筝一个挺拔的背影还有侧脸的剪影。   之后的一切就像是慢镜头,明明只是一瞬,然而所有的动作都像是放缓了一般,直到多年以后,林筝仍旧觉得自己能清晰地记起那一刻对方轻轻回头的样子,那是极具浪漫、美感还有表现力的一个动作,他的思绪似乎被林筝的突然出现而打断,他的眼神还带着刚才看窗外风景的漫不经心,然而却因此反而带了一种意味深长的余韵。   是谭湛,又是谭湛。   林筝在意外惊愕的同时,甚至有点自暴自弃的命中注定狭路相逢的感觉。   而谭湛在短暂的愣神后,也认出了林筝。不同与前两次相遇,她这一次毫无精心打扮的意图,穿着日常而随意,随意到甚至有了几分不慎重的意味。旧的灰扑扑的羽绒服,同样旧的洗过很多次的牛仔裤,随意披散在肩上的长发,没有化妆,但皮肤白而亮的健康状态和漂亮的五官让她仍旧亮眼。   “是你……“林筝的语气有一些迟疑。   “是我。”谭湛皱起了眉头抿紧了嘴唇,“所以我该叫你什么?四月?五月?还是六月?”   林筝有些尴尬:“谭先生你好,我叫林筝,是林溪的姐姐。”   谭湛在赴约之前早就知晓今晚要见的是林溪的双胞胎姐姐,然而看到林筝的一刹那,他形容不出他的感受,对于这场会面,他在此之前还带了隐隐的期待,他喜欢大提琴,尤其喜欢林溪演绎的大提琴曲。林溪17岁一战成名,到19岁遭遇车祸去世,期间两年,谭湛在美国,几乎她的每一场演出,谭湛只要有空,都会飞去听,实在没有空,也会请求国内的朋友找寻主办方看是否能获得现场录制的视频。   他第一次听到林溪的演奏,几乎就完全被折服了。她的演奏个性太强了,即便不看到演奏者的脸,光是听声音,谭湛也能轻而易举地分辨出林溪的琴声。谭湛听过很多大提琴家的演奏,他们的琴声很美,沉着冷静、低吟慢咏,安宁祥和,像是成熟男人的倾诉,配合着大提琴那低沉舒缓音色的特质,娓娓叙说自己的情感和命运。然而林溪的演奏不是这样的,她从来不会拉成这样温文尔雅,她从来不会拉得那样从容,她会把全身的力气扑上去,像是要把灵魂出卖给魔鬼一样,用浑身的神魄去演奏,有时候像是饱经沧桑的低沉喘息,有时候像是曲终人散般的寂寞悲鸣,韵律苍凉,刻骨铭心又黯然神伤。极度的宁静和极度的孤独,又极度的激烈、亢奋、浮躁和不安。你能感受到她的心随着大提琴的琴声震颤,仿佛她存在的意义便是为了奏出这样的曲调。   林溪的演奏谭湛从来买不到多么好的座位,因为那些最佳视听区的位子,常常演出票还没预售,就早早被从内部瓜分了。他一共现场听了她五场演出,只遥遥地望过她,再然后就是她去世的消息,还有她的那把大提琴”舒曼“被拍卖的消息。谭湛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根本不会演奏大提琴的他,与其余大提琴家在拍卖会上厮杀博弈,才终于花了大价钱买下了这把琴。他心里总隐隐有一种信仰。除了林溪,别的人都不配用”舒曼“。   而也正因为他用远高于市场价拍下了”舒曼“,才使得躺在ICU病房里昏迷的林筝靠着这笔钱度过了最凶险的时刻。   谭湛沉默地盯着林筝,仿佛想透过林筝,去探寻那个早就如流星般陨落的林溪。她们是双胞胎,长得一模一样,如果林溪还活着,大概就是眼前林筝的样子了。也是直到这时,谭湛才意识到最初见到林筝时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从何而来。相比谭湛记忆力19岁时的林溪,7年的岁月,林筝的五官也不可抑制地发生了些变化,原本就精致的脸往更为艳丽的方向长去,眼睛饱满水润,身材也从青春期的少女变成了性感而有情致的女性,嘴唇发出玫瑰般的色泽……即便用最挑剔的目光审视,谭湛也不能否认林筝确实是有着一张漂亮的脸蛋,而这张脸蛋如果细细分辨,确实仍能从她五官的细节里看出当初清丽少女的模样——林溪的模样。   林筝却被谭湛看得十分不自在,她轻轻咳了咳:“谭先生,我想,如果可以的话,想向你回购‘舒曼’,这是林溪生前最爱的大提琴,虽然她去世了,但我想为她买回这把琴,想为她做点事,也算是我自己的一个夙愿。”   谭湛笑了:“106。”   林筝有些狐疑:“嗯?”   “106万美元,这是我当时拍下这把琴的价格。”谭湛喝了一口茶,“因为你是林溪的亲属,给你打个折,100万,你有这笔钱,我就把琴让给你。”   在见到林筝前,谭湛其实都并没有想过问她收钱,既然并没有人配得上使用“舒曼”,那把这把琴归还给林溪的亲属,也无偿不可。但是看到林筝的那个刹那,他就改变了主意。林溪古典、淡雅而高贵,他无法接受和她长着同一张脸的林筝竟然如此市侩庸俗,这让他不得不想起之前与林筝谈不上愉快的两次会面,她看起来都没有正经工作,就在做着不入流的所谓“男友忠诚度测试”的活。   “能再便宜点吗……”林筝对于这个天价的数字也很震惊,“我,我没那么多钱……”   “如果你之前没有摸我大腿的话,我还可以考虑再便宜点。”谭湛心中总觉得有股浊气,让他也难得变得尖刻起来,“当然,我看你赚钱也很容易,多摸几个大腿就可以了。”   林筝做了那么多“男友忠诚度测试”,也遇到过尴尬、难以收场的时刻,女客户得知结果后直接当场和男友打起来的都有,但从没有哪一次,她觉得有此刻这么难堪过。她低下了头,拼命忍住自己要掉下来的眼泪,狠狠地抓紧了自己羽绒服的衣角。   就在连谭湛也觉得她会当场哭出来的时候,林筝又重新抬起了头。   “谢谢你的时间,谭先生。” 她朝谭湛笑了,“那我先走了,毕竟我要珍惜时间去多摸几个大腿攒钱。等我攒够钱会再联系你的。”   既然谭湛的态度很敌视,那也没有必要再做小低伏了,林筝笑笑,站直了脊背,目不斜视地走出了包厢,颇有一种绝地反击的凌厉和傲然。   谭湛直到林筝离开了很久,才反应过来,前一刻他还在为自己刚才刻薄的态度觉得心有愧疚,下一刻他就被林筝的反应弄得有些想笑,心里觉得既无奈,又荒谬。   这竟然就是林溪的姐姐?真的是林溪的亲姐姐吗?谭湛忍不住怀疑起来。她除了长相之外,没有任何一点看起来和林溪能挂上钩。林溪永远光彩夺目,穿着恰到好处的礼服裙,演奏出惊才绝艳的音乐,古典而优雅;但这个林筝……实在让谭湛一言难尽。更让谭湛有些意难平的是,自己竟然就为了这么一个人生生干等了整整一个小时。他这辈子最憎恨的就是不守时的人了。   他所在的包厢在酒店的三楼,谭湛侧过头,便看到了窗外刚走出酒店的林筝,她呆呆地站在酒店门口,有过路的行人看她,她就用自己身上那件就羽绒服的袖子胡乱抹了抹眼睛。   谭湛心里有些意味不明,刚才当着自己的面再怎么强硬,也不过是逞强,她到底还是哭了。   谭湛有些后悔,他穿上了大衣也下了楼,走出酒店才发现林筝已经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以后有谭湛打脸啪啪啪的时候 另外针对好多妹子觉得谭湛喜欢林溪,我解释一下哈 谭湛并不喜欢林溪 他只是比较喜欢听大提琴演奏,对好的大提琴家演奏的音乐自然是喜欢的,但并没有接触过林溪这个人,连话也没说过,更别提男女间的喜欢了。举个例子就是,可能不少小伙伴喜欢朗朗的钢琴,但是我相信把对音乐的喜欢移情到说我想要嫁给朗朗,或者做朗朗女朋友的……应该很少吧…… 另外澄清一点,本文不涉及失忆、替身梗~~ 来吧~~说出你们的读后感~~   ☆、第五章   然而生活不会因为任何人的失意或难过就暂停,人生也不会因为过得艰难就中止。第二天的太阳照常升起,谭湛也好,林筝也罢,都还要各自继续生活。   一大早,谭湛就到了办公室,他是第一个到的,因为还住在郊区的别墅里,因此起了个大早,靠近星灿的房子他已经看过场地,谈妥价格和房东签好了合同,这两天就准备搬家。   老徐来的时候发现谭湛竟然比他还早,倒是颇有些意外,但他仍旧不看好对方,三分钟热度谁不会?能天天坚持第一个上班才是真的行。   而因为没有实习期的过渡,老徐安排谭湛先在星灿熟悉下环境和各部门的运作情况,他仍旧存了些搓搓谭湛锐气的想法,给了谭湛很多打印、整理文件、会议纪要、甚至跑腿的打杂性事务,这些事情完全没法锻炼能力,也不需要具备什么能力,可以说对于一个普林斯顿毕业的高材生而言纯粹是浪费时间。老徐暗戳戳地等着谭湛自己受不了,然后提出离职,他并不看好谭湛,觉得他只是个一时兴起觉得新闻媒体工作者光鲜所以想玩票的富二代,他以前带过一个同样情况的实习生,娇滴滴的女生,稍微加半小时班就喊累,没到两个星期就辞职不干了。老徐看了看自己手下其余正在努力工作的员工,他的团队不需要谭湛这样的贵公子,要实打实能干活能为新闻拼命,有一腔激情的人。   然而让老徐颇有些意外的是,谭湛对于他安排的工作,都完成的有条不紊,甚至毫无抱怨,也没有浮躁,即便是个人都能看出老徐这是有意给他下马威,谭湛也没有不忿,虽然脸上还是冷峻的表情,并不多么喜欢微笑,但谦逊和礼貌是滴水不漏的。久而久之,团队里多多少少也意识到,谭湛就是不喜欢笑,他就是这种冷冰冰的气质,但并不是目中无人的高傲,只是冷。   吃饭的时候,团队里几个老员工还忍不住为谭湛说了话。   “老徐啊,我觉得新来的小谭人还不错啊,是个苗子,每天让他做那么琐碎行政类的工作,有点暴殄天物啊。”   “就是,徐主任,不是我说啊,这么冷的天,本来我上班都打不起精神,现在招进来了谭湛,这个脸让我看得就很赏心悦目,每天上班我都觉得有盼头多了,你没见其他部门的单身年轻女同事,最近来我们部门窜门也频繁多了?财务处的任姐,原来我代表我们部门去报销,什么时候让我顺顺当当就报销的?现在你没发现让谭湛去报销,就算□□贴的有些小问题,任姐也只不过笑着唠叨两句就完事了?”   老徐哼了一声,不以为意:“你们就知道看脸?我看他整天冷冰冰的,你们一堆女的还成天觉得这好帅啊好帅啊,想找这样的?成天在家里对着没个笑脸?这天就够冷,看到他那脸你们不觉得冷的更哆嗦吗?而且现在不是流行暖男吗?”   “你懂什么呀,那叫冷冽!而且暖男有什么好的?不就一中央空调吗?这种冰山才更有韵味!”   老徐嗤了几声,没接腔,但对谭湛倒是暗暗观察起来。他本来不准备让谭湛接手任何有技术含量的工作,现在倒是迟疑起来。   故意在临下班前交给了对方一向英文材料的翻译,谭湛也没有怨言,把这个新闻翻译完毕,连饭也没吃,加班搞定了一切才离开。   老徐打开谭湛发来的翻译,英译中,不仅原汁原味还原,翻译得还很“信达雅”,工工整整,他来回看了几遍,发现也挑不出一个错来,连每个标点符号也都完全正确,文档格式也都调整的漂漂亮亮。   “这个小子,还有几把刷子。”老徐摸了摸下巴,表情也忍不住缓和了不少。   而谭湛在加班三个小时后,也没能马上去吃饭,他今晚得搬家,否则郊区那个住址确实离星灿太远了。   准备租住的小区离地铁站只有十分钟步行路程,而离星灿只有一站地铁的距离,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已经属于相当性价比高的房源,小区公寓楼也还算新,小区里绿化也不错,公寓前还有这个城市最大的绿地中央公园,而谭湛最看中的还是这个小区安静的住宅环境。这里的房源也相当抢手,谭湛几乎是靠着运气才抢到了最后一套适宜单身人士租住的公寓房。   他花了整整两个小时才搬好了家,房东是一对年轻的夫妇,因为准备要孩子,所以在其余小区买了更大的户型,把这间单身公寓给租了补贴家用。   “汪汪!”   谭湛有些无奈:“等下等下,马上给你拿狗粮。”   他的那位表妹邹琳自从上次男友忠诚度测试发现蒋磊为人不正经后,哭天喊地的分了手,之后便自称需要远离伤心地,把自己养的雪纳瑞往谭湛那一丢,就风风火火上国外治疗情伤去了。连带着现在谭湛搬家,还不得不拖家带“狗”。   谭湛喂好了狗,稍加整理,才开门下楼去吃晚饭。此时早就过了饭点,谭湛也不挑剔,他随意找了家看起来干净卫生的小店,点了份简单的盖浇饭。他浑身的气质和这小店简陋的装修完全格格不入,但他自己倒不在意,身边还坐着几个刚从工地回来的农民工,谭湛朝他们露出个笑容。他身在优渥的家庭,人生顺遂,从没有受过歧视,因而也不知道歧视别人,对待靠自己劳动获得报酬的人,不论行业,内心里都保持着尊重。他多少知道自己入职星灿,老徐等对自己能不能好好干还存着疑虑,怕他没法吃苦,但谭湛很清楚,自己并非不能吃苦。他的美国求学经历可并不像一些人想的那样充满了跑车派对,或者是骄奢淫逸挥金如土,相反,他过得相当规律和克制,业余时间不是泡在图书馆,就是在校内打工。为了争取一个美国新闻报社的实习机会,独自在凌晨的雨中等过两个小时的车;为了节省时间黑夜里穿越过以危险著称的中央公园;为了做一个研究课题,飞到了语言不通毒贩横行的美墨边境小镇;为了跑新闻,吃过最难以下咽的食物,遇到过枪战的混乱,加勒比海剧毒的蚊虫还让他浑身过敏红疹,不新鲜的海鱼让他连连上吐下泻过一个星期;为了不跟丢一个跨国人贩子集团连续一个月每天都只睡几个小时;这些事光是听听,就觉得惊险和艰辛,但谭湛不觉得,为了跑新闻,为了报道出最真实的情况,为了传递最一手的信息,他觉得这些都值得。   他没有留在美国,因为他希望把他对新闻的热情和满腔的热血带到国内,中国有太多问题了,也太需要能够吃苦去挖掘去报道的新闻人了,如果他不呐喊,那又指望谁来替这个社会呐喊呢?   谭湛吃完盖浇饭,有些自嘲地笑笑,大概谁也没想到,这个穿着贵气,冷若冰霜,出身富庶的上流社会代表,骨子里是这么一个理想主义又热血还爱国的青年。   吃好坐电梯上楼,走到家门口,才发现楼道里竟然还有人,而楼道里的灯已经坏了,因此漆黑一片,谭湛仅能从轮廓分辨出对方是位女性,应该住在自己的隔壁,此刻正在黑暗里摸索着钥匙,她试了一把又一把,但显然还没有找到属于大门的那一把,夜间的气温让她直打哆嗦。   谭湛拿出手机,走过去,打开了手机自带的手电筒功能。   那个女孩有些意外,也相当感激:“谢谢你啊。”她抬头来,朝着隐在黑暗里的谭湛笑了,然后很快又低头继续开始找钥匙,“上次遇见你太太,还说准备搬家呢,你们找好房子了吗?”   几乎是她开口的那刹那,谭湛就认出了这个声音。他皱了皱眉,把手机的灯光朝对方的脸上打去,对方赶紧下意识用手遮住了眼睛。   在那刺眼的光束下,赫然是林筝漂亮的脸,这一次她又化了精致的妆,身上又是那一套裙子和手包,显然是又出去接活儿了。   林筝适应了光线后也睁了眼,她这才看清了拿着手机的谭湛,顿时态度便一扫刚才的客气和感激:“你怎么在这儿?”   谭湛也有些来气:“我住这里。”他指了指林筝公寓的对面。   看来那对夫妻已经搬走了,还把这间公寓出租给了谭湛。这可真是尴尬。谭湛大概是林筝现在最不想见到的人榜首了,然而按照现下的情况,怕是以后都要低头不见抬头见,林筝几天前才刚续签了2年的租约,她现在心里只觉得懊悔非凡。   谭湛心里的后悔一点也没比林筝少。他想,真该先调查一下左邻右舍的情况再做是否租赁的决定。   而面对谭湛上下打量,明显不认同她的眼神,林筝也十分不忿:“你看什么看?不满还是怎么的?我就是又出去摸人大腿了!碍着你了?” 说完便给了谭湛一个白眼,此时她终于找到钥匙开了门,当着谭湛的面重重甩上了门。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周五啦,周一到周五是日更,周末我是休息的~ 但是会在微信公众号上写一下小剧场小段子~~ 有兴趣的姑娘可以去关注哒,在微信搜公众号:红枣jujube就可以~~~   ☆、第六章   林筝进了门,还觉得有些余怒未消,好在她新捡的那条小土狗”雪球“十分贴心,几乎是她一进屋,它就噌地窜出来,摇着尾巴,围着她打圈,给了她一个最热情的欢迎。林筝很久没有感受到这种有活物气息的生活了,顿时间,也有些动容,她抱起了”雪球”揽进了怀里。   “我又新找到个工作啦。”林筝抱着狗转圈,除了谭湛之外,今天还是相当完美的,她的心情很愉悦,揉了揉小狗的头,“以后就能给你加餐了!给你带好多好多肉骨头吃!”一边说着,她一边拿了点狗粮,”现在先辛苦你吃两天便宜的狗粮,过几天就有好吃的啦。“   好在小土狗“雪球”并不介意,他摇着小尾巴,把头整个埋进自己的狗盆里,吃了个欢畅淋漓,这种样子惹得林筝也忍不住笑起来,她走到厨房,又给自己泡了杯方便面。餐餐吃这样的垃圾食物,她的味蕾也有些受不了。   林筝看了眼”雪球“,给自己打了打气:”明天就有好吃的了!”她做了做自我心理建设,然后埋头也吃起来。   大概也是运气不错,今天她在星灿电视台找到了一个大楼内部食堂的工作,这类型的工作虽然是在食堂,但也是有电视台岗位编制的,稳定省力也不需什么文凭,因而平时一般都是关系户岗位,轮不上什么背景也没有的林筝,但偏偏最近食堂有位女员工因为怀孕,闻不得油腻的味道,于是请假在家,食堂就人手不够了,又没有能招新人的编制,便只能暂时请个临时工顶替上怀孕女工几个月。因为是临时请人,因而收入待遇上并不差,尤其是食堂工作,免费的午饭自然是福利之一,遇上有些富余出来的饭菜,也完全能够打包回家。测试男友忠诚度的生意一般都在晚上,因而也并不和食堂工作有冲突,林筝觉得相当完美。   这一觉就睡得相当踏实了。大概是她这一年来睡得最甜美的一觉,以至于第二天一早,第四个闹铃的响声才把林筝给叫醒。   第一天上班,总要早点到给人留个好印象。林筝飞速地梳洗整装,喂了狗,便夺门飞奔而出。   好在赶到星灿的时候还算早,但也已经有很多员工跑来上班了。林筝一边往大楼里跑,一边感慨如今新闻工作者可真是辛苦勤奋。   而昨天刚搬到就近居住的谭湛也因为与公司距离更近,今天早早地就到了星灿,他泊好车,便往大楼里走。   此时的电梯一向很挤,如果错过一班,可能得等十分钟才能等来下一班,谭湛抬头,发现今天十分完美,正有一班电梯即将停靠在一楼,他稍微加快脚步,准备从容不迫地赶上去。他挺有自信,觉得今天自己仍旧会是团队里第一个到的人,早于老徐。   然而人生总是充满了变数和意外。正当谭湛走到电梯门口,准备迈入正好在他面前打开的电梯门时,突然有一个身影,飞一般地赶在他的面前,冲进了电梯。谭湛颇有些愠怒地看向来人,对方此刻因为跑而有些气踹嘘嘘,正心有余悸地拍着胸口。   “运气真好,正好赶上。”她笑嘻嘻的,一张脸挺灿烂,还朝着电梯里其余满满当当站着的人笑了笑。   林筝!又是林筝!   谭湛几乎开始觉得有些头痛了,如果不是林筝也正意外地看着他,他甚至都要怀疑自己眼神是不是出了问题,以至于把别人认成了林筝。   但最终他还是压了压自己的怒意和不耐,抬脚走进了电梯,然而几乎是刚踏进去,电梯就发出了超重的警告声。   林筝朝他挑衅地笑了笑:“看来得麻烦你出去了。”   谭湛憋着口气,但毫无办法,电梯里其余人都正疑惑地盯着他,他只好退出了电梯,林筝一副胜利者的姿态,在电梯门关上的刹那,她甚至还朝着谭湛挥了挥手,非常的小人得志。   谭湛不得不在楼下又等了很久的电梯,等到上到办公区的时候,老徐已经到了,坐在座位上,给了谭湛一个“果然没法坚持每天早到”的了然眼神,谭湛没法解释,想起林筝,不免又有些咬牙切齿的无可奈何。   好在今天的工作十分繁忙,让他无暇再去想林筝为什么会出现在星灿。自上一次翻译过后,谭湛渐渐也发现,老徐不会再仅仅给自己安排复印打印这样的工作了,适时的,他也开始给谭湛一些有技术含量的事。看起来是试探,但谭湛都一言不发地好好干完了,活的质量有目共睹,老徐不得不叹服,即便再吹毛求疵,也得承认这小子是个有能力的主。   一个上午忙到恨不得自己是千手观音,等谭湛去吃饭的时候,食堂已经过了用餐高峰时间,没什么人在排队了。   他拿了托盘,走到了窗口。   “A套餐,谢谢。”   A套餐是鸡腿、炖蛋,还有豆芽青菜以及一份例汤。谭湛站在一边,却发现窗口里的人动作相当慢悠悠的,她看起来在一堆鸡腿里挑挑拣拣,然后才把套餐递了出来。   谭湛下意识地瞟了一眼,这才发现,这鸡腿还真是精挑细选的,小的竟然可以忽略不计,不知道是从哪只瘦弱非凡的鸡身上扒拉下来的,瘦小的让人看了简直想流泪。   不是谭湛自我感觉良好,凭借着他这张脸,异性对他总是有先入为主的好感,自他入职星灿以来,在食堂从来都是拿大鸡腿的份,有些喜欢他的老阿姨甚至还会给他偷偷藏一份水果,因而今天这样的事让他简直是意外极了。   他抬了头,才发现今天窗口里换了一个女员工,原先那个胖乎乎的,这个相当苗条,戴着口罩,只露出一双眼睛,毫不畏惧地盯着他,但这个眼神,就怎么看怎么像是狭路相逢。   谭湛愣了一秒,才意识过来,这不就是早上把自己挤出电梯的林筝?!本来还在奇怪怎么会在星灿遇上她,原来是上这儿来了!   “你什么意思?”   林筝翻了个白眼,她也没想到在这儿遇上谭湛,即便之前一次和邹琳在一起测试蒋磊时,也听说谭湛拿到了星灿的offer,但并没有深究谭湛到底上这儿上班没。她挺记仇,又想起谭湛还霸占着“舒曼“,好不容易有机会,怎么能不好好利用让他吃吃瘪?   “先生,鸡腿有大有小,运气有好有差,如果每个人和你一样随机拿到了小鸡腿就要找我麻烦,我这工作还怎么开展啊?”林筝语气还挺一本正经,她指了指谭湛后面的人,“人家都等着呢,打好了饭就走,下一个下一个!”   谭湛恶狠狠看了她一眼,端着托盘走了。倒不是真的因为鸡腿小了不甘心,只是他从没有受过这样明显针对性的恶劣对待,更何况这么对待他的人是林筝,虽然并没有见过几次面,但怎么着谭湛都觉得有股宿敌的味道。   更为惨淡的是,下班后回家,还常常能在楼道间撞见这位宿敌,每每此时,两人都冷冷的打个照面,也不说话,就各自较劲谁先甩上门。   白天中午在星灿,自然还是会见的,只要轮上林筝给谭湛打饭,她绝对假公济私地给他“精心”挑选最小的肉圆、骨头最多的大排、刺最多的鱼肉。   谭湛开始还有些愤愤不平,然而次数多了,竟然也就麻木了,每次打饭,他也懒得再和林筝说什么。   倒是和谭湛同行一起吃饭的女主播江萌看不下去了:“怎么每次你的肉都那么小呀?”   谭湛冷冷地看了一眼正心虚的林筝:“我运气不好。”   张萌眨了眨大眼睛,当下把林筝刚给自己打的那份套餐让给了谭湛:“你吃我这份吧,我们换换,我运气好,肉很大哦,反正我、要减肥,也正好把我的好运气分你一点。”   要减肥自然是假,想要对谭湛展示自己温柔甜美善良的一面才是张萌的真实意图,她不由谭湛拒绝,就调换了两人的托盘,一路娇羞地笑着。谭湛刚进星灿的时候,她就注意到了,这样英俊的男人实在不多见,何况还是家底丰厚的高材生。可惜谭湛此刻内心却不是马上赞美张萌的温柔体贴,他第一反应竟然是向林筝挑衅示威,他眯着眼睛朝林筝笑了笑。   “真是一下子运气就好起来了,看来有些事真是挡不住的。”   张萌以为这话是说给自己听的,内心小鹿乱撞起来:“好运气都是会传染的呢!以后和你共享运气!”   林筝却清楚地听懂了谭湛的话外之意。她也很快有了行动。因而第二天开始,自诩为好运气的张萌发现自己再也拿不到大排骨了……她开始和谭湛一样,拿到最小的肉圆、骨头最多的大排、刺最多的鱼肉……   虽然是新世纪的女性,但说起来张萌其实有点迷信,一次两次还好,连续的次数多了,她也不由地开始纠结起来……眼前的谭湛什么都好,简直帅到没朋友,气质清冷,品位不凡,身价惊人,但……但这运气……也确实是霉了点……竟然每次买饭都能拿到最差品相的菜,并且,换做一般人这么个倒霉劲,八成都没法淡定了,可这谭湛却仿佛很习惯一般,也不抱怨,就这么冷冷的拿着托盘冷冷地吃饭……这不由得让张萌有了一个猜想。莫非……莫非谭湛就是传说中那种从小就命中带衰的人?而且因为从小到大都一直很衰,所以对于这种小衰根本不放在心上而能淡然处之……这种人衰到会把霉运传染给身边亲近的人……这实在不能怪张萌多想,因为自那天她说她要和谭湛共享运气以来,她就也真是衰到了极点。这就让她很犹疑了,谭湛固然外部条件很好,但这样的运气……实在是她无福消受……因而张萌最终抉择下,还是决定真爱生命,远离霉运,她很快就疏远了谭湛,不仅不再柔情似水,更是躲得远远的。   谭湛对此倒并没有什么意识,他所上心的也只有工作,倒是林筝敏感的发现了。   这天打饭,她看着谭湛又恢复了一个人,忍不住就调侃起来:“谭先生这是被甩了呀?又恢复了孤家寡人。”大概她心情好,也或许真的是出于同情,她一脸和善,“好可怜哦。”   谭湛瞪了她一眼,她倒是笑起来。   等谭湛找了座位坐下,一低头,才发现今天一反常态,林筝给了自己一份品相特别棒特别大的红烧肉。他突然有些忍不住笑了。谭湛抬头,林筝还正在忙碌,并没有意识到他的目光。   想想最近的一切,谭湛都觉得自己有点好笑,他每天回家只要楼道里碰到林筝,都恨不得拼个你死我活,想要先一步比林筝到家,好在她面前把门甩上。但此刻仔细想想,这种行为怎么看怎么都像是小学生赌气般幼稚。而报复打击的时候给自己最差的菜,觉得自己好可怜的时候给自己最好的菜,林筝实在太幼稚了,但谭湛没法否认,她强有力的幼稚此刻把自己也拉到了同样的等级。   他摇了摇头,有些失笑。 作者有话要说:  啊哈哈哈哈哈恢复更新啦,好担心谭湛被气死……喜欢的盆友们记得收藏文章哟~~   ☆、第七章   好不容易终于到了周末,连绵的阴雨天也终于停止,迎来了这个冬日第一个灿烂艳阳天。谭湛睡了个懒觉,起床给自己烤了蒜蓉面包,煎了蛋和火腿,用橄榄油和海盐简单做了个蔬菜沙拉,他也很耐心地为雪纳瑞准备了早饭,进口的狗粮,然而雪纳瑞光是吃饱了独自显然还不满足,它朝谭湛叫起来,围着谭湛转圈,甚至轻轻咬了谭湛的裤腿。   谭湛弯腰摸了摸它的头,他看了眼窗外明媚的阳光:“想出去玩吗?”   雪纳瑞用一种渴望的水汪汪眼神继续盯着谭湛,低低地朝他又叫了两声。   谭湛原本并不喜欢狗和猫,但是不得不说,邹琳的这条雪纳瑞十分懂事也通人情,毛茸茸的相当可爱,谭湛笑了笑,起身收拾了桌面。   “马上带你去。”   他拿了狗链,抱起雪纳瑞出了门。   小区外的公园草坪上已经有很多人,躺着晒日光浴的年轻人,正在树荫下看书的高中生,还有窝在一起互相亲吻的情侣,带着孩子的中年夫妇,以及遛狗的人。   谭湛带着雪纳瑞绕着公园走了几圈,找到一处比较僻静的山坡,才停下来,他把雪纳瑞系在公园专门建了让人拴狗的设施上,摸了摸雪纳瑞,然后自己便在附近找了个有阳光的草地坐下来,他带了本书,《The Trust》,讲述《纽约时报》的崛起和发展历程,算是新闻从业者的必读书目之一。   这场久违的阳光,让林筝心情也十分好,她在家里做完了大扫除,也抱起了她的小土狗“雪球”,往楼下公园走去。   小土狗到了宽阔的草地,兴奋地耳朵都飞了起来,几乎是拖着林筝在公园里撒欢跑起来,林筝便也跟着跑了一阵,直到有些气喘吁吁,那场车祸的后遗症,她的身体体质实在算不上好。她不得不停下来,把狗牵了回来,好在不远处,她便看到了个拴狗的设施,那儿还稀稀拉拉拴着几条狗,她拉着”雪球“走过去。   “你先乖乖地待在这里玩。”林筝蹲下来,系好了狗,她认真地拍了拍小土狗“雪球”的头。她有些累了,便走到一旁,靠在一棵树上,静静地看着这片草地上优哉游哉各自过着生活的人们,她的小狗也确实乖乖地待在一边,对和它系在一起的其余两位狗伙伴似乎也很友好般的嗅嗅,林筝笑了笑,日光正好,难得天气也因此回暖,暖洋洋的阳光晒在身上,不知不觉她便有些迷迷糊糊的打起盹来。   等她再慢悠悠醒来的时候,竟然已经过了快一个小时。林筝赶紧爬起来拍了拍屁股,然后便是急急忙忙朝着她的小土狗走去。   然而她完全没料到在这儿还能碰上谭湛。   对方此刻就站在“雪球”的前面,手里还抱着一只狗,脸色难看。   林筝并没有去理他,她径自走到“雪球”面前,解开绳,准备牵着它回家。   “这是你的狗?”然而谭湛却拦住了她的去路,他的语气显然不太愉快。   林筝点了点头:“怎么了?”她瞟了一眼谭湛怀里的雪纳瑞,对方有些蔫蔫的,委委屈屈地往谭湛的怀里缩,“难道只准你养狗我不能养吗?”   谭湛冷冷笑了声:“你爱养什么我管不着,但是你的狗刚才对我的狗做了什么,我就管得着了。”   林筝看了眼乖乖巧巧的小土狗,看了眼谭湛:“它做什么了?打架么?小狗和小狗之前玩闹,本来也是正常,何况我看你的狗也没有受伤,两个小狗打闹,也不一定是我的小狗的责任啊……”   “什么打架?”谭湛气极反笑,“我刚才走过来想带我的狗回家,看到你的狗,正骑在我的狗身上,一前一后不停耸动,你说这是打架?”   “……”林筝这下有些尴尬了,她知道自己的小土狗确实是个小公狗,并且因为才捡来没多久,并没有做过绝育,只是没料到虽然它身形小,但并非一只幼年小狗了……   然而面对谭湛的质问,林筝显然并不打算承认:“什么跟什么?我的狗才这么小,就能强-暴别的狗了?!何况你拍照了吗?录像了吗?把我狗对你狗的行为记录下来了吗?这么空口白话的,也没有其他证据,更没有目击证人,张口就给我的狗扣上‘强-奸-犯’的帽子啊!我看你就是气我平时中午给你的肉小,所以污蔑我呢!”   谭湛简直是快要气炸,他刚才看了片刻的书,便听到雪纳瑞发出求救般的低低叫声,扔下书跑过去,才看到竟然有一只地包天的小土狗一脸享受地骑跨在雪纳瑞身上,任凭雪纳瑞怎么试图逃脱,那小土狗也不放。但那个当口,谁还能想起来举起手机拍照或是录像留存证据,第一反应自然是哄走那小土狗,解救自己的雪纳瑞了。   谭湛的反应验证了林筝的猜想,他没有任何直接和间接的证据。这下林筝态度更为嚣张了。   “我说现在多的是大马路上碰瓷说自己被撞了讹钱的人,想不到都有新业务碰瓷说自己狗被别人家狗强--暴的了啊?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而且这儿本来就是流动的拴狗的地方,你看,就现在这儿还拴着其余好几条狗呢,更别说刚才来来去去的,狗流量很多的啊,退一万步说,就算你的狗真的被强--暴了,那你怎么就能确定是我的狗呢?你看,这几个头都是黑的白的,黑白斑纹的,没准你眼花看错了呢。”一边说着林筝一边指了指脚边另外一条黑白毛色的狗,“你瞧瞧,我看这狗眼睛小小的,贼溜溜的,还是个单眼皮的狗,看起来就不是个正经狗,我感觉犯罪嫌疑人比较像是它啊。”   虽然林筝显然在一派胡言,但谭湛确实没有任何证据可用来反驳,他只能一声不吭冷冷地盯着林筝。   林筝倒是得意极了,她每每看到谭湛吃瘪,就觉得浑身舒爽得不得了,这下谭湛明明已经在爆发的边缘了,她还要火上加油。她一边抱起自己的小土狗,一边上前拍了拍谭湛的肩膀,语气特别欠扁的语重心长:“我理解你,毕竟很多养狗的人,狗对他们来说都不是宠物这么简单,就和养了个儿子女儿似的,你这等同于老父亲发现自己女儿遭到飞来横祸在自己眼前活生生被强--暴了,能不上火吗?但是理解归理解,你这种被气到丧失理智,随便污蔑人的行为,我是不接受的啊。”   “我看的清清楚楚,就是你的狗。”   林筝摊了摊手:“谁主张谁举证,你要实在觉得咽不下这口气,你可以报警啊,看警察处理不处理这种事。否则我是没时间奉陪。”她朝谭湛特别友好地笑了笑,临走还摸了一把谭湛怀里的雪纳瑞,她抬头看了看脸黑的一塌糊涂的谭湛,“你要是什么时候找到证据了,我肯定给你赔偿,你说怎么赔就怎么赔。”这一片公园并没有监控探头,因而林筝相当有自信。   谭湛倒也笑了,他看了眼林筝:“记住这话可是你自己说的。”   林筝不以为意,哼着曲子,牵起自己的小土狗大摇大摆地就走了。   她回去后,果然,谭湛并没有再就这件事找她什么麻烦。日子也就这么平淡如水地继续过下去了。   然而日子对于林筝来说没有什么变化,对谭湛而言就不是如此了。雪纳瑞自那次后,就突然变得很乖,特别温顺,但却食欲大增,刚开始谭湛并没有意识到什么问题,然而过了一阵,雪纳瑞的肚皮却是越来越鼓了,谭湛慌慌忙忙带着狗去兽医院检查,兽医驾轻就熟地照了个X光,给雪纳瑞做了个B超,就下了结论。   “恭喜你啊,你的狗怀孕了。”兽医笑眯眯地指了指X光片,“你看,这儿,这儿,这些位置都是狗宝宝,这一胎有五只呢。”   谭湛看着满脸无辜可怜巴巴的雪纳瑞,再看看那张X光片,又想到林筝,声音就忍不住有些咬牙切齿的意味了:“什么时候会生?”   兽医看了看雪纳瑞:“估计还有二十来天吧,等狗快生之前几天,都会很焦躁,之后和人差不多,羊水破裂以后就会开始分娩。”   “我有什么要注意的吗?”   “你这狗的宝宝胎位都没问题,也没有畸胎,或者胎儿过大的情况,所以不用剖腹产,顺产就行,其实在家完全能自己接生,你要不放心就带来宠物医院。我们这儿周一到周日都开,每□□九晚五都是在的。”   谭湛谢过了兽医,才抱着雪纳瑞离开。回家的路上,他的心情都相当复杂,他还是第一次处理这样的事,然而责任感驱使,谭湛还是回家查阅了大量关于宠物狗怀孕期间喂养等注意事项。   毕竟住在隔壁,抬头不见低头见,没隔多久,雪纳瑞的肚皮越来越圆,谭湛再抱着它出行便很快吸引了林筝的注意。   “这是怀孕了???”林筝也忍不住惊讶起来,“你家狗去配种啦?”   谭湛也懒得理她,当场就给了林筝一个眼刀,皮笑肉不笑的:“这不就是那天在公园里怀上的么,等生出来谁是那天的‘强--奸--犯’也就一目了然了。”   林筝干巴巴笑了两声,倒也维持着镇定:“那是那是,祝你好运!”她又看了几眼谭湛,才抱着自己的小土狗脚下生风地跑了。   一路上林筝挺嘀咕的,她拍了拍“雪球”的头:“你说是不是你干的?你怎么这么能耐?就这么一次就能‘中奖’?”林筝有些心有余悸,“幸好你是个黑白毛色的狗,市面上这种狗太多了,就算谭湛这家伙这么狠要来一个‘产子证奸’,也没法就说这窝小黑白狗就一定是你生的,反正我们小区到处都是这种毛色的狗。”   这么一想,林筝就又放下心来,继续心无旁骛地去上班了。   而谭湛一到星灿,也再没有时间想这些有的没的,最近节目中心要研发推出明年的几款新节目,谭湛和整个团队都必须一起搜集各种材料,做出节目方案和策划案,而这显然也是台长和老徐对团队成员的观察,老徐也半暗示半明示地放了话,这次的策划和准备调研工作中,谁的付出大能力强,极有可能可以选派去负责相应的新节目。这就令人十分有干劲了,尤其是谭湛,这次几个新节目,作为明年重点节目储备的有两个,一个是纪实类的星灿在线;还有一个访谈类的艺术回廊,谭湛这次是卯足了劲朝着星灿在线这个节目努力,这个节目打出的旗号是“讲述社会百态,透视事实真相”,定位是做贴近现实,揭露社会弊病,挖掘真相,记录真实震撼的话题,拓宽新闻的广度和深度,深入现场,做有质量的报道。   谭湛几乎是拼着命搜集材料,绞尽脑汁想着选题,他要找一个足够独特足够劲爆的话题,既能让他追求新闻的真实,更能用这个话题引发人们对社会问题的关注,从而去改变什么。然而老徐并没有停止让谭湛去做那些复印、送文件、装订材料的工作,因而他的工作量比别人多了一倍,每每刚刚静下心来研究选题,便会被其余琐事所打断。   谭湛到底还是年轻气盛了些,一天两天干这些杂七杂八的活儿,他还能耐着性子,但一周两周,一个月两个月,尤其在他的精力和兴趣完全被新节目吸引去的时候,就多少有些沉不住气了,即便谭湛没有流露出不满,但是老徐还是能敏感地感受到他内心里多多少少的不甘心。   望着谭湛去文印室的背影,老徐灌了口咖啡,自言自语道:“还是得打磨打磨。”   谭湛这样出身的男人,是不可能有老好人脾气的,他们往往骨子里高傲而不会低头。但是新闻传媒工作可不是一个让你能时时刻刻扬眉吐气的工作,新闻工作者,尤其是国内的新闻工作者,可得时刻做好受气的准备,情绪的控制力必须强大,必须能以大局为重。谭湛的能力很棒,但过刚则易折。   而谭湛在处理忙碌的工作同时,也必须兼顾家里的情况。他联系了邹琳几次,希望她能赶紧带走她的狗,他最近太忙了,他怕没法照顾好雪纳瑞。可是邹琳显然在国外玩出了劲头,似乎在旅行期间又认识了一个新的帅哥,一下子直接从情伤直接过渡到热恋度假状态了,你侬我侬,一时半会儿压根不想回国。现下那条雪纳瑞快要生了,这些事就完全交给谭湛了。   谭湛看着肚子圆滚滚的雪纳瑞,也有些无奈,他叹了口气,幸而宠物医院离得并不远。但是他没想到雪纳瑞会在大半夜生产。这天夜里他睡得正好,却迷糊听到客厅里传来细细的叫声还有呜咽的声音,谭湛起身,才发现雪纳瑞正躺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气,地上已经流了很多水,看起来是羊水破了,它要生了。   谭湛看了看手表,凌晨两点,宠物医院并不营业,而他虽看了不少资料,但终究面对这种阵势,还是手足无措。谭湛大概只迟疑了一秒,就开了门,他开始拍林筝的门。   大概拍了片刻,林筝才迷迷糊糊地开了门,满脸被人吵醒的不爽和怨气,她穿着睡衣,头发蓬松杂乱,用身体抵着门,摆出了一个拒绝和阻止的姿势:“现在大半夜的,你干什么?你这样我要告你扰民的知道吗?”   谭湛却顾不上其他,只是把她从屋内拉了出来:“我的狗要生了。”   他不由分说地把林筝拽到了自己的客厅,雪纳瑞还在地上艰难地喘气,看起来十分辛苦的样子。   “我不知道怎么接生。”谭湛有些无奈,他也正穿着睡衣,脸上是手足无措的茫然和迷茫,看起来竟然有些天真的孩子气,完全冲淡了他平日里身上的冷淡。   林筝这下彻底醒了,她蹲下来,开始轻轻地抚摸雪纳瑞的头,温柔地安慰它,让它平静下来,她的眼神温和宁静,仿佛真有一种让人安宁的力量。她开始低低地哼唱起来,谭湛分辨出那旋律是舒曼的《梦幻曲》,这是热恋中的舒曼写给他未来的太太的,因而曲调轻盈,又如梦幻般浪漫平和美妙。   “消毒剪刀、医用手套。”林筝看着雪纳瑞被安抚好了情绪,才抬头低声对谭湛道,“你准备了吗?”   “准备了。”谭湛这才意识过来,他返回房内,取出了早就准备好的医药箱,拿出了消毒剪刀、医用手套、碘酒。   “要生了。”   林筝刚说完,谭湛就听到了雪纳瑞艰难地生出了第一只小狗,一只小白狗,还没睁开眼睛,只下意识轻轻叫着,那声音听起来吱吱的,甚至不像一只小狗。   继而是第二只、第三只……直到最后的第五只。   生出来的小狗有白的,也有黑白相间的,它们在地上尖声叫着,这样的场面林筝也是第一次见,也仍旧有些慌乱,但到底比谭湛还是镇定一些,她稳了稳心绪,戴上了医用手套:“把消毒剪刀递给我。”   “你要干什么?”   林筝瞪了谭湛一眼:“你没看到小狗的脐带还连着吗?如果狗妈妈不自己咬断的,就必须人为赶紧剪断了,不然对小狗也是有危险的。”   “你以前做过吗?”   “没有。”   林筝握着谭湛递过来的剪刀,双手也忍不住有些颤抖,但是她还是咬了咬牙,剪短了一只小狗和雪纳瑞连着的脐带,然而没想到,她这一剪刀下去,被剪断的脐带处冒出好多血来,林筝看到那些血,一下子就慌了神,她开始紧张,求助而不安地向谭湛求救:“不会有事吧?要不要打电话给兽医?”   这一次谭湛倒镇定下来,他在之前查阅了相当多的资料,在理论方面,也差不多都能抵上半个兽医了,最初的震惊和愣神过后,他已经冷静下来,他接过了林筝的工作,拿来纸巾,细细擦拭掉地上的血。   “问题不大,它可以的。”谭湛轻轻抚摸着躺在地上的雪纳瑞,“它很棒。”   而雪纳瑞也似乎终于渐渐进入了新妈妈的角色,它勇敢地咬断了其余小狗的脐带,开始舔舐那些小狗身上湿漉漉的胎衣和血,舔干它们的毛,然后吃掉了胎盘。它不再像之前那样手足无措,而是变得像一个母亲。五只小狗软绵绵地躺在它的身边,雪纳瑞身下的毛都被刚才它自己生产时的血水浸湿了,低头就能闻到一股血腥的味道,然而不论林筝还是谭湛都有些震撼和敬畏,在鲜血和疼痛之间,他们也能感受到新生命那种有力而勃发的跳动。   五只小狗都平安出生了,黑黑白白的一片,围绕着雪纳瑞,开始找奶喝,最小的那只小狗却因为体型太小,挤不进自己的兄弟姐妹中间,吃不上奶,只能低低嗷嗷叫唤着。   这只小狗是黑白色的,连毛色的分布都和林筝的小土狗”雪球“差不多,林筝当即便有些爱屋及乌:“这一窝生了五只,也不算少了,可能奶水会不够,尤其这只最小的,看起来比较弱,怕和它的哥哥姐姐们抢起来根本吃不到饭,你那又羊奶粉吗?没有的话我给你买一点,还有针筒,平时你用针筒给它喂点羊奶粉。还有雪纳瑞妈妈,你也要多给她补充点营养尤其是钙,这样对她好,奶水也能更充足,对小狗也好。”   雪纳瑞一切安好,小狗也一切安好,谭湛终于放下心来:“你可以回去了。”他又恢复了那种生人勿进的冷冰冰,只不过在语句的末尾,到底是加了一句。   “谢谢。”   林筝此刻早就没有了困意,她朝谭湛瞪了一眼:“你以为我想在你家里多待吗?”她拉了拉睡衣的衣襟,揉了揉脑袋,转身就走出了谭湛的屋子。   屋子里便只有谭湛一个人了,在这难得的静谧里,他看着新晋升级成妈妈的雪纳瑞和它的那一窝孩子,他以前不喜欢养动物,但这一刻也是动容的,有些时候,可能只是一条狗,就能带你突然发现到一个新的世界,这种感觉非常奇妙而独特。 作者有话要说:  谭湛表示真是气死我了→_→怎么又这种无赖!但是我不服!等着我收拾她! 昨天太累了,忘记晋江更新了,今天先连更两章(合并在这一章啦) 现在晋江和微信公众号已经是同步的辣   ☆、第八章   然而他的片刻安宁并没有持续多久,门外又传来了敲门声。   谭湛走去开了门,林筝便不由分说地重新又钻进了屋子。   “你干什么?”   面对谭湛明显不友好不耐烦的质问,林筝却不以为意,谭湛家开着暖气,而门外实在太冷了。   “我刚才睡得迷迷糊糊开了门,你就把我不由分说拽了出来,我刚才想回家,才想起来没带钥匙。”她朝谭湛的沙发上一坐,“外面太冷了,你总不至于让我现在睡到楼道里吧?毕竟我半夜完全是帮你来接生的。”   “你没有备用钥匙吗?”谭湛皱了皱眉。   “房东那里有,也就住在这个小区,等她拿了钥匙来给我开门倒是方便的,可是现在这个点,才凌晨4点,我总不能这时候去叫房东来给我送钥匙吧?”林筝抬头笑了笑。   “所以你这是准备怎么样?”   “我先勉强在你家睡到早上吧。”   谭湛有些头痛:“我帮你订宾馆,这是单身公寓的房型,我只有一个卧室。”   林筝却打定了主意不走了:“没事没事,我睡沙发就行,这里最近的宾馆,也有一段距离,等你帮我订好房,我折腾到宾馆,都该起床上班了,何况我根本没带换洗的衣服啊。”她十分不介意地朝谭湛摆摆手,“你给我一条被子就可以了,你这里客厅也好暖和……”   谭湛想了想,也确实没有反驳的理由,而也是他自己慌乱之下病急乱投医敲了林筝的门把她拖了出来,这扫尾的工作便也只能自己承担。他没坑声,转身准备去收拾房间,虽然是完全陌生的女性,但并没有道理让对方真的在客厅沙发将就,即便他并不喜欢与人分享床铺,也对林筝并无好印象,对女性应有的礼貌和照顾却是从自小的文化教育开始根植在他的血管里了。   谭湛从橱柜里拿出了干净的被褥和床罩,把自己床上的被褥床罩换掉,出去想叫林筝去卧室睡,却才发现林筝早就蜷缩成一团,在沙发上睡着了。她睡衣领子微微打开,露出棉质布料下面的皮肤,白得像瓷器,乌黑的长发乱而无章的散落在她美好的侧脸,睫毛纤长,呼吸匀称,胸口微微起伏,睡得让人不忍心叫醒。谭湛不得不承认,她确实有一种漫不经心的美,并且自己并未意识到。   他迟疑了片刻,最终还是小心翼翼地抱起林筝,把她安置到了自己换好床单、被褥和枕头的床上。做完这一切,他才拿着自己的枕头和被子,回了沙发。   此刻凌晨四点半,冬日的天还是黑的,室内的暖气静谧而温柔的运行,雪纳瑞和它的宝宝们安静地睡在一边,卧室内睡着美貌但陌生的少女。   明明最适宜睡觉的时分,谭湛却有些睡不着,他看着天花板,突然想起林溪,能用最独特最灿烂的方式演奏出舒曼《梦幻曲》的林溪。她去世后,作为遗作,她的那张大提琴专辑最后还是发行了,这张专辑按照她生前的想法,命名为《溪流》,而其中,除了收录她的拿手曲目外,还收录了一支她第一次演奏的曲子:悲歌Op.24,这支曲子里她与钢琴名家佛里达合作,谭湛只听了一次,便觉得震撼,整首曲子悲怆慷慨又激昂,尤其是林溪的大提琴部分,她游刃有余的颤指,稳定清晰的连弓,还有那音乐传递出的情绪表达,共同谱写了一首绝望孤寂而再无回旋余地的悲歌。   佛里达于3年前在自己伦敦的公寓逝世,享年54岁,而他离世前念叨的,并非对儿女的叮嘱,反而是只有过一次合作的林溪。   “我终于能再见到她了,终于有机会和她第二次合作了。”   《悲歌》这支曲子,不论对听众也好,还是对钢琴演奏家,都是一支实在让人没有办法忘怀的旋律。于谭湛也一样。   他终于还是翻身下了沙发,打开了音响,播放了林溪作为遗作的那首《悲歌》,随着悲怆沉重的曲调慢慢渗透,他反而安心而平静下来,渐渐进入了梦想。   林筝这一晚睡得并不踏实,她很累了,但是却被梦魇缠住,挣脱不得。在这个梦里,和她有着一模一样脸蛋的少女用怨毒的眼神死死盯着她。   “应该去死的人是你。”   林筝醒来,才发现自己身上都是冷汗,而起身想拿床头柜上的水喝,摸了半天却都没摸到水杯,这才意识到并非在自己家,而是在谭湛的家里,她看了眼这间卧房,有些惊讶谭湛竟然最终把床让给了自己。   客厅里正传来隐约的声音,林筝开了门,然后那音乐便毫无保留地朝她袭来。   悲歌。   林溪演奏的悲歌。   大提琴的旋律溢满了整个空间。   林筝突然一动也不能动,她感觉这悲怆激烈的音乐正在抽干她本已稀薄的氧气,她的心内满是悲伤、哑然还有苍凉。   她狼狈地挣扎着想去关掉音响,这些东西不断地提醒着她经历的一切,那些她根本不想想起来的事。   而她踉跄走路的声音惊动了睡在一边沙发上的谭湛,他迷迷糊糊地抬头,才看到林筝正站在他不远处,表情略带着痛苦的扭曲,正在大口大口的喘气。   “你怎么了?”   “关掉!关掉那个该死的音响!”   谭湛有些茫然,但下意识还是按照林筝的要求关掉了音响。室内又恢复了安静,一边被同样惊醒的雪纳瑞发出低低的呜咽。林筝这才脱力地放松下来。而也是这时,她才觉察出自己刚才的失态。   “对不起。车祸以后我对这些都不大能面对。”她勉强挤出个笑,朝谭湛解释。好在此刻天已经亮,林筝看了看挂钟,已经七点,她朝谭湛道了谢,“那我先找房东去了,她应该已经起床了,我让她开下门就可以回我屋子了。”说完,林筝也不等谭湛反应,就风一样窜出了门。   可惜毕竟就住在隔壁,两个人很快就在电梯里再见了。林筝问房东要了钥匙后,迅速返回自己屋子收拾了东西,喂了她的小土狗,调整了情绪,吃了早饭,然后便风风火火拎着包赶着出门去星灿上班。   电梯到了一楼,林筝迈了出去。她本来心情不错,只是没想到遇上了暴雨。林筝虽然有伞,但是面对这种风力强劲的暴雨,实在没有什么胜算,她随便左右一看,都是那些伞被吹变形,或是腿上全部被裹着雨点的风打湿的。她看了眼自己脚上的鞋,还是上个月新买的,她可实在舍不得……   “哎哎哎,等等!”林筝实在没办法,她内心挣扎了只一秒钟,就赶紧伸出手,阻止了电梯关门,然后她又重新踏了回去,谭湛还站在里面,正准备下到地下停车场。   “谭先生早上好啊。”林筝朝谭湛温柔地笑了笑,然后往谭湛那里靠了靠。   谭湛看了林筝一眼,除去昨晚的突发意外外,他并不想和林筝扯上什么关系,他没回应对方的问早,只是往电梯里旁边空的地方移了移。林筝有些尴尬,但到底做男友忠诚度测试早就练就了她的脸皮,她又朝谭湛靠了靠,笑得也越发灿烂了。谭湛一挪,她也就跟着挪,最终把谭湛挤到了电梯的一角,谭湛再也退无可退。谭湛走出电梯,林筝却还半小跑地跟上来。   谭湛终于有些忍无可忍:“你想干什么?”   林筝朝他露出个讨好的笑:“最近雾霾挺大的,污染也很严重……”   谭湛这下倒是好整以暇了:“所以呢?”   “所以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低碳出行,减少尾气排放,既然你和我顺路都是去星灿大楼,那不如一起拼个车啊……”林筝露出感恩的表情,“何况今天大暴雨,这样的天气,好心的你,肯定会愿意顺路搭我一程的吧?”   “谁和你说我好心了?”谭湛眯了眯眼,“而且就算拼车,现在拼车软件那么多,可都是要给钱的。”他看了眼自己的宾利,“我这样的车价位一般还都比较贵。所以你是准备怎么付我钱?”   “我们好歹也在一栋楼里上班,虽然你的工种比较高级,但勉强也能算半个同事吧……要这样算的清楚吗?”林筝转了转眼珠,提议道,“要不这样,从今天开始,我给你最大的鸡腿!最大的肉圆!鱼刺最少的鱼肉!最新鲜的蔬菜!你让我免费拼个车,就这么说定了!”   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林筝一看谭湛按了汽车锁,她就马上麻利地开车门手脚并用爬了进去,一脸我就是不走了的耍赖表情。   谭湛看了看手机,他也没时间浪费,看了眼外面的大雨,也不再和林筝争论,坐上驾驶位,启动了汽车。   外面是暴雨倾盆,车里温暖又舒适,林筝看着车外那些与恶劣天气抗争的人,心有戚戚地感觉到自己的幸运。   谭湛也显然注意到了车外的情况,他瞟了一眼林筝:“你真是运气好。”   “那是那是,感恩有你!” 林筝笑眯眯的,“不过话说回来,我好歹昨天帮你接生了你的狗,让你的狗顺利做了妈妈,你也顺利做了爷爷,小小的要求顺路搭车应该也不是很过分吧。”   不说还好,说起这事,谭湛倒是想起了和林筝的那些新仇旧恨。   他冷冷道:“雪纳瑞生的是谁家的狗,现在你赖不掉了吧。一整窝的串串,有几只毛色和你家那条土狗一模一样。难道我还应该感谢你?要是没有你家的狗,雪纳瑞根本就不用受生产的苦。”   林筝甩了甩头发,脸不红心不跳地继续抵赖:“你也说我的狗是土狗了,土狗的特点就是大众脸,大街小巷长得差不多的土狗实在太多了,毛色相同也不能证明就是我的狗的孩子啊!我可不敢随便乱认,虽然我家是个土狗,但在我眼里也是我的好伙伴啊,我能让它就这么随随便便喜当爹吗?”   林筝是打定了主意不承认,她想,谭湛总不至于去验DNA吧?何况世面上有给狗验DNA的吗?   谭湛被她的无赖打败,也懒得再理她。好在很快就到了星灿,林筝道了谢,就跳下了车急忙朝大楼跑了。但她倒最终兑现了承诺,从这天开始,谭湛的套餐里,每次都是让人艳羡的最大的分量。久而久之,连之前因为怕沾染霉运而远离谭湛的张萌都听说了谭湛最近的人品爆棚,内心那个后悔……   生活恢复平静后,谭湛又开始一门心思扑到了工作上,他的目标自然瞄准的是“星灿在线”,为了确保能参与这档节目,他一连准备了好几个选题。从地震后灾区捐款的莫名缩水,到网瘾电击治疗的合法性,以及一起恶性医闹背后的真相;他做了长足的研究,甚至不惜在这样糟糕的天气里一次次跑到事件当地进行取材。   老徐拿到谭湛那几份选题时,内心是忍不住惊叹的,一个公子哥,不畏艰苦,也不畏采访当地人的白眼和敌对保留,一步步,能做到如此,写出这样犀利又直击要害的策划案,从新闻的专业角度看,谭湛真是不可多得的人才,有能力,又不恃才傲物,在短短的时间内,如此有新闻敏感地抓到了这么多优秀的选题,每个选题也不仅仅是停留在浅层的表象,都能深入挖掘出不少东西。   “郑台,这个星灿在线,让谭湛试试吗?”这一下,连老徐也对谭湛的态度转变过来,他主动向郑台长提了议,“这次团队里的策划案还有选题,不管怎么对比,我都觉得谭湛做的最好了。”   郑台长却不置可否,他又看了看谭湛的那份策划,拿起咖啡抿了一口。   “还要磨。”他的语气有些意味深长,“他的履历来看,他优秀家世也好,一路顺风,几乎没有受过挫折,如果让他这样一路顺风得到他想要的节目,干劲他肯定有,但我怕万一这期间他受了什么打击,不知道会不会对节目造成什么灭顶的灾难。还是要让他先沉淀沉淀,他没有主播经验,也没有直播过,就算在国外有过工作的锻炼,但国内的新闻工作不比国外,两者之间差距很大,一下子给他‘星灿在线’我也有些不放心,这几个选题不错,‘星灿在线’倒是可以用。谭湛的话,你先把‘艺术回廊’给他做,让他锻炼锻炼,也看看他承受挫折和压力的能力。而且他这样的出身背景,我也怕他没有长心,不敢贸然把’星灿在线‘交给他。”   老徐点了点头,他和郑台长一样,都是惜才的人,但身处在这个位置,除了惜才之外,还必须考虑的是怎么用才。虽然都知道谭湛优秀,但他能坚守这个岗位这份工作多久,会不会不顺心就撂担子不干了。说到底,大家还是怕他来星灿是玩票的。   老徐从郑台长办公室出来,就针对新节目开了一场部门全体会议。分析讨论了重点节目的方案和策划案,哪里有优势,哪里有劣势,什么可取,什么不可取。会议的最后,老徐清了清嗓门,公开了大家都最在意的分工安排。   “‘星灿在线’由陈凯瑞负责,选题可以参考谭湛做的几个调研,方向都很不错;谭湛你负责‘艺术回廊’,选题张萌也做了个不错的,刚才来不及讨论,回头我把资料拿给你。好,那今天的会议就到这里,散会。”   陈凯瑞是星灿当红的男主播,才三十出头,外形自然也是英俊潇洒的,平时运营自媒体也很有一套,因而民间“迷妹”众多,外加本身是国内顶尖新闻专业毕业,还有一个法学的双学位,为人温文尔雅,在星灿电视台里也一直呼声很高。他本来负责一档法治节目,这次调整让他来负责‘星灿在线’,明摆着是重用的意味。陈凯瑞在谭湛刚进星灿的时候,是颇有些忌惮和担忧的,平日团队里对谭湛因而也颇为藏着掖着防着,但此刻他看着谭湛,顿觉扬眉吐气,你看,启用的到底是他。谭湛虽然各方面看起来都比自己优秀,但到底没有经验。   谭湛对这一结果在不满之外,更多的是愕然,明明刚才的内部讨论里,所有人都对他做的几个方案和策划频频点头,瞎子也能看出来他为此付出的努力和交出的答卷质量,可老徐最后却决定让他去做“艺术回廊”,而让陈凯瑞接过了自己的选题,直接窃取了自己的“胜利果实”。   “徐老师,我不明白。”借着去老徐办公室拿“艺术回廊”选题资料之际,谭湛终于还是忍不住了,“我不想做’艺术回廊‘。”   老徐慢悠悠地倒了杯水,语气是难得的语重心长:“这是郑台长的意思,你先在’艺术回廊‘锻炼锻炼,让我们看看你的能力。我知道你觉得’艺术回廊‘大材小用了,可能也多少对我让你复印文件,做一些小事心里有点想法,但是很多事情都是从细微处见区别的,做好了每一样即便你觉得微不足道的事,才能好好做大事。”他拿出了一沓资料,“这是张萌做的策划,我觉得这个点很好,你先做几期看看,第一期我看了下,就做这个林溪的专题吧。我们台里正好2月新春有一台晚会,就是邀请那些知名音乐家参与演出的,媒体多少会关注,所以做一档音乐家的艺术人生回顾也正好趁热打铁。我们定下’艺术回廊‘首期播出时间又正好是3月12日,林溪的生日。林溪又是难得的我们本城走出去享誉海外的大提琴家,又是年少早夭,粉丝众多,其实挺有话题性。你可以找林溪的资料好好研究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这就是为什么要花笔墨写谭湛的事业线啦,他的事业线其实和林筝有很大的关系哦~而且之前一直写高富帅男主好像从来都不描写他们工作,觉得想一个工作的男主(……) 张萌:尼玛我一定是来搞笑的,我是一块砖,作者哪儿好使我往哪儿搬→_→ 因为不是很了解电视台,所以其实写之前有去问过在电视台工作的朋友,结果最后是朋友和我八卦起了电视台里那些长相英俊的男主播很多都是gay(???)导致我的三观受到了很大冲击……不过你们放心,我们老谭绝对笔直,宇宙第一直男! 这是本周最后一更啦,明后天周末我可能就随便写点啥分享一下啦哈哈哈 哎呀我和你们说,等手头的莫扎特写完,我要去写一个律师文!和古典乐一样写一个系列!昂!是时候给你们展现一下我们老(ku)奸(bi)巨(ban)猾(zhuan)的律师朋友们了。   ☆、第九章   谭湛从老徐的办公室回来,他捏紧了手里的资料,内心是无法形容的复杂。他很清楚老徐和郑台长是什么原因没有让他去上手“星灿在线”,有时候家世背景是走捷径的门票,但也有时候,家世背景反而是你获得他人信任的障碍。你的家境太好了,你拥有的选择太多了,人们就未必会相信你愿意吃尽苦头也一门心思做好一件事,相比普通人,谭湛可能需要花更多的功夫才能让老徐和郑台长真正的认可自己,愿意把工作交给自己。   谭湛看了眼手上的资料,还是决定沉下气来。不论被安排什么工作,他现在唯一的选择就是好好做,日久见人心,总有一天,他们会看到自己的真心。   而面对“艺术回廊”第一期的专题,他也有种奇异的复杂情愫。   是林溪。   “艺术回廊“大类是一档兼顾访谈也叙事类的节目,宗旨是用艺术去点亮人生,探讨每一位艺术家生命里让人动容的情感力量和对艺术追求的不懈努力,为新时代的年轻人树立新的榜样,引领他们去感悟艺术精神。而老徐虽然给出了这期专题的人物,但对于从什么角度去做,并没有给谭湛定下死的条条框框,倒是给了他自由发挥的空间。但这样谭湛也颇有压力,做一档中规中矩的节目自然没有问题,但这类节目想要出彩,就必须去挖掘独特的叙事视角,除却大家都了解的对方作为名人的成就以外,从深挖掘这位人物在一个艺术大家之外的平凡生活里点点滴滴的细节,去捕捉这些细节里独特的情感要素,去挖掘人性。   林溪这个专题,对谭湛来说,其实他颇占便宜,因为她便是他以前就了解过的人物,他知晓她的音乐,她的履历,她的所有成就,甚至现在她生前用过的那把大提琴,也在谭湛那里,而既巧合又命中注定一般,他的对门,就住着林溪的双胞胎姐姐林筝。但让谭湛头疼的地方也正在此。   想要做好“艺术回廊”这第一期的节目,想要深挖林溪,就不得不去接触林筝,从她那里获取素材。   谭湛想起林筝早上坐在自己车里那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情态,实在是非常头痛。   墨菲定律,如果你担心某种情况发生,那么它就更有可能发生。他越是不想和林筝扯上关系,命运就越是开玩笑般往那个方向急速奔跑。   林筝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她也本能地觉察出谭湛大约是有什么事情要求她。因为这天上班的时候,谭湛竟然站在她门口等她。   “你要搭车吗?”他神态有些不自然,但仍旧努力维持他的冷傲。   林筝有些见了鬼似的看了他几眼,她指了指自己:“搭车?我?上次搭你一次车,就答应给你以后都拿最大的大排最好的肉,这次你是想吃两块大排吗?那我可没这个权限……”   谭湛却侧过了头:“不,我没要吃两块大排。”他的神色有些尴尬,努力表现出淡然的友好,“既然我们是邻居,上班也是同一个楼,不如我日行一善带你一起去上班好了。”   林筝眯了眯眼,却很提防:“我怎么感觉你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啊。”林筝盯着谭湛,“说吧,你到底想麻烦我干什么?”   谭湛看了她一眼,决定直截了当:“我最近要做一档节目,第一期要做的专题是林溪,所以我想对你进行采访,挖掘一点关于林溪的素材……”   “不行。”   谭湛还没说完,就遭到了林筝果决的拒绝。她刚才还带着笑意的眼神一下子变得冰冷,态度是不容置喙的抵触,脸色看起来也有些惨白和不安。   “所以素材我会在得到你的确认后才对外放出公开的,考虑到你的误工时间,我也会提供经济方面的补偿的,总之你有什么条件都可以提。”   然而面对谭湛难得的低声下气好言好语,林筝却丝毫不领情,她的情绪看起来不太好,不论谭湛怎么说,她也坚决不答应。   “林溪的事没什么好说的了,她成名早,该有的信息媒体也早就报道过了,我这里没有什么新鲜的素材。你也不用再找我了,我没什么欠你的,上次搭车,也按照承诺回报给你了。我以后不会再搭你车。”   林筝说完,也不再理睬谭湛,径自走了。本来这一天,她的心情相当不错,然而谭湛这一席话,让她措不及手的灰暗颓败下来。   林溪,又是林溪,这个名字似乎永远缠绕着她,让她没有办法走出过去。那一天的雪地,是告别,也是永别,林筝有一种孤注一掷不想再去回忆的决心。因为她不想再做噩梦了,不想再梦到与自己一模一样的那张脸,用怨恨的目光朝自己说出那句话。   “死的本来应该就是你。”   躺了六年,林筝醒了过来,她弥补了这个世界六年飞奔一般的发展,弥补了之前因为同样浸淫大提琴演奏而丝毫不懂的生活常识,弥补了这六年来发生的事。表面看起来,她醒来了,她的生活也在慌乱之后终于有条不紊的继续了。但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的生活从来并没有真正的继续过,她房里那把落灰的大提琴无时不刻不在提醒着她,她根本没有走出来,她根本没有真正的朝前看,她也根本没有勇气往后看,因而她逃避,她躲藏,她不敢再去触碰大提琴,也不敢再去触碰林溪这个名字。   然而她的拒绝态度并没有让谭湛就此退却,对待工作,谭湛一向拼命,要把“艺术回廊”第一期节目做出差异化的效果,就必须深挖林溪的故事,就必须借助林筝的帮助。   这天回家,谭湛便一个人窝在家里,仔细思考用什么方案来软化林筝,他开始查阅一些心理学书籍中关于PTSD创伤后应激障碍的知识,回避是PTSD的核心症状之一,主要表现为患者长期或持续性地极力回避与创伤经历有关的事件或情境,拒绝参加有关的活动,回避创伤的地点或与创伤有关的人或事。谭湛迟疑了下,他想,林筝大约就是这样的行为,他记得她脸色瞬间惨白眼神挣扎的瞬间,那样一场严重的车祸,确实让人很难释怀,他继续对着材料往下看。   “有些患者甚至出现选择性遗忘,不能回忆起与创伤有关的事件细节。”谭湛看到此处,也有些皱眉沉默,他没有办法强迫林筝在没准备好之前去回忆那段血腥的往事,但是另辟蹊径,却可以从过去和林溪一同练琴的美好记忆为切入点,聊聊双胞姐妹之间的情谊。   他不会那么容易放弃,但实在需要想一个能让林筝态度软化的入口。   “汪汪!”   雪纳瑞的叫声让谭湛回过了神来,对方已经很有母亲的样子,带着它的五个孩子眼巴巴地望着谭湛,是来讨食吃了。   他有些失笑,拿出了狗粮,这才蹲下身细细观察这几只小狗,前几天邹琳电话他,这周末终于是要回国了,也终于会来带走她的狗,对于雪纳瑞竟然生了一窝小狗,她倒是并不介意是串串,还十分兴奋。   “找到狗爸爸了吗?”   谭湛想起邹琳的问题,若有所思地看了看那五条小狗。经过一段时间,这些小狗显然都长大了不少,也都渐渐长开了。谭湛这一瞥,就瞥出了些东西。他当下便抓起来其中两只小狗,不顾雪纳瑞询问疑惑的叫唤,抱着它们冲出门敲响了林筝的门。   林筝开门后表情果然很不耐烦,也相当警惕:“你干吗?”   谭湛把两只小狗抱到她的面前:“我给我的雪纳瑞讨回公道。”   林筝的小土狗听到响动,也颠颠地跑过来,绕着谭湛的脚好奇的打圈圈。   “雪球!回去!”林筝朝自己的狗下了个命令,才抬头继续无所畏惧般地看着谭湛,“我都说过了,毛色差不多的狗实在太多了……”   谭湛却冷冷地打断了她:“我不是拿毛色说事。你自己好好看看,你那个土狗长着一口地包天的牙,你瞧瞧我手里这两只狗,是不是长了一模一样的地包天?”   林筝这才看了眼谭湛手里的狗,再看了眼脚下的“雪球”,那一幕一样的毛色,一模一样的地包天……这下竟然无言反驳。   谭湛微笑起来:“你要是什么时候找到证据了,我肯定给你赔偿,你说怎么赔就怎么赔。嗯?”   林筝本想装疯卖傻糊弄过去,没想到谭湛却把她之前的话记得那么牢。   她有些尴尬地笑了笑:“大家都是邻居,需要这样吗……而且地包天的狗外面流窜的也不是没有……”   “需要。”谭湛也笑了笑,“你看吧,一般这种事也会要求经济赔偿,何况一窝生了五只小狗,我要负担五只小狗的吃穿住行,也是挺大的负担。你要还不愿意承认,我就真的只能去找DNA检测了,我是一个特别较真的人,到时候难保不弄上法庭,那时候你败诉了,可不仅要赔偿我补贴我五只小狗的生活费了,DNA检测的钱我的律师费、诉讼费,可也都是要你出的。”   “好……我认……”林筝几乎是无语凝噎,“我认还不行吗……要不这样吧,我去把狗阉了,让它以后都不能出去作恶,以泄你心头之恨?“   谭湛哼笑:“难道让我的雪纳瑞年纪轻轻就丧偶?让这群小狗有个太监爸爸?”   林筝垂头丧气:“那你说吧,你想赔多少?”   ”两万。”谭湛露出了一口白牙,表情挺灿烂,“既然你标榜自己说话算数,我让你怎么赔就怎么赔,那就这样吧。”   “两万?!”林筝直接跳了起来,“我怎么可能有那么多钱!”   谭湛等的自然就是这句话,他抱了抱手里的狗:“站在门口谈也不是个事,你先让我进去。”   林筝不情不愿地让开了身体,引着谭湛走了进去。林筝的房子和谭湛的户型相同,但是比如谭湛家里那整洁的样子,林筝的客厅就乱多了;如果说谭湛的屋里是简洁的风格,那林筝就是简陋了。比起林筝的萎靡不振,她的小土狗就欢腾多了,蹦上蹦下的,像是在欢迎谭湛。谭湛便把它的两个“儿子”放下,大约是血缘的力量,小土狗和两只小狗马上亲昵起来,在一起互相打滚玩闹起来。   谭湛瞧了瞧狗,更加意味深长地看着林筝,林筝恨铁不成钢地瞪了一眼自己的小土狗,别过头去。   “我也不是真的要你赔钱,如果你愿意帮我个忙,这些都可以一笔勾销,反过来我还会给你钱。”   林筝冷冷笑了:“要做你的林溪专题是吧?这就免了,2万就2万,我分期付款还给你。我不要你的钱。”   谭湛深吸了一口气,咬了咬牙,加重了砝码:“我把‘舒曼’给你,你配合我做完这个专题,我就把大提琴送给你。”   这剂猛药下去,林筝果然愣住了,大提琴对她的吸引力果真比较大。她盯着谭湛,似乎在分辨他说这话的真假。   谭湛乘胜追击:“你如果不信,我可以和你先写好合同,白纸黑字,你不用害怕我过河拆桥不履行诺言。”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更新送上~~~和微信那边是同步的哈~~~ 请喜欢这个文的妹纸们一定要记得收藏下哈,让我看下这边都大概有多少人在追~~因为留言好像几乎都去微信那边了,我实在没法判断鸟~~ 鞠躬,感谢大家~~   ☆、第十章   谭湛乘胜追击:“你如果不信,我可以和你先写好合同,白纸黑字,你不用害怕我过河拆桥不履行诺言。”   林筝果真便动摇了。她的眼神开始游离,而顺着她的目光,谭湛才发现,在她这间屋子的一侧墙角,也正摆放着一架大提琴。林筝远没有林溪那样优异和突出,但她也是一位大提琴演奏者,从小和林溪一同学习大提琴,只是之后的成就就云泥之别了。   谭湛也不再步步紧逼,他放缓了语调:“你考虑考虑答复我吧。”   谭湛走后,林筝都还维持着刚才坐的姿势没有动,她突然间有些恍惚。她不想回忆关于往昔的一切,但她无法舍弃“舒曼”。星灿食堂的临时工作也快接近尾声,这之后她只能恢复打零工,想要攒够钱去买回“舒曼”简直天方夜谭,因而对谭湛现下的这个提议,她最终不得不低头。   当天晚上,她就敲了谭湛的门。   “喂,你把合同拟好,我做。”林筝有些不自然,但是任何时候,她也没忘记讨价还价,“还要加一条,以后出行,你得让我搭车上下班!”   对于她的得寸进尺,谭湛也不追究,只点了点头。   对于工作内容,谭湛只简单地和林筝谈了谈,谭湛需要时间去做一套成熟的采访方案,而林筝也不希望他占用自己上班时间,因而两人便约定了这周末行动,方案由谭湛主导,林筝按照要求配合就行。   “周末我会带你去见一见朱黎明老师,你也可以就当成是一次叙旧,因为据我所知,他不仅是林溪的大提琴启蒙老师,也是你的大提琴老师,他还住在原来的公寓,你这次周末和我一起去,我不会刻意的一本正经问你,你和林溪的过去,或者你们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发生过什么,路上任何东西让你想起什么,你都可以随意和我说,不用觉得不直接涉及林溪就是没有用的回忆,我会把你所有告诉我的细枝末节拼凑还原出你们原本真实的生活的。”   听到朱黎明老师的名字,林筝有些意外,但她的语气很笃定:“他不会见你的。”   自从车祸后,林溪去世的消息一爆出,就有络绎不绝的媒体闻风而动,找到朱黎明的门上,想要以他之口,爆出一些林溪生前事迹,但是不论是好言相商,还是以利相诱,朱黎明一概没有理,而是把这些媒体记者都扫地请出了门。林筝知道,朱黎明是个很反感新闻媒体的人,他觉得一切新闻记者,都是用蘸着人血馒头博关注的心在追逐热点的,因而他是绝对不会欢迎任何媒体采访的。   谭湛却笑笑:“这你不用担心,朱老师已经答应了我的拜访。我答应了带着‘舒曼’一起去,他很想再看一看这把琴。“   会带着”舒曼“……这个认知让本来相当抵触的林筝也跃跃欲试的期待起来。到了周六那天的早晨,她几乎是早早的醒来梳妆打扮,等在了谭湛的门口。   谭湛确实如约的带上了“舒曼”,林筝坐在副驾驶座位上,而那把她心心念念的大提琴就好好地摆在后座上,一路上风景变幻,然而林筝根本无暇顾及,她的整颗心都在“舒曼”身上,仿佛闭上双眼,就能浮现出“舒曼”在舞台上大放异彩的时刻。   然而随着路途的颠簸,林筝的思维不得不拉回现实,她朝车窗外看了看,才发现眼前已是熟悉的景色。也对了,朱黎明老师还住在原来的公寓,而这一片因为远离主城区,因而即便主城区不少建筑都已经推倒重建了好几次,这儿仍旧保持着原汁原味般的过去风貌。   与这种怀旧的情怀相一致的,朱黎明老师家也没有变,甚至连摆设都维持了十年前的样貌,林筝走进去的时候,他就呆呆地站在门口,一动不动地看着林筝。   “朱老师,我是林筝。”   直到林筝开口,朱黎明才终于没忍住背过身去,用手小幅度地擦拭眼角的眼泪。林筝有些不忍,朱黎明一向对林溪青眼有加,两个人学琴,林溪虽然天分更高,但永远是最调皮捣蛋的一个,有时候朱黎明责罚起来,她也总能振振有词的找出一堆理由来反驳。   “林溪其实不算个乖巧的孩子。”给谭湛、林筝倒了茶,朱黎明才坐下,他的眼睛望着窗外,带了回忆和感慨,“她一直是个骨子里充满野性的孩子,而且也有很多恶作剧的想法,以前练琴还不自觉,我有时候一转身去厨房煮个茶,回头就看到她一边拉琴,一边把我茶几上的零食在往嘴里塞。有一次我临时出去有事,关照林溪林筝先在家里练琴,结果林溪刚趁我前脚走,后脚就爬到沙发上想去拿架子上我国外买来的新琴谱,不小心把我最喜欢的花瓶给打碎了。”朱黎明想起旧事,也忍不住笑起来,“结果她用502胶水都一片一片给我粘好了,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把花瓶又给我摆放回了原位,我一直一直都没发现,直到一年以后,我站在客厅里,教一个新的学生,花瓶突然就碎裂回了一片片,那个学生的表情我到现在还记得,以为是凭空见了鬼……林溪这个小兔崽子听说了,特意打电话慰问我,还在电话里就咯咯咯地笑起来,在那儿给我幸灾乐祸,还说要去投诉502胶水公司呢。”朱黎明一回忆起林溪那些古灵精怪的往事来,就有些刹不住车,直到看到眼前的谭湛,才有些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对不起,人老了就是老想着这些以前的旧事。”他也直到这时,才意识到对林筝的忽视,有些不好意思,“相比起来,林筝就一直是个让人省心的体贴孩子。”他拍了拍林筝的肩,“如今一点也没变,除了变更漂亮了,还是那么安安静静,乖乖巧巧的。以前也是,林溪那些捣蛋事,几乎都是你去给她擦屁股的,你们爸妈也不怎么管你们,长姐如母,虽然你只比林溪早出生几分钟,但林溪太躁了,又太胡来,每次都是你照看着她,有时候也多有迁就着她。她是很有天赋的大提琴手,但如果没有你的帮衬和打理那些生活社交琐事,她也走不到之前那一步。”   林筝有些不自在,心里也充满了难过和矛盾的痛苦,但她仍旧配合着朱黎明说的,朝他淡淡地微笑,她不敢多发一言,只静静地坐在一边,在朱黎明的眼里,这并无任何不妥,因为在他印象里,林筝就一直是这样的,比起林溪的灿烂和引人注目,她像是一块背景,沉默而安静。然而这一切在谭湛眼里就不可思议了起来,他看了看身边的林筝,心中疑惑而不解。   他怎么觉得朱黎明讲的都是错的,他从来不觉得林筝是他形容的那种安静乖巧文静内向的女孩子,相反,她躁动、风风火火,满口胡言,说谎都不打草稿,睁眼说瞎话,看起来才像是会把打碎的花瓶粘起来假装没事的人……然而他到底也是意外的,原来对林溪,林筝包容而付出了许多,在朱黎明的形容里,林溪不谙世事,虽然对于喜欢她的人,那是不谙世事的天真,正如朱黎明一口一个的”小兔崽子“,他喜爱她,因而她的一切行为,在他眼里便是无伤大雅的调皮可爱。但对于陌生人,那种不谙世事就未免会给旁人带来麻烦了,从一个拉提琴的小女孩,成长为一个世界知名的大提琴手,这背后需要斡旋的方方面面,都是林溪所不擅长的,但没有人责怪她,因为她只需要拉好琴就可以了,这些琐碎而无趣的对外联络和社交,自然交给了林筝。而因林溪不通人情世故闯下的祸,也自然是林筝去处理,处理不好的,就由她来背黑锅。   谭湛听着朱黎明的回忆,看着身边沉默的林筝,有一瞬间突然有些替她觉得不公平。虽没有林溪那天才般的领悟力,但朱黎明的形容来看,林筝的大提琴功力绝对也不差,况且她比林溪更勤奋,假若不是因为帮助林溪去打理她的提琴事业而牵制了大量精力,假若她没有被林溪这么大的光芒遮住,或许假以时日,天道酬勤,她也将是大提琴界一颗璀璨的新星。   朱黎明想到林溪,不免又一阵伤感:“可惜了,真是可惜了。天意弄人。”   看得出来,他是真心喜欢林溪的,那种缅怀的眼神,心痛的表情,都是骗不了人的,相比而言,林筝对他留下的印象显然相当苍白,就是一个沉默安静勤奋的学生而已。   看着这样的朱黎明,林筝却觉得绞痛而难过,她只要咬住嘴唇,死死地控制住情绪。 作者有话要说:  继续吆喝大家收藏啊~收藏~~~~ 最近把我的猫给剃毛了……现在觉得猫也好,人也好,都靠发型啊……如今这金吉拉,真的一点儿也不萌啦……大家发出了惨无人道的笑声,猫我觉得都要得抑郁症了……   ☆、第十一章   茶喝完了,一席话便也这么聊完了。谭湛也兑现承诺,拿出了林溪生前使用的那把大提琴,轻轻打开琴盒,将它交给朱黎明。   朱黎明百感交集,他轻轻抚摸着琴弓和琴弦,看到这把琴,仿佛这七年的岁月都不存在,他有种错觉,仿佛林溪还会笑跳着走进他的房子,拿出这把琴,炫耀一样地给他拉一支曲子。   在经得谭湛同意后,朱黎明拿出了这把提琴,然后坐下来调试琴弓琴弦,拉了一支曲子。   在此前,谭湛也多少抱有些期待,朱黎明是林溪的启蒙老师,他期待着这把大提琴能在他的手中再度绽放。然而他还是失望了,谁也不是林溪,谁也代替不了林溪,朱黎明的音乐沉稳而有一种大气之美,但谭湛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他们都没有林溪那种奋不顾身扑在大提琴上的孤注一掷。   朱黎明一曲罢了,看了眼林筝:“你想试试吗?现在你的大提琴练得怎么样?有跟着什么老师在学吗?”   对于朝思暮想的“舒曼”,此刻林筝却退缩了,她摇了摇头,她的声音平静而波澜不惊:“我已经不拉大提琴了,我没有林溪的天赋。”   即便朱黎明再三鼓励也表达了自己的惋惜,但林筝却坚决不松口,她说什么也不愿意再碰那把大提琴,她只是站在一边,安安静静地看着,安安静静地听着。直到最终和朱黎明告辞,她都一直很沉默,像是刻意要降低自己存在感一般,而她也达到了效果,朱黎明的心都在林溪身上,他只不过偶尔会瞥过林筝,想从她的脸上想象如果林溪还活着的长相。他的回忆是属于他和林溪的,林筝只不过是一个定期出场的配角。   谭湛很敏感地觉察到,对于这次拜访,林筝的情绪是紧绷但又低落的,她掩藏的很好,但时不时那眼睛里流露出的哀伤和寂寞还是让他有些在意。他原本并没有意识到,对于林筝而言,与林溪有关的一切回忆里,她是扮演着暗淡的角色。或许当时并没有如此强烈的落差对比,但如今物是人非,借由着别人的口,终究还是能听出林溪林筝两人在他人心中分量的差距。   也就在昨天,他查阅林溪林筝的消息,才发现除却那些惋惜同情祝福外,有些极端粉丝对林筝满溢出来的恶意和诅咒。   这样一来,对于这次出行,谭湛就多少抱了点负罪感。   “中午我请你吃饭。“   此刻将近饭点,谭湛看了看手表,便驱车往市里去,他决定带林筝吃些好的,以洗刷自己内心一些不明的罪恶感。   他选了洪氏菌菇煲这家店,听起来是吃菌菇的,但是多数是各种野生名贵食用类的菌菇,用的是乌鸡锅底或者乳鸽锅底,汤汁鲜美,菌菇的鲜味完全融在其中,味道纯正,也不油腻。   谭湛是老顾客了,店里的员工见了他,就笑着把他引进了小包厢。林筝跟着谭湛,进了店里,才发现与店门外面低调的装修不同的是,里面可谓是曲径通幽,古色古香的氛围,家具都是明清风格,而各种摆设看起来也都有几分古董的味道,仍旧是不高调,但骨子里那种底蕴和富饶却是不争的。而服务员安排给两人的小包厢,看起来也是专门给谭湛留着的。   谭湛熟门熟路地点了菜,服务员挺热情地给他推荐饮品。   “谭先生,饮料要点什么呢?最近我们有新酿的果酒,是完全手工酿造的,天气这么冷,喝点酒也暖胃。”   谭湛抬头看了眼林筝:“果酒你可以吗?”   林筝点了点头,她刚才随意扫了一眼菜单,不论是菜品还是饮品,这家店的价格可都不低调,因而对于点菜,她决定不发表任何观点,全听谭湛的,面对这么高昂的定价,她可不敢随意指手画脚。   好在与他们高昂的定价相对应的,是快速又贴心的服务,谭湛点了一个乳鸽汤底,很快锅便端了上来,那些山珍菌菇也都一一洗净,由服务员下到了汤底里。氤氲的雾气上升,那种自然的属于菌菇的鲜香味便也晕染开来。   林筝在这种若有似无的香气勾引里,胃很不争气地饿了,平日里她几乎不会这么奢侈的下馆子,她相当节省,从来都是自己随便买些蔬菜炒炒完事,这下胃里的馋虫都被勾起来了。   等那一碗菌菇汤终于下肚,她才满足地舔了舔嘴唇,谭湛这个人,对美食的品味倒是极好的。而除了菌菇汤之外,谭湛还点了一些小炒还有兔腿,小包厢加剧了温馨亲近的气氛,两个人围着一口锅,热气腾腾里,林筝倒觉得整个冬日似乎都温暖了起来,刚才在朱黎明家里那点压抑和难耐,终于也在美食面前一扫而光。林筝连续吃了几碗菌菇汤,四肢百骸都感觉充满了暖暖的气流;相比林筝,谭湛吃的就含蓄多了,比起菌菇煲,他似乎更钟意果酒,那眯着眼睛细细品味的样子引得林筝也对果酒好奇起来。   “我也想喝点。”   谭湛愣了愣,给她倒了一杯,林筝闻了闻,确实飘散出果味清香,她仰了头,一饮而尽,意外发现这果酒竟然十分香甜爽口,当下她便继续自己倒了一杯。   等她喝到第六杯的时候,谭湛终于看不下去阻止了她:”这种果酒后劲足,你不能再喝了。”   “不会啊,我觉得很清醒啊!”林筝晃了晃头,盯着谭湛继续想喝酒,谭湛没有理睬她。   林筝被收缴了酒杯,便有些百无聊赖,等谭湛再看她的时候,她正两眼直勾勾地盯着那一锅沸腾的菌菇汤,脸上有些绯红,表情也有些呆滞了。刚才还说着很清醒的人,此刻果酒的后劲上来,根本抵挡不住,很快就缴械投降般的醉了。她盯着谭湛看了很久,突然傻笑着站起来,把椅子搬到了谭湛的边上,一屁股坐了下来。   “你还好吗?”   谭湛有些后悔不该让林筝碰酒,也不知道她酒品如何,然而他刚开口询问,林筝便朝他笑起来,她竖起一根手指,贴到了谭湛的嘴唇上,做了个“嘘“的姿势,她显然醉的厉害,因为她的动作带了点些微的迟缓,此刻整个人也歪歪斜斜的,她想侧身,却反而变成了完全一侧身体靠在谭湛身上的姿势。   谭湛没法和醉酒的人理论,只能轻轻地把林筝推开按回她自己的座椅上。然而林筝却很执着,她咯咯咯笑着又坐了起来,朝着谭湛意味不明的微笑。   正当谭湛有些疑惑之时,他突然感受到在桌子底下,林筝正用脚轻轻地蹭他,一如第一次见面的一样,谭湛盯着林筝,想从她脸上看出些端倪,林筝却只是一本正经地保持着微笑。谭湛只能把她的腿推开。   她带了醉意:“你好啊,我是四月,你可以叫我April。”一边说着,一边又朝谭湛靠过来,而因为重心不稳,她差点一头栽在谭湛身上,引得谭湛也不敢直接站起来远离她。   林筝喝了酒,后劲上头,她的头脑里一片迷糊,她显然搞错了场景,以为自己正在做一单”测试男友忠诚度”的活儿。浑浑噩噩的,又似乎不是。   她凑近谭湛的脸看了看,谭湛想要远离她和她保持距离,这直接把林筝给惹恼了,她强势地伸出手,拽着谭湛的衣领把他给拽回了自己眼前。   她伸出了一根手指,轻佻地抬起了谭湛的下巴:“小伙子倒是长得有几分姿色。”   谭湛迄今为止的人生里,从来没哪个人敢这么对他,这简直是太岁头上动土了,他震惊之余一时之间竟忘了应该第一时间拍开林筝的手,而只是见了鬼似的瞪着林筝。   林筝喝了酒完全放飞了自我,她整个人树袋熊一样倒挂在谭湛身上,不时用手摸摸谭湛的脸。   “你用什么润肤乳啊?皮肤挺滑挺白的啊。”她几乎眼睛都贴到了谭湛的脸上,谭湛能感受到她淡淡的温热吐息,还有她近在咫尺的声音,“这么看,毛孔都很小!   谭湛不得不再次把林筝扶正回座位:“你振作一点。”   林筝却嘿嘿嘿笑起来:“我很振作呀。告诉你个秘密。”她凑近谭湛的耳朵,刻意压低了声音,“你是我接过的忠诚度测试里最帅的男人。”   林筝此刻歪歪斜斜地躺在椅子上,她的眼睛像是含着潋滟的水光,她的脸颊是淡淡的玫瑰粉,因为酒精的刺激,她的嘴唇显得更为红润动人。一瞬间,谭湛想,这一刻把她比喻成盛开的花朵都不会过于浪漫。而最让谭湛有些无法招架的还是她的眼神,林筝醉了,因而她没有了往日的含蓄,她毫无保留也毫无畏惧地直勾勾地盯着谭湛,这种眼神会让男人受不了。单纯的蹭大腿甚至摸大腿,谭湛都能很好的克制自己的情绪,然而这样一个眼神却让他有些难耐。因而对于林筝又一次朝他栽过来,他相当突兀地推开了她,然后站了起来。   好在林筝这一次没有再继续盯着他,林筝迷迷糊糊转了转头,然后她的注意力被还冒着热气的菌菇锅给吸引了过去,她一个人定定地盯着菌菇锅,用双手托着下巴,突然就笑起来,她朝谭湛看了眼。   “我喜欢蘑菇。”   谭湛这次把自己的座位搬离了林筝,颇为戒备地看着她,怕她又有什么惊世骇俗之举。   然而林筝这一次倒是安分了,她只是撅着嘴看着菌菇锅:“但是我喜欢的蘑菇,和这些不大一样,我喜欢的蘑菇,吃起来倒是不好吃,酸巴巴的,但是吃完以后会感觉自己能飞,感觉血脉畅通,任督二脉被打通的感觉,哎呀,眼前的颜色都扭曲了,好像有质感,感觉自己有特异功能,别人说话和动作在我看起来都变得特别慢,我好像都能看到风吹过来的轨迹,而且所有图像都变成四维的啦,好好玩……”   谭湛听了一半,就觉得有些不对劲,听到最后他终于按捺不住:“你说的蘑菇,你在哪里吃的?”   “荷兰呀。我们去荷兰巡演的时候。”   林筝的回答果然验证了谭湛的猜想,根据林筝的形容,怎么都感觉她吃的不像是一般的蘑菇,而是有致幻作用的菌类,荷兰?他想了想,林溪确实曾经同林筝一起去荷兰有过一场演出。   “你去荷兰吃了致幻作用的奇幻蘑菇?”   奇幻蘑菇只是因为吃了该种产品后会产生幻觉而得名,迷幻成分主要由一种含毒性的菌类植物“毒蝇伞”制成,药力大约能持续5-6个小时,在荷兰并不界定为毒品,是合法出售可以购买的。   谭湛盯着眼前林筝美丽的脸,满心都是不可思议和疑惑,林筝给他的感觉太奇怪了,朱黎明说她是永远站在林溪背后的乖乖女,但一个乖乖女会去荷兰吃这种有迷幻成分的东西吗?林筝看起来更像是疯狂的小冒险家。   “就你吃了吗?还是你们两个都吃了?”   林筝笑笑,一脸骄傲:“就我吃了,她没吃,她看着我,怕我吃完以后因为幻觉和太high出去闹事……”她咯咯咯笑着,拖着腮帮子充满了怀念,“我喜欢荷兰,我喜欢阿姆斯特丹的红灯区,哇,你不知道橱窗女郎的身材有多好哦,丰臀肥乳,我每晚都要去转一转,有些身材真的太好了,就算是同性,单纯看着也觉得是一种赏心悦目啊。”   喝了酒的林筝除了放飞自我之外,话倒是多了起来,谭湛试探了几句,一喝醉,她平日里那种防守的姿态也渐渐瓦解,谭湛问一句,她倒是能答上几句。   谭湛看着她,觉得趁此刻,问她一些关于林溪的问题,倒是个好机会。   “林溪最喜欢哪一支曲子?”   “舒曼的《梦幻曲》。“   “林溪平时除了练琴外,有什么其余爱好吗?”   “喜欢跳舞。”   “什么舞?”   “探戈。”   “除了做一个优秀的大提琴家之外,林溪有什么其余理想吗?”   “有啊,想养一只黑脸的猫,叫暹罗的品种,你看过吗?小时候一般脸只有一小块黑毛,但是随着越长越大,黑色会越来越多越来越浓,像是去挖了煤一样。或者养一只狗也行,狗的话,是哈士奇,因为傻愣愣的,长得也很好看。”   谭湛有些头痛:“我说的理想,是那种很大的梦想,不是养一只猫一只狗这么简单这么小的事,林溪有什么比养动物更大一点的梦想吗?”   林筝低头思考了片刻:“比养狗养猫更大的梦想啊……“她想了想,才突然恍然大悟,“有啊有啊!交一卡车男朋友。”   “交一卡车男朋友??”   林筝点了点头,还非常贴心地掰着手指头数了起来:“恩,对,把各种款的收集一遍,冰山型的、闷骚型的、明骚型的、开朗健气型的、沉熟稳重型的、阳光天真型的、年上的、年下的、鬼畜型的、邪恶型的、纯洁型的……”   谭湛有些听不下去了:“林溪会有这种梦想?怎么听起来像是你才会有的梦想。”   林筝表情露出些不悦,她的语气很强硬:“这就是林溪的梦想,就是林溪的梦想!”   “那林溪有过男朋友吗?”   “没有!”林筝白了谭湛一眼,“你怎么问题那么多。我困了,我想睡觉。”   她说完,就顺势趴到了桌上,谭湛招呼服务员过来看着她,然后走出包厢把账单结了。再回来的时候,就发现林筝已经趴在桌上睡着了。她的眉毛完全舒展开来,露出侧脸,那上面是天真无邪的表情。谭湛没来由的突然想笑。平心而论,林筝还算是酒品比较不错的类型,她喝醉了除了有些思维混乱之外,倒并没有大吵大闹的习性。   再继续在包厢里待下去也不合适,那位服务这间包厢的小服务生还眼巴巴地等着,他们必须等客户走以后才能收拾包厢,也才算结束工作。谭湛朝她抱歉笑笑,才抱起了林筝。这里毕竟是市中心最好的地段,离洪氏菌菇煲五分钟步行的距离就有一间五星级酒店,谭湛只好抱着林筝,临时在酒店开了一间房。   他开的是一个套间,把林筝放到卧室的床上以后,谭湛便靠在客厅的沙发里整理今天采访所得的线索,昨晚为了今天见朱黎明,他做了很多前期调研工作,睡得相当晚,房内暖气一吹,便也渐渐有些迷迷糊糊的困顿,不知不觉也侧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可惜再醒来的经历就不那么美好了。谭湛是被林筝用枕头砸醒的,对方站在沙发前,一脸警惕和控诉。   “你竟然灌我酒以后带我来开房?!”   谭湛一边躲避林筝的枕头攻击,一边妄图解释,然而林筝睡饱了觉,精神百倍,你追我跑,谭湛根本没有闲暇能开口,直到绕着房间跑了几圈,他才终于把林筝制服。   林筝的枕头被谭湛扔掉了,整个人被谭湛桎梏般的抱在怀里牵制住了双手的动作,以防止她又突然发难。   “我灌你酒??”谭湛只差在自己头上挂一根青筋和黑线了,“明明是你自己趁着我不注意拼命地喝了果酒,我连制止都止不住你,结果自己后劲上来了干了什么一概忘了不说,你睡着了我好心带你过来休息你还诬赖我?”   林筝搜寻很模糊的记忆,她恍然觉得似乎对方所言非虚。她恶狠狠地盯着谭湛的眼睛,对方也完全不露怯地回看着他,林筝再努力想了想,终于依稀有了一些模糊的影像。   但她的态度倒并没有马上软化下来: “那你不能开两间房?”   谭湛放开了她,揉了揉眉心:“我不知道你喝醉后会有什么反应,是不是会吐,或者过敏或者别的什么,我没法让你一个人待在房里昏睡,我必须得在你身边,不然发生什么紧急情况,你来不及叫人。”   林筝盯着他的表情又审视了一番,这番话,在谭湛的表情里确实看不出破绽,一切看起来确实是可信的。   “好吧,就姑且这么相信吧。”   林筝瞥了谭湛一眼,眼神显然还很狐疑,这眼神让谭湛不乐意了。   “我是没做什么违心的事,倒是你,喝醉了以后猥亵我猥亵的很开心。”   林筝对这样的指控觉得有些无语:“你真是不可理喻啊,现在反咬我一口说我猥亵了?空口白话的,你有证据吗?你有录像吗?”   谭湛朝着林筝伸出了一根手指,轻轻抬起了林筝的下巴,眼神充满了引诱:“小伙子倒是长得有几分姿色。”   不畏林筝见鬼般的神情,他又弯腰凑近了林筝的耳朵,也故意压低了声音,声线低沉又□□:“告诉你个秘密。你是我接过的忠诚度测试里最帅的男人。”   做完这两个动作,谭湛才恢复了他正常的冷峻表情,他看了一眼林筝:“你就是这么做的。”   林筝完全无法接受:“你胡扯!”她一边下意识的第一时间反驳,但另一边却也开始自我怀疑起来,谭湛的用词太过具有她的风格,那确实像是她说的话。   谭湛耸耸肩:“我这种情况下受惊过度,没空录像,但因为印象实在太过深刻,我还能给你场景重现一遍,但有些动作恕我实在是做不出来,我总不能因为你喝醉了来摸我大腿,现在为了场景重现就摸你大腿。”   “我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事?”林筝被谭湛逼得后退了几步,她转过头,不去对视谭湛的眼神,她竭力掩饰自己的情绪,佯装一切无恙的平静,好全盘否定这一切,但内心,她多少猜测到,这一切,八成是真的,因为她喝多以后也不是没有发生过类似的故事,但拒绝承认仍旧是人的天性。   谭湛冷笑了一声:“你连荷兰的奇幻蘑菇都敢吃,还有什么事不可能做出来的?”   谭湛只是无意随口的一句反驳,林筝听到了却几乎是瞬间变了脸色:“你说什么?你怎么知道我吃过奇幻蘑菇?”   谭湛皱了皱眉头:“不是你自己说的吗?”   林筝的表情却像是在刹那冻结般紧绷而惶恐起来:“我还说了什么?你还知道什么?”   谭湛对她的过度反应有些愕然:“没什么,只是聊了一些林溪的事,很琐碎,什么梦想什么兴趣爱好,不是什么大事。”   “林溪的兴趣爱好……”林筝却几乎是呆滞机械地重复着,然后隔了很久,她仿佛才终于找回了自己般,轻轻叹了一口气,那种紧绷的情绪也慢慢放松下来,“下次你还是找我清醒的时候和我聊吧。”她努力掩饰着尴尬,“还有之前如果我喝多了真的做了什么怪事,你不要当真,我喝多了容易那样。”林筝看了一眼谭湛,又加了一句,“我是说,如果,如果真的发生了什么的话,我不是承认我做了。”   谭湛无奈地笑了笑:“那好了,现在我们可以去退房了,我送你回去。”   之后的一切,林筝都很配合,她甚至再没有像往常一样聒噪,她只是安安静静地跟着谭湛,不发一言,连一贯灵动的眼神也收敛起来,倒反而和朱黎明描绘的性格一致起来,然而谭湛却觉得违和,怎么都感觉这样的林筝不大真实。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因为真的晋江更新不上,所以昨天和今天的一起合并更新啦,嘿嘿嘿 另外延时爱恋的封面已经出来啦 延时过几天就重新开始连载了哦!会连载到结束的,也都是免费文,大家可以来看~~~   ☆、第十二章   结账离开后,谭湛需要带着林筝回到洪氏菌菇煲所在的商业楼地下的停车场,然而当他们推开酒店的门,往前走了没几步,就被街区上欢声笑语的声音吸引了目光。身边还不断有人循着那响声走去,林筝身边不知是谁,正拿出了手机在和人打电话。   “亲爱的!我告诉你!露天滑冰场今天开放啦,你过来吗?好呀好呀,那我等你哦,你到了叫我。”   林筝这才恍然大悟,这座城市的冬日严寒,然而严寒也偶尔带来欣喜,每到年底,都会有一场新年集市活动,沿着这座城市的河道,摆满了漂亮的红顶小木屋,出售各种好玩的小玩意儿,而为了带动气氛,每年会把博物馆前面的那片广场,开辟出一个巨大的露天滑冰场,这片广场毗邻城市的河道,开放露天滑冰场以后,完全可以一边滑冰一边享受购物逛街的乐趣。冬日天暗的早,再等片刻,华灯初上,整座城市的霓虹灯,搭配上带了欧美古典建筑风味的博物馆,会将这个露天滑冰场装点的像是一座宏伟的宫殿。   林筝很早就听说过每年的这场活动,然而从来没有见过,也没有参加过。博物馆离她现在所在的位置并不远,步行十分钟就能到的距离,因而那片露天滑冰场上传来的音乐还有灯光,她都能隐约感受到,即便不在现场,她仿佛也能感知到那种冰刀切开冰面弹起冰渣的感觉,她害怕下雪,但她喜欢滑冰,她喜欢滑冰带来的那种风雪的味道。   她以为自己没有说话,因而把心里的想法掩饰的很好,殊不知只要稍微留意,她那种对滑冰场的渴望就要从她的眼角眉梢溢出来,她的眼睛里充满了神往。   “你想去滑冰吗?”   林筝回头,掩饰性地拢了拢自己的头发:“嗯?”   谭湛也不再征求她意见,只是朝着露天滑冰场的方向走去:“走吧。”   梳理了今天得到的信息后,谭湛仍旧不满足,仍旧觉得今天得到的关于林溪的信息还是过于零散了,虽然今天只是刚开始,但他还想收集更多的素材。林筝在林溪的问题上,多少有些戒备,他还是需要和她更加熟悉,才好进一步深入她的内心,挖掘到更深刻的东西。   林筝对于谭湛的行动也没有再假惺惺地反驳,她确实想滑冰。   为了控制人流量提升滑冰体验,露天冰场采取了限额,需要排队等待,等谭湛和林筝付了钱租好了滑冰鞋被准许入场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现场放着古典悠扬的乐曲,四周时柔和美好的暗黄灯饰,除了喜庆的新年气氛外,还有浓浓的圣诞风情,这座露天滑冰场一直以奢华为独特卖点,场内在冰底甚至安放了灯光,当穿着滑冰鞋在冰道上滑行时,就像是滑在梦幻上。林筝几乎是一入场,试验性地滑了几下,就完全放了开来,谭湛能敏感地感受到她的情绪从拘谨变到活泼和轻松,然而谭湛却轻松不起来,他太高了,高个子的人平衡感都不那么好,他甚至不知道怎么去滑冰。谭湛这时候才后悔起来,他不应该为了和林筝搞好关系就跑来以身试险般的滑冰的,他会滑雪,但是不会滑冰。虽然滑冰场内控制了人流量,场内滑冰的人数也并没有那么多,但大多数人都是熟稔的滑冰手,他们笑着从谭湛的身边咻得划过去,快到令谭湛措手不及,只来得及听清他们所带动起的风声和隐匿在风声中的那一点欢声笑语。林筝看起来也完全被这种气氛所感染,她显然是个滑冰好手,已经绕着冰场转了几个圈,此刻正在不远处滑动,脸上也因为寒冷和快乐而变得红扑扑的,眼睛又恢复了无法遮掩的神采,显得熠熠动人。   谭湛只好扶着滑冰场提供给初学者以防摔倒用的椅子,一步步小心翼翼地朝着林筝靠近,他现在头痛的很,一到滑冰场,他根本追不上林筝,更别谈和林筝聊聊林溪了。   好在林筝绕着滑冰场滑行了几圈之后,终于想起了谭湛,她快速地滑到了谭湛的身边,谭湛此刻被一个滑行而过的小男孩不小心撞到,差点没扶住椅子,幸好林筝拉着他,转了个圈,避开了后面另外一群欢呼叫着呼啸而来的小朋友们。   “你不会滑冰?”   “不行吗?”   林筝瞪大了眼睛:“那你这么积极地过来说要请我滑冰干什么?我还以为你很行,想要在我面前展示一下。”   谭湛有些咬牙切齿,然而在冰上,这并非再是他一贯可以掌控的场地,他只能牢牢扶着椅子,抬眼瞪了一眼林筝:“我想学,犯法吗?”   林筝愣了愣,才笑了,然后她快速地一把抽走了谭湛的椅子,把它丢给了另外一边一个眼巴巴看着的初学者,谭湛失去了倚靠,一下子腿在冰面上不停的打着踉跄,差点就没直接一头栽下去,好不容易才稳重了重心,真真是惊险的一瞬间,然而他还没来得及为自己的反应灵敏骄傲,始作俑者的林筝就在一旁哈哈哈笑起来。   “我教你。”她一把拉过了谭湛的手,开始往前滑行。   谭湛还来不及指责对方拉走自己的椅子,就被迫跟着林筝在冰面上滑行。林筝一开始顾虑着谭湛,滑动的速度相当缓慢,一边指导着谭湛的动作,而等到谭湛有些摸到窍门,她就开始提快了速度。   一圈又一圈。不知不觉间,谭湛突然发现自己正在跟着林筝快速滑行,像奇迹一般,他在这么短暂的时间里,在一个露天冰场里,没有专业教练的陪伴,竟然就学会了滑行。也是这时,林筝放开了拉着他的手。谭湛慌乱了一秒,然后才发现,自己竟然还可以稳稳的掌握好重心,即便没有林筝的扶助。林筝在他的面前,跟着音乐的节奏滑行,谭湛笑了笑,试了试,然后便跟了上去,他追着林筝的身影而去,滑冰鞋的冰刀在冰面上划出两道漂亮的曲线。   “布兰登堡舞曲。”林筝在冰面上转了个圈,把脸朝着谭湛,开始倒着滑行,背景音乐是巴赫的《布兰登堡舞曲》,林筝闭上了双眼,很自然的,她张开双臂,双脚像是带着魔力般的滑动着旋转着,身体跟随巴赫摇摆着舞动着,她的内心突然变得非常澄澈,仿佛一切都不再存在了,那些吵闹的欢笑听不到了,她的心中只有那古典的旋律,她的官感变得无限敏感,闭上眼,她反而能更加清晰的感受到这个世界,因她滑行而吹过她脸庞的夜风;树叶随着风被吹动的声音,每一口空气里冷但甘甜的味道,一瞬间,她有一种时空错乱感,仿佛时间还停留在她19岁的那年,一切尚未开始,一切也尚未结束。没有人死去,没有人痛苦,她还拉着那双手,那双手的主人有着和她一模一样的脸,她甚至记得对方是怎么看着她笑的,她们是双生子,她们一起出生,一起长大,一起分享快乐和荣光。她们一起在冰面上转圈,打闹和追逐。   这是林筝第一次如此主动的回忆起过去,但并不痛苦,她想起了荷兰,想起了两个人很多的第一次:两个人一起偷偷涂指甲油,结果为了散去房里刺鼻的味道不被妈妈发现了咒骂,不得不在大冬天把窗户打开,两个人裹在棉被里,唯独露出四只手和手上大红的指甲油,冻得直打哆嗦流鼻涕,也仍旧望着对方笑;两个人偷偷喝啤酒,结果喝酒以后变得尿频,不停跑厕所打酒嗝,只好庆幸幸好没有心仪的男孩在,只有彼此。那并不是灰暗的记忆,而是灿烂的,她们一起见证了彼此最拙劣的岁月。   林筝把手微微抬起,越过头顶,她抬头,滑冰场里的幽蓝灯光正顺着她抬起的手指缝流泻下来,她做了一个握住那束光的动作,把手心收回自己的胸口,然后她突然笑了。   那完全不是一个刻意的笑容,然而却因为不刻意而越加动人,林筝转过头看谭湛时,那个笑意的尾巴还留在她的嘴角,那是极度温柔极度美的一个笑,笑意深刻,直达眉眼,滑冰场的暖橘色灯光正照在她的身上,把她头顶那些毛柔柔的散发也照的仿佛镀上了一层温暖的色泽,她整个人像是从过去穿越而来,脸上还是19岁的表情。   谭湛突然觉得心像是被陨石毫无预兆的击中了。林筝此刻正朝着她滑来。她朝他眨了眨眼。   “我好像应该不只顾着玩,你应该更想听到林溪的信息。”   谭湛有些尴尬地嗯了一声,他才意识到,自己完全忘记了提及林溪。 作者有话要说:   《延时恋爱》的预售目前天猫已经出链接啦~大家上淘宝搜一下延时爱恋就可以啦,是打折还包邮的,有兴趣的妹子可以入~   ☆、第十三章   谭湛有些尴尬地嗯了一声,他才意识到,自己完全忘记了提及林溪。   “我们在荷兰的时候,一起在阿姆斯特丹的露天滑冰场滑过冰,然后去了那里的圣诞集市,结果一路看一路买,最后每个人都提了超级大的两个袋子,有路过的好心荷兰人来帮忙,还以为我们是搬家。”林筝一边绕着谭湛滑动,一边回忆,“那时候阿姆斯特丹的河道都结冰了,我们在露天滑冰场滑的还不过瘾,还沿着河道滑行,我真喜欢阿姆斯特丹,一边滑冰,一边就能欣赏河道两岸的风景,那真是一个小资又悠闲的城市,尤其是羊角村和风车村,我们都觉得如果以后养老,就要选择那里,又美又宁静,我喜欢那里的华夫饼Stroopwafel,里面夹了焦糖,又甜又香。”讲到此处林筝突然意识到有些不对,她抱歉地朝谭湛笑笑,“不好意思,不应该说我的事,你更想知道林溪的。林溪也很喜欢那里的华夫饼,我们在荷兰待了三天,她还特意去餐馆了华夫饼的制作工厂,自己做了一块饼,但是她做的不好吃。”   “阿姆斯特丹还有一个Ice Bar,里面一切都是冰着的,零下10度,我们进去,喝了三杯冰饮料,那感觉真是永世难忘,但是林溪很喜欢,她喜欢一切古怪的体验。”   “那一年,我们是在荷兰过的新年,荷兰每年新年都有狂欢活动,一群荷兰人都会穿着泳衣,在大冷天里,一起欢呼着重进冰冷的海水里,按照林溪的说法是躲不过寒冬,不如在寒风里浪的精神,她去参加了,但是她的体质没有欧洲人那么强悍,回国的飞机上她就发起烧来了,回家躺了一个礼拜才彻底好,差一点为此取消了一场演出,好在她为了演出还是很拼命的,各种吃药,拼死在演出前好了个七七八八,但演出强度还是大,熬过演出,她又断断续续病了一个月才彻底好。”   林筝又陆续讲了不少关于林溪的往事,谭湛本应该好好记着的,但是他却有些心不在焉,他应该只对林溪的事感兴趣的,但他现在却没来由的,也很想听一听林筝的事。   “你有考虑过重新捡起大提琴吗?”   林筝因为这个措手不及的问题愣了愣:“我?”她回避了谭湛的注视,自嘲般笑笑,“我不像林溪,我没有她那样惊人的天赋,不是吃那碗饭的料。好啦,我们继续来讲林溪,她虽然大提琴拉的很好,但其实是个常识也好,生活技能也好,都很缺失的人,大概每个天才都因为把时间太过奉献给了自己的天赋,所以没有办法再兼顾成为一个全能的人吧,你知道吗?她都不知道母鸡不用受精就可以下蛋,她一直以为母鸡要和公鸡□□以后才能下蛋,有一次她和我一起去法国,住在农场里,有一晚神秘兮兮跑进我房里,对我说,她很仔细的跟踪观察了母鸡,发现这片农场里根本没有公鸡,不知道那些鸡蛋哪里来的。”林筝说到这次,也忍不住笑了,“她用了太多时间练琴,很多课没法上,去学校的时间也很少,所以有时候她说出的话,乍听之下,甚至会有人觉得她不正常不可理喻,或者误会她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装天真可爱,其实不是的,她真的什么不懂,除了大提琴,她在这个社会的其余方面,可能心智和十岁的儿童差不多。除了大提琴,她什么也不懂。”   “她有什么好朋友吗?”   林筝摇了摇头:“没有,因为去学校的时间少,为了大提琴事业,转学也很频繁,她没有真正在哪里生根过,也来不及去交朋友。而且青春期的女孩子心思都非常敏感,因为成名早,她显得太过与众不同,关注她的人太多,反而因此遭到了同龄女同学的排挤,所以可以说她没有体会过什么友情,也没有朋友。”林筝抬头望着远处的灯光,语气像是感叹也像是在低吟,“大提琴给了她名声和一切,但大提琴也让她失去了很多,得到和失去,大概从来都是平衡的吧。”   “你呢?”   “我?”   谭湛点了点头:“你的学校生活呢?比起林溪来,是不是反而更加会让人怀念一点。”   林筝模糊地笑了笑:“我的生活很平常,我也练琴,但时间少很多,就只像是一个正常的兴趣爱好那样,我待在学校的时间比较多,林溪的成绩不好,我就反而还可以,但也达不到学校顶尖,只是个中流的水平,不突出。”她像是再次强调般地重复了一遍,“我是个很普通的人。”   “你会不开心吗?”   林筝抬起头来看着谭湛,此刻滑冰场的背景音乐换成了libertango,大提琴的版本。这支曲子实在太过美妙,带着爵士音乐的个性诱惑,又不失古典音乐的典雅优美,用大提琴演绎起来更是深沉又深情。   “为什么会不开心?”林筝笑起来,她似乎在回答谭湛的问题,但她的眼神飘向远方,她的内心正随着那支大提琴曲波动,她的脚步滑出探戈般的舞步,片刻后,她才把注意力重新拉回了谭湛身上。   “你说的是别人的忽视吗?”林筝盯着谭湛,“你可能用林溪当参照物,怎么都会觉得我过的实在是太差了,但或许她那样永远处于注目里的人生,也并没有那么光彩照人吧,时时刻刻在他人的关注里,有时候活得实在是太累了。我觉得这样随便走进人群就能融进去消失的感觉很好。当一个知名的大提琴家没有你想的那么难,当一个普通人也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   谭湛有一种古怪的感觉,他说不上从何而来,但林筝的话里,他总觉得有一些微妙,寻常的姐妹,不论感情多好,如果两方的发展和生活有像林筝林溪那样巨大的落差,总是有那么点失落和羡慕嫉妒的。没有哪个孩子从小就喜欢被人忽视,然而林筝的话里毫无这种失落和自卑,尤其她的最后一句话,谭湛并不能理解。   当一个知名的大提琴家怎么会不难呢?天赋勤奋时运,谁能轻轻松松就获得听众的爱呢?   当一个普通人又怎么会不简单呢?这个世界上最多的不就是那些大多数的普通人吗?平凡度过人生,这有什么难度可言?   “走吧,最后一圈。”林筝拉了谭湛一把,“待会我请你喝热可可。”   她开始继续在冰面上飞驰,动作娴熟灵活,像是一只破冰而来的海鸥,在阵阵夜风里,她朝谭湛回头,嫣然一笑:“我以前想做过花样滑冰运动员的,我滑冰也很好,但是全家都觉得学大提琴更有前途。”   谭湛还想和她继续这样聊下去,然而林筝已经回到了滑冰场的出口,她和他一起交还了滑冰鞋,然后便快速朝着不远处跑了过去,等谭湛反应过来她是赶着去卖热饮的窗口排队,林筝已经站在了队伍的前面,朝着谭湛挥手,她的脸上被冻得发红,几根额发上也凝结了一层白白的冰霜,然而表情却比任何时候都生动。   因为林筝的反应敏捷,两个人早早拿到了热可可,捧在手里,看着后面无奈排队等待的人群,谭湛一时之间也有一种惬意的小小优越感。   “我请你吃晚饭吧。“林筝抬头看向谭湛,今天一天,午饭是他请的,刚才饿滑冰也是他请的,即便林筝买了一杯热可可,相比谭湛花的钱,她那点开销简直可以忽略不计。   谭湛却摇了摇头:“不用了,我晚饭约了人。”   林筝哦了一声,她有些不好意思:“那下次请你吃饭。”   两个人喝光了热可可,一步步往回走。   ”你待会晚饭是这儿吃吗?”   谭湛有些疑惑但仍旧点了点头。   林筝笑笑没有说话,她侧头一望,却被街头一个烤山芋的炉子吸引去了目光,卖烘山芋的外乡人穿着破旧的棉衣,缩着脑袋伫立在寒风中,明灭的火光从他的桶装烤箱里传出,同样传来的还有那种香甜的烤山芋的味道。   “你要吃吗?”   林筝抬头征询谭湛的意见,谭湛摇了摇头,他从不吃街头流动摊点的食物,尤其是这种材质不明的铁桶里烘烤出来的红薯。   “那我自己买啦。”林筝满脸兴奋地朝摊点跑去,不多会儿,就捧着一只烤好的山芋出来了。她的眼睛里充满了满足幸福的星星点点,明明只是一只便宜的烤山芋,林筝却像是捧着山珍海味一般满足而欣喜,她的快乐太浓烈了,连谭湛都被感染,下意识觉得那只烤山芋应该是真的很好吃。林筝掰开已经烤脆了的番薯皮,里面金黄色的肉质露出来,带着香味的热气便升腾起来。   “是什么味道的?”   林筝瞪圆了眼睛:“你没吃过烘山芋吗?”她简直不可思议,“那你的人生太贫乏了,一定要尝一口啊至少尝一口。”她一边说着,一边掰了一半,就着袋子递给了谭湛,“喏。”   面对林筝高高举到自己面前的手,虽然吃摊点食物完全不符合谭湛的原则,但他到底还是低头吃了一口。他只轻轻地咬了一口,那种软糯真切的香甜便在他的舌尖扩散开来,但是对于谭湛见多识广的味蕾,这口味完全并没有给他留下多么深刻和难以忘怀的印象,反而是眯着眼睛笑着看他吃的林筝,让他记下了这个时刻。   两个人一起穿过了马路,谭湛准备去地下车库取车,不料林筝却朝着他挥了挥手就跑开了。   “你不用送我回去了,我自己坐公交回去。”她很快就跑到了路边的公交站点。   谭湛才终于意识过来她刚才问他在哪里吃饭的意图,因为还继续在这一片吃饭,所以林筝并不想让谭湛特意送她。而谭湛还来不及解释时间还绝对充足够让他来回一趟,林筝等的车就来了,她小心翼翼珍宝般的捧着她的烘山芋,以防被后面推搡着上车的人群压到,一边随着人流上了车。   两个人一起穿过了马路,谭湛准备去地下车库取车,不料林筝却朝着他挥了挥手就跑开了。   “你不用送我回去了,我自己坐公交回去。”她很快就跑到了路边的公交站点。   谭湛才终于意识过来她刚才问他在哪里吃饭的意图,因为还继续在这一片吃饭,所以林筝并不想让谭湛特意送她。而谭湛还来不及解释时间还绝对充足够让他来回一趟,林筝等的车就来了,她小心翼翼珍宝般的捧着她的烘山芋,以防被后面推搡着上车的人群压到,一边随着人流上了车。   谭湛有些失笑,那是他第一次看到有人会对一只烘山芋那么小心翼翼,林筝看着那只烘山芋的眼神,完全像是看着整个宇宙,让谭湛没来由的都有点羡慕那只山芋,被林筝用那种目光全心全意看着。   晚上约在了一家西餐厅,来人实际也是林筝的旧识,她是林溪和林筝以前的邻居,那是个胖乎乎的中年女人,眼睛也因为脸上的肉而被挤成了小小的一条,看起来精明又市侩。   谭湛没有告诉林筝他约了她的这位邻居王阿姨,因为他下意识觉得有些采访、收集素材应该避开林筝,虽然这期的专题对象是林溪,但无疑林筝也林溪的生活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他不想这位邻居在回忆一些相关细节时候,碍于当事人之一的林筝在场,而有所保留。   那位邻居果然一落座,最先是打量了一圈这间餐厅的环境,然后便是眼睛往谭湛身上逡巡了一圈,这种人,最会察言观色,谭湛虽然举止行为都低调,但身上的贵气是遮不住的,这个邻居态度也立马比在电话里好上了不少。   “小谭啊,你想问什么直接问就行了,以后也别这么见外,不要什么王女士的叫我了,我女儿乔乔今年刚研究生毕业呢,我比你大一辈,你就叫我一声王阿姨好了。”   谭湛从善如流地笑笑:“好的,王阿姨,我这次为什么约你之前电话里也向你解释过了,我要做一档回忆林溪的节目,很想听听你这样的老邻居对她的想法,还有她生活的真实一面。”   “好的坏的都能说吗?”   谭湛点了点头:“是的,不管想到什么,都可以和我说,最后播出的内容,我会提前和你确认的。”   “那我可说了啊。”这位王阿姨转了转眼珠,“她刚搬来时候我们就听说了,她已经是个知名的大提琴手了,古典音乐我不懂,也不知道她什么水平,但大家都说好,那大概是不错吧,但是有时候,也会觉得她有点高分低能那种感觉吧,她几乎什么事情都不会做,她住在我们那那么久,你相信吗?她连垃圾都没有倒过一次,根本就不知道垃圾桶在哪儿,而且因为练琴时间久,再好听的音乐,它要在不合适的时间出现,也是扰民的噪音啊,我们一直听着她练琴,有时候也是有点意见的,不过还好她的双胞胎姐姐还不错,每次她吵着我们了,都会给我们送一些水果礼物赔礼道歉。”   “林筝?”   ”对对,叫林筝,和林溪长得一模一样,她们的爸妈都分不出她们来。”   谭湛有些不可置信:“就算是一模一样的双胞胎,说话和行动,性格上就算再像也是有差别的,作为父母那么亲密的人不可能在她们那么大了还会分不清吧?”   王阿姨往自己嘴里塞了一块牛肉,她故作神秘地凑近谭湛:“这你就不知道了,她俩的爸妈根本不管她俩,只有她俩住在那间房子里,她们爸妈拿着林溪演出的钱,到处旅游享受,吃吃喝喝玩玩乐乐,有时候还赌钱,因为我还见过债主找到林溪她们门上,是姐妹俩把父母的债给还了。他们每次来,都是问两个女儿要钱的,除了掏钱让她俩学了个大提琴,真是父母的责任一点没尽到,他们甚至不知道姐妹俩多大了,你说吧,这种父母分不出自己孩子也很正常。”王阿姨翻了个白眼,“反正这对父母吧,也不是什么好人,人生唯一成功的就是押宝投资了自己的女儿林溪,花了一切力气把她培养成了一个大提琴家,然后就靠着她敛财了。林溪对大提琴的天赋表现出的早,所有人都觉得她必成大器,所以她爸妈筹了钱让她学了大提琴,连带着让林筝也学了学,姐妹俩也挺争气,因为有天赋,即便她们那对父母后来不愿意出钱了,大提琴老师也能让她们继续学。”   谭湛有些愕然,他从来不知道林溪和林筝竟然有这种父母,他一向觉得一个天才的培育是一个家庭滋养的结果,但看起来林溪的成功完全就是她自己拼搏和争气的结果。   “其实那个林筝,大提琴也还可以的,但虽然学费可以免除,你学大提琴要买大提琴吧,还有教材、琴谱、交通费之类的,那对父母觉得林溪更有天赋更可能成功了给他们赚钱,就把林筝牺牲掉了,他们唯一的那些钱,都用在了林溪身上。”王阿姨一边讲一边啧啧感慨,“林筝那孩子,生在那样的家庭,真的挺惨的。林溪的成功,她在背后付出了很多。”   谭湛的心微微震动,他问道:“为什么从没有媒体报道过这些?我根本没有听说到这些过。”   “谁会关心这些?大家只会关心天才大提琴美少女的成功励志故事,谁在乎背后的人?林溪是媒体眼里的宠儿,是大提琴听众眼里的女神,是她父母眼里的摇钱树,谁在意林筝啊?她只是个普通人啊,有什么宣传噱头吗?”   她只是个普通人……   谭湛突然愣了愣:“你能给我讲讲林筝吗?”   “可以啊,有啥不行。林筝和我打交道还比较多呢,进出门见着我都会喊一声‘阿姨’,林溪就不接地气多了,平时都低着头在看琴谱,在楼道里经过也不会抬头。她俩的爸妈不管她俩,平时买菜做饭做家务收拾家里的都是林筝,为了让林溪有更多时间去练琴,后来演出什么的,林筝也都一直跟着,就干那种助理的活儿,跑前跑后的。但我住在她们隔壁那么久,没听到林筝和林溪吵过架,她都没闹过不愉快的,挺不容易的。”王阿姨抬头,有些疑惑,“不过你问林筝干什么?节目不是做林溪的内容吗?”   谭湛掩饰了自己情绪的失态:“我本来想双生姐妹可能也是一个切入点。”   王阿姨摆了摆手:“她俩没什么矛盾,就差不多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那种感觉吧,林溪有什么都会习惯性地让林筝去干,林筝也不会拒绝。”   谭湛不得不解释:“我不是要找那种矛盾冲突的切入点……”   王阿姨却满脸不信:“我还不了解新闻媒体吗?这种和睦的关系,没有爆点,引不起现代人的注意的,要那种奇葩的或者反转的才行!我给你想想啊,林溪身上有什么这种点没……”   一顿饭,吃的谭湛心情复杂,这位邻居王阿姨确实讲了很多林溪生活中的细节,谭湛的脑海里,也渐渐复原拼凑出了一个真实的林溪。不止是舞台上抱着大提琴挥洒自如的音乐家,而是生活中一个过早成名,提琴技能上达到了大成的水平,然而生活技能却根本没有与之匹配。   然而比起林溪,谭湛的脑海里更多的是一个更为清晰的林筝。   供养一个艺术家,尤其对一个原本并不富裕的原生家庭,需要牺牲掉的人太多了。   他突然对自己最初对她泼的那杯冰酒产生了强烈的悔意。林溪活着的时候,她几乎围着林溪在转,林溪死后,她也躺了六年,六年缺失参与这个社会,又不像林溪那样有过人的琴技,能重新站起来迎接这个陌生的世界已然十分可贵。   她一声不吭,但一直在往前走。谭湛突然有点理解了她说的话。做一个普通人并非那么简单的事。普通人没有天才的智慧,没有富翁的财富,没有权贵的权势,他们没有捷径,因而他们的每一步,都要自己去争取,每一场困境,都要自己去突围。他们不能像天才、富翁或者权贵那样只有一项技能,甚至没有技能就能很好地过一生,他们需要面面俱到,什么都懂,懂得怎么挤上最早的班车,懂得哪里有最便宜的日用品,懂得怎么最大程度的废物利用,懂得怎么洗碗最干净最卫生,懂得怎么用最有限的钱过出最大程度的生活。   林筝林溪,明明长得一模一样,出生时间也并没有多大的差距,但一个是被父母视若珍宝的摇钱树,一个就只是让摇钱树生长得更为茂盛的花泥。一个女孩子,连她的家庭都不爱她都不去保护她,那是多么令人心碎的一件事。这个世界上,还有谁能保护她呢?   “可惜啊,也是天意弄人吧,被当做摇钱树的林溪车祸里去世了,留下他们不重视培养的林筝,完全没法再给他们提供那么多钱去挥霍了。”王阿姨开始了总结陈词,“虽然林溪是个天才,但不得不说,他们那种家庭教育真的是失败的,两个孩子怎么能那么偏心对待呢,而且就算林溪再聪明,也不能只教给她大提琴技能,而忽略了通识教育和生活常识的培养吧,你看,我的教育方针就完全反过来,我从小就让我女儿多方面发展,我们家乔乔啊,也学的乐器,学的钢琴呢,也有钢琴十级,但你看,我从来让她当做一个爱好去培养,学业上也不荒废,考上了全国重点大学的A大,后来也直接保研了,学的财会,现在已经被银行录取了。”王阿姨看了一眼谭湛,“话说小谭啊,你这个年纪,有对象了没有啊?”   谭湛愣了愣,但随即明白过来眼前这位中年妇女的言外之意,他笑了笑,非常诚恳地说道:“有对象了阿姨。”   王阿姨果然发出了遗憾的长叹,但随即她又振作了起来,毕竟现代社会,就是结婚了都能离婚,谈个恋爱而已,分手也很常见啊,她打量了很久眼前的小伙子,长得好有钱工作好,这么好的条件已经不多见了,如果能趁这次机会配给自己家的乔乔,做了自己的女婿,那是再好不过的事了,因而她对谭湛相当热情和友善:“谢谢你今天这顿招待啊,以后还有什么要问的都随时找我,还有我家乔乔啊,其实还和林溪林筝是初高中同学呢,你下次有什么想问的,也可以直接找她呀,毕竟同龄人说不定聊得更舒畅。”说罢,她热情地掏出笔,写下了一串电话号码,交给了谭湛,“这是我们家乔乔电话号码,全名是杨晓乔。你记得联系她呀。”   谭湛接过了那张纸条,道了谢,结账后便起身送了这位王阿姨出门。这时夜色已经浓重,天气更冷了,然而谭湛只是为对方打了车,他也并不是愿意开车送任何人的。 作者有话要说:  我希望这个故事呈现的是,谭湛慢慢地设身处地的了解林筝,然后爱上她,这样一个比较温存的故事,虽然过程是缓慢的,并不是一见钟情或者惊心动魄的,但是很想传达的观念就是,不论怎样,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正在缓慢的、努力的爱上你。昨天的更新和今天的一起(因为昨天晋江又没更新上)   ☆、第十四章   谭湛回到家的时候,隔壁林筝家的灯已经都关了,他走进厨房,喝了一杯水,走回房间之际,他看到了他近来也搬进了这间出租屋的“舒曼”,他看过林溪使用这把琴的现场演奏,也听过看过无数次她演出时的视频,但这一刻,望着这把传说中的大提琴,他却想的是,如果是林筝,如果林筝有机会演奏它,又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光景?   这个晚上,谭湛便做了梦,有个面糊模糊的女性正用着他收藏的这把知名大提琴演奏,音乐悲怆又激烈,技法与林溪不相上下,然而她韵律里的那份情绪却比林溪深邃太多。他不断走近想要看清对方的脸,却怎么也无法如愿,对方的脸上蒙着一层灰扑扑的雾气,他从最初的急躁,变到淡然安宁,而当他不再好奇对方是谁的时候,曲子终了,雾气散去,梦中那张脸朝他轻轻望来,表情苍白空洞,脸上却犹自带着泪痕,那是林筝的脸。   极难得的,谭湛这一晚睡得十分不踏实,可惜第二天的工作并没有给他任何喘气或者休息的机会。新旧年交接之际,除了日常工作之余,更多了不少文书和总结报告,谭湛作为新人,这些工作自然落在了他的头上。   “小谭,年度总结和明年上半年计划今天必须交的,要抓紧时间哦。”   “小谭,明天早上会议的材料准备好了吗?把近三年来的重点项目收视率记得做一个表格附在其余文件的后面,所有材料一式十份打印,记得要彩打。”   “我们中心的报销单记得填一下,□□也贴一下。”   “要给制片人审的片子准备好了吗?”   谭湛这一天简直恨不得自己有八爪鱼那么多的手,他连水也没顾得上喝,可忙到下午三点,堆在他办公桌上的文件还是并没有少上多少,今天加班的命运已经注定,他并没有说什么,只是继续埋头工作。到四点半的时候,他才突然想起来他的雪纳瑞,他晚上没法准点下班,没法回去喂雪纳瑞和它那一窝小狗。谭湛看了看时间,才赶紧跑出办公室,坐电梯到了食堂所在的楼层,手机上一边拨打林筝的号码。   幸好林筝还在,她接了谭湛的电话,一脸莫名地走出食堂。然而她还没来得及问出什么事,谭湛就塞了什么东西到她手里。   “今晚帮我喂一下狗。”对方说完,似乎又接到了工作上的电话,一边朝她致意道谢,一边转身重新上了电梯。   林筝张开手掌,才发现谭湛刚才塞过来的是他大门的钥匙。她笑了笑:“还真想得开啊,不怕我趁机入室盗窃吗?”她把钥匙塞进了口袋,谭湛请她周末吃了午饭还滑了冰,于情于理,照看一下他的家里并无不妥,更何况他们是邻居,有些时候还真是远亲不如近邻。   林筝为了节省时间早点回去,也没在食堂吃,就打包了些饭菜回了家,她先去自己家里把自己的小土狗“雪球”也一同抱了过来,然后才拎着饭菜和狗,打开了谭湛家的门。   谭湛没告诉林筝自己把狗粮放哪里了,林筝打他电话,他大约在会议中,也没有接。幸好林筝从自己家里也带了狗粮来,然而雪纳瑞显然被谭湛养刁了口味,嗅了那国产口粮几下,便兴趣缺缺地萎蔫在了一边,倒是自己家的小土狗兴奋异常地把脸埋进狗盆里吃了个畅快。没有办法之下,林筝只能翻箱倒柜找起谭湛家的狗粮来,好在她翻了四个柜子,终于在翻第五个的时候找到了那袋进口狗粮,同样一起放着的,还有狗狗零食和玩具。   雪纳瑞挺乖,那一窝小狗也很可爱,喂狗的工作林筝几乎很快就完成了,而她的小土狗“雪球”也在吃完自己那份狗粮后,热情地冲进小狗群里这只嗅嗅,那只嗅嗅,大概到底是血缘联结,这群小狗也很快和它们的爸爸亲昵起来,几只狗吃饱以后,便追逐着玩具玩闹起来。   林筝看着这场面,实在不好意思马上就剥夺这来之不易的亲子时间。她坐在餐桌边的椅子上,一边吃着打包的饭菜,一边微笑地看着一切。吃完以后她收拾了餐桌,拿了狗食盆准备清洗,才发现谭湛的洗碗池里还丢着早上他吃早饭残留的脏碗,林筝愣了愣,她想反正闲来也没事干,便把碗一起洗了。而林筝有些强迫症,有些事,但凡开了个头,她就想要做完。一旦帮谭湛洗了碗,她环顾四周,便觉得谭湛杂乱摆放的那些碗筷,还有刚才翻找狗粮时混乱的橱柜也无法忍受起来。   “雪球”正和谭湛的雪纳瑞还有它的小狗们一起玩耍,林筝叹了口气,认命地收拾起来,整理好了厨房,她终于得了空,本想抱着“雪球”回家,但意外发现谭湛的阳台外面还有东西在飘的影子。林筝走到阳台,才发现那是谭湛白天晾晒的床单和衣物,此刻已经是夜晚,如果再不收进屋里,夜露就要凝结在上面,晚上盖着不仅不会有晒过的缓和,反而是阴冷湿重。   好人做到底,林筝又把被子和衣物收了进来,然而把这些衣物就这么皱巴巴地丢在沙发上,林筝也实在不好意思,她便索性坐在沙发上,一边看着小狗们玩闹,一边顺手把衣服给叠好了。   做完这些,她看了看时间,才摸了摸雪纳瑞和其余小狗,抱着自己家的小土狗回了家,出门的时候顺手还把谭湛的垃圾给拿出去扔了。   谭湛今天真是累的不行,等他做完了所有工作,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将近十点,黑漆漆的屋里空荡荡的,雪纳瑞带着它的小狗们已经睡了,室内便安安静静的,这时候倒觉察出点孤寂的意味,他打开了一个暖色的灯,想起早上的碗还没洗,带着有些晦暗的情绪,谭湛走进了厨房,然而让他意外的是,洗碗池里的那些脏碗筷都不见了,大理石流理台也变得干净而发亮,地上的瓷砖也像是被清理过了,谭湛打来橱柜,发现橱柜也都被重新布局过了,本来杂乱无章的东西,一下子就变得干净整洁了,而那些洗好的碗筷,也都好好地摆放在一边。谭湛看着这些,心情突然就慢慢变好了。   他哼着歌,烧了水,准备给自己下意面,一边走到阳台,才发现本应该还挂在室外的衣物和床单,也都已经被妥帖地收回室内叠放好了。他再绕着屋子转了一圈,便发现了更多的细节。   地上的狗毛被用吸尘器吸过了,雪纳瑞的窝里也被垫了更多温暖的被褥,茶几上原本凌乱的杂志被收好了摆回了书架,屋里因为他疏于护理而快枯死的绿色植物也都浇过了水,叶片上此时还沾着水珠,最让他意外的是,连垃圾桶里的垃圾都被清理了。   这简直像是田螺姑娘。   谭湛想起林筝,突然就笑了,总觉得她和田螺姑娘这个形容可一点都不像,田螺姑娘在谭湛的印象里该是个朴实又机灵的女孩子,但林筝长得太好看了,这让她的气质看起来不像是会做田螺姑娘的,倒更像是聊斋里面那种赶夜路时会倒在路边装受伤的狐狸精姑娘,而遇到一个这么能操持家务的狐狸精姑娘可并不容易。   但谭湛心情愉悦的同时,又有一些其余的情绪,他想起那天那位邻居阿姨讲的话,想起林筝这些熟练的家务活都是怎么练就的,内心又有些五味陈杂。   他给林筝发了个短信。   “要吃宵夜吗?”   林筝没有回复,谭湛等了一会儿,想大概对方是睡了。然而他刚转身准备去厨房,门外就传来了敲门声。林筝穿着件很厚的棉袄状睡衣,在谭湛的门外探头探脑:“有吃的?我正好饿了……”   谭湛忍不住就笑了:“你等一下,马上就好。”   果然没过多久,谭湛就从厨房端了两盆热气腾腾的肉酱意面出来。   “你这是又要贿赂我让我给你讲讲林溪吗?”林筝一边吃,一边抬头看谭湛。   谭湛却摇了摇头:“是感谢你帮我整理了屋子收了衣服还叠好了。今晚不谈林溪,谈谈你吧。好像认识这么久,也没有好好的互相了解过。”   “我?”林筝瞪大了眼睛,相当意外,“我有什么好谈的啊,而且谈我,不就是谈林溪吗?反正以前我们都基本在一起。”   “不是,我只想知道你一个人的事。”   林筝有些愣神:“嗯?”   谭湛也才意识到自己话里刚才的暧昧,他咳了咳,轻轻地掩饰起来:“我知道你躺了六年,你醒过来以后,都过得怎么样?”   “就这样吧。”林筝不在意地说道,“你也看到啦,就是现在这样啊。”她又吃了一口意面,“你做菜很好吃呀!”   “你还饿吗?我还可以再帮你做一点。”   林筝摇了摇头:“不用了,我也是要控制身材的,要是身材走形,我的测试忠诚度生意就接不到了。”   “为什么会做这个?”   “省力,来钱快。”林筝垂下了眼睛,“我是高中肄业,因为学大提琴,所以小学初中的学习进度都有拖沓,出事之前还和林溪一起上高三。除了做忠诚度测试,我都找不到其余来钱那么快的不需要学历的工作。”她随即又笑了,“你总不能让我现在再捡起书本去高考吧?何况我也没见得多喜欢上学。”她有些不甘心般地抱怨起来,“而且我出事之前,大学生可不像现在这么遍地走。现在可好了,有些高档酒店里,连招个前台,都还要大学毕业的呢!学历贬值的也太快了,稍微体面点的工作,都写着至少硕士研究生学历。”   谭湛愣了愣,他突然有些不忍和羞愧,自始至终,他都没有真正站在林筝的角度为她想过,她为什么会去做忠诚度测试这样的工作,为什么不去找个正经的工作,并非她不想,谁都很清楚什么是体面什么是不够体面,然而六年的治疗昏睡,醒来后面对的可不是睡美人苏醒一样的童话故事,旁人用六年成长成了精明能干的成年人,然而林筝却还是19岁的思维19岁的阅历,也停留在19岁的学历,然而她已经不是19岁了。   “对了,你这盆长得像鹿角一样的是什么?点缀着看起来真的很有情调,我也准备去家里搞一盆放放。”林筝似乎不再想谈及自己的问题,她转头指了指谭湛家里的绿植。   “是鹿角蕨。”谭湛站起来,“你给这些都浇过水了是吗?”   林筝点了点头:“我看叶片都有些发黄,你室内开暖气就特别容易干,更别说这些植物你看起来也常常忘记浇水。”   谭湛笑了:“最近太忙了,确实忘记浇水了。鹿角蕨你喜欢吗?这盆可以送给你,我卧室还有一盆。这种蕨类因为长出来的叶片像鹿角,所以装点房间真的很好用也好看,原产地是澳大利亚东部,喜欢温暖湿润的环境,但不能让太阳直晒,因为原来是长在热带雨林的,所以喜阴,水也不用浇得太频繁。”   林筝显然是喜爱那盆鹿角蕨的,她目光温柔地抚摸着那像是鹿角一样的绿色叶片,抬头朝谭湛再三询问确认:“真的可以给我吗?澳大利亚原产的很贵吧?“   谭湛摇了摇头:“不贵,也不是什么名贵的东西,只是平时知道的人少罢了。而且最近临近年关,我太忙了,平时肯定会忘记浇水,在我手里不出一个月就会彻底枯死了,你就当做好事拿去养吧。“   听了这番话,林筝才似乎没有了心理负担,她回给了谭湛一个笑:“那我先替你代养,等你忙完这阶段我再还给你。”   这是个不经意的笑容,很浅很淡,谭湛只来得及捕捉到这个笑容稍纵即逝的末梢,然而仅仅是这个末梢,他都觉得带了回味的余韵。林筝有一种不自知的诱惑力,她不用刻意去释放什么信号,但是她那种正正经经和他人的交往就让人忍不住被抓住吸引力,她不像有些女生一样对昂贵或者精致的东西有天然的向往,令她开心的好像反而是那些谭湛从没注意过的廉价的东西:路边的烤山芋,一盆便宜的快枯死的植物。她穿着漂亮衣服精心打扮眉目妖娆摇曳生姿刻意展露风情的时候,漂亮是漂亮,但谭湛并不觉得她多有吸引力,然而现在这样素面朝天,没有刻意的引诱和撩拨,普通而正常的对话,谭湛反而觉得林筝有一种天然去雕饰清水出芙蓉的美,干干净净的,不染尘埃。   “你呢?你怎么会想当新闻记者的呢?”林筝好奇地看向谭湛。   “因为很想变成能改变世界的人。”谭湛说完,自己也难得有些腼腆地笑了,“可能听起来觉得很空泛,但是确实是我从事新闻传媒行业的初衷。”他看了一眼林筝,“你那么充满怀疑的眼神是怎么回事?”   林筝也有些不好意思:“我没有怀疑,只是有些意外,我还以为你是因为长得好看外形条件优秀才想着物尽其用做新闻主播之类的呢。”   “我其实不想做新闻主播,尤其是读新闻的那种,比起那种,我更想做在一线跑新闻的,收集素材的,挖掘选题的,然后能找出一些有意义有思考价值的东西,好好做出一期有启发性的节目。”   谭湛望着林筝笑笑,他也有些意外自己会和一个并不那么熟悉的女性谈论自己的初衷,他早过了青春期少年喜爱在异性面前夸夸其谈他未来理想和规划的年纪了,但还是忍不住,还是很想和她说,谭湛第一次有这种想法,希望对方能够多了解自己一些,因而宁可放下架子,主动地把自己呈上去,虽然仍旧把握着尺度,但多少对他而言是不寻常了。   “那你一直很坚定的就是想从事新闻行业吗?还是以前也有过其他的理想?”   “想过做赛车手,也想过做音乐家。”   音乐家三个字让林筝来了兴趣:“你难道也会大提琴?”能高价收藏林溪的琴,难免让林筝此刻这样想象。   谭湛却摇了摇头:“大提琴太难了,我没有那么系统的学过音乐,但确实是音乐爱好者,我喜欢听大提琴演奏。我自己学的只是吉他而已,你会弹吉他吗?”   这下轮到林筝摇头了:“不会,难吗?“   “你等一下。”谭湛说着转身回了房间,他翻箱倒柜了不一会儿,才抱着一个吉他盒出来了,“我把它还带了过来,你要试试吗?弹吉他不难,有大提琴小提琴这类弦乐器基础的话很快就能上手。”   林筝却笑着婉拒了:“我都不会,能弹出什么?要不你弹一曲?”   她以为谭湛肯定会拒绝,然而出乎意料的,谭湛答应了,他落落大方地拿出了吉他,调了调音,然后选了一支曲子。   那是一支林筝从没有听过的曲子,随着轻巧的音乐,谭湛淡淡的磁性的声音便也这样若有若无的飘来,都说想做新闻主播的人都会经过严格的播音课程训练,谭湛的声音浑厚又不失那种少年质感,磁性又带了点使坏的小性感,他弹唱的是一首英文歌曲,一口美音饱满漂亮。他就那样随意地坐在飘窗前,身后的绿色植物掩映着他修长的身躯,室外是浓重夜色,室内是他温柔低沉的嗓音。   林筝心中复杂万千,她想起了她年少时候那个曾经一闪而逝的许愿,她希望在她20岁生日的时候,会有一个英俊的男生能够弹着吉他在她楼下祝她生日快乐,但是她一直没有等来20岁生日,她的记忆停留在19岁,等她再醒来的时候,她的20岁已经过去很多年了。   因而看着此刻的谭湛,她总有一种时光恍然的恍惚感,然而内心仍旧涌动着细小但执着的感动。不论过去失去了多少,未来有多么艰难,但活着真好,活着才能听到这样生动的音乐,才能在夜晚有人一同吃夜宵,这么平凡,但也这么细小的温暖着。   一曲终了,林筝还犹自沉浸了片刻,才终于意识过来热烈地拍起了手。她黑亮的眼神炯炯地盯着谭湛,倒是让谭湛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林筝调侃起来:“你以后要是失业了,我觉得以你的吉他水平,去街头卖艺都能月入可观的数额。”   谭湛笑起来:“其实我在美国时候真的去街头卖艺过。”   “真的吗?”林筝瞪大了眼睛,她的眼神里充满了丝毫不掩饰的艳羡,“我也好想去街头卖艺啊,以前我特别想背着大提琴,找一个人来人往的广场,往那里一站,就开始演奏。可是太忙了,我连去街上卖艺的时间也没有……而且他们都很反对……”她讲起大提琴,忍不住也有些淡淡的失落和自嘲,“可惜现在我都不想碰大提琴了。”   “你想试试吉他吗?”谭湛把吉他往林筝手里递去,“我可以教你,真的很简单,你很快就能学会的。”   林筝知道理智应该拒绝,然而她最终还是敌不过音乐和旋律的诱惑,她无法再去面对大提琴,但她的内心仍旧狂热地爱着音乐。   她学着谭湛的样子抱住了吉他,谭湛开始指点着她告诉她吉他的原理、怎么看懂吉他的六线谱,怎么弹奏吉他。   大约真的是因为有大提琴的基础,对于其余乐器也都那么点触类旁通的优势,林筝很快就对吉他也摸索出了那么一点门道,竟然磕磕巴巴也能弹出简单的曲子。她兴奋地抬头,才发现谭湛正微笑着看着她,他的那个微笑看起来完全冲散了他平日里的那种冷峻,总觉得让他多了点更容易让人接近的生活气息。没来由的,林筝觉得自己内心最柔软的地方被小猫爪子般轻轻地挠了一下,并没有挠出伤口,但总觉得心里有一种奇异的感受,像是被这么轻轻一抓抓出了故障,整个人体验着一种从未有过的莫名情绪。   林筝这才意识到今天晚上她和谭湛说的话实在是太多了,她如梦初醒般地看了眼挂钟,才发现已然近11点。谭湛也发现了林筝看挂钟的这个动作,就在他以为她会就此告辞的时候,林筝走到饭桌前,把桌子清理了,然后端着两个空盘子,顺手帮谭湛洗了。   “谢谢你的夜宵,我就洗碗报答你吧。”她笑了笑,“我回去了,早点休息吧。”说完,这才转身离开了谭湛的屋子。   在她走出去之前,谭湛抱来了那盆她喜欢的鹿角蕨:“给你。”   她撩了撩顺势洒下来遮住半边脸庞的碎发,抬头朝谭湛露出笑容:“谢谢。”   林筝的动作非常自然,包括她顺手洗碗这件事,能看出她完全是下意识的动作,并非刻意在谭湛面前表现,她不像谭湛认识的那些女生,在得知他的家世后,在他面前,就会变得特别体贴贤惠温柔。林筝却不一样,她早就知道自己有一辆宾利,知道自己高价拍卖得到了“舒曼”,知道自己在哪里工作,但她从来没因此把谭湛高看一等,也没把谭湛因此区别对待。   即便现在已经没有人会对富有的人露出明显而直接的巴结,但那种围绕在身边隐隐的讨好,谭湛仍旧是能感受到的,而除了这种态度外,还有另外一种相反的对待,那就是有些人隐隐的仇富,谭湛因为家庭背景受到过很多不应该有的笑脸和附和,也因为家境受到过更多背后的指点和议论,他们一边羡慕他,一边鄙夷他,因为过分富有的家境,有些人习惯直接否定他的能力和成绩,他们看不到他的勤奋和努力,只看到了他的起跑线,把他所有的成功都归结为此,却不知道,即便起跑点有优势,如果躺倒了不跑,还是会被赶上的。他诚然比他们富有和有优势,但他更比他们努力和坚定。   在这种刻意的讨好和微妙的鄙夷之间,能够真正自然又不卑不亢地把谭湛当普通人来对待的人,显得实在太宝贵了。   谭湛看着变得又干净又整洁的客厅和厨房,觉得心里突然有一种安宁而平淡的幸福感。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前几天的更新其实…继续连成一个大肥章更新啦!两个人都慢慢动心啦!   ☆、第十五章   生活仍旧忙碌而有序的进行,大约越是平淡如水的交往,才能显出人最本质的东西,抛开最初那实在太过戏剧性的相遇后,谭湛和林筝也都不再有曾经对彼此的剑拔弩张,每天在楼道里遇见,也都能终于像一对温和的邻居一样彼此微笑致意,而只要去食堂吃饭,谭湛也发现自己都能拿到品相不错的菜,而每每这时,在玻璃窗口里的林筝都会对他投来个心照不宣的带笑眼神。   而谭湛的工作也终于慢慢上了轨道,连日的加班终于是慢慢改善了老徐一干人等的印象,虽然整个团队对于谭湛的加入还颇有些疑虑,但谭湛相信,假以时日,日久见人心,这些隔阂总是能消弭的。渐渐的他也已经不用再单独一人吃饭,最近节目采购中心进了一批新人,多数与谭湛年龄相近,很快便熟悉起来,吃饭时候也是与谭湛结伴而行。   “谭湛,你是摩羯座吧。”   开口的是唐潋滟,她刚进星灿一个星期,但是几乎已经有了相当大的知名度,不少男员工津津乐道背后把她评为了星灿第一美。星灿并不是没有美人,很多女主播都长得可圈可点,唐潋滟也不见得从容貌上来说胜出,她的五官甚至并不多么突出,但她胜在那种娇滴滴软绵绵的柔弱气质,看向人的眼神都像是带着水似的勾人,语气轻轻的软软的,让人忍不住就生出点怜爱之心。身材倒是不错,外加家境显然也是有实力的,节目采购部门一项属于电视台里的肥差,没有点背景几乎是进不来,而唐潋滟从入职到今天,从没有穿过一身同样的套装,也没有拎过同一款重复的包,每天她都活得像是刚从欧美秀场上刚出来似的光彩照人,但态度却不如一些女主播那么冷傲,对人都温温柔柔的,讲话细声细气,大部分男同事们也都很吃她这一套。毫无架子的富有美女,没什么比这更能引起人的好感了。   从最初的聊工作,不知道怎么的就聊到了星座,然后唐潋滟就状若不经意谈及了谭湛的生日。   “对哦对哦,谭湛,下个星期好像是你生日啊。我前几天去行政部,他们正准备买给你的花和蛋糕呢。”作为星灿的福利,每个员工生日时都会有定制的话术和蛋糕。   谭湛抬头,才见唐潋滟正温柔地看着他:“你的生日是下星期几呀?”   “下周五。”   唐潋滟状若思考地看了看自己身边的男同事陈进:“下周五晚上我们是不是本来准备找个时间聚会?”   陈进想了想,点了点头:“之前说想周末咱们聚聚,不过正好下周五谭湛生日的话,倒是可以趁机把聚会时间就定在下周五晚上,又聚会,又能帮谭湛庆生,咱们可以搞个小型生日Party!”   其余几个男男女女便也附和起来,陈进是他们采购中心这批新人里年纪最长的,做事也稳重可靠,平时组织活动的也都是他,家世也相当不错,虽然无法和谭湛家相比,但是对一般小康家庭而言,陈进也能算是个生活富裕的企业家二代了,他倒也并没那些普通富二代的脾气和娇气,为人和善大方,让人和他相处觉得十分舒服。   “是啊是啊,那Party办起来!”这几个人里面不少也是有海外留学背景的,有不少是party咖,当即起哄起来,“谭湛你现在是租的房一个人住对吧?那完全可以在你那就办起来啊,顺带算是带我参观参观你们小区环境,我现在住的地方离星灿也太远了,我也在考虑租个房呢,就当带我去你那儿考察考察环境!”   “我来负责搞定酒!我家里还有不少之前从美国带回来的洋酒,我都给搬过来。”   “我来负责订餐,包在我身上。”   面对这样全体的热烈支持,谭湛自然说不出反对的话,他只好点了点头:“那这周五晚在我家见吧,我把地址发给你们。”   “你们每个人都有这个Party里自己负责的事了,我好像什么都还没有哎。”唐潋滟有些不好意思的羞赧模样,“要不,谭湛,我下周五提前一点去你那里,准备一下场地?你有什么需要收拾的吗?”   唐潋滟几乎很有把握谭湛会接受,谭湛也确实如她所料地第一时间对她说了一句谢谢,所以她开始预备好表情准备接受谭湛进一步的感谢。   “谢谢,但是不用了。我家里刚整理过了,不需要麻烦你了。”   出乎唐潋滟的意料,谭湛几乎没有任何犹豫的就拒绝了她,拒绝了这个大好的两人单独相处的机会。然而她很快调整好了情绪,进退游刃有余:“好的,反正有什么帮忙的随时和我说,我反正是大闲人一个。”   谭湛对她笑笑。   “对了对了,你们有‘家属’的都带上吧!免得让另一半还半夜老想着查岗,Party嘛,人越多越热闹,没对象的有要好的兄弟和闺蜜的也都带来啊,大家认识认识,没准还解决了个别同志的单身问题呢!”   陈进的话又引起一番哄笑,一顿饭,吃得气氛热烈,众人又开始从星座衍生聊到天文,话题也是越来越远。   大约有了这些同龄的伙伴,偶尔听着他们抱怨工作,吐槽领导,谭湛虽然并不加入,但光这么听着,倒也算是一种放松模式了。在连续的加班后,工作量也终于渐渐下降至正常的体量。在谭湛正准备松一口气,觉得今天能够正常下班的时候,他接到了他的表妹邹琳的电话。   “哥,我回来啦!”她显然一扫之前的所谓情伤,语气活动高兴,”我回国啦,你现在住哪儿?我去把我们家的狗接回来,听说生了一窝小狗,我都没见过呢,好想它!”   这几乎是之前谭湛日思夜想盼望着的电话,他并没有养宠物的习惯,最开始照看邹琳的雪纳瑞也是无奈之举,此刻接到对方良心发现要领回狗的电话,本应该是求之不得的,然而谭湛却发现自己此刻并不想把狗还回去。   “你刚回国,先休息几天,狗先放在我这里养,你想看的时候过来就行了。”   邹琳也突然有些反应不过来,印象里她这位表哥可不是这么体贴的人,她还记得当初自己把狗丢下时候谭湛那个“你完了”的杀气眼神,怎么才这么一阵就完全变了态度?是自己的雪纳瑞太可爱唤起了他心中的爱意吗?不对不对!那可是谭湛,会有绵绵爱意这种东西吗?邹琳狐疑地盯着谭湛,心里的疑团越来越大。   “表哥,你给我说实话,是不是你对我的狗做了什么?它是受伤了?还是被别的狗咬了?还是它的那一窝小狗没保住都死了?还是什么?”连一向心宽的邹琳此刻都紧张了起来,对于谭湛竟然想多养一阵她的雪纳瑞,她实在只能想到这些事态发展……   谭湛也有些失笑和无语:“我在你心里都是什么人?狗挺好的。”他想了想,“只是我马上要做的一档节目专题,你这个狗有点用。”   邹琳一听就来了精神:“什么节目什么节目?哥,我的雪纳瑞是能上电视吗?”   “目前节目保密,以后你就知道了。你要担心狗,周末什么时候空了过来看就是了。”   邹琳连连点头,这才放心地挂了电话。   谭湛挂了电话,却反而有些心绪不宁起来,节目里自然根本不需要狗出镜,他刚才拒绝邹琳领回狗的想法也几乎是在一瞬间成型的,他甚至来不及思考他那么决定的初衷,就像是这个想法早就根植在他的脑内,只不过顺势说出来罢了。他自然不可能突然性格大变喜欢上了养狗或者养出了什么深厚的感情,他知道,自己留下狗,不过因为想着隔壁的林筝可以不时带着她的小狗过来和它的“太太”、“孩子”团聚。谭湛也并不想再去深究,毕竟林筝既然目前是他搜集林溪素材的一个重要人物,自然要多接触的,因此说成狗对他的专题节目有益处,从宽泛的角度也未尝不对。   但这些日子来确实因为狗,谭湛和林筝是熟悉了不少,他之前加班的时候,仍旧拜托林筝拿着他的钥匙去他屋里帮忙照看一下狗,而作为对此事的回报,谭湛就教林筝怎么弹吉他,而短短的几天,林筝对吉他就基本已经完全上手了,这让谭湛都有些惊讶,她比他想的更有音乐天赋多了。   而大约今天高兴的太早,临近下班时,老徐又给谭湛派了个急活儿,谭湛不得不继续加班,于是也又一次麻烦林筝回家帮他喂狗。好在这次老徐给的工作量不大,谭湛只稍稍留下工作了半个小时,就做完回家了。   他敲门的时候,林筝愕然地来应了门,她的手里还拎着双筷子,显然正在准备吃饭。   “你今天回来的很早呀!”   她朝谭湛笑,一边转身回餐桌,谭湛顺着她的身影,才看到餐桌上的菜,与今天中午食堂的菜色是一致的。   “食堂打包的。”因为谭湛常常很晚才回家,有时候林筝便直接在他家吃完饭,谭湛家的微波炉可比她的好多了。   “我还没吃饭。”   林筝啊了一声,她看了看她打包来的菜,显然只够她一个人的食量。   谭湛朝她眨了眨眼,表情纯良又天真:”我饿了。“   “那要不这份你先吃了垫垫肚子?“林筝有些不确定,“我吃倒是还没开始吃,但是真的就是中午的剩菜了,菜色一模一样不说,还肯定不如中午时候新鲜好吃,你真的要吃吗?或者你可以叫个外卖,现在外卖都很快的。”   谭湛笑了:“不,我带你一起出去吃,小区外面最近新开了一家饭店,口味很好。”   “不用了,我这些完全够吃呀,多浪费。你一个人去吃吧,既然你回来了,我也可以回家啦。”   “不浪费,这份你留着给我当夜宵吧。”谭湛却不容分说拉了林筝出门。   小区外那家餐馆果然是新开的,里面装饰简洁干净,老板娘笑容也很亲切,林筝本来还有些不好意思,但翻开菜单看到价格确实很平易近人之后,也逐渐轻松下来。   谭湛点了几个日常小炒,因为新店客户不多,所以菜上得也快。   “吉他还想学什么新曲子吗?”谭湛喝了口茶,看着林筝, “大提琴的曲子也能用吉他来弹,我在网上查到了巴赫的那六首无伴奏大提琴组曲,有人改成过吉他版本。你想试试吗?”   他能看出林筝仍旧对大提琴抱着极深的感情,她每每眼神接触到他家里的那把“舒曼”,都有一种深沉的爱意,但同时,那爱意里也交织着不安和恐惧。而近来她把对大提琴的爱转嫁到吉他上后,那惊人的天赋实在让谭湛觉得林筝就这样放弃大提琴实在是太过可惜了。   而大提琴大约是那场事故留给林筝的一个心结了。谭湛不知道自己出于什么原因,但他总隐隐的,希望林筝能够解开心结,能够放下过去的包袱,去拥抱明天。即便不是林溪这样的大提琴天才,无法成为她这样的大提琴家,但是以林筝的水平,重捡大提琴后跟着名师再多加训练,绝对也能靠着大提琴谋求到一份体面的工作,而绝不是像现在这样落魄。不知道为什么,谭湛总觉得林筝身上有一种气质,大约就是那种武侠小说里形容的“□□,一遇风云变化龙”的感觉。他总觉得,林筝会放光,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浑浑噩噩地活着。   然而林筝却没有上谭湛的钩,她低了头:“巴赫的六首无伴奏大提琴组曲在我眼里实在是太神圣了,改成吉他弹奏我都觉得是一种亵渎,吉他弹不出大提琴那种韵味的。”她这才抬头朝谭湛笑笑,“吉他有吉他适合的曲子,每个乐器都应该找到属于自己的曲子。”   她夹了一块鸡蛋,满足地吃掉以后,才放下筷子盯住了谭湛的眼睛:“最近好像很久你没有问我林溪的问题了,所以你赶紧想想,有什么要问的吗?我吃饭的时候可是思维最敏捷的时候。”   傻姑娘,谭湛想,他现在并不那么想了解林溪。然而到底谭湛还是顺水推舟地问了问题。   “林溪,她性格爱好方面,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就是传奇一些的地方,放在节目里容易引起别人好奇心的那种。”   林筝想了想:“有!她喜欢在水里憋气。”   谭湛有些哭笑不得:“什么?”   “在水里憋气啊,比如在浴缸,她喜欢洗泡泡澡,她会把自己藏进泡泡里,憋住气,感觉这样别人就发现不了她,尤其是演出前压力大的时候,她觉得藏进水里就很安全。除了在浴缸水里憋气之外,到游泳池,她也喜欢一个人静静地潜到浅水层的池底,然后一个人默默抵抗浮力,憋住气躲在水下,总之不高兴的时候,压力大的时候,有什么想逃避的时候,害羞的时候,太过激动的时候,她都会这样,从小就这样,她觉得水里安全,也能让她平静,她能在水下憋很久,所以她的肺活量可好了,连一般瘦弱的男生都不如她,她的游泳技能也很好,所以在水下憋气也不会有问题,她知道什么时候该浮上岸。”   “这个癖好确实挺奇特的……”谭湛实在有些叹为观止,他怀疑地看着林筝,“你真的不是在骗我吗?”   林筝露出一脸无奈:“拜托,艺术家都有很多古怪的癖好的,我觉得在水下憋气这个癖好相比一些其余艺术家来说已经健康很多了。勃拉姆斯,德国古典主义的作曲家音乐家,他的爱好是射猫,他喜欢拿着弓箭从自己卧室的窗口往外面射击屋顶上或者路上经过的猫,猫中箭抽搐惨叫死的时候,他认为是他灵感大爆发的时刻,每每这时候,他才能心满意足地回去弹琴。”   “……”   林筝却来了兴趣,她盯着谭湛:“你看起来都不知道这些音乐家的野史八卦呀?要我告诉你吗?我有一堆这种八卦呀。”   林筝的眼睛亮亮的,谭湛不由自主地就点了点头,他喜欢她的这种表情。   “奥地利作曲家安东·布鲁克纳你知道吗?他可搞笑,他迷恋的是头颅,人类的颅骨,不带皮肉的那种骷髅头骨。1888年贝多芬和舒伯特的棺材一前一后被打开的时候,这位老兄第一时间冲上去,紧紧抓住了这两位大师的颅骨,死活不肯松手,神情狂热,直到被人拉开,而且他还喜欢迷恋追求女性的那种快乐,他喜欢不停向年轻的女孩写求爱求婚信,但挺可惜的,大概他的情书写的很烂,也或者长得实在是抱歉,直到70岁,他写了上百上千封求爱求婚信,但没有一封成功了。还有法国作曲家萨蒂有严重的强迫症收集癖,他收集了最起码上百把雨伞还有上千块手帕,另外他只吃白色的食物,其余有颜色的他一概不吃。”   谭湛有些失笑:“原来这些比较小众的音乐家还有这些佚事。”   “不止不止,你别以为就小众的音乐家癖好奇怪,那些大众知名的音乐家也是啊,甚至品味更堪忧。莫扎特对屎尿屁特别迷恋,他特别喜欢放屁或者排便时候那种恶臭的气味,可以在厕所待上很久还觉得心情十分荡漾,气味越糟糕的厕所他越是甘之如饴。”   谭湛终于有些忍不住了:“这些你都是从哪里看来的?不觉得看完以后会对这些古典大师很幻灭吗?还能好好面对这些大师的作品去演奏吗?”   林筝笑起来:“我每次都忍不住和乐团的人交流这些八卦呀,哈哈哈,结果有一次刚听说莫扎特的那个癖好,结果老师就要求要演奏莫扎特的曲子,那支曲子需要大提琴和钢琴一起合奏,我的钢琴搭档正好是告诉我八卦的那个人,结果我们两个完全笑场了,因为一边笑一边抖,我拉得大提琴比锯木头还难听,断断续续的,他的钢琴也差不多,像是帕金森患者弹出来的,结果就是老师把嬉皮笑脸的我们轰了出去。”   谭湛完全想象得出那副场景,林筝总让他意外,但同时,又觉得发生在她身上,一切又都不意外,她像是拥有无限可能性的小能量球,外部看起来和千千万万人没有差别,但是内里却永远在你不知道的地方发生着能量的聚变裂变、新生与毁灭。 作者有话要说:  我的锅…… 微信公众号那边一直在更新,这边几次没登录上以后我还以为只有缺了一两章没放呢,没想到也有那么多了,一下子补给大家!抱歉鞠躬! 另外《我的舒曼先生》实体书已经上市,目前当当已经预售,签名版特供当当,现在买的都应该有签名版,还有特签,喜欢淘宝购物的也可以查下书名就有啦(淘宝不过没签名版) 封面我觉得挺好看的,希望你们也喜欢哦~~ 购买可戳预售链接(或直接上当当搜一下《我的舒曼先生》)   ☆、第十六章   “当时是哪位老师?”   谭湛只是随口好奇一问,然后林筝却突然收起了刚才十分放松自然的状态,她看起来像是突然卡了壳,愣了愣,才含糊不清道:“就是以前也去过乐团一起练习啊,林溪也有去,乐团里也有音乐指导……反正事情过去挺久了,我也记不大清是哪个老师了。”   大约是回忆起了林溪让她多少有些失落,不想细说也很正常,谭湛因而并没有对林筝的这番态度有过多疑问,只是笑着又讲起了别的话题。   “对了,下周五晚上你有空吗?”   林筝点了点头:“有空,需要我帮你喂狗照顾狗吗?我没问题的。”   “不是,下周五晚上一起来我家玩吧,我会带一些朋友过来。”   “是什么聚会呀?”   “我生日,来的也都是星灿的同事。”谭湛笑了笑,加了一句,“不用带礼物。我让所有人都别送礼物了,就当成一次普通的聚会就好。”   林筝其实内心有些迟疑,但最终她还是点了点头。   林筝近来觉得心情好极了,一切似乎都渐渐上了轨道,连随兴所至学的吉他也进步神速,已经可以完全无障碍地看着吉他谱就弹奏出一支完整的稍有难度的曲子了,小狗”雪球”也很活泼,每天上下班都对她进行欢迎和惜别仪式,就连谭湛送给她的那盆鹿角蕨,也渐渐在她的照料下重唤生机,郁郁葱葱地长了起来。   一切都很美好,然而安宁的美好大约太过脆弱,这种平静安好的生活很快就随着林筝父母的到来而被打破。   大概在外面挥霍度日又把钱花完了,林筝的父母思来想去,还是想起了这个不成器的女儿,虽说不可能有林溪那么大的本事给钱,但只要是女儿,对父母就有赡养义务。   林筝这天一如既往回到家,便在家门口遭遇了父母的堵截,他们带了大包小包的行李,一脸风尘仆仆,看到林筝还挤出了一个笑意,似乎对自己在一年前林筝初醒时候说的那句“怎么死的不是你”早就彻底失忆。   林筝却对他们这样的伪装已经麻木,她甚至都不愿意配合对方的演出,直戳了当地给出了对方关心的问题答案。   “我没钱。”   钱这个字眼似乎是有魔力,能瓦解一切伪装,林筝的父母果然脸色暗了下来,也不再想扮演慈爱的父母。   “那我们不走了!我们就坐在你门口!”林筝的父母果然一屁股坐在行李上,摆出了一副随便你怎样的姿态,然后便大声嚷嚷干嚎起来,“生了孩子有什么用啊?根本不会管父母的死活啊!”   林筝正在想办法怎么解决问题,楼道里却传来了走路的声音,那熟悉的脚步声,林筝知道,是谭湛回来了。   这是林筝最不希望谭湛看到的画面,然而一切已成定局,当她的父母干嚎着控诉她不孝自私的时候,谭湛的身影已经出现在了林筝的眼前。他本来正准备抬头朝她微笑,却因为林筝父母制造的噪音而被打断。   林筝的父母却更来了精神,他们毫无家丑不可外扬的原则,见了外人反而更加情绪激动,仿佛想靠着用外界第三人的压力强迫林筝低头。   “先生你是林筝的邻居吗?你给我们评评理!”林筝的母亲叫住了谭湛,她指着林筝,”你可能不认识她是谁?林溪你知道吗?七年前去世的天才大提琴家,那是我的女儿,这个也是我的女儿,双胞胎,林溪的姐姐林筝,我们可怜的林溪因为事故死了,留下的钱我们都用来给林筝救命了,结果她躺了六年,花光了我们的积蓄醒了过来,我们老了,没钱了,她却自私地把我们抛弃了,一分钱也不给我们,我们拎着大包小包这么冷的天,在大街上过着流浪的生活,她自己却过着这种好日子……先生你给评评理!你说我们老夫妻俩上哪儿哭啊!”   林筝的妈妈拉住了谭湛的衣服,她似乎打定了主意纠缠这个路人,好让林筝觉得放不下面子,最终答应他们的要求。   谭湛看了林筝一眼,询问她的意见,这样的场景下,他第一反应是等待林筝的决定,然而林筝却没有看他,她垂下了眼睛,看不出情绪。   “如果不是你,我们现在早就可以在国外的海岛上安享晚年了。“林筝的妈妈声音尖细,又开始新一轮的干嚎和控诉,“如果活着的是林溪,她不会这么对我们的,我们家里穷,可是我们花费在你们两个身上学琴的费用可不少,现在爸爸妈妈老了,本来就该是你们反哺我们的时候,结果你就把我们丢在一边不管?更何况你知不知道你当初躺着六年用了多少钱?这笔钱都是林溪留下的,按照法律,林溪死了以后这笔钱应该是我和你爸爸的,我们给你治病了,难道现在你不应该还出来吗?你怎么这么没良心啊!太没良心了!”   谭湛有些忍无可忍,他本能地想要维护林筝,即便对方是她血缘关系的父母,他也无法容忍对方这样对待林筝。然而谭湛刚准备开口,就被林筝制止了。她朝谭湛笑笑:“我自己来解决。”   她抬起了头,并没有退缩,也没有再去看谭湛,而是直视着她母亲的眼睛:“你们是自愿拿出来给我治病的吗?还是碍于舆论,怕被舆论骂,所以不得不装好人把钱拿出来的?”   林筝的母亲被说中心事,愣了愣,然后她很快恢复了情绪,又摆上了一副痛心疾首的表情:“你怎么会那么想?你也是我们的孩子,虽然林溪是更有出息一些,但你躺着昏迷,钱我们自然是自愿出的……”   “那不就结了?”林筝笑笑,“既然是你们自愿出钱给我治疗的,那差不多就算做是赠与了吧?总之是你们自由处分了你们自己分到的林溪的遗产,法律上我没有义务要返还。我也没钱。而且你们当初靠着在电视采访里哭着说‘救救我们最后一个女儿’,可得到了不少大额的捐款,这些钱本来说是会给我治疗的,但后来为什么我的医疗费账单上一分也看不到这部分钱?这一笔钱远远比林溪留下的钱多,所以它是到哪里去了?你们最初是碍于舆论给我掏钱的,后来从舆论里又开看出了商机,然后狠狠捞了一笔,爸爸妈妈,难道你们不应该感谢我给了你们最后一个机会赚钱吗?”林筝这才抬头看了一眼谭湛,“还有,你们现在拉着的我的这位邻居,是星灿电视台的主播,负责挖掘深度新闻,现代人最喜欢看反转剧和□□事件,你们既然这么紧紧不放地拉着他,那就索性让他好好采访调查一下当年的捐款,在电视台播一播,让全国人民一起帮忙监督让你们公布一下当时善款的去向?然后把我们一家之前一直在媒体面前吹嘘的‘亲情’好好给大家看看?”   林筝母亲一听,抬头看了一眼谭湛,对方的脸上冷漠而疏离,自始至终,对方并没有正眼看过他们,他的眼睛一直看着的是林筝,似乎林筝说什么话,他都会相信,他显然并不是好煽动的盲目大众之一,并且和林筝的关系非常好。   “你还要不要脸?”见被戳穿,林筝的爸爸终于忍不住加入了争吵,被戳穿后他也不再伪装老实人,他看了一眼自己的老婆,”老太婆,我就和你说当时别给她治,都是浪费,本来那么躺着,也不知道那么多钱砸下去是个死是个活,死了那么多钱是打水漂,本来指望砸钱下去,醒过来了能好好拉大提琴,结果醒过来了说再也不能碰琴了?这是哪门子的问题?是不是车祸把脑子撞坏了?!老天爷不公啊,怎么就给我留了这么一个不孝女,我的林溪真是命苦啊!”   林筝冷冷笑笑:“你们连林溪和我到底谁是谁都分不清,就别再假装对林溪有多少爱了。从长大到现在,你们和我们在一起生活有多久?不是每次拿了钱就出门丢下我们两个人互相照顾吗?我有什么习惯,林溪又有什么不同习惯,我喜欢什么,讨厌什么,林溪喜欢什么,讨厌什么,你们知道吗?”   “你!那你们还不是我生的?没有我生你们下来,你现在有机会站在这里吗?”   林筝的父母非常懊悔,虽然林溪去世让他们非常痛苦,但思前想后,给林筝花钱治疗既得到了舆论的赞誉和同情,还能发一笔捐款财,而且只要林筝能活着,等醒来,借着林溪的名号炒作一下,再花钱包装一下,林筝的琴拉得也还不错,请个名师辅导一下,多走穴表演表演,虽然远比不上林溪的吸金能力,但也还是挣钱的。只是他们没想到,林筝躺了六年,用了比他们想象更多的钱,花费了比他们想象更多的时间,而六年,林溪的光环和车祸的热度也渐渐被时光掩埋忘却,林筝再醒来,她已经变成一个无人问津的某场车祸的当事人,脾气也从原本的温顺变成了现在的软硬不吃,更何况她在醒来后拒绝拉大提琴。   “我上个月给你们汇过一笔够你们用几个月的钱了。你们如果正常用,不可能已经没钱了。”林筝站得脊背挺直,她保持了自己最大的冷静和尊严,“那笔钱已经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赡养标准了,你们闹到媒体闹上法院,也不会有人帮你们,把我名声彻底搞臭了,没有人雇佣我,那我连那笔钱也付不出了。”林筝说完,打开钱包,把里面几张百元人民币都拿了出来,”这是我现在所有的现金,给你们,你们如果没地方住,我可以帮你们订宾馆,我的房间是一居室,没有地方可以再住人了。”   林筝的父母也没有想到曾经几乎惟命是从的一直安安静静的林筝,如今会变得这么强硬和冷静,但她的分析每一点都是对的,他们不得不接过了钱,收起了刚才闹事般的姿态,骂骂咧咧地走了。   他们的嘴里还念叨着:“要是林溪没死就好了,林溪一定会给我们钱的……”   直到两人离开,林筝才淡淡地开了口,像是在回答她母亲之前的问题:“林溪早就想摆脱这种被吸血被利用被当做赚钱工具的生活了。”   林筝说完低下头,她这才想起谭湛:“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林筝朝谭湛笑笑,然而姿态却仍旧是潇洒的,落落大方,并不自卑。即便这样的情况下,她仍旧没有忘记微笑,她的眼睛仍旧明亮而饱满,顾盼生姿,像经历暴风雨后仍旧铿锵艳丽的玫瑰。   “下次如果我不在,你遇到他们,不用理睬,如果他们缠着你,你就报警。”林筝说完,朝谭湛挥挥手作别,开门进了屋子,谭湛看到她开门的瞬间,小土狗“雪球”朝她跑来,林筝脸上带着毫无阴霾的阳光表情,微笑弯腰拥抱了她长得并不那么美的狗,然而她的眼神万分温柔,长着地包天牙齿的普通小土狗,她却十分宝贝。   林筝越是平静,谭湛却越是不能平静,他之前采访林筝少年时那位邻居时已经听过对方普及过林筝父母的相关事迹了,然而亲眼见到,却还是愕然而震惊,这般吸血鬼式的父母,实在是让旁观者也不寒而栗,亲情关系你无法选择,也无法摆脱,原生家庭这种情况,简直让人犹如身陷泥沼。林溪因为她的才华、知名和赚钱能力还能得到这对父母的笑脸,而林筝则什么也得不到。   她是连父母的保护都没有得到的女孩,然而她从来没有露出怨天尤人的一面,也没有显得楚楚可怜,她像一匹孤狼,明明可以选择温顺地舔着爪子被人豢养,明明足够有话题度可以靠新闻热点得到新一波的捐助,但她却偏生不要,她宁可自己独自去闯,不论外面有多大的风霜雪雨。但谭湛突然觉得,他无法再对林筝同情和怜悯,因为同情和怜悯是留给那些无力自救的人的,林筝的命运即便坎坷,她从来都有力地把握着自己的人生。   而谭湛内心也有一个声音越来越清晰,他应该为林筝做点什么。他突然觉得一直关注着林溪是错误的,林溪诚然是天赋斐然曾经前途无量的年轻大提琴家,做一档缅怀林溪的节目,对林溪的粉丝来说绝对是会大受欢迎的,但是又有多大的现实意义呢?斯人已逝,过去的已经过去,做再多的宣传,挖掘再深刻的细节,除了记录外,已经无法改变过去了,节目多成功,让林溪能再次在公众面前引起热议和惋惜,对死去的林溪而言也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可比起已经死去的人,现在活着的人才更需要关爱啊,过去无法改变,但现在和未来都是能改变的。林溪故去了,但是林筝还活着,就活在自己的身边,独自努力地呼吸着这个社会愈加稀薄的空气,努力寻找属于自己的阳光,如果一档节目,能让她的处境变得好起来,改变她的现在和未来,让人们能够关注这个一直站在林溪背后的女孩,让人们能够如自己一样的去了解她,认识她,帮助她,那才是有意义的。   谭湛翻出这一期节目的策划案,开始修改起来。在林筝身上,他突然有了一些完全不同的新闻体悟。人们往往习惯在名人身上追逐新闻热点,挖掘出他们人性的光辉,品质的高贵,为名人锦上添花般的做出新闻宣传;但一直以来甚少有人会从平凡的普通人身上挖掘这些,甚少有人会去在意这些每天穿梭在我们周围的普通人,但人性是共性的东西啊,难道因为是普通人就没有这些高贵的品质了吗?名人的母爱就比普通人的母爱更高档吗?来自名人的善举就比普通人更为值得赞颂吗?   谭湛当天又熬了夜,他改策划案改到了深夜,终于将原来只关注于林溪的方案,改成了由林溪吸引观众眼球作为切入点,在慢慢剖白开她过去的生活学习轨迹的同时,慢慢引入林筝,从双生子的角度,挖掘两个人的生活轨道,除了回顾一位早逝的天才大提琴家外,也把镜头伸向还在与生活奋斗的普通人。林溪死了,再多的眼泪再多的关注也换不回她,但是林筝活着,并且还面临着巨大的现实困境,六年昏迷,失去的青春、时光、学业、机会成本都无法弥补,车祸造成的心理阴影和创伤也还未治愈,又面对着吸血的父母,又怎么能更为开怀地在这个世界行走下去呢?   谭湛连夜改完了这个选题,第二天的时候报呈了老徐。他本以为老徐会皱眉不同意修改的,然而老徐只扫了策划案一眼,就大手一挥地同意了。但谭湛对此却一点也开心不起来,老徐这般随意的态度,显然并不是因为足够相信谭湛的能力而批准他对节目切入点的定位修改,反而是因为对谭湛负责的这档节目完全不重视,觉得不论如何修改反正也都那个样,因而才对谭湛提出的新方案完全没有意见。谭湛很清楚,在老徐看来,这种回忆艺术家人生的节目,根本不是台里的收视率担当,也根本无法指望这种节目做出什么震撼人心的效果,这类节目一向是属于无功无过型的,不论怎么做选题,都不至于收视率多好,但也都不至于有多差,所以他才完全无所谓谭湛的修改,因为这根本不是老徐重视的节目,换句话说,他到底还是并不看好谭湛。   但谭湛也憋着一股固执的劲头和不服输的傲气,越是不看好他,他越是不会自暴自弃,越是要做出点什么成绩来。   好在一周连续繁忙的工作后,终于迎来了周五,也是谭湛的生日。   谭湛回到自己租住的公寓后,其余来聚会的人便也陆陆续续地过来了,除了采购中心的几位新人之外,谭湛也邀请了本部门的同事,因而陆陆续续最终来了十来个人,都是年轻人,熟起来也快,谭湛定完披萨,来客们就几乎已经打成了一片。几个男同事人手一杯啤酒正在聊球星和最近的足球赛,他们中有人带来的女伴便挽着对方的手一起听,时不时加入讨论几句,间或低头玩手机;而那几个女同事们则矜持多了,她们自然并没有一个人带了男伴,有几个安静坐在摆满绿色植物的桌前,互相轻声聊天,还有几个则正逗弄着谭湛的雪纳瑞和那些小狗,但无一例外,她们穿着一点不像是来奔赴一场随性的朋友聚会,反而比参加星灿年终晚会还打扮的妖娆讲究,妆容精致,甚至都还特意做了头,远远望过去,真真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其中最为突出的自然是唐潋滟,同部门的几个女同事穿的过于□□,反而显得有些低级,而别的部门的女主播则大约因为职业原因,穿的太过正经,虽然气质是上去了,但在这种聚会中,就显得有些呆板和过分严肃了,她状若不经意地环顾了四周,在内心给自己评了个最佳着装奖,含而不露,性感的最佳方案,又妩媚又气质干净明媚。几个女人内心里都上下打量着对方,像是在审视自己的对手,但脸上又做出一副友情颇深厚的样子,不用言语,她们彼此间都心知肚明,此番打扮是为了在场的哪位男士。   林筝敲门进来时,看到的便是这幅场景。在谭湛屋里的男男女女,穿着都十分讲究,随性但不随便,她顿时有点拘束,她穿着非常日常的普通衣服,在这群闪光的人中间,似乎显得更加黯淡了。好在谭湛一见到她,便为她开门把她迎了进来。   “这位是林筝,是我的邻居,我平时加班回家晚,都拜托她照顾我的狗。”   林筝便也笑着和所有人打了个招呼,谭湛也一一为她介绍了他的同事们。而谭湛这种显然非常郑重的态度,使得林筝的出现自然而然地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力,对她打量最严密的自然是唐潋滟,她下意识地咬住了嘴唇,有些不甘心。以为谭湛并没有什么相熟的女性朋友的,却半路杀出来了林筝这个程咬金,唐潋滟从头到脚细细地看了林筝好几眼,即便她带了挑刺的目光,但不得不承认,林筝即便没有化妆,仍旧漂亮的惊人,那是一种看了一眼就很难忘记的美貌,因为天然所以更为独特,她的眉眼弯弯像是远黛,眼睛轻灵犹如一泓清水,顾盼之间尽是风流,皮肤白而透亮,唇形饱满而美好。唐潋滟心下一惊,刹那间她有一种这才是对手的肃杀感,她把眼光局限在星灿大楼里,还为自己被评为星灿一美而沾沾自喜,却不知道谭湛的邻居竟然拥有这样的容貌。 作者有话要说:  我的锅…… 微信公众号那边一直在更新,这边几次没登录上以后我还以为只有缺了一两章没放呢,没想到也有那么多了,一下子补给大家!抱歉鞠躬! 另外《我的舒曼先生》实体书已经上市,目前当当已经预售,签名版特供当当,现在买的都应该有签名版,还有特签,喜欢淘宝购物的也可以查下书名就有啦(淘宝不过没签名版) 封面我觉得挺好看的,希望你们也喜欢哦~~ 购买可戳预售链接(或直接上当当搜一下《我的舒曼先生》)   ☆、第十七章   唐潋滟心下一惊,刹那间她有一种这才是对手的肃杀感,她把眼光局限在星灿大楼里,还为自己被评为星灿一美而沾沾自喜,却不知道谭湛的邻居竟然拥有这样的容貌。   “来了来了,我带的食物来了!”   “酒也来了!”   之前分工负责食物和酒水的两个男同事果然提了东西上楼,吃的喝的一到位,现场气氛果然更为活跃了起来,本来在一旁聊足球的也都过来围着桌子坐下来。   “刚才定的披萨也到了,我下楼去拿一下。”   谭湛去楼下拿外卖,唐潋滟便第一时间主动微笑着拉了无所适从的林筝坐到了一起。她温婉而又热情地向她进行了自我介绍。   而对林筝同样兴趣盎然的还有陈进,他虽然一直在和其余男同事聊天,但其实都有打量屋里的异性,他还是单身,如今工作稳定,内心也觉得是时候找个女友安定下来了,可惜屋内的异性装扮的意味过于强烈,他多少有些失望,直到林筝进屋的那一刻,他几乎是眼前一亮。   此刻唐潋滟和林筝聊天,他便自我介绍自己后也加入了进去。谭湛重新回来的时候,便看到林筝在朝着陈进笑,而陈进也表情颇为迷醉地看着她,一双眼睛里只有林筝。   也也不知道为什么,谭湛觉得自己的心情突然变得不太好。   “林筝是在哪里上班呀?”唐潋滟很有眼色地看出了陈进对林筝的兴趣,她便充当了他们两人之间交谈的润滑剂,一石二鸟,既给陈进卖了面子,而如果能撮合成功,又能把林筝这个潜在敌人从谭湛身边弄走。   林筝在回答之前,却看了一眼谭湛,然后她才垂下了眼睛:“我也在星灿大楼里工作,不过只是暂时的。”   陈进来了兴趣:“临时还没有编制的?你在哪个部门呀?是最近新进来的吧,我都没在大楼里见到过你。”   唐潋滟也有些惊愕,她心里拉响了警报,如果在同一栋大楼工作,又住在门对门的隔壁,这个潜在情敌实在有些棘手。   林筝却笑了:“不是,我在食堂,没准我给你打过饭。”她抬起头,越过陈进和唐潋滟,朝谭湛微笑,她的眼神只轻轻地扫过谭湛,然后便重新回到了眼前陈进的身上,她俏皮地眨了眨眼,“这次认识了,以后你们来我窗口打饭我都给你们最大的鸡腿好了。”她托住了下巴,“我每次可都是给谭湛最大的鸡腿的,不信你们问他。”   唐潋滟本来以为林筝说到自己在食堂工作,多少会自卑或者羞愧,然而她没料到,对方竟然就这么落落大方地说了出来,带了幽默感和调侃的可爱,她根本不吝于讲起自己,从容而大气,她的内心足够丰盈充沛和有力量,她那种周身自信而美丽的气质根本不需要外界的任何附加元素来衬托,不需要昂贵的服装、不需要精致的妆容,更不需要一份别人眼中足够体面的工作来支撑。   她只是星灿食堂的临时工,在陈进的眼里,这种工种大约就和家里请的保姆是一样的,和写字楼里的保洁是类似的,然而他此刻看着林筝,却觉得她是最独特的,她怎么可能和家里那种保姆一样?她怎么可能和其他在窗口打饭的人一样?就连他自己也没有料到,本以为听到林筝的工作会对她失去进一步了解的兴趣,然而并没有,陈进很清楚,他现在对林筝更加有种跃跃欲试的渴望。   他也确实是这么表现的:“那说好了啊,我的大鸡腿以后就靠你了。”他趁机拿出手机,”来,鸡腿妹妹,把你号码留给我,我以后没拿到大鸡腿可是要打你电话投诉的啊。”   林筝也笑了,她接过手机,输入了自己号码:“我尽量给你挑大的,但如果那天都是小鸡腿你就不能怪我了。”   其余几个男生也起哄要大鸡腿起来,林筝便笑着一一答应,很神奇的,连谭湛也有些搞不清,林筝明明其实裹着厚厚的壳,但她总有一种与身居来的亲和力,让人忍不住去喜欢她,忍不住去靠近她,忍不住去关注她,就像是谭湛现在不自觉在做的那样。仿佛林筝在哪里,哪里似乎就是舞台,而她是独一无二的主角,他的眼睛,只是生来追逐她的聚光灯。   唐潋滟也趁机拉了谭湛加入讨论,谭湛一向是个话不多的人,但自刚才起,唐潋滟就敏感地觉得谭湛有些不开心。他虽然并没有说什么,但唐潋滟一直关注着他,他能看出谭湛的脸色并不好看,有些阴晴不定的。   “喂喂,你们不要忽略了今天的主角我们的寿星好不好?”唐潋滟温柔地看了谭湛一眼,“谭湛你过来坐,这个中间的位置是给你留的。”   众人便也跟着唐潋滟把注意力重新投注回谭湛身上。   “来来来!”陈进也帮忙开始摆起食物,聚会的气氛终于热烈了起来,而开始吃起来以后,本身不熟悉的人也渐渐热络起来,大家彼此互相聊着调侃着。   “我买了一个蛋糕哦。”唐潋滟把自己带来的精致百利甜酒乳酪蛋糕拿了出来,为谭湛象征性地点上了蜡烛。林筝起身为谭湛关掉了室内的灯,此刻所有人围着餐桌,只有蛋糕上的烛光淡淡摇曳,映衬着一张张年轻的脸,为每个人打上了昏黄温柔的光。   谭湛朝唐潋滟笑了笑:“谢谢,多劳你费心了。”   唐潋滟羞涩温和一笑,谭湛这一笑,让她终于内心安定了不少,他终于还是看到了她。并且令她十分欣慰的是,谭湛并没有过多和林筝有交流,反而是陈进一直和林筝在交谈。她想,或许她想太多了,毕竟林筝只是一个食堂的临时工,长得好看又有什么用?谭湛不比陈进,陈进只是个普通的富二代,但谭湛不同,谭湛那样的家世,不可能会去喜欢林筝这样的阶层。唐潋滟想到此处,一颗心也渐渐安定下来。   在陈进的带头下所有人便开始给谭湛唱起了生日歌。   “许愿!许愿以后吹蜡烛!”   谭湛在这种大势所趋下,也只能恭敬不如从命,他对着烛光,却下意识地看了眼林筝的脸,她的轮廓在摇曳的烛光下显得有些暧昧不明,但是她的眼神非常温柔,林筝并不在看谭湛,她只是盯着那只蛋糕,眼眸里也有闪烁跳跃的火光。谭湛几乎是完全忘记了许愿,他盯着林筝的脸,下意识吹灭了蜡烛。直到周遭响起鼓掌和欢呼的声音,才把他的思绪拉了回来。   “祝你生日快乐啊谭湛!给,这是我给你的生日礼物。”   吹灭了蜡烛后,似乎就到了送礼物的阶段,虽然谭湛早就强调过不要礼物,但星灿的那些同事们嘴上应着,实际都带了东西,陈进送了谭湛一个beats全球限量款耳机,唐潋滟送了一条Burberry经典款男士围巾,还有人送了从土耳其旅行带回来的地毯,埃及的咖啡,价格不一,但都能看出确实是用心挑选过的。全场每个人送了一圈礼物,真的空手而来的便只有林筝了,她非常实诚地听了谭湛的话,以为在场真的谁都不会送,如果自己带着东西反而显得过于另类,然而现在空手的她确实变得非常另类了。   “要不我送你一首歌吧?”轮到她的时候,她朝谭湛笑了笑,“我用吉他为你弹一支曲子当做送你的生日礼物。”   陈进第一个表示赞同:“那敢情好!我们也沾光听个吉他现场演奏,这礼物够有创意够别出心裁。”   唐潋滟几不可见地皱了皱眉,她看到林筝空手时有一阵雀跃,但此刻却满心的不舒坦,她太不希望林筝当场弹奏了,这么占尽眼球的事,太出风头了,也太吸引谭湛注意力了。她把目光转向谭湛,想从他的脸上分辨出他的态度。   然而谭湛的脸上却并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他只是看了林筝一眼,非常淡淡地笑了笑:“我的吉他昨天没收起来,不小心被狗咬断了弦,可能现在没法用了。但是你的心意我领了,谢谢你,下次有机会再听你弹奏。”   林筝睁大了眼睛,有些意外,她显然有些失落和失望:“啊……这样啊……”更多的是有些不好意思,“那你的生日礼物我只好先欠着啦。”   谭湛温和笑笑:“没关系。”   好在这只是个小插曲,很快大家就忘记了这茬,陈进和其他几个男生准备了几个小游戏,大家聚在一起,倒也玩的热热闹闹,林筝也难得享受这种聚会,笑着融入了其中,反而是谭湛,一直有些心不在焉,他被其他人围绕着,眼睛却总不自觉去寻找林筝,他脸上笑着,但仔细看,他的神色是有些游离的。   一行人玩到深夜终于尽兴散去,因为林筝就住在谭湛隔壁,陈进自然也失去了送她回家的机会,而唐潋滟本想留下帮谭湛收拾家里的残局,却还是被谭湛温和地拒绝了,拜托陈进把她送回家。兜兜转转,最后来访的客人都离开,便只剩下了谭湛和林筝。虽然谭湛也拒绝了林筝留下帮忙收拾的提议,但林筝到底还是留了下来。她的动作利索极了,不一会儿,谭湛的家里很快恢复了平日的干净整洁,林筝一下子整理好了四大袋垃圾。   “谢谢你留下来帮忙了,我来到楼下垃圾桶扔掉吧。”谭湛朝她笑笑,“你回家睡觉吧。”   “我和你一起去吧,一人两袋,一次就可以把垃圾扔完了,省得你来回两趟。”林筝说完便不容分说地拎起了垃圾,示意谭湛一起出门。   晚上的气温有点低,两个人丢完了垃圾开始往回走,林筝忍不住冷得打了个哆嗦,谭湛解开自己的围巾,帮林筝系上。   林筝有些意外,她抬头朝谭湛笑了笑:“就一点点路啦,还特意把围巾让给我,你这样不好哦。”   “为什么不好?”   “你对每个异性都那么好,很容易让别人觉得你对她们有意思的。”林筝眯着眼睛笑起来,“还好你现在单身,如果未来你交了女朋友,你还对别的异性这样,你女朋友一定会生气的。”   “你会吗?”   “我不会啊。”林筝笑着跑到了谭湛的前面,然后转身回头,发丝在夜风里飘扬,青春又灿烂,这黑色的夜反而衬得她更加光彩照人了,她学着谭湛的样子道,“‘虽然你不是淑女,但我是绅士。’”然后她便咯咯咯笑出声来,“你放心,我知道你的原则,我不会把你这种绅士的行为解读成对我有意思。”   “不是。”谭湛看着林筝,“我是说,如果你有这样的男朋友,你会生气吗?”   “这样啊。”林筝根本没有思考就脱口而出道,“我肯定要生气的,我很小气的,我不能接受我男朋友这样,我希望他只对我一个人好,他全部的温柔,都只能给我,我用不完也不能给别人。”林筝看着谭湛摊了摊手,“不过对你这么说你估计理解不了,毕竟是你在国外生活太久了,实在太信奉你那套‘绅士原则’。”   “我理解得了。”林筝并没有指望谭湛回应,但却没料到谭湛竟然接了话,“我今天突然理解了。”   “理解了什么?那你还把围巾习惯性给我围?”   谭湛却没有回答她的问题,与此正相反,他说了一句毫不相关的话。   “我不希望你也把大鸡腿分给陈进,或是别的人。”   “嗯?”   “我不希望你打菜时候给别的任何人优待,希望你只给我特殊对待。”谭湛走上前,帮林筝整理了一下快要散开的围巾,“喜欢一个人,是不能分享她的好的,是会有占有欲的,喜欢是很美好的感觉,但是也会带来一些阴暗的附加情绪,比如嫉妒。我高估了我自己。”谭湛说完,侧头静静看着林筝。   他并不是预谋好了才选择这个时候来诉说自己的情愫,他明明应该选一个更美好的场景,准备充分,有阳光有鲜花,而不是现在这样黑灯瞎火,寒冷,还是一起去丢垃圾的路上,但是谭湛发现自己竟然等不及,他在刚才看到陈进和林筝互动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竟然嫉妒的快要爆炸,明明这是他过得最热闹的一个生日,但竟然是他过得最不开心的,因为林筝都在和陈进说话,她还答应把只给予过自己的优待也给陈进,谭湛第一次发现,自己完全无法忍受这样的事发生。他的青春期基本都是在美国度过的,因而骨子里接受的也是美国式的直接和主动。   喜欢是一种慢慢的日积月累的过程,这种情绪太过奇妙,在不知不觉间,他不自觉得已经每天多喜欢林筝一点点,但谭湛在此之前并没有去细想,他只是也隐约的意识到自己每天对自己的邻居多了一点好感,这种喜欢和好感从来很低调,不宣扬也不嚣张,直到累积成一个他都没有想象到的可观的总量。而现在这份总量,因为他长久以来的忽视,决定在这个当口给他一个俏皮的报复,让他因为一只鸡腿妒忌到发狂。   这一切听起来像是告白,但是林筝还完全处于茫然的状态,她对今晚发生的一切,都有一种强烈的不真实感,仿佛在梦中在云间。   “我能要我的生日礼物了吗?”谭湛却不容她逃避,他紧紧追随着林筝闪烁的睫毛和眼眸。   林筝本来还沉浸在谭湛上一句话的愕然里,然而他这句新的疑问句又把她的思绪抓了过来,下意识的,她便反问道:“你的吉他不是坏了吗?”   他们这时已经走进了电梯,密闭的小空间,只有林筝和谭湛。谭湛只要一开口,那磁性性感的声音便犹如在林筝耳边。   “我能先要其他礼物吗?”他的声音近乎带了点撒娇的意味,林筝愕然抬头,才发现谭湛正眼神灼灼地盯着她,他用自己异常英俊的脸作为武器,毫无掩饰地用美色达成他迷惑林筝的意图。   “再过十分钟就要到十二点了,就是明天了,就不属于我的生日当天了。”   林筝几乎被夺去了思考能力,她只是机械地顺着问道:“你要什么其他的礼物?”   “一个吻。”谭湛一边说一边已经倾身朝林筝侧来,“我想吻你。”他高大的身躯便慢慢遮挡住了林筝头顶的灯光,林筝只觉得自己渐渐被覆盖在阴影里,然而并不可怕,她觉得安全,谭湛的声音和气息越发清晰,她能闻到他身上的味道,那种木质香与矿石结合在一起的味道,然后是他的声音,“如果你不想,就推开我。” 作者有话要说:  好罪恶,我竟然一直忘记晋江这里的更新了,之前设置了存稿箱一直以为在更新呢。结果今天意外一看,妈呀,存稿箱忘记设时间了QAQ心痛的不能自已,请大家原谅我,我今天把之前微信那边更新到的章节一次性补上QAQ 另外实体书已经陆续开始发货,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收~   ☆、第十八章   林筝没有推开。   当谭湛的唇轻轻碰上林筝时,她微微有些颤栗的心悸,那是完全新鲜又奇妙的感觉,仿佛灵魂都依附于双唇,轻轻拥抱触碰彼此,语言已经是累赘,谭湛一开始只是清浅地吻着林筝,他终于把林筝拥入怀中,这一瞬间的悸动,让谭湛也能感受到自己的心跳,他并不是个害羞的人,然而吻林筝这件事却让他觉得带有一种淡淡的羞涩和色气,而林筝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完全不知道如何回应,她的睫毛快速地颤动着,从脸颊到脖颈到耳垂,都微微泛起了红色,就连她那含水的眼瞳,也似乎都蒙上了淡淡的红晕,皮肤白白,眼睛微红,活像是一只不知所措的小兔子,又像是一株异常美丽的含羞草。谭湛对这种植物印象非常深刻,这是种开着金黄色小花的植物,原来生长在澳洲大陆,它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Mimosa,在澳洲的盛夏盛开,上世纪的时候,一个法国人把这种可爱迷人的金黄色小花从澳洲带去了遥远的北半球,让它盛放在了普罗旺斯的沿岸,好让法国也能享受它花开时候如金色屏障一样美丽的花海,可是被移植到北半球的含羞草,在她的基因里,仿佛早已牢牢记住了她开花的季节,是澳洲南半球的夏季。因此,就算在北半球寒冷的冬季,含羞草还是执意要和南半球的伙伴们一同开放。谭湛第一次见到那么美的含羞草花海,便是在普罗旺斯的冬季,当它最负盛名的薰衣草禁受不住冬季严寒,当万物凋零的时候,含羞草却毅然盛放,用它点亮了法国小镇里第一抹金色的阳光,成片的含羞草花,风一吹,那种清新又带点甜味的香气便飘散在空气里,很长记忆里,这便是谭湛对含羞草的记忆——那是冬天的结束,春天的开始。去法国已是五年前的事,可吻林筝的这一刻,关于含羞草的记忆却异常清晰地被唤醒出现在他的脑海里,林筝是他的含羞草,带着纯真的风情与害羞,在他面前轻轻颤动叶片,他只是轻轻地触碰她,却觉得这种感觉已经等了太久,仿佛觉得在冬日里见到了春光。谭湛加深了吻,他轻轻撬开了林筝的唇舌,更深入地探索起他的含羞草,而仿佛在吻上林筝的那个刹那,一切被按下了暂停键。而被他如此细密深入吻着的林筝显然也内心悸动着,她有些不安,也有些恍然,仿佛这一切都是个梦境,谭湛的气息环绕四周,他的唇带了淡淡的凉意,他给的吻很缠绵,林筝似乎能听见自己剧烈的心跳,在这一刻,她突然理解了心如撞鹿这个词,她的内心就像是有一头被困的小鹿,胡乱碰撞着想要突围,这种感觉太奇妙了,带了点酥麻,她第一次遇到,她手足无措,她感觉自己仿佛一只雪做的小狮子,明明怕热,却一步步正走想火堆,身体渐渐融化,却仍旧并没有想着逃离。   这个吻因为电梯达到楼层而结束,谭湛退出林筝温软的口腔,显然还意犹未尽,林筝却像是刚才被夺去了呼吸般,胸膛起伏着,眼神游离,她突然有一点不敢去看谭湛,第一次她处于这样的状态,她没有推开对方,她总觉得那似乎便是她的错了,她不知道她还有没有立场问谭湛要一个答案。然而她心里也清楚,对于谭湛的吻,她甚至在内心深处,带了隐隐的一点期待,以及那种模糊而不可辨别的害羞。她没有幻想过谭湛会喜欢她,她从来把预期放得很低,但是如果谭湛喜欢她,她又怎么拒绝?他大概是那种任何女性都不愿意拒绝的男□□。所以她该怎么办?怎么处理眼前这个男人?   林筝完全处于慌乱状态,她没有经历过这样的时刻,不知道应该怎么应对,她躺了六年,她对感情对男女关系的认知还停留在19岁,她表现得也像19岁,她不知道成年人应该如何成熟的处理这种关系,如何在一个男人吻你时去应对,不知道如何欲拒还迎,也不懂得如何矜持迂回,她像一张白纸,茫然地被谭湛捕获,抓在手里,按照他的方式画下了第一笔。   她手足无措紧张兮兮地掏钥匙:“我先回家了。”   林筝的脑海里,遇到这种事,她只想逃避。   谭湛却拉住了她:“你不问我吗?”他把林筝桎梏在自己的家门前,又轻轻地啄吻了一下对方的脸颊,”你没有什么要问的话,我又要吻你了。”   林筝终于回过神来,她抬起头,纠结了片刻,才终于豁出去般说了出来:“你不是我男朋友。”   谭湛愣了愣,才反应过来她说的是什么意思,因为没有确立男女朋友关系,所以怎么可以这样接吻?林筝此刻正瞪着圆圆的黑亮眼珠看着谭湛,即便她努力跟上了六年后的社会,努力强迫自己成长,努力学习衔接六年的时光,但感情却是没有办法自学的。   谭湛看着对方执着又认真的眼睛,突然便笑了:“那我现在是你的男朋友了。”他又看了一眼林筝,“你有反对意见吗?”   林筝眨了眨眼:“可是你没追过我。”   “那我现在开始追你。”   林筝还是不满意:“那我就还不能答应你,你还不是我男朋友,要你追了才行。”   “你不能通融下先让我作个弊吗?”   林筝刚想摇头,就被谭湛用手固定住了头,他盯着她的眼睛:“不许摇头。”他又亲了亲林筝的鼻尖,“这个弊我作定了。”   “还有,不许给陈进优待,不许给他大鸡腿。”   林筝想到大鸡腿,有些哭笑不得:“那只是一个鸡腿……全食堂又不是只有一只大鸡腿,与人为善啊……”   谭湛却非常强硬地展示了他霸权主义的一面:“不行。大鸡腿只能是我的。”   “……”   “还有,现在我能补要我另一份生日礼物了吗?”   “嗯?”   “你说过会弹吉他曲给我听的。”谭湛笑起来,“虽然现在过了十二点,但是我刚才先预支了另外的生日礼物,这支曲子慢半拍错过今天也没事,但我还是想听。”   “可是你的吉他坏了呀!”   “我骗你了。吉他没坏。”谭湛显然对撒谎并没有任何愧疚感。   ”那你为什么说坏了?”林筝整个人有些茫然。   “因为我不想其他人也听到你弹吉他。”谭湛神情坦荡,“想希望只有我一个人能听到,所以我说吉他坏了。”   林筝突然对谭湛有了全新的认识,林筝一直以为谭湛是那种特别正直的人,毕竟在最开始忠诚度测试时,只有他毫不犹豫给自己泼了一杯酒,她没想到对方原来也是可以这样脸不红心不跳地撒谎的。   她最终还是给谭湛弹了那支曲子,她送给谭湛的生日礼物是《卡农》。   她弹奏的吉他曲谱是把现代元素融入了古典卡农的,然而也并没有失去那古典的韵味。很多人不知道,卡农实际并非曲名,而是复调音乐的一种,由一个旋律起,数个声部交叠进行,循环往复,互相模仿、追逐,在不知不觉间,音乐在同样的旋律中升了一个八度,然后又巧妙地回复,给人绵延不断的感觉,一个声部永远追逐着另一个声部,直到最后一个和弦让它们最终融合在一起,仿佛一对抵死缠绵不愿分离的情侣。但卡农表达的也不尽然是爱情,这种复调音乐里充满了犹如它的声部般丰富的情感,愉悦、安宁、平和、悲伤,关于生,关于死,关于爱的开始,关于爱的结束。   谭湛坐着,安静地听着林筝弹奏,整个房间非常安静,只能听到她轻轻拨动吉他弦的声音,林筝也仿佛忘记了周遭,她完全沉浸在了音乐之中,她的身上到底烙印着古典乐的痕迹,她的演奏十分投入,像是完全沉浸到了音乐的空间,她的卡农也很特别,温暖平和的同时,谭湛总觉得细细品味,在那音乐的末梢,有一种深层的悲伤和难过,然而每当他想细细分辨,那种感觉就转瞬即逝了。那种感觉让谭湛感到有一些颤栗般的熟悉,像是沉淀下来的伤痕,像是逝去的惆怅,好像有什么东西轻轻在扣着他记忆的大门,而当谭湛想再一窥究竟的时候,林筝的《卡农》结束了,她像是如梦初醒般,放下了吉他,然后她朝谭湛露出了一个笑容。那个笑容灿烂纯真,没有一丝阴霾,充满了自信和绽放的美丽,像是昙花开放的一瞬间,香气四溢,让人觉得一切等待都值得。   那个瞬间,谭湛突然有一种强烈的预感,他听到内心有一个声音。   就是这个人了。就是她了。   他以前在美国时,总遇到当地人向他传教,他们告诉他,如果相信上帝,虔诚地祈祷,你最终会听到内心的声音,那便是上帝向你传达的旨意,为你指引道路。谭湛当时嗤之以鼻,什么内心的声音,他是无神论者,如果能听到内心的声音,那绝对是因为精神分裂了。   然而他现在竟然真的听到了。谭湛在这一个瞬间,虽然仍旧不信命,但突然有一点想感谢这命运,让他遇到了林筝。   “你真是我最好的生日礼物。”他走过去,轻轻温柔地拥抱了林筝。   林筝对于这一切的发展还有些迷茫:“你真的喜欢我吗?”   谭湛点了点头。   “可是我没什么好的啊。”林筝盯着谭湛,“我不像林溪那样优秀,没有她那么有才华,没有那么光彩照人,我甚至现在不拉大提琴了,没有学历,几乎就是一无是处了。你真的不是因为林溪才喜欢我的吗?因为我和她长着同一张脸,因为我和她有最亲近的血缘关系,我知道你很喜欢她。”   谭湛有些意外:“你会这么想吗?我喜欢的只是林溪演绎的大提琴,我喜欢她的音乐,就像她所有听众对她的喜爱一样,我没有和她相处过,我并不在那种层面喜欢她,她再怎么光彩照人,再怎么有高超的音乐天赋,也和我无关,我喜欢的是作为普通人的你,但你也不普通,因为在我眼里,你是最独一无二的,比林溪还闪耀。你就像是茶,慢慢品,让人越来越喜欢。”他温柔地抚摸着林筝的脸颊,笑起来,“何况我收集了那么多林溪的资料,她的私下性格看起来可没你可爱和好相处,你为她付出了很多,也牺牲了很多,不应该永远是你在照顾别人,也应该有人照顾你。”   林筝听到谭湛这番话,动容开心的同时也点生气:“喂,别那么说林溪,林溪的性格也很可爱啊!”   谭湛摸了摸她的头,他只觉得林筝真是可爱,即便这样,都还不忘记先维护一下林溪。   “你喜欢我,你就也要喜欢林溪。”林筝却像是有执念一般要求着谭湛。   “好。”谭湛的内心此刻尽是柔情,他拉起林筝的手亲吻了一下手背,点了点头,“所以还有什么要求吗,女朋友?”   林筝被这声称呼叫的有些昏头转向,她总觉得刚才还是清醒的,可被谭湛用这个称呼呼喊过后,整个人就像是如入云端,对方的声音太过有诱惑力,又太过温柔缱绻。   “那你以后,不能再无差别对其他异性也那么好了。”林筝下意识摸了摸自己脖颈里谭湛刚才围上的围巾,“不能给别的女人这样围围巾。”   谭湛刚要答应,林筝突然自己摇了摇头:“如果是年纪比我小十岁,或者比我大十岁的女性的话,那你要围就去帮她们围吧,但是其余不行。”   谭湛忍不住笑了:“你的领地划分的还挺大,正负十岁差距内都是你潜在情敌吗?”   林筝脸上有些红,但气势上也没软化,她没说话,只是眼光灼灼地盯着谭湛,盯到谭湛自己败下阵来。   “好的好的,正负十岁内我都会注意我的言行。”他帮林筝整理好了衣领和围巾,“时间不早了,我送你回家。”   林筝有些失笑:“我就住在隔壁,还用送吗?”   “如果是邻居那送到门口就可以,但是是女朋友就必须再走几步,完全送你到家里才行。”谭湛朝林筝露出个笑容,那样子英俊又带了些宣告主权式的霸道,“何况哪怕是几分钟,我也想再多和你待一会儿。”   林筝一直以为谭湛是那种冷淡到近乎禁欲的男人,她一时之间总觉得还难以将眼前这个释放着荷尔蒙,肆意撩拨着自己心弦的人,和印象里的谭湛划上等号。她这才知道,有些男人并不是冷淡,他只是为了省事,懒得对任何人都释放自己那种浓烈的信号,他们的骨子里往往比其余男人都更擅长释放自己的魅力,他们的冷淡只是因为他们没有进入状态,而谭湛如今几乎只要开口,林筝就忍不住心跳加快脸红耳热,她从没想到谭湛进入状态后会是这么的……这么的性感。   在两个人倚在林筝门口告别的时候,林筝朝着他挥了挥手。   “晚安。”谭湛笑着回应,而当他刚转身准备离开,却又被林筝叫住了。   “谭湛,生日快乐。”林筝几乎是飞速地拉回了谭湛,然后像个小女孩一般给了他左脸颊一个转瞬即逝的亲吻,然后便像是被抓了现行犯一样慌慌张张逃窜进了自己家里,手忙脚乱关了门。   她的行为看起来幼稚极了,但谭湛却喜欢得不得了。他像是随着林筝一起回到了19岁,这种悸动的感觉让他都惊讶。   而门内,林筝靠着门背,心里全是紧张和懊悔,她有些后悔,不该刚才冲动去亲谭湛的,她的手心也沁出了汗珠,那是她第一次如此失态,往日,不论什么演出,她也从来没有如此害怕和紧张过。   “谢谢。”门外的谭湛声音带着笑意,他顿了顿,才继续道,“我的女朋友。晚安。”   直到谭湛最终回家,关上门,门外恢复了全然的安静,林筝才渐渐心情平复下来,她近乎有些迷糊地跑去浴室,放了一浴缸的水,然后把自己泡了进去。温暖的水流包围着她,林筝在渐渐升腾的蒸汽里才终于放松下来,她躺在浴缸里,脑子里有些混乱,林筝胡乱地搅动着身边的水和泡沫,然后渐渐把自己埋进了水里,闭上眼睛,感受着水把自己彻底包围浸润,平静而温暖,这种感觉确实令人感到安全和安心。 作者有话要说:  含羞草从澳洲被带入法国部分有摘录自含羞草百度百科~标明下出处,因为在百度含羞草之前我确实也不知道原来是澳洲的夏天开的,所以到了法国,就是冬天开花……我觉得可能大家很多人和我一样不知道吧哈哈哈哈哈哈   ☆、第十九章   陈进在见到林筝的当晚就确定了下自己的心意,他盘算的很好,近水楼台先得月,因而第二天,他便发起了攻势,鲜花礼物,永远不会出差错的东西,他为林筝订了花,并在祝词卡片上留了一个“陈”字。除此以外,他并没有主动电话联系林筝。他差不多度过了一个心不在焉的早晨,才终于熬到了中午吃饭的时间。陈进特意和本部门的大部队岔开了吃饭时间,直到其余人都吃完,他才慢悠悠去了食堂。原本从没有注意过窗口里面戴着口罩的工作人员,这次陈进稍微环视了一周,果然便在一个窗口发现了林筝的身影。他排到了她的窗口前,安静地等待排队。   轮到他时,林筝果然认出了他,她朝他笑了,虽然看不到她漂亮的微笑,但从她弯弯的眉形和眼睛弧度里,陈进还是能想象出林筝笑起来时那种美丽姿态。   陈进也笑了:“待会一起吃饭吧,我待会会坐在左边的小隔间,等你一起。”此时几乎已经没多少人在排队,食堂的供餐也就只剩下五分钟便结束了,这之后林筝便自由可以自己吃饭了。   林筝显然有些纠结和为难,但是她最终还是点了点头,陈进看了眼自己拿到的套餐,林筝果然给了他菜品非常好的一份,他内心有些欣喜,又深深看了一眼林筝。   端着盘子去了小隔间后,陈进一口饭也吃不下,直到林筝的身影朝着他走来,他才终于安下心来。林筝也拿着一份套餐,她朝陈进礼貌笑笑,表情里却有一些不好意思和为难。   几乎是刚坐下来,陈进还来不及阻止自己第一句开场白,林筝就开口了。   “谢谢你的花。”   陈进做出一副完全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的表情:“什么花?”   林筝有些愕然:“早上的花……不是你送的吗?”   陈进故意装作不知情般调侃起林筝:“为什么是我送的?”   “因为有个‘陈’字。”林筝是真的尴尬了,“我就以为是你。”   陈进笑起来:“你为什么看到‘陈’就想到我呢?姓陈的人可是很多,还是潜意识里希望送花人是我?”他对女孩子很有经验,懂得幽默对拉近距离的作用。   林筝的脸果然有些红:“不好意思是我搞错了。”   陈进见差不多也收起了刚才的戏谑,他看着林筝:“你没搞错,其实是我。”他笑了笑。   林筝也果然如他所料被逗笑了,她弯着眼睛看了眼陈进,嘴角还带着笑意:“下次别给我送花了。”   陈进心中一动,嘴上却漫不经心般道:“我这不是为了贿赂你以后好每次都拿像今天这样的大鸡腿吗?”   说起大鸡腿,林筝却好像有些紧张和慌乱,她挽了挽头发:“你不用贿赂我啦,我只是临时工,很快也就不在食堂了,而且我也没法之后给你大鸡腿……”林筝仿佛在斟酌用词,她的脸全红了,“我男朋友会不开心,会吃醋。”   陈进愣了愣,他完全没有意料到这种发展:“你有男朋友?”他看人从来很准,林筝昨晚的状态显然不像是有男朋友的人,他甚至在想是自己有什么地方做的不对,让对方用“我已经有男友”这个理由来婉拒自己。   林筝表情非常羞涩地点了点头,用很抱歉的语气解释:“希望你别介意。”   “你和男朋友,谈多久了?”   “就昨晚开始。”   陈进脑子一动:“他说他不希望你给别人打菜优待,所以他也在这栋大楼里?”   林筝点了点头。   “是昨晚聚会上的人?”   林筝又点了点头,她仿佛想起对方,脸上闪过转瞬即逝的笑意,像整个人都在发光,陈进第一次那么强烈的嫉妒起一个人,被林筝这样想着的人,到底有什么特别之处呢?   陈进的脑袋转的飞快,他开始排查昨晚所有参加聚会的男性的脸,似乎想确定是哪个人快于他一步捷足先登,他心里充满了懊悔和沮丧,他很少有这种一见钟情的心动,并且昨晚明明并没有其余男性对林筝表现出过热别的热情和亲密。   会是谁呢?   林筝却有些欲言又止,她迟疑了下,最终像是鼓起勇气般朝陈进做了个“嘘”的姿势:“拜托你保密哦,不要让他知道我今天还给了你大鸡腿。”   陈进正想问这个“他”到底是谁,却见谭湛提着一个星巴克的纸袋正朝他和林筝所在的小隔间走来,他笑着拍了拍陈进的肩膀,意味深长地看着林筝:“你们说什么要保密?”   林筝顿时局促地坐立难安起来,她恨不得自己找个地洞钻了,总觉得此刻颇有一种被抓奸的尴尬,陈进光顾着和林筝聊天,因而他那只大鸡腿还一动没动地躺在餐盘上,简直一目了然。   林筝的状态自谭湛坐下后便变得十分不同,她有些害羞,又带了点甜蜜的气息,明明想看谭湛,却又近乡情怯般地不敢直视,而谭湛则带着强烈的宣告主权的气场看着林筝。这两个人仿佛坐在一起,就只能看到彼此,而他们之间的气氛,陈进也觉得自己完全无法插入。   他看着两个人,才有种恍然大悟般的愕然:“是谭湛?”   “嗯?”谭湛发出一个淡淡的扬起的尾音,声音带了点慵懒和漫不经心,“什么?”   在林筝接话之前,谭湛亲昵地揽过了林筝:“你说她男朋友吗?”他朝陈进笑笑,“是,我是她的男朋友。”   两个成熟男性,像是两头争夺领地的雄狮,谭湛显然更胜一筹,陈进恨得牙痒痒的却也无力改变现实。   陈进自然不甘心,他半开玩笑半挑衅道:“原来那么容易吃醋的男朋友是你啊,谭湛,八成你和林筝开玩笑说自己喜欢吃醋的吧。而且以我们的交情,你也不会连个大鸡腿也不让林筝给我吧?”   陈进以为谭湛为了面子会极力否认自己吃醋,却不料谭湛大方地点了点头,他看了一眼陈进,也笑了起来:“不行啊,陈进,我真的很容易吃醋的,你忍心为了一个大鸡腿让我天天忍受吃醋的痛苦吗?你想吃大鸡腿我另外请你,但让林筝给你不行。”   陈进愣了愣,却还是不想轻易认输,他佯装叹气道:“没想到啊没想到,以你的样子看起来不会这么没安全感会吃醋吧?”   谭湛把林筝往怀里搂得更紧了些:“不是没有安全感会吃醋,足够喜欢一个人,都是有独占欲的,平时再从容冷静的人,到那时候也会控制不住吃醋的。”他看了一眼陈进,“如果你还没开始吃醋,那是因为你还没遇到那个让你吃醋的人。”   这番话实在让陈进意外,他从来没想过谭湛这样的人能大大方方如此坦然地承认自己对林筝的喜爱和对一段感情的投入,甚至不惜说明自己会就此吃醋,他的眼睛就那么直接而坦荡地盯着陈进,陈进不知怎么的,气势上就觉得自己弱了下来,有些人大概真的生来就有一种威仪感,让人不自觉去低头。   而作为当事人的林筝,则完全被谭湛这一席表白一般的话弄得脸通红,她是第一次遭遇这样的情况,内心慌乱之下,只想逃跑,这种小情态在谭湛眼里,倒是反而十分可爱。他也不愿再让林筝尴尬害羞,林筝吃好后,谭湛完全无视陈进存在地关照了她几句,又附着林筝的耳朵轻声讲了几句小情话,便放她走了。   林筝回去厨房工作后,谭湛和陈进自然也再也不用伪装道貌岸然的友善。   陈进内心到底还是不甘心,他看了一眼谭湛:“你是觉得抢夺特别有乐趣吗?”   谭湛懒洋洋地瞥了他一眼:“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陈进有些咬牙切齿:“我也不和你兜着藏着,话明着说,我知道有些人就是喜欢抢别人喜欢的东西,我想追林筝,那天晚上我就表现的很明显,然后也就是当天晚上,你利用你是她邻居的优势,当天晚上就抢先一步追了她。你是不是就盯着看我喜欢,就抢?”   谭湛轻轻笑了一声:“林筝是林筝,她不是被抢来抢去的东西,她就是她。我没那么幼稚有攀比抢夺的爱好,也不会那么随便的对待感情和异性,但我确实要感谢你,如果不是你表现出那么强烈的对她的兴趣让我不愉快和嫉妒,我还没那么快意识到自己有这么喜欢她。”谭湛盯着陈进,“我喜欢速战速决,既然喜欢,就马上追求,我不像你,还要设计什么搭讪的套路,迂回的战术,让自己的追求看起来没那么突兀和主动。我更喜欢狠准稳的出手。”谭湛说完,站了起来,此刻他的身高优势让他更有一种睥睨陈进的意味,他朝对方笑笑,“情场如战场,这句话我想你可能还要再回味回味。”   谭湛说完,便相当潇洒地转身离开,只留给陈进一个高大修长的背影,而陈进心里即便再为不满,此刻除了吃瘪之外,什么也不能做,谭湛在星灿为人一向谦和,以至于陈进都忘记了他的家世,那样的家境里,是养不出真正温和忍让的孩子的,像谭湛这样的人,每一根血管里从来流着生而掠夺的狠辣劲,谦和只是他们的表层,骨子里那种身居高位的人与身俱来的东西却是不会改变的。   强势地成为了林筝的男友以后,谭湛自然而然地要和林筝一同度周末了,然而他却也不再想和林筝聊林溪了,他只是单纯的想了解林筝,想更多的知道她的故事,她的喜好,她的人生,他想要好好的一场单纯的约会。   大概受谭湛情绪的感染,老天也赏脸,这个周末难得天气晴朗,气温回升,竟然有了点早春的意味。谭湛拉着林筝的手,一起在公园里散了步遛了狗。因为难得的好天气,人们似乎都赶着从家里出来活动了,公园一时间也熙熙攘攘。   林筝眯着眼,在微风里眼神的每一个细节都带着笑意和温和,她非常珍视这种平凡的幸福和安稳,谭湛紧紧拉着她的手,她笑着看了谭湛一眼:“我喜欢这种天气。这样就觉得很幸福。”   谭湛突然心中一动,他凑近林筝耳朵,轻声道:“要不要带你去做一件更幸福更好玩的事?”   林筝被他的动作弄得有些痒,更多的是内心跳动的情绪,她仍旧在适应强行把自己塞给她的这位男友,然而行动已经背离她先于她的理智而行,拉着谭湛的手,林筝走起路来都不自觉蹦跳起来,她的心情比阳光还雀跃。虽然缺失六年的社会阅历,但林筝并不傻,她敏感地能感觉到谭湛对她细小的情愫,他现在从不在她面前提及林溪,他只愿意了解她——平凡无奇的她。他知晓她的身份,不在意她的平凡,他朝她走来,不是因为林溪,不是因为大提琴,不是因为她身上的故事,只是因为她是她。   已经很久,林筝没有这样安心过,她觉得妥帖而温暖,好像准备冬眠的熊,终于找到了远离猛兽和人迹的安全洞穴。   她迎上谭湛的眼睛:“什么事?”   谭湛却卖了个关子,他带林筝回了家,安置好了几只小狗,才拿出了吉他。   “去卖唱。”他看着林筝笑起来,“你不是说过很想尝试在大街上演奏体验一下街头艺术家的心情吗?”   谭湛一边说着一边拿过挂着的帽子,戴到了林筝头上,谭湛的帽子边沿有些大,一下子便罩住了林筝的眼睛,林筝不得不拉住帽子,轻轻摘掉,才能重新看清谭湛。   “我不冷啊,不用戴帽子。”   谭湛朝她眨了眨眼:“不是给你戴的,街头艺术家,怎么的都要弄一个帽子,供大家来展示自己的喜爱吧?”他的眼神带着笑意,“你总不会让我真的拿个瓷盆吧?那就不像艺术家了,像是叫花子了。”   林筝也忍不住笑了起来,她拿紧了谭湛的帽子,看着谭湛背上吉他,她的内心充满了期待,期待着惊喜,和谭湛在一起的每一天,仿佛都会发生新鲜而精彩的故事,林筝第一次内心充满了这种满满当当的愉悦,在她自己还没意识到之前,她就已经不自觉被谭湛带动了步伐,像一支舞曲,她即便不会跳舞,在谭湛的引导下,竟也能挽着他翩翩起舞,享受音乐的曼妙,这大概就是恋爱吧,不自觉地随着另一个人旋转,世界变得很慢,时间却变得很快。   谭湛挑了市中心最热闹的那条步行街,除了吉他帽子,他还带上了音响设备,路过的行人匆匆,并没有人在意他们两个,只有偶尔几个高中女生,走过时被谭湛的侧脸惊艳到,偷偷回身拿出手机拍照,谭湛也不害羞,挺大方地朝对方笑,惹得对方反倒害羞着跑掉了。   谭湛调试好了一切,他试了试音,一切都完美无缺:”可以弹了。”   然而事到临头,林筝却有点退缩了,她已经很久没有面对如此多的人,倒有些紧张:“我弹得不好怎么办?”   谭湛轻轻吻了吻她的额头:“我来当你的职业粉丝,负责在你演奏完了鼓掌。”他神秘地笑道,“告诉你个秘密,我以前去街头演奏过不止一次,但是有好几次效果不怎么样,美国行人本来也没有国内这么多,导致弹奏完,竟然一个听众也没有,那时候我就假装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自己悄悄地走掉。后来我就学乖了,我花50美金一个人,雇佣了四五个美国人,去现场假装是路过被吸引住的路人给我喝彩,渐渐的人气就有了,人们都有从众心理,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我后来都在那条路小有人气了。”   林筝睁大了眼睛:“没想到你还挺奸诈的!”   谭湛轻笑道,“有时候必要的营销还是真的很有用。这怎么是奸诈呢?酒香还怕巷子深呢。”他拍了拍林筝的头,“总之你不用担心无人问津,这件事交给我,你只管你演奏,总有会给你捧场,不用担心冷场。”   林筝也被谭湛一席话逗笑,她捏紧了手里的吉他,也终于下定决心,不再畏惧人群,她拨动了第一根弦。   没有人注意到她,只有谭湛,站在离她不远的地方,目光灼灼地盯着她,仿佛她是舞台上最耀眼的星。林筝有些恍惚,她的心中夹杂了巨大而复杂的情绪,过往的回忆扑面而来,她仿佛还是昨天的她,抱着她心爱的大提琴,而她也知道,即便时光流逝,此刻还有人在聆听她的音乐,这种认知仿佛就是巨大的力量,她看着谭湛,拨出了第二个、第三个音符,林筝今天弹奏的是取材于西班牙民谣的吉他曲《爱的罗曼史》,这并非一支有难度的乐曲,但旋律的细致安排和设计,却让整支曲子优美动听又扣人心弦,十分适合这种周末,温情脉脉又平静安宁,像是泛起涟漪的湖水,淡淡的,却也隽永,然而真正弹好这支曲子也并非多容易,弹奏者的心境以及对音乐的理解把握必须十分强,才能够表达好曲子里的意境。如果说一开始的林筝还多少有些束手束脚,从音乐进入主和弦部分起,她仿佛终于在音乐里找到了自己释放了自己,她不再看着谭湛,而是闭起了眼睛,微风拂面,她仿佛随着自己手指尖的旋律如一株初春萌发的杨柳般抽条,随时可以融进这春意里,她的脸庞美丽耀眼,漾着自信而骄傲的笑意,阳光又活泼。谭湛安安静静地站着,他的身边越来越多的人驻足,林筝的音乐有安抚人心的力量,没有人喧嚣,大家只是安静地听着,有个小男孩甚至捂住了嘴,生怕自己咳嗽惊扰了表演者。林筝有一种力量,即便不是站在舞台上,即便只是随意地站在人群中,只要她开始演奏,总有一种音乐家的气质。谭湛看着她,心里夹杂着骄傲、柔情以及浅浅的醉意,他明明没有喝酒,但总觉得在林筝的音乐里,他的思维变得很慢,就如沉迷温柔乡一般,不愿去想,只愿多与她相伴片刻。而其余驻足的人群,多少脸上也带着与他同样的情绪,他们都不希望林筝停下。   林筝一曲完毕,再睁开眼,看到的便是这样的场景,在她不知道的时候,她的身边竟然已经围起了密密麻麻的人群。她有些慌乱地转头,直到在人群里找到谭湛,才安下心来。人群也才如梦初醒般鼓起来掌来,林筝抱着吉他,在众人的瞩目中,朝着谭湛笑,然后她才朝着人群挥挥手,陆续有人朝她放置的帽子里放下零钱,等人群散开,林筝才捡起帽子查看起来。   她脸上带着笑意和激动的神情,拿着帽子飞快地跑向了谭湛:“竟然有人直接就给了五百块!”她的脸颊带了点潮红,眼睛亮晶晶的,像是一个刚刚得到了心仪礼物忍不住向人炫耀的孩子,“竟然有这么多?!我粗粗估了一下,大概就能有六百不到!感觉要发财了!”   林筝欢天喜地地收拾了吉他和音响,突然又想起什么似的回头:“等等,刚才那些人,是不是你找来撑场子的?”   谭湛摇了摇头:“我哪里有那么快的动作,你弹得太棒了,我都还没去找人,人群就自动聚集起来了。”   林筝盯着谭湛看了会儿,分辨出他确实没有说谎,才有些心满意足,然而她没高兴多久,就又重新盯着谭湛问起来:“再等等,那个五百块,不会是你给的吧?”   谭湛心中微微一动,林筝总有种洞察秋毫的本领,他趁着她闭眼时偷偷塞进去的五百,果然还是被林筝意识到了,然而谭湛却并不准备承认,他一脸正经地摇了摇头。   “不是我,是一个老阿姨。”他又开始满脸认真可信地说起谎话来,“大概和你差不多高,胖胖的,看起来很和善,听的时候也一直闭着眼睛,很欣赏的样子,大概特别喜欢,一下子给了那么多。”   林筝的眼睛亮起来:“真的吗?!”   谭湛认真点了点头:“真的。”   林筝果然得意起来:“哇,想不到现在还是有人很懂欣赏的!”她笑嘻嘻的,颇为豪迈地拍了拍胸口,“今天中午我请你吃饭!”   谭湛忍不住被她的样子逗笑了:“好的,富婆,以后靠你了。”   “没问题没问题。”林筝一边笑一边往前跑,“论时薪,你还没我高呢。”   谭湛有些失笑:“你可别忘记谁教的你吉他啊,这么快就开始过河拆桥了?”   “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啊,我那是悟性好,学得快,青出于蓝。”林筝也大言不惭,但她说完,就很快地挽了谭湛的胳膊,亲昵地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不过你放心啦,我不会欺师灭祖的。”在谭湛还没反应过来前,林筝踮起脚尖,飞快地在谭湛的左脸颊上蜻蜓点水般亲吻了一下。   谭湛忍不住盯着林筝玫瑰色的嘴唇看着,林筝的睫毛轻轻颤动,她抬头有些霸道地盯着谭湛,“你这么奇怪地盯着我干什么?有什么好看的,谢师恩嘛。”   谭湛终于忍不住,俯身下去亲吻了林筝的唇瓣:“谢师恩?那种程度可远远不够。”   一个蜻蜓点水的吻可不好打发谭湛,他问林筝好好讨厌了他应得的本金,连带着巨额的利息。只是一个吻,却也让林筝脸红到了脖子,她第一次知道,原来吻也可以这么□□意味,可以这么深入浅出。   这个吻结束,林筝完全没法再直视过路看着他们两个拥吻的其余行人,只好把脸都埋进了谭湛的衣领里,轻轻锤了谭湛两下。   “以后不许在大街上亲我!”虽然语气恶狠狠的,但林筝微红又带着水汽的眼睛可完全没有气势和说服力。   谭湛揽过了她:“这可是你先亲我的。”   林筝捂住耳朵:“啊啊啊啊啊啊。”她刚才那刹那的勇气被谭湛看的完全缩进了自己壳里,此刻完全后悔起刚才一时冲动去亲谭湛了,本来还抱着想调戏一下对方的心态,这下看来,自己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好在谭湛也见好就收,他揉了揉林筝的头:“好了好了,我们去吃饭,今天不是你要请我吃饭吗?” 作者有话要说:  我就说这个真的是甜文啦…… 我们谭湛真的是心机谭→_→ 近来越来越多的姑娘开始收到书啦,实体书这次是不是很美貌呀!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就是《一夜成名》《金盆洗手》《插翅难逃》这三本都会再版,而且都是交给做舒曼的这位编编哒,绝对放心她的审美和封面吧~~最快的应该是《一夜成名》的再版,预估最快是今年年底上,慢点的话明年年初啦~这次大家可以收封面美美的书了!   ☆、第二十章   虽然林筝得到了意外之财五百块的“巨款”,但谭湛仍旧不希望她太过破费,两人选了一家环境不错性价比也高的日料店,点了一些刺身、寿司和天妇罗外,加了一个日式牛肉小火锅,小包厢倒也安静,等小火锅咕咕咕地冒起热气来,谭湛倒也觉得十分温馨。   然而林筝和谭湛刚准备开车,林筝的手机就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   “啊,是你表妹……”林筝看了一眼号码,正是邹琳,“那我接下啊。”她有些好奇,也不知道邹琳找她有什么事。   “喂?林筝吗?你最近空吗?有时间接生意吗?”邹琳大约心情很好,声音也中气十足,她这个音量,与林筝同处一室的谭湛完全能把对话听得一清二楚。   “怎么了?”   邹琳却没有意识到林筝此刻语气里的惴惴不安和小心翼翼,她大大咧咧道:“忠诚度测试啊,你下次给我测测。”   “上次不是测过了吗?”   “早换人了!”邹琳半带着甜蜜半骄傲地道,“我和你说,我上次失恋以后去国外散心,就遇到了真命天子,现在这个男友对我可好啦,什么都依我的,还是个业余摄影师,拍照特别好看,把我拍的特别美……”   林筝不得以打断了邹琳对男友的赞美:“既然你男友对你这么好,那你就别测试了。”   没想到邹琳却一口拒绝:“那不行!这个测试还是要测的,你做不做?我给你之前两倍的价钱!”   要是平日,林筝根本不会劝说邹琳,哪里有拒绝上门生意的道理,更别说此刻她加价了,要是往常,林筝早就一口答应了,然而今日不同往日……林筝面前此刻正坐着谭湛这一尊大神,他没表态,听到邹琳的提议,也只是闲闲地看了林筝一眼。   “你等等啊!”林筝把手机拿开,捂住了话筒口,轻声征求谭湛的意见,“那个……”   “不行。”谭湛还没等林筝说完,便表了态。   林筝还妄图垂死挣扎:“但是是你表妹找我帮忙……而且她还给两倍的价钱……“   谭湛抬了抬眼皮:“就是我亲妈找你帮这种忙也不行。以后不能接测试忠诚度的活了,你都是有男朋友的人了,你去摸别的男人的大腿,你觉得合适吗?”   谭湛显然又吃起醋来了,他的脸色不大好看,他拍了拍自己的大腿:“以后你想摸大腿了,这里有。”   林筝频频点头:“是是。”在谭湛的气场面前,她压根忘了反驳她根本就没想摸大腿!   林筝委屈巴巴的:“那我怎么和你表妹说?说我在你和谈恋爱吗?”   “你就和她说,你最近交了男朋友,他不让。”   林筝从善如流:“喂,邹琳啊,不好意思,我以后不接这种工作了。你找别人吧。”   邹琳颇为不解:“为什么啊?这举手之劳,来钱多快啊!”   “那个,我最近交了男朋友,他,他不让……“   林筝说完,偷偷看了眼谭湛,才见他脸色转晴,脸上又有了笑意。   然而只是没想到邹琳还是没那么快放弃:“要不这样?我下个礼拜要和我男朋友一起去北海道滑雪,这样吧,我也不用你像以前一样去摸大腿勾引我男朋友,你就穿的打扮的漂亮点,多在我男朋友面前晃晃,对他多笑笑,多和他聊聊天,你觉得怎么样?我包你来北海道的食宿行,就当带你玩一趟,你男朋友要是介意,你就带他一起来,我一起把费用包了,这样你男朋友应该也不会那么不放心吧?反正做什么事也都在他眼皮子底下,他要觉得不能接受了,直接喊停就行。”邹琳恳求道,“真的求你了,我就只能想到你,其余女的不行,有些女的不怀好意,还真的想勾引我男朋友,有些女的长得这个姿色身材又不行,还没我好看,我男朋友肯定不会多看她们一眼的,找她们测试又起不到效果……”   林筝正欲拒绝,却被谭湛制止了。   “你答应她。”   “啊?”   谭湛轻笑道:“你说可以,你带你男友一起去。”   林筝在谭湛的注目下,只能硬着头皮答应了邹琳,邹琳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关照了林筝一些办理日本加急签证的事宜,才终于笑着挂了电话。   林筝挂了电话,满肚子的不解:“不是说不让我做忠诚度测试了吗?而且为什么不告诉邹琳我的男朋友是你……她不是你表妹吗?”   谭湛气定神闲地喝了一口日本煎茶:“不用告诉她,等到时候北海道见了,她不就知道了吗?送给她这么大一个惊喜,她到时候还应该好好感谢我。”谭湛说着瞥了一眼林筝,“至于忠诚度测试,她不是说只需要你正常和她男友讲讲话吗?既然如此,考虑到她毕竟是我表妹,我们这个忙还是帮她一帮吧。”   林筝却从谭湛不怀好意的语气里觉察出了他的真实意图。他哪里是因为表妹需要帮忙就会让林筝去帮这个忙的人呐,这明显就是准备给表妹来一记警告,宣告林筝是他的所有物,以后别打让林筝去帮人测试忠诚度的主意吗……   林筝不用想都能猜到,等到了北海道集合见面,邹琳看到自己的这位男友,一张小脸上该是怎么的五颜六色。想到邹琳还要负担自己和谭湛的食宿费用,林筝一时间对邹琳既愧疚又同情起来。   谭湛似乎知道她所想,他为林筝夹了一块鳗鱼寿司:“吃吧,没事,邹琳把她的雪纳瑞丢在我这里养了这么久,请我和我的女朋友去一趟北海道也是应该的。”   “恩……”林筝一边吃着寿司,一边心里暗暗想,幸好没和谭湛结仇,幸好他是自己的男友。   邹琳的插曲之后,两人气氛愉悦地吃了午饭,像所有普通的情侣一样看了一场电影,然而即便是这样平凡无奇的活动,林筝也觉得和谭湛在一起是不一样的,电影放映期间,谭湛都几乎一直拉着林筝的手,偶尔还会在黑暗中轻轻摩挲她的掌心,让她痒痒的,搞得林筝整场电影都颇有点心不在焉,黑暗放大了人的感官,她能清晰地感受到谭湛修长的手指是如何轻轻蹭过她的手指,林筝几乎是在谭湛这样的行为下溃不成军,第一次这般的体验,让她即有些害羞,但又有些刺激、新鲜和甜蜜,黑暗里周遭的其余观众看不清谭湛和林筝手上的互动,让她有一种偷偷做坏事却没有被抓包的小小兴奋感,内心却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平日里测试忠诚度的那些套路,和谭湛这样的手段一比,真的是完全不在一个档次。   看完电影,离晚饭还有段时间,谭湛便征求起林筝的意见来。   “去打电玩!”林筝几乎没有思考,她盯着谭湛,满眼期待,“我从来没有去过电玩城。”   谭湛愣了愣:“一次都没去过?”   林筝点了点头:“因为原来都在学琴啊,除了学琴就是学琴,我什么也没有玩过,好多东西也是车祸醒来以后才第一次尝试,但是电玩就一直没去玩过了,没有人陪我,一个人的话这个年纪又显得有点傻。”   “那今天带你弥补过去都没有玩到的量。”谭湛轻轻刮了下林筝小巧的鼻尖。   林筝显然已经迫不及待,她拉着谭湛在人群穿梭,两颊都像是映照着桃花,眼神灿烂,谭湛只觉得自己的内心一片和风细雨,林筝总有一种力量,她明明没有任何的侵略性,但她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语,都能缓慢却坚定地进入谭湛的内心,如随风潜行的细密春雨,在无声中已滋润了谭湛的心,让他总觉得哪里都印上了林筝的痕迹。有时候谭湛甚至想,沉睡六年,于林筝而言虽然错过了六年的岁月,但于他而言,却是一种何其大的幸运,他庆幸于能遇见保持着19岁心境的林筝,她有远比同龄人更纯净的心,她没有像一般女孩那样在尘世中摸爬打滚失去初心,变得世故,诚然成熟的女性也有独特的魅力,然而林筝却更让谭湛觉得可贵,也更让他想要去保护,他想要守护住她这份少有的童真。冥冥之中他觉得那场六年的沉睡另一方面对林筝也是一种保护,保护她免受她原生家庭父母的骚扰,保护她免受与林溪对比而造成的落差和难过,保护她免受生活的挫折和困顿,就像是睡美人,因为险恶的环境而沉睡,直到属于她的王子披荆斩棘破除一切走到她面前,倾身吻醒她。   “玩这个玩这个!”林筝拉了拉谭湛的手,“来玩跳舞机。”   周末的电玩城一如既往的人气旺盛,然而出入的多是学生情侣,打扮青葱,谭湛这样身高腿长一脸贵气的简直罕见,放在往常,谭湛是绝对不会相信自己有朝一日会在电玩城里玩跳舞机的,除非有人用枪指着他的头,否则那绝对不可能,然而此刻看着林筝,他竟然毫无心理斗争地都陪着她上了跳舞机,他希望林筝能快乐,希望能为她弥补这失去的六年,因而他不介意旁人的目光,也甚至舍弃了自己一贯的傲气,她想跳,那便陪她跳好了。   林筝大概第一次来电玩城,兴致十分高昂,跳舞机之后,她又拉着谭湛去体验了太鼓达人、捕鱼机、篮球机,还有射击类游戏、VR体感类游戏,谭湛也是第一次才知道,原来电玩竟然有这么多种类的类目,而真正放下心里的形象包袱之后,沉浸进去,看着林筝在身边笑闹,竟然也十分享受。   两个人在电玩城里消磨了两个小时,林筝再三确认已经把所有游戏都玩过了,才依依不舍地离开,她这一次十分尽兴,如果说有遗憾的话,那就是抓娃娃的机器实在是太难搞定了,两人用掉了很多游戏币也没有把那个小怪兽的玩具抓起来,谭湛几乎不玩电玩,也没有使用抓娃娃机的经验,对此也是束手无策,这时他才忍不住后悔实在没有先调查下做些准备练习就带林筝出来抓娃娃。   “我有些口渴,能帮我去买瓶水吗?”   林筝点了点头,说了声好便朝着便利店的方向跑了过去。   谭湛支开了林筝后,非常果断地找了不远处正在打电玩的一个年轻男孩,这个男孩的腰上正挂着五六个从娃娃机里抓出来的娃娃,显然看得出对抓娃娃十分擅长。   “小朋友,你帮我把这个娃娃抓出来,我给你一百块。”   那男孩看年龄应该还在上学,此刻正愁自己的游戏币快用完了,听了谭湛的提议,立马便答应了,他闲暇时间都泡在电玩城里,对抓娃娃最在行不过,当下便用一个游戏币,就把谭湛点名要的小怪兽玩偶抓了出来递给了谭湛,谭湛也如约给了他一百。   林筝买好矿泉水回来的时候,看到的便是谭湛微笑着抱着玩偶站在抓娃娃机前的模样。   林筝对此万分惊喜:“你抓到了?”   谭湛点了点头,表情沉静而镇定:“你去买水正好我没什么事,就想趁着这个时间再试试,没想到还真的抓到了。”他把玩偶递给了林筝,“何况是你喜欢的东西,不论怎么样我也会帮你抓到的。”   一番话,说的滴水不漏,林筝不疑有他,开心地抱起了她的小怪兽玩偶,一脸幸福,脸上完全是对谭湛的崇拜和爱慕。   “谢谢你!”   谭湛笑起来,他亲了亲林筝的鼻尖:“这样谢我才对。”   林筝也不挣脱,她笑着,连眼睛都带着笑意,她轻轻地把头靠在了谭湛肩上,紧紧用双手挽着谭湛,两人一同相伴走出了电玩城。   谭湛这一刻突然觉得,这才是人生,你总会遇到一个人,只要看她一眼,万般柔情都涌上心头。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可以在微博帮《我的舒曼先生》打榜啦,大家方便的话麻烦随手帮老谭打个榜奥~~ 以及在当当买了书的盆友们也麻烦记得留个评或者读后感之类的昂~~ 万分感谢么么哒~~   ☆、第二十一章   周末终究是短暂,谭湛也好,林筝也罢,都得回到工作中去。谭湛也需要继续搜集林溪的资料,然而他并不想再从林筝身上搜集,和林筝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他都希望是和她单纯度过的,而不是在谈论林溪,他也不想再强求林筝去回忆那些过往,因为对林筝而言,那些陪伴在林溪身边作为陪衬的日子,大约也算不上什么美好的记忆,更何况那一场毁灭性的车祸灾难后,任何谈及已经去世的林溪的话题,都多少会勾起林筝对于那场可怕灾祸的记忆片段吧,谭湛不希望林筝经受这些,因而对于林溪的资料,他决定通过其余人先进行收集。首当其冲,他便想到了杨晓乔,林筝林溪旧日邻居的那位女儿,同时也是林筝林溪的初高中同学。   这天,他便订了星灿附近的一家咖啡馆,静静地等待和他约好的杨晓乔的到来。   杨晓乔没有让谭湛久等,过了约定时间大约五分钟,她便袅袅婷婷地来了,她应当和林筝同岁,她的妈妈说她研究生刚毕业,然而从她周身的穿着和整个人的气质来看,却比林筝成熟了不知多少倍。她穿了一件价值不菲的大衣,进了咖啡馆里,脱下外套后,便是红色紧身连体包臀裙,画着妩媚的眼线,睫毛也都精细地被打理过了,皮肤白皙,但配着大红色的唇膏实在有点苍白的意味。谭湛一边想一边也有些失笑,他平日里看林筝多了,便越发觉察出她的美好来,因而看别的女性,都不自觉要拿来先和林筝对比一番。   谭湛也没和她客套,开门见山道:“杨小姐你好,您母亲应该已经和您提起过我了,我知道你和林筝林溪是初高中同班同学,同时也是她们的邻居,想请你谈谈你眼中的林溪和林筝,不论是什么都可以,我会把这些细节记录下来。”   杨晓乔抿了一口咖啡,朝谭湛露出个微笑:“谭先生你喊我乔乔就可以,林溪和林筝我其实相处时间已经算是挺多了,林溪是个挺骄傲的人,因为年少成名,一直有着媒体的光环,她们家里也对她是众星捧月般供着,所以有时候性格还挺一言难尽的,就是不通人情世故吧。林筝就好多了,用现在的话讲,她比较接地气。”   谭湛点了点头:“恩,这些你母亲也提到了,林筝对林溪很包容,两人感情很好。”   “啊,那可不是。”   ”嗯?”   杨晓乔眯了眯眼睛:“林筝和林溪大部分时间确实感情很好,毕竟相依为命,而且一同学习大提琴,也是双胞姐妹,但人有了对比就有痛苦啊,林溪那么优秀那么耀眼,林筝相比就太逊色了,何况谁愿意做别人的陪衬,都是年纪轻轻的女孩子,正值青春年少,谁心里没点想法啊。”   对于这番话,谭湛相当不悦,他当即语气就不大好了:“这些基于你自己臆想的细节我是不会采用的,新闻要求必须真实客观,而不是基于别人自己的揣测。”   杨晓乔见谭湛突然这么严肃,心里相当委屈:“谭先生,我这可不是自己的臆想呀,我当时和林筝还是走得比较近的,平时周末约她出去玩,一般也会叫上林溪,后来渐渐发现林筝就不大开心,问了她几次,她才肯说,不想和林溪一起玩,以后叫我不要再叫林溪了。”   “大约是怕影响她周末练琴吧。”   杨晓乔见谭湛的态度缓和下来,也大胆起来:“林筝才没这么无私呢。”她咬了咬嘴唇,纠结了片刻,最终还是鼓起了勇气,“我那时候和林筝一起出去露营,她有个一直带在身上的日记本,我好奇……我趁她不在的时候偷偷看了。她根本不喜欢林溪,她日记里写的清清楚楚,既生亮何生瑜,她不明白为什么她的人生里要有林溪,她说希望林溪消失……”   杨晓乔顿了顿:“以前有个男生,林筝其实有点喜欢的,但是那个男生见过林溪,听过林溪的弹奏后,就完全迷上了林溪,他不停盯着林筝,也不过是为了问林溪的行踪……还有一次,我们年级要排练一个话剧,开始女主角的选角一直是林筝,那时候林溪因为要练琴表演不大来学校,林筝很辛苦很努力的排练了一个多月,结果林溪在话剧表演前回来了,学校的领导为了宣传上挂靠‘天才大提琴美少女’的牌子,直接把林筝换下来了,让林溪上了,毕竟她们长得一样,之前公布的话剧宣传照片上也看不出被替换了角色。这样的事情太多了,换位思考,如果我是林筝,我可能也会很恨林溪,希望她消失就好了,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却比自己优秀耀眼太多的人,是个人都很难承受住这种无时不刻不在的对比和落差吧。”   “林筝在日记里写了很多,她对林溪的恨,她日常生活的压抑,她其实写了很多句,她希望林溪出意外……希望林溪能死掉……”杨晓乔不自觉压低了声音,“其实后来林溪和她的那场车祸,我都有点怀疑……会不会有什么内情,毕竟林溪去世了,这应该是林筝一直希望的,但林筝那次车祸也受了重伤,之后听说一直没有恢复意识,躺了六七年,所以可能也是我多心了……”   她并没有意识到谭湛认识当事人,因而讲着这些陈年旧事不自觉就多了点八卦和探究的谈资意味,大部分平凡人对那些有传奇故事的人,多少有些这样的态度。   “我以为杨小姐你和林筝是朋友,但一个人是不会私底下这么评论朋友的。”   谭湛忍不住打断了她,他不自觉地便想维护林筝,在他眼里,林筝并不是这样的人,她的内心看起来毫无这样的阴暗,即便偶尔有落差,对林溪还是充满着手足的爱意的,那天他随口说林溪的性格不够好,林筝甚至都还要生气维护,这样的林筝怎么可能对林溪充满了恨意呢。   “林筝看起来是个平和的人,表面上看起来好相处,不如林溪难接近,但是内心里的情绪其实挺激烈的,我原来和林筝关系其实还算不错,但看了她的日记后,有点害怕,觉得她内心有点阴暗,之后就渐渐疏远了。再之后她出事了,我们再也没有联系过,严格说来,其实也算不上朋友,之前也因为是邻居又同龄,多少在一起算个玩伴。”杨晓乔有些尴尬,她没料到眼前的英俊男人对此有如此激烈的态度,每次她和旁人讲述林筝林溪的故事,没有人是这样的,他们都会全神贯注地听着,并催促杨晓乔继续,他们好奇,带着天生的窥私欲,每每此时,杨晓乔都能如愿的成为焦点,而她没想到,这一次却失效了,她不想给谭湛留下不善良不可爱的印象,因而慌忙解释起来,“我记得以前读过心理学著作,有时候,看着越是平凡的人,内心反而越是复杂,有很多连环杀人犯,破案后都发现作案的其实就是行走在我们身边的完全普通看不出异样的人,日记是我自己亲眼看见的,不可能出错,虽然对于林溪林筝车祸这件事我确实是推论和猜测,但也其实并不是完全空穴来风张口就来的啊。”   谭湛却已经完全不想再和对方聊下去:“恕我还是没法相信你的一面之词,我是新闻从业者,我们只能相信客观事实和自己亲眼所见,而不能道听途说别人的亲眼所见。”   杨晓乔没料到这一出,但她也有些生气:“你不相信是吧?反正林筝和我也没关系,这档子节目和我也没关系,你爱信不信吧。我要是为了博眼球说了谎,我天打雷劈出门就被车撞死。”   杨晓乔看起来有些性格激进,然而也并不是一个多有城府的人,她此刻的神情和语态,都看起来并不像在说假话。   “以前我们几个一起出去玩,搞了一个真心话大冒险,林筝抽到的是真心话,要求她说出一个她自己最恨的人,她喝醉了,说的就是林溪,这段真心话还有人拍了视频的。你既然不相信我,我就把这段视频给你找来,用事实说话。”   杨晓乔气呼呼地把咖啡一饮而尽,便走了,留下谭湛一个人,他坐在座位上,望着杨晓乔的背影,然而对于杨晓乔的一席话,谭湛仍旧并不相信。他觉得这次约见实在有些浪费时间,他真的不应该找杨晓乔的,谁知道她为了吸引别人的注意力,编造进了多少自己的臆想。   青春期的少女,对于有一个比自己优秀耀眼又存在感强的双胞胎妹妹,再怎么感情好,某些时候,也总多多少少免不了心里有些落差和意难平,说些讨厌对方的气话也不难理解,然而谭湛相信林筝,他近乎无条件地信任着她,他坚定地认为她不会是内心阴暗的女生,她对林溪的感情总是爱大于其余复杂的成分。而杨晓乔那番推测,竟然认为林筝有意图造成车祸,这在谭湛看来,简直是天方夜谭般的笑话。 作者有话要说:  继续呼吁从当当买了书的盆友们看完后记得留个评奥~~~ 另外莫扎特已经15万字了,大概还有2万字就可以结束鸟~开心~~接下来写个搞笑轻松的文调剂一下~~(有可能第一人称,也有可能巴赫那样第三人称~~其实也不知道你们更想看第一的还是第三的)   ☆、第二十二章   幸而杨晓乔只是谭湛生活里的一个插曲,谭湛并不准备采用她的任何说辞,然而她的话倒也提醒了谭湛,给了他一个新的方向,为什么不从这场车祸入手呢?车祸是怎么造成的,是否是车辆的安全系数有瑕疵,是否是救助人员不及时,是否是医院没有采用最正确的救治方案导致了医疗事故?是否是任何原本可避免的人为原因造成了这场悲剧?如果朝着这个方向深挖,没准能得到一些新鲜的观点和视角,一位年少的天才大提琴家的陨落,是否本来竟是可以完全避免的?谭湛查阅了大量当年的报道和采访,发现从没有记者和媒体从这个角度去挖掘过,他当即把这个想法和老徐沟通了。   “这个角度不错!”老徐听了谭湛的说法,有点意外,“这个视角确实新鲜,从这个切入点,借着林溪的不幸去世,如果一旦你搜集到资料可以证明这里面曾经有一些可以避免的人为因素,那可以深挖下去,引申到普遍大众的问题里去,探讨我们当代社会,救助热线救助制度是不是已经完善?我们的120救护热线是否存在不作为的失职?从这里可以引申到公益救助还有医疗纠纷的话题。甚至在救助120救护车运送病患时,是否存在应急车道被堵导致错失最佳救治时间的事,这又可以引申到交通法规对这类占用应急车道的人是否处罚过于宽松的话题,其实是个很广的角度,这个想法真的不错。”   谭湛也是第一次正面得到老徐如此的认同,表面虽然仍旧淡然,但内心到底还是高兴的,对林溪这期专题,他也更为投入起来,当天便托人联系了当年处理这起事故的交警,希望能进行拜访。但对于这一切,谭湛都没有告诉林筝,他不希望麻烦林筝,也不希望再次因为自己的自私而把林筝拖回过去泥潭般的回忆里。   而在谭湛为工作忙碌的时候,林筝也没闲着,她按照邹琳的指示,把自己和谭湛的护照都交给了旅行社,加急办理了日本签证,邹琳和男友早就已经去日本度假了,她和林筝约好在札幌的温泉旅馆里碰头。   林筝对于这次免费的旅行自然十分兴奋,她已经许久没有出去玩过,早早就和星灿食堂里的其余同事调换了班,谭湛的请假相较就轻松很多,媒体工作者压力大,星灿正式员工每年有十天的年假,只需提前按流程申请安排好自己手头工作就可以,谭湛也早早和老徐打了招呼。   日本对于谭湛来说并不陌生,但对于这一场于他并无多少新鲜感的旅行,他此刻却也期待着,毕竟看着坐在自己身边的林筝充满亮光的双眼,谭湛不自觉就很快乐,恋爱大约就是这样,总觉得和她在一起,一切就都不一样,即便做着过去做过无数次的平常事,也竟然觉得是不枯燥甚至充满趣味的。喜欢一个人,大概就是愿意和她虚度时光,甘之如饴和她牵手做着她喜欢的一切,只要她喜欢,那也就够了。   在飞往札幌的飞机上,谭湛几乎是内心带着陶醉和柔情看着林筝,她坐在靠窗的位置,全神贯注地盯着窗外的白云出神。她并没有看谭湛,但谭湛的眼里却全是她,谭湛没来由就想到卞之琳的《断章》。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他轻轻拉着林筝的手,看着林筝漂亮的侧脸,他想,这大概就是他梦里的风景了。   飞机准时降落,林筝紧跟着谭湛,他像是个活地图,虽然不会日语,但对于路线完全了若指掌,很快,两人就到了邹琳订好的温泉旅馆,然而林筝却发现邹琳只给她和谭湛订了一间房,大概在她的概念里,都是男女朋友了,住在一间也是完全正常的。林筝什么也没说,但谭湛还是看出了她细微的别扭。   “请问还有别的客房吗?”   日本女服务生笑容可掬,但表情带了抱歉地告知谭湛,因为如今还是冬季,来札幌赏雪景泡温泉的游客实在太多,旅馆早就被预约满了,没有其余空余房间了。   林筝拉了拉谭湛,她咬着嘴唇,看起来还带了点小小的紧张:“没关系,就住这里别换旅馆了,一间就一间吧,我又不会担心你,你又不是那种人。”   谭湛愣了愣,才意识过来,他轻轻笑了:”其实没什么太大的关系,这间旅馆是纯和式的,所以也都是榻榻米,睡觉的时候一人一个被窝。”他拍了拍林筝的头,“不过你这么信任我,我真的很开心。”   两人入住房间后没多久,邹琳的电话就来了:“林筝,你们到啦?行,那我们旅馆大厅见。”   挂了电话,林筝还是多少有些负罪感:“要不要给邹琳打个预防针?”   谭湛却拉起了她的手,径直朝旅馆大厅走去,还是如往日一般言简意赅:”不用。“   他们比邹琳更早到大厅,这间日式温泉旅馆显然非常高端,整个大厅完全是按照日本庭院的幽深风格装潢的,邹琳他们还没到,林筝就利用这段时间充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了,谭湛就站在一边,看着她对着小花园里那些漂亮的植物拍照。   “表、表哥?”邹琳从楼梯下来,第一眼便看见了站在旅馆大厅里的谭湛,她知道自己绝对不会认错,因为谭湛这样的身材和长相,站在任何地方都有一种鹤立鸡群的耀眼感,她只是看了个侧脸,就能确定那是谭湛了。   谭湛因为她这声而回头,露出他那张过分英俊的脸。   “世界真是好小啊!没想到还能在日本同一个旅馆遇到你!”邹琳颇有一种他乡遇故知的激动,拽了谭湛的手,神情愉快,“对了,表哥,这是我的男朋友陈恳。”她一边介绍,一边也有些小娇羞。   谭湛朝邹琳挽着的男生笑了笑,这个男生看起来和邹琳那位前男友倒完全不是一个风格,这个男孩子并算不上太英俊,但五官端正身材挺拔,看起来一脸正气,谭湛第一印象倒是不错,他的这位表妹,品味终于有所提高了。   谭湛与陈恳握了握手,攀谈了几句。   邹琳好奇道:“对了,表哥,你怎么会来日本?你不是来过日本好几次了,上次问你,你还说未来三年都不会来日本旅游了吗?”   谭湛笑笑:“因为有朋友说费用全包极力热情邀请我来,所以我也不好不给人家面子。”   “哇,还有这种好事啊。”邹琳露出惊讶的表情,“你这个朋友真好!真想认识他!”   谭湛点了点头:“我也这么觉得。”   邹琳一边和谭湛心不在焉地聊天,一边探头探脑找起人来,没多久,她便在小花园里发现了林筝。她不由分说把林筝拉到了陈恳和谭湛面前。   “表哥,我这次是和我朋友约好了一起来玩的。这就是我的闺蜜五月,表哥你应该见过她的啦,你们可以叫她May。”   林筝被邹琳拉着,表情尴尬,她偷偷看了一眼谭湛,只见对方仍旧十分镇定冷静,他侧了侧身,朝林筝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仿佛还真的和林筝并不熟悉一般。陈恳听到邹琳的介绍后则是礼貌地和林筝打了个招呼。   邹琳挺热情地和谭湛解释:“这次其实我们是做了一个四人旅行啦,我闺蜜和她男友,还有我和我男友,四个人一起玩。”她说到此处,看了眼林筝,“对了,五月,你男朋友呢?”   林筝知道是瞒不下去了,谭湛不言语,微笑地看着她,林筝只要硬着头皮伸出一根手指。   “啊?”邹琳看着林筝指向谭湛的手指,“怎么了?”   林筝眨巴了眨巴眼睛:“额,我的男朋友是他……”   邹琳一时之间根本没反应过来,她大大的“啊”了一声,表情一时来不及调整,维持着呆呆的表情:“你、你说什么?你男朋友是谁?”   谭湛似乎再看不下去,他朝林筝挥了挥手:“过来。”然后便一把拉过林筝的手,顺势揽进了自己怀里,他朝邹琳笑笑:“她男朋友是我。”   邹琳仿佛受了惊吓,连说话都有些结结巴巴起来:“什么?啊?你们怎么会?”她掐了自己的脸一把,“我的天,我不会是在做梦吧?”   “你当然不是做梦。”谭湛还不忘给邹琳伤口上撒盐,“你不是还特意请我们一起包吃住来一起游玩吗?你不是说想认识一下免费请我游玩日本的朋友吗?照照镜子就好了。”   谭湛搂着林筝,朝陈恳笑笑:“不好意思,重新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女朋友,不叫五月,叫林筝。”   林筝被邹琳和陈恳四双眼睛紧紧盯着,心里既紧张害羞又带了丝甜蜜,好在谭湛的手有力地握着她的,仿佛在给她勇气和力量,她终于站直了身躯,挺直腰,迎上了邹琳质疑的目光,朝她微笑。   邹琳的一张脸,五颜六色交叠,她似乎还是没法接受这个发展,磕磕巴巴问道:“你们怎么会在一起的?”   “她的狗是你那条雪纳瑞的孩子的爸爸。”谭湛仍旧简单直白,“在你的聚会上也不是我和她第一次见面,在这之前,还有一次类似情况下的碰面。”   谭湛自然不会在邹琳的新男友陈恳面前说出第一次见面的真实场景,然而他克制的点到为止,邹琳还是很快反应过来,看来在自己之前,林筝也接过一单测试忠诚度的生意,而谭湛也在场……她看了一眼自己此刻正云淡风轻的表哥,突然有一个想法……   “表哥,当初林筝测试的对象……是你?”   谭湛但笑不语:“是啊,我就是喜欢林筝热情奔放大胆的性格。”   林筝一想到自己当初一上来就摸了谭湛大腿,此刻实在是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陈恳一脸茫然并不知道他们在讲什么,然而邹琳也是明白人,她当即嘴巴张得老大。   她直勾勾地盯着林筝:“你……你……你竟然那么对过我哥……让我缓缓,我感觉有点消化不良……”她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谭湛,“原来表哥你喜欢这种热辣似火的风格,难怪之前我几个同学文绉绉的倒追完全不起作用啊,她们还以为是自己倒追火力太猛了,原来根本没到点子上,是火力远远不够啊……”   邹琳从头到脚打量了下林筝:“我哥的眼光确实是不错。”她的语气里有些酸酸的,“连我都不得不承认,林筝确实是漂亮。”她挪揄地看了林筝一眼,“说吧,你以前接测试的活儿是不是没有一次失败过?”   “其实有一次。”林筝抬头看了眼谭湛。   邹琳正要追问这个唯一一个如此坚贞不屈的男人是谁,就听见谭湛开了口。   他的声音沉稳而动听:”其实一次也没有失败过。”   “嗯?“   谭湛笑起来:“你唯一失败的那个人,现在不也已经完全不可自拔地爱你了吗?”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紧紧盯着林筝,他的眼眸里仿佛是整个星河的星辰,漂亮又性感。   林筝一直觉得自己是个神经足够大条的人,现在却发现和谭湛在一起后,脸皮变得很薄,忍不住就想脸红,然而这种感觉竟然不赖。   面对两人之间甜蜜又动情的眼神传情,邹琳捂着眼睛大呼没法直视看不下去了。她有些气呼呼转头对自己男友陈恳抱怨:“我真是白花钱了,结果请了我哥和他新晋女朋友一起来四人旅行……”没有说出口的抱怨则更让邹琳郁卒了,她本来可是请林筝过来测试男友忠诚度的,这下可好,谭湛这尊大佛杵在面前,她吃了雄心豹子胆才敢去撬墙角让她表哥的女友勾搭自己的男友。邹琳此刻的心情,只想无语问苍天。   好在几个人也因为这个小插曲很快熟悉起来。这几日北海道的天气都晴好,林筝出发之前特意看过,天气预报说没有雪,她近乎是固执地排斥着下雪。   “我们明天就去tomamu 雪场吧。我和陈恳比你们来得早,已经采购好了滑雪用品,表哥,你要不要带林筝去附近的体育用品商店买一些东西?”邹琳从包里掏出了一串车钥匙,“我们租了车,表哥我记得你有国际驾照的吧,虽然札幌公共交通很发达,但是你们采购了东西带回来实在不方便,还是开车吧。”   谭湛接过钥匙道了谢,他也没和邹琳客气,揽着林筝便去旅馆停车场取了车。邹琳预定的这间酒店非常有意境,而它大约为了营造日式的禅意和幽静,也坐落在远离市郊的地方,谭湛看了手机导航,他们需要越过一片小小的雪原,才能去到就近的体育用品商店。   好在林筝并不介意,她坐在车上,认真地看着四周的雪景,片刻后,她才转头看向正在开车的谭湛:“我其实没有滑过雪。”   “你的溜冰技术很强,我还以为你对冰雪都有独特的感情一定也会精通滑雪。”   林筝笑起来:“我以前想过学滑雪,我觉得我一定能滑好,但是我没有假期。”她盯着谭湛,“你会滑雪吗?滑雪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我这样毫无经验的初学者会不会摔得屁滚尿流?”   “tomamu是北海道中部的一个雪场,是世界上最好的粉雪地带,雪质好极了,最适合初学者了。”谭湛笑了笑,“有我在,你不会摔的。”   林筝的心里充满了温暖和雀跃:“什么是粉雪?”   “粉雪就是雪最天然的状态,没有任何人工的雕琢,这是每个滑雪的人最向往的雪。我三年前也来这片雪场滑过雪,粉雪滑起来真的特别棒,和在人工雪道上滑行的感觉全然不同,非常顺,非常平滑,就像在水面上滑行,所有的起伏都是雪和地面最本身的起伏,就像是漂浮在雪上一样,从高处滑下来的时候有一种仿佛自己在飞的错觉,速度很快,风都从耳畔经过,有点冷,但全是自由的感觉,好像自己在拥抱整个世界。”   谭湛的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车外是北海道天寒地冻的雪原,林筝突然觉得这辆车内的世界,是现下整个宇宙里最温暖的春天,她看着谭湛英俊的侧脸,心中充盈了对命运的感激,感谢让她能够遇到他,感谢让她能够在他身边。   谭湛的心里同样也沉浸着温柔和感激。   “啊,下雪了!”林筝突然趴在窗玻璃上指着外面,“好奇怪啊,明明刚才还有太阳,说下雪就下雪,而且天气预报明明说不会有雪。”   谭湛轻笑道:“你喜欢雪吗?”   林筝摇了摇头:“说不上喜欢。”她并没有完全说真话,她不仅不喜欢,甚至憎恶害怕下雪,她在雪夜根本无法成眠,对于下雪,她带了下意识的恐惧,尤其是这样荒无人烟的雪原,她看了一眼身边的谭湛,幸而有他,否则林筝完全无法忍受自己独自一人在这样的下雪天行走在这片和车祸事故发生地几乎有些相似的雪原。   她第一次对下雪天有这样平和的心态,即便仍旧不能喜欢,但竟然也能隔着窗玻璃静静地看着每一片雪花的下落。第一次她有一种默默的动容,在车祸后很长一段时间,她都觉得虽然自己身体看起来无碍了,但心理的伤疤却永远好不了了,但此刻,在谭湛的陪伴下,林筝第一次觉得,自己正在默默恢复,伤口在不知不觉中,竟然也慢慢结了痂。   两个人在雪原上疾驰,一切都宛如梦境,周遭美得像一场慢镜头的文艺电影,以至于那只鹿突然窜进林筝和谭湛视野的时候,一切都像是一帧画面。   那是一只健壮的成年鹿,谭湛紧急打了方向盘去躲避撞击,然而一切还是太晚了,这只鹿冲进来太突兀,速度又太快,即便谭湛已经用了最快的速度躲避,车还是迎来了那场撞击,挡风玻璃发出碎裂的可怕声音,那只鹿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力,来自它的新鲜血液在林筝的眼前爆裂来开,而更为雪上加霜的是,因为躲避的幅度过大,雪路又滑,车在打了几个趔趄后在鹿的撞击下失去了重心,朝着一侧翻去。   这一幕都带着一种血淋淋的熟悉感,林筝几乎像是被噩梦魇住,她完全没有办法在这种场景下做出及时和理智的自我保护行为,好在千钧一发之际,谭湛解开自己的安全带,朝她倾身扑来,他的怀抱和肩膀宽阔而安全,牢牢地把林筝禁锢在自己的臂膀下,用自己的身体庇护着林筝。接着便是车身翻转的天旋地转感,林筝因为谭湛的遮蔽而终于不用再直面挡风玻璃上那只鲜血淋漓的被撞击的鹿,然而车内物品随着翻滚而跌落,玻璃碎片的飞溅却是谭湛也无能为力的,那些玻璃划过林筝的手,林筝只觉得手背上一凉,然后便是涌出的鲜血,幸而伤口并不深,只是密密麻麻的小细道,而谭湛比林筝更为严重,他为了护着林筝,脸上还被碎玻璃划伤了一小个口子,等翻车和撞击终于结束,林筝抬头,便看到谭湛脸上的血,然而他那双漂亮幽深的眼睛,却一动不动地盯着她,在危险发生的时候,谭湛的心里只有一个信念,便是保护她。   林筝几乎是颤抖着去摸谭湛的脸,她神经质地不断追问:“你没事吧?你没事吧?谭湛,你没事吧?”   谭湛的脸色有些发白,但是他的声音仍旧温和而笃定,他朝林筝露出个安抚的笑容:“林筝,我没事。但是我的腿被卡住了。”   林筝近乎有些疯狂地开始不断用力试图掰开压住谭湛左腿的东西,在撞击里,车变了形,谭湛的左腿被卡住,无法脱身。   “听着,林筝,别急。”谭湛制止了林筝的动作,她花了大力气想要解救出谭湛,近距离下连谭湛都能清楚看到林筝手臂上因为用力而暴起的青筋,她的手指甲甚至因为过度用力早已劈开,正汩汩流着血,都说十指连心,这应是极大的痛楚,然而林筝却仿佛全然未觉,她的头发因为翻车而散开来,她就这么披头散发,带着手上的血痕,近乎执拗地试图把压住谭湛左腿的障碍物弄走。   谭湛敏锐地发现了林筝的这份异样,这确实是一场翻车事故,但其实只是一起非常小的事故,谭湛并没有受伤,他只是左腿被暂时压住,身上并没有任何创口,林筝此刻的反应早就超过了正常人应有的限度。她几乎没有受伤,然而她的脸色苍白,人不断在颤抖,连嘴唇都在轻微下意识的颤栗,她的眼神飘忽不安,充满了深深的恐惧,她不断追问着谭湛有没有事,但她的思绪却仿佛全然不在当下,而是在别的回忆里。谭湛几乎可以判断,林筝自那场车祸后遭受的应激性创伤根本没有痊愈,她掩盖的很好,但是只要这样一场小事故,就让她全然暴露,毫无招架的能力。   “林筝,你别害怕,我没事,你看,我身上没有受伤,你不要怕。”   然而林筝却什么也听不进去,她神经质地不断用力按着手机,声音已经带了哭腔:“没有信号……这里也没有信号……怎么办,怎么办……”   这是北海道一处相对人迹稀少的雪原,两人办理的临时日本手机卡本就信号不怎么好,在这处更是直接没了信号。林筝的心里一片慌乱和绝望,这一切都太像了,和七年前太像了,翻车,手机没有信号……她的脑袋一片杂乱,她不知道应该做什么,直到谭湛温和而坚定的声音把她从噩梦里唤醒。   “林筝,听着,我在这里,什么也不会发生,一切都会好的,我没事。”他一遍遍轻柔重复着,直到林筝的情绪终于渐渐平复。   “我需要你走一段路,在之前我们拐弯的路口,那里GPS还是有信号的,手机所以也会有信号,我要你走到那里,打电话给邹琳,让她找人来帮忙。”   林筝对此十分挣扎,她知道自己必须去求救,虽然谭湛此刻没事,但是如果他的左腿被压住的时间过长,因为流血不畅等原因甚至也能造成腿部坏死截肢,但是她又实在不愿意也不敢离开谭湛,这场景太相似了,她不敢走开,怕一转身就是永别,怕自己走开,谭湛就会遭遇不测,永远和她天人永隔。而此刻更为雪上加霜的,下的雪越来越大了,这样的雪天,这样的事故,只让林筝从头到脚都觉得寒冷,她害怕,她恐惧,一瞬间,她仿佛回到了七年前。她根本没有勇气去面对这一切,她不想哭,然而眼泪还是止不住不断留下来,这场迟到了七年的哭泣,终究还是在这一刻彻底爆发。她的软弱,她的恐惧,她的不安和绝望,终于倾泻出来。   谭湛对林筝的迟疑和哭泣没有丝毫责备,他只是温柔地看着她,他伸出手,拉住了林筝冰冷的手:“别害怕。”他没有继续说话,然而一切尽在不言中,谭湛的手温热而宽大,仿佛在向林筝传递着力量,重新站起来面对一切的力量。   天变得越来越冷了,雪越来越大,谭湛的头上身上都被盖上了一层薄薄的白雪,天色也一点点变暗,远处呼啸的风声似乎在酝酿着一场暴风雪。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实在是好热~大家注意防暑奥~~ 另外在当当在购书的朋友,可以到微博带#我的舒曼先生#话题,at我(红枣jujube),然后截图当当评论的图片,我每周会抽5个送小礼物,不是当当买书的姑娘就直接晒书吧~活动截止到7月底~~每周5个哈~   ☆、第二十三章   林筝贪恋着谭湛手中的温暖,然而她终于还是从他的手中抽出了自己的手,她站了起来。   “等我。”她抹掉了眼泪,深深地看了谭湛一眼,“我一定会马上回来。谭湛,不许你离开我,一定要等我回来。”   谭湛点了点头。   林筝拉紧了自己的大衣,她爬出了车里,一脚踏入了深深积雪的地面,那只被撞击的鹿倒在不远处,鲜血染红了雪地,血迹蜿蜒一片,顺着那只鹿一路流到林筝的脚边,车窗上都是血,这和林筝七年前那场雪地里的鲜红记忆重叠,她内心充满了恐怖和惶恐,刚才车内因为谭湛的陪伴而生出的对抗雪天的勇气,因为谭湛此刻的不能同往,她充满了不安和害怕。   然而不能逃避。林筝知道,没有退路,她需要救出谭湛,她爱的人。   不论多么恐惧多么寒冷多么不安和孤独,她都必须忍受下去,正面自己的内心和回忆,战胜这种梦魇般的情绪。   而除了忍耐过去回忆和恐惧的折磨,林筝还必须忍受刺骨的寒冷,她以为只是开车出去采购滑雪器材,因而根本没有穿雪地靴,平常的鞋子没入了厚厚的雪中,很快就湿了,脚下便是冰冷一片,等林筝最终逆着风步行走到手机有信号的路口时,她整双脚早已失去了知觉,然而心里却有一个声音在告诉她,坚持下去,必须坚持下去,过去已经过去了,那些属于过去的噩梦也不会再重演,没有人会躺在雪里绝望地等待救援,没有人会死去。   邹琳得到信息后和陈恳第一时间求助了旅馆,旅馆拨打了日本的救助电话,很快,便派遣人员奔赴了现场,谭湛经过半小时就被从车里救了出来,他的精神也仍旧不错,并没有什么大碍,但仍要被送去医院检查。而相比之下,林筝看起来才更像是受了重伤的那个人,邹琳见到她的时候,她的脸上几乎没有血色,脸上睫毛上头发上沾满了风雪,然而她甚至都没有想到拂去,就这么带着满头满身的白雪,站在雪地里紧紧拉着谭湛的手,她的样子实在与她过去相比相去甚远,不再美艳不再精致,脸上还有泪痕,充满了狼狈,然而在谭湛的眼中,林筝比任何时候都美。   “不用担心我,只是例行检查,不会有大碍。”被送去医院之前,谭湛还是不停安慰林筝,“你很棒,因为你我才能什么事也没有。听话,赶紧回旅馆,把鞋子衣服换了,冲个热水澡,刚才医护人员给你处理好的伤口当心点别碰到水,喝点姜茶。”   林筝用力地点了点头,眼泪却还是忍不住流下来:“你要早点回来,我会想你的。”她并没有成年人那种在外人面前掩藏情绪克制感情的弊病,当着邹琳和陈恳的面,也大大方方朝谭湛小小地撒着娇,谭湛却觉得这样的林筝更可爱了。   “我会以最快的速度回来的,我也会想你的。”   邹琳面对这种场景实在有点震惊:“你们至于吗?搞得和生离死别有一拼。”她不知道林筝的过往,因而也无法理解林筝那种惨烈的状态从何而来,但对于自己表哥竟然也如此大方承认自己的感情,都不带掩饰一下,也觉得十分新鲜好玩,她喜滋滋的想,以前谭湛老嘲笑她一恋爱就变得不是自己了,可现在他自己不也是这样吗?进入恋爱状态的男人,也完全没有了往日的冷漠和克制,一双眼睛里全然是林筝。   直到最后被送上车之前,谭湛都一路温柔地盯着林筝,他心里第一次非常感激自己的直觉,他曾经选择不猜忌林筝,而现在他更为坚信,林筝不可能是杨晓乔形容的那种人,他能体会到她重新经历七年前车祸场景时的绝望,她那种希望挽救对方希望一切都恢复原样的强烈情感。   好在一场小事故,最终无惊无险地顺利解决,邹琳带着林筝回了旅馆,在她表哥的要求下,监督林筝换下了冰冷的鞋子和衣服,确保好一切后才离开。   谭湛因为腿部被压有一些软组织损伤和擦伤,由陈恳陪着在医院进行处理,邹琳走后,房里便只剩下林筝。   她穿着日式浴衣,仰天躺在榻榻米上,望着天花板,屋外还在下着雪,然而这一次,林筝却第一次体会到平和以及安宁。她站起来,推开窗,屋外的雪花便飞扑进来,打在她的手心,融化成一小滴水,第一次,她望着下雪的天空和窗外的雪景笑了起来,这是第一次,她能够独自面对这雪景,也是第一次,她终于能够重新欣赏雪天的瑰丽风景。然而笑着笑着,她才发现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来。   林溪和林筝,她们本是有机会一同站在这里看雪景的,然而现在却只剩下她一个人。   林筝久久站在窗前,直到暮色笼罩,她才关上了窗,把那种带着冷意的雪夜隔绝在了室外。 作者有话要说:  公众号其实发完啦,因为生孩子一直没来看晋江这边,抱歉久等了,现在过来发完~~~~ 另外去年17年因为怀孕生孩子所以把版权当时交给了一家代理公司打理,在没和我商量的情况下,代理公司来晋江做了一些评论,因为我一直没上jj所以都不知道,中间所以可能会造成文下有些很奇怪的留言,现在晋江已经清理~~~所幸因为是解约作者,并没有占用榜单或者造成什么不公平的事,一些很奇怪的评论如果影响大家的阅读我也一并道歉~~总之谢谢大家的包容~~我在生好孩子以后也已经发了函件与这家代理公司解约啦~~~以后不会发生这类事~~鞠躬~ 现在来发完咱们这个故事~~   ☆、第二十四章   谭湛没有什么大碍,他在医院住院观察了一天,第二天便和陈恳一起回到了旅馆,然而因为左脚还是略微有些被压伤,原本定下的滑雪计划肯定是不能继续了。   “算了算了,那不滑雪了,反正现在札幌正好有冰雪节,我们去小樽看雪灯之路吗?”邹琳脸上露出了十分神往的表情,“我早就好想去小樽了,好多日本电影都在小樽取景的,那里超级美超级有情调!”   众人对邹琳的提议也都没有异议,谭湛其实去过小樽多次,然而看身边林筝的表情,应该是并没有去过那里的,因而他也笑着点了头。   然而生活总是能给人惊喜。谭湛确实去过很多次小樽,但并没有在这个季节去过,令他感到意外的是,那条被他曾经看了无数次已经觉得平淡无奇的小樽运河,在“雪灯之路”的点缀下竟然彻底焕然一新,沿着运河蜿蜒而去都用蜡烛点亮,像是为运河镀上了一层梦幻般的“星光”,这沿途有十万个以上的蜡烛,都由小樽市民组成的志愿者们一一点燃,去照亮小樽这座充满了怀旧气氛的城市,好让游客体会到这北国小城独有的浪漫和细致。   谭湛一行人到达小樽时还是傍晚,天还没有完全黑,那些一盏盏放在雪地里的雪灯,便带了一丝淡淡的蓝色,烛火摇曳,美好静谧,而等天完全黑透以后,便是另一番光景,烛火的颜色在夜色的映衬下更为明亮,将整个小樽染上了温暖的橙黄色,一切美的不像话。   谭湛林筝和邹琳陈恳很快就被熙熙攘攘的人群冲散了,谭湛必须紧紧拉着林筝的手,才能以防她也被从自己身边挤开。好在谭湛相当明智,他并没有顺着人群一同走,而是另辟蹊径,反而误打误撞走到了一条游客较少的路上,然而此处人烟虽少,但沿途也尽是摇曳的雪灯,景色却是一分也没有少的。   谭湛和林筝交握着双手,走在这条蜿蜒的雪路上。空气里充满了神秘的静谧,林筝仿佛能听清每一根树枝上正在掉落的积雪,一切神奇而安宁。   “我以前一直希望能赚很多钱。”她踢了一脚眼前的雪,“我一直想变得有名,变得更有名,也一直希望得到所有人的喜欢和赞美,我希望我是人群里最瞩目的一个,甚至一度很自恋的觉得自己降生在这个世界上是会有特殊使命的,觉得自己无论如何不能接受未来碌碌无为平凡人的一生。”   谭湛看了林筝一眼,在雪夜里,他分辨不出她脸上的表情,谭湛只轻轻地问她:“那现在呢?”   “现在。”林筝深吸了一口气,朝谭湛转过脸来,谭湛终于看清了她的表情,她的脸上带了平和而满足的笑意,“大概就是已经接受了自己仅仅是个平凡人的命运吧。”   谭湛心中一动:“所以给你个机会,去成为你原本想成为的那种人,你会抓住吗?”   谭湛以为林筝对此多少会纠结一下,反而出乎他的意料,林筝根本就没有迟疑就给出了答案,她坚定地摇了摇头:“不会,我觉得这样很好。做一个平凡人很好,你的步调可以变得很慢,你可以慢慢品一壶茶,悠悠地赏一束野花,时间变得很慢,对万事万物的感情却变得更深,我以前太年轻了,不懂得做一个平凡人的好,但现在我觉得这一切都很好呀。”林筝晃了晃和谭湛牵着的手,“因为生活里真正的幸福和快乐,都是这样很平凡的。得了大奖受到万人瞩目固然很风光,但比不上在雪天里有一个能一起牵着手走路的人呀。”   雪色掩映,映衬的林筝更加唇红齿白,像是凌风傲放的红梅,干净清冽,但却有一番别致的情调,谭湛握紧了她的手,心下喜悦的同时也忍不住调侃。   “我真的有这么重要吗?”他笑着看向林筝,“人家都说体验过说出的决定才有说服力,你要等真的体会过万人瞩目的风光了,可就不一定觉得我这么重要了。这么说起来我还应该把你藏藏好,让你没机会去万众瞩目了。”   “不会的。”林筝的眼神非常认真。   谭湛轻轻刮了她的鼻尖:“小姑娘,话可不要说的太满。”   “你不相信我吗?”   谭湛但笑不语只快步向前,林筝不依不饶追上他的脚步:“喂,你那是什么眼神?明摆着不相信我!”   谭湛无辜地眨了眨眼睛:“我什么也没说。不过就算你哪天万众瞩目,突然觉得我并不是这么重要了,我也不会离开你,我会等你,人面对突然的瞩目和成名一开始有些错位和迷茫也是正常的,我会等你发现还是我最重要。”   成名并没有什么不好,希望受人瞩目也很正常,尤其是作为林溪的姐姐在对比下这种心情更为强烈都能够理解,更何况少女时代,哪个女孩没有希望自己能众星捧月般的有过那么哪怕一瞬间的耀眼?谭湛内心十分温柔地想,即便林筝现在仍旧想着成名,自己都会竭尽全力帮助她实现这个梦想。   这都是根本没有影的幻想,但林筝却十分在意和认真,她用力摇了摇头:“不会的,我不会迷茫,也不会因为成名迷失自己的。” 然而她的语气却十分轻柔,像是低低的絮语,“我体会过。”她的声音实在压得很低,以至于谭湛根本就没有听清她的这句话。   两人不知不觉之间已经行至了一段几乎没有旁人的雪路,宽广的雪景之中,只有远处静谧直立的树木和伫立在街角的昏黄路灯。   “谭湛,我想堆雪人。”   “嗯?“谭湛有些意外。   林筝却已经行动了起来,她摘下了手套,蹲下了身就抓起了一团雪:“我从来没有堆过雪人,谭湛,你堆过吗?”   谭湛摇了摇头:“没有,因为一直觉得堆雪人有一点傻气。”然而他一边说却一边也摘了手套蹲下来和林筝一起做起这项在他看来傻气无比的行为。   两个从没有堆过雪人的人,一起齐心协力滚起雪球来,堆雪人这件事,没有谭湛想的那么简单和轻松,手指接触到那些冰冷的雪珠,不一会儿就丧失知觉了,林筝也一样,她的一双手冻得红红的,两个人却谁也不愿意停下,谭湛第一次发现,这看起来十分幼稚和傻气的行为,竟然因为是和林筝一起做,充满了奇妙的趣味。两个人在雪里蹲了挺久,才终于垒起了雪人滚圆的身体,谭湛在一边继续搭建雪人的头,林筝便跑到一边去捡树枝,天空渐渐飘起小雪,两个人却浑然不觉,在雪中继续完成彼此第一次的雪人作品。   最终堆出来的雪人也算不上多好看,雪人的身体太圆了,然而头却不够圆,歪歪斜斜的带了些不规则,经过林筝的点缀,看起来不大像是雪人,反而更像是万圣节表情怪异的玩偶,然而两个人却都笑了。林筝捡起一根多余的树枝,在雪人前面的雪地上轻轻划起来,谭湛凑上去,才发现她写了彼此的名字,然后在两人名字之间画了一个大大的爱心。   “雪地上的表白,好多电视剧里都这样演,喂,被这样浪漫的表白激动吗?”   林筝这样看向谭湛的时候,她纤长的睫毛上也沾了薄薄的雪花,谭湛这一刻只想亲吻她灿若星辰的眼睛,他也是这样做的。   小樽的雪夜星空下,他紧紧抱着林筝,在小雪里接吻,周遭很冷,然而林筝却觉得她所处的世界很温暖,雪花断断续续落在她的头上身上鼻尖上,她想起了那句话,是不是只要这样,只要在这样的雪夜,紧紧牵住谭湛的手,就这样一路走,就能走到白头。   ---   假期总是美好,然而假期也总是短暂,谭湛和林筝,在北海道度过了愉快的假期后,终究还是必须回归到日常的生活中去。尤其谭湛,他几乎一回国,就面对积压如山的工作,而针对林溪专题的素材收集,他也不得不见缝插针的加急进行,在去北海道度假之前,他已经得到老徐的许可,从这场事故背后是否有能避免的人为因素切入,而他虽然在日本,却也没忘记托人找关系约到了当初处理这起事故的交警韩新宇,韩新宇本身并不愿意见面,谭湛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终于得到了对方同意进行一个简单的会面。   见面的地方就在韩新宇任职交警大队附近不远处的茶室。谭湛为了以示重视,早早便等在小包厢里,韩新宇也很准时,他今天不值班,但有些文书工作便留在大队里加班,见了谭湛,有些意外他的年轻,但随即和他握了握手。   因为韩新宇时间有限,谭湛便也省去了寒暄,单刀直入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根据当年的新闻报道,当年林溪车祸这个案件,曾经一度差点移交给派出所,但后来又没有,还是按照交通事故来定性了,能谈谈这里面的情况吗?”   韩新宇有些意外:“当年确实……不过这个新闻出来的时候其实车祸的热度和关注度已经消退了,关注的人不多,你竟然还能翻到……”   谭湛笑笑:“我把车祸发生后一年里的所有旧报纸都收了,一份份的翻找到的,对于这个,我很好奇,为什么当年差点移交给民警?是车祸里有什么隐情吗?是否涉及到救援不及时还有汽车质量问题?”   韩新宇摇了摇头:“不是这些,其实也说不上隐情,只是当年车祸发生后,有一个修车行的老头去报过警提供过线索,他是林溪家附近一所汽修店的。”   “报警了什么?”   韩新宇有些迟疑,他似乎思考了片刻,才开了口:“算了,这些事也不属于什么秘密,告诉你也无妨,他报警称在事故发生前一个月左右,有个姑娘天天过来蹲在汽修店里看他修车,问他刹车油路在哪里,小姑娘说自己是学汽车工程的,不懂,老头也没多想,就教她了,后来就发生车祸了,林溪的事闹得沸沸扬扬,到处都是新闻,这个老头说在电视上看到了林溪的脸,报警称当时向他学习刹车油路在哪里的小姑娘就长这个样子……”   韩新宇看了谭湛一眼:“刹车油路你可能不知道,现在的车刹车都是液压的,如果把刹车油路剪断了,那刹车系统就被破坏了,刹不住,就会发生事故。这个老头指着林溪的脸坚持说她来学习过刹车油路的事,说觉得这个车祸不简单。”   谭湛有些惊愕,他不知道竟然还有这样的隐情:“那后来呢?”   “可这个老头也根本说不清他遇到的女孩到底是林溪还是林筝,你知道,她们是双胞胎,长得一模一样,很难分辨,更何况当时一死一伤,伤的那个还在昏迷,这口说无凭无对证的事,根本没法作为定性的证据啊。但为了以防万一,我们还是对事故车辆进行了检测,如果真的刹车油路被剪断了,那就不是简单的车祸了,这个案子要移交给派出所了。”韩新宇回忆起这个案子,一切细节他都还记得很清楚,“因为是名人遇害,所以这个案子关注大很大,但检测结果没问题,刹车是好的,刹车油路没有被剪短,之后也调查了事发地雪地上的痕迹,发现车祸没有任何疑点,确实就是一起意外事故。”   “这就是当时所有的情况?所以才说曾经一度差点移交给派出所?”谭湛一边记录一边抬头问道,“那这个老头呢?现在在什么地方?”   韩新宇点了点头:“这个老头后来还找了好几个报社、媒体希望去报道,但那些新闻记者也没理他,毕竟什么证据也没有,我们当时都觉得这个老头大概是想出名,借着林溪的车祸,想博取一点关注度,听我认识的记者朋友谈起过这个老头,他儿子早早就死了,老伴也去了,孤苦伶仃的一个人好多年了,可能也是心里孤单吧。我上次执勤路过,还发现他在老地方的汽修店里,就在章宇路上,比几年前人更加老了,但是谈起当年的车祸,他还是很激动,坚持说自己说的是真话,反正也是个可怜人吧。”   “这起事故当年除了这个插曲之外,没有其余救援方面需要质疑的事吗?”   韩新宇摇了摇头:“据我所知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除了事故受害人是知名的大提琴家之外,其余完全按照正常流行进行了最快的营救,但是已经来不及了,当年参与抢救的医护人员里还有一个曾经是林溪的粉丝,所以对救援完全是全力以赴,最后林溪宣布死亡的时候,她哭得完全不成样子。”韩新宇说到此处,也叹了口气,“想想也很唏嘘,这样一起车祸,一条19岁的生命就没有了,另外一个女孩也一直昏迷了很多年,人生差不多是被这个车祸给毁了。”   “那个昏迷的女孩已经醒了,她叫林筝,但是人生并没有被车祸完全毁掉,她是个很阳光的女孩子,一直在努力积极地生活,她一直很感谢你们当年对她的营救。”   韩新宇也有些动容:“她过得好就好。”   韩新宇并没有逗留多久,谭湛付完账道完谢后便送他出了门,这一场会面,倒是让谭湛有些失望,他原本存了能挖到一些新闻的心思,然而和韩新宇聊下来,才知道是自己想多了,当年差一点儿移交给民警,也原来只是因为这个修车老头的小插曲,而并非什么其余因素。而对于这个老头的话,谭湛自然也是不信的,这种嘴巴一张就能随口说的东西,并不像证据,反而像是和热点新闻的有意碰瓷。   他笑着摇了摇头,然而这个采访虽然于自己的专题无用,却是让他想起了林筝,仅仅几个小时没有见面,谭湛竟发现自己非常想念她,他路过街角甜品店的时候,拐进去买了她喜欢的巧克力甜甜圈,今天并不是什么节日,但谭湛就是想买礼物送给她,大约人总会遇到另一个人,让你变着法子想要把最好的东西捧到她的面前。   只是没想到谭湛刚走到星灿的大楼时,就被一个熟悉的人影挡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  开始接近真相ing   ☆、第二十五章   杨晓乔穿着讲究,正站在大厅里等待,她见了谭湛,似乎松了口气:“谭先生,刚才打你电话你没接,还以为你不在,我正好路过,想和你谈谈。”   谭湛这才发现手机有一个未接来电:“我刚才在外面没注意。”他皱眉打量了杨晓乔一眼,“你想和我谈什么?抱歉,如果不是工作上的事,我今天有一点小忙。”   杨晓乔笑了笑:“是关于林溪林筝的事,算是和你工作相关的事吧,当然不知道你对这个专题还有兴趣吗?”杨晓乔从包里拿出一只小巧的U盘,”上次和你说的真心话大冒险小视频,我竟然找到了,之前录制的同学那台手机没有扔,也没坏,换新手机后就一直把老的丢在家里,这次我特地拜托他找了出来,导出了里面的这段视频,不知道谭先生有兴趣和我一起看看吗?”杨晓乔的语气带了点淡淡的挑衅,“谭先生既然上次说无法相信我空口无凭的说法,那这次我带了证据。“   谭湛愣了愣,他自然仍旧不相信杨晓乔,但面对她这种态度,也生出点生气的情绪:“既然杨小姐带了证据,那我们不妨看看这证据有多有力。”   谭湛这次并无心与杨晓乔逗留过长时间,因此仅把杨晓乔领去了星灿三楼的小茶室。在这之前,他去见了林筝,把给她的巧克力甜甜圈带给了她,那还是带着热气的,这种刚出炉的甜甜圈最香软,他希望就连甜品,林筝都能吃到口味最棒的。之后谭湛才从办公室拿了自己的手提电脑回了三楼的小茶室,杨晓乔把U盘给了谭湛。   视频的像素有点差,拍摄的地方灯光也有些昏暗,看起来确实是好几年前的东西了,在一些列晃动的镜头后,出现的是一张熟悉的脸,这张脸谭湛实在太过熟悉,那是与林溪一模一样的一张脸,那张他曾经在演奏会里遥遥相望过的脸,年轻青春……   “这是林筝。”杨晓乔看了一眼谭湛,防止他不知道般的解释道,“八年前。”   而镜头里的林筝显然喝多了,她的两颊带了不正常的红晕,眼神也有些飘忽,完全集中不起精神的样子,嘴角带着不明所以的笑容,她的状态看起来糟糕透了,隔着屏幕隔着时光,谭湛都仿佛仍旧能感受到她身上那种浓浓的醉意和酒气。   “我啊,我最讨厌的人就是林溪了。”八年前视频里的林筝完全喝高了,她摆弄着镜头,导致谭湛看到的画面一直在晃荡,背景很嘈杂,但是林筝的声音还是完完整整地传递了过来,“最讨厌最讨厌最讨厌的就是林溪了,如果这个世界上她消失就好了,从不考虑我的感受,永远觉得我为她服务和付出是理所当然,永远她是第一位,这个世界上没有比她更自私自我的人了。世界上有那么多人发生意外事故死掉,为什么不是她呢?”   之后的一切是林筝并没有逻辑的一通胡言乱语,画质不清楚音质也不够好,因此谭湛只能听到她在嘟嘟囔囔,然而谭湛也已经不在意她在讲什么了。   这些语句并不能证明什么,姐妹之间除了亲情血缘的爱意之外也能交杂着其余复杂情愫,就像一个母亲,可能在孩子惹麻烦时候说出刻薄的批评,但内心却仍旧无保留地爱着孩子一样,这种亲人间偶尔冲动不理智的抱怨甚至咒骂并不能代表什么,然而让谭湛惊愕而触动的是林筝在视频里露出的眼神,在说出最后那句话的时候,林筝的眼里充满了真实的恨意,那个眼神,让谭湛也无法说服自己林筝那番话是因为醉酒而说出的胡话,与其那么解读,不如说是酒精放大了一个人内心的真实感受,那是林筝内心真实的声音,至少在那一刻,她借着酒精说出了真心话,她是真切地憎恶着林溪,并且因为平日里的掩盖和压抑而反而导致这种感受在内心被无限放大。   “看到了吧?这不是我口说无凭了吧?”杨晓乔看了眼谭湛,“谭先生?”   谭湛因为杨晓乔的这声呼唤才回过神来,电脑屏幕上的画面停顿在林筝的侧脸上,谭湛将视线从她的侧脸转开,垂下了眼睛:“谢谢你的这份视频材料,我会好好研究一下。”   杨晓乔却有些不依不饶:“谭先生这还是不相信吗?还有什么好研究的?这不是明摆着的事实吗?”   “我需要确认视频资料是否有剪辑的问题,现在什么都能作假。”谭湛看了一眼杨晓乔,“我更相信我自己亲身的感受。”   杨晓乔有些意外:“你认识林筝?”   谭湛也无意隐瞒:“林筝现在是我的女朋友,站在她男朋友的立场上,我希望你不要随意对她做出不负责任的评价,而不管是站在她男朋友的立场还是站在一个新闻人的立场,我都会确认你的视频资料是否有剪辑修改的痕迹,这是我的职责所在。但同时,这样一份视频资料也不能就证明林筝有什么问题。”   杨晓乔从最初的愕然之后,便是有些嘲讽:“原来你是林筝的男朋友,难怪我说什么你也不愿意相信,原来是早就有预设立场。”她心里有些不甘也有些愠怒,她对谭湛私心里有一些想法,即便谭湛对自己最初的态度不见得多么亲厚,杨晓乔还是对自己充满了自信,先抑后扬么,就算刚开始有些偏见也无所谓,她有把握能借着不断的接触扭转谭湛对她的印象,她甚至给自己制定了一套方案,刚开始甚至她是刻意做出对谭湛的挑衅姿态的,谭湛这样的男人,大约遇到会对他挑衅的女性实在太少了,这样反而更能吸引他的注意力。然而让杨晓乔没有想到的是,谭湛还真的名草有主,而这个主竟然是林筝……   她虽没有表露对谭湛的心思,但这一番计划和准备顷刻间全部打了水漂,她的内心觉得无法接受并且充满难堪,因而也终于不想忍耐的刻薄起来。   “那谭先生我只能祝你们幸福了,还有一定请你注意安全啊,毕竟不知道为什么,和林筝关系亲密的人,都总是容易发生事故。”   谭湛已经有些愠怒:“车祸并不存在什么阴谋,只是一起意外事故,我已经调查过,请你不要对此攻击林筝。她也是受害者。”   杨晓乔摊摊手:“我不是暗示车祸有什么□□,我只是有点迷信,只是想提醒你,林筝有点自带晦气,林溪车祸去世了,结果她昏迷期间,没过多久,她的父母来把林溪的车开走,路上也发生了车祸,刹车莫名其妙失灵了,还好当时路上没什么人,他们撞上路边的树就停了下来,但两个人也还脑震荡了。”   谭湛突然抬起了眼:“你说什么?”他的脑海里突然有一些拼图碎片,仿佛正在慢慢的复原成完整的画面,“林溪的车不是在车祸里报废了吗?她的父母还怎么开她的车?”   “是啊,林溪车祸的车是报废了啊,但载着林溪林筝的那辆不是林溪的车啊,那是林筝的车,林溪的车是一辆黑色的保时捷,就一直停在我们小区里,林溪死了以后她爸妈就过来把车开走了,她那个爸妈,估计想拿去卖了吧,可惜直接路上就刹车失灵出车祸了,这车后来也撞得几乎报废了。”   谭湛的表情仍旧冷静,然而心里却因杨晓乔这番无心的话语平添了无法形容的惊涛骇浪。修车店老头的报警、韩新宇的线索、杨晓乔的视频,还有此刻林筝父母的车祸……这一切的一切,都像是一块块拼图,慢慢在谭湛面前显露出了它们各自该去的位置,面对很快能成型的这副拼图,谭湛却不愿意去深想,对唾手可得的真相,他突然第一次生出恐惧和惊慌,那于他,于每一个新闻人,都明明应该像是拆生日礼物那样让人激动惊喜的时刻……   他几乎是魂不守舍地送走了杨晓乔,之后一天的工作他都无法进入状态,他的内心不停想着林筝,还有林溪。   这个晚上谭湛和林筝约好了一起过,两人一起吃饭后就去看了最新上映的爱情喜剧片,林筝并没有意识到任何变化,在看电影的时候,她轻轻地把头倚靠到谭湛的肩膀上,借着荧幕偶尔的亮光,谭湛能清楚地看清她脸上带着笑意和满足神情的五官,漂亮健康,完全看不出任何阴霾,也完全看不出这幅好看的皮囊下面,是否隐藏着对林溪深深的恨意和恶意。林筝感受到谭湛的目光,抬头对他露出灿然一笑,继而她又更为依赖地拉紧了谭湛的手臂。   这是一出口碑剧情都相当不错的爱情喜剧片,林筝抱着她的爆米花,随着其余观众一起笑得几乎直不起腰,然而谭湛却不知为何总无法静下心来看电影,他的脑海里纠缠着太多的头绪,比起林筝的灿烂,他的心情可以称得上相当沉郁。   电影结束之后,林筝也敏感地觉察到谭湛的异样,她关切地看着对方:“谭湛,怎么了?是工作上有不开心的事情吗?”   谭湛不知道如何回答,他只能胡乱地点了点头。   “那我给你讲笑话吧。”林筝却眨了眨眼睛,她不遗余力地耍宝给谭湛讲了一个又一个笑话,手脚并用,一边讲还一边连带着做着夸张的动作和表情进行演绎,毋庸置疑,她非常用力地希望谭湛的心情能好起来,然而看着她这样努力的谭湛,内心却更为煎熬了。   林溪的车祸是意外事故,林筝对林溪的恨意是真的,其余一切……谭湛不愿意去再想,然而他也深知,他一直拒绝信任的杨晓乔,大约确实并没有说谎,但是如果她说的一切都是真的,林筝……他的林筝又是整个故事里什么样的角色?她会选择那么做吗?在北海道的那场事故里,她明明流露出的都是借由挽救谭湛拼命想在记忆力挽救另一个人的急切,那也会是演的吗?   “谭湛,谭湛,之后……再过一个星期,就是情人节了,我们要怎么过呢?”林筝见谭湛露出微笑,以为他宽心不少,便提起情人节试图转移他的视线,“我有几个设想,要不要一起烘焙蛋糕?我最近刚刚学会的,已经会做肉桂饼干了,就是怕肉桂味道你不喜欢。要是你不喜欢做烘焙,我们也可以去滑冰,还有可以一起去做陶器呢……”   然而又能怎么做呢?   分别后回到家中,谭湛一夜没有睡着,他拿出了林溪的“舒曼”大提琴,静静地看着,思索着自己的答案,他喜欢林筝,这是第一次人生里如此喜欢一个人,然而他确实又无法假装不知道任何事就这样继续下去,他该怎么办?是不要告诉林筝,先自己去多渠道调查,确认林筝父母是否确有遇到车祸,以及那个修车老头是否真的说了真话?   谭湛辗转到了深夜,仍旧无法入眠,他定定地看着那把属于林溪的大提琴,终于还是忍不住,起身穿上了衣服,拿着大提琴,去敲了林筝的屋门。   与其去调查别人,不如直接坦白地去询问林筝,既然选择爱她,那便不要猜忌,不要从任何其余人的口中得到答案,对于恋人最起码的尊重,便是在遭遇到信任危机时能够直截了当地与她一同面对一同去解决问题。 作者有话要说:  我很欣赏谭湛这样的男人嗷嗷嗷~~不会听信别人的谗言就盲目猜忌,但在爱情中也足够有原则和底线   ☆、第二十六章   谭湛几乎是怀着最为忐忑的心情敲开了林筝家的门。好在林筝还并没有睡,只是已经换了睡衣,脸上带了点毫无防备的睡意,见了谭湛,虽有些意外,但还是带着笑意将他迎了进来。   林筝一边去烧开水一边对自己有些凌乱的厨房很不好意思,“刚才在做慕斯蛋糕,之前买了原料,今天突然想先试一试看看自己做的怎么样,放在冰箱里冰一晚,第二天就能吃啦。”她看了一眼坐在沙发上的谭湛,他的神情看上去有一些淡淡的憔悴和茫然,仅仅是这个样子,林筝就觉得心里也跟着难受起来,她的谭湛,应该一直是阳光而骄傲的,而不该是这样。   “你今天有什么心事吗?”林筝端着热水在谭湛身边坐下,她轻轻地抱了抱谭湛,”没关系,你什么都可以和我说。”她又看了一眼谭湛,“是因为之前你说过的林溪的那档节目吗?”   林筝很清楚,关于这档节目,明明应该需要很多素材的,但自从在一起后,谭湛却几乎没有向她索取过任何林溪的信息,她也并非不能理解谭湛的苦心,他多半并不愿意老是让她回忆起往昔,也并不愿意总是让关注点落在林溪身上而忽视了她。   然而,她很想告诉谭湛,爱意是相互的,他能设身处地想她所想,她也愿意为他去勇敢和付出,她诚然并不愿意面对那段回忆和过去,但如果谭湛需要,她愿意去回忆哪怕车祸里最细致最可怕的细节。   “如果你有关于林溪的一切问题,只要我知道的,我都可以回答。”林筝温柔地看着谭湛,她拉住了谭湛的手,与他十指相扣,她并不擅长告白,但她爱谭湛。   谭湛盯着林筝,仿佛想把她此刻的模样永远的镌刻在自己的脑海里,他害怕一开口,一切都将改变。   然而有些事他无法违背自己的原则,再艰难,他也必须做出决定。   “林筝,我是有很多关于林溪的问题,你其实恨林溪是吗?”   林筝睁大了眼睛,她的表情有一瞬间的错愕:“什么?”   “我拿到了一段视频。”谭湛不得不转开头,他无法去面对林筝受伤的表情,只是拿出了手机,他把视频存进了手机,此刻便按下了手机上的播放键。   八年前的林筝便出现在他手机上,重复着谭湛一遍遍看到早就能背诵的刻薄语句。   林筝的脸上受伤的错愕随着视频的行进渐渐变作惨白。   “林筝,这是你吗?”   林筝颤抖着嘴唇,她神经质地站起来,仿佛想要急速逃离这个场景:“我去看看慕斯蛋糕冰好了没有。我去拿给你吃。”   谭湛拉住了她:“你今晚才做才放进冰箱,不会冰好了的。”他盯着她的眼睛,“除了这段视频,住在你原来住址附近修车店的一位老师傅,在你和林溪车祸后,多次和警察、媒体反映,在车祸之前一段时间,有一位和去世的林溪长相一模一样的女孩,就刹车油路咨询请教他,而只要剪断刹车油路,车子的刹车就会失控……但当时没有人相信他,因为你们遭遇车祸的车上的刹车没有任何问题。可是无独有偶,你们那次车祸开的并不是林溪的车,是你的车。你的父母在你们出事后想开走林溪的保时捷去变卖,却发现刹车失灵,刹车油路断裂,发生了一起小车祸,但因为没引起什么大问题,所以没有人关注过。”谭湛强迫自己说下去,“林筝,你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告诉我,这里面有我需要知道的关联吗?”   林筝的眼神躲闪,她完全没有直视谭湛,她浑身看起来都在颤抖,只一步步不断地往后退,直至退无可退,她的样子完全失魂落魄,差点被身后的杂物绊倒,谭湛眼疾手快拉住了她,才免于林筝摔倒。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她神经质地重复着,像是这样就能逃避。   谭湛从最初的抱有一线希望,到此刻看到林筝的反应,他内心只剩下巨大的失望,像是突然被人当胸剜掉了心脏,那颗还在为林筝跳动的心,此刻只留给他巨大的空虚。   “林筝,回答我。”谭湛深深地看着林筝,他祈求她能抬起头,正视自己的眼睛,告诉自己,并不是这样的,他误解了,他并不了解事实,他甚至希望林筝能狠狠地生气,为自己这样猜忌而生气,因为即便那样,也比此刻她的不断逃避和恐慌好,如果是自己误解和联想过度那该多好,就算林筝生气到要分手,谭湛也不害怕,他会花上足够长的时间去抚慰林筝,会把自己内心的爱意传递给对方,会不惜一切让对方不再生气与自己和好。但惟独现在这样不行,林筝一切的肢体行动都表示她对此的惊慌,寻常人遭到男友如此的猜测,如果不属实,早就委屈震怒,然而林筝却只是害怕和惊恐,她像是一个在多年前犯了错误却终于被人突然抓获的罪犯,她没有解释,因为她根本没法解释。   谭湛希望林筝能站起来激烈地反驳自己,然而林筝并没有,她只是充满惶恐和不安,脸色苍白地坐在沙发上。   “林筝,回答我!告诉我,这只是个巧合!”   林筝终于在谭湛的声音下看向他,她的脸上仓惶一片,她只露出一个悲凄的笑:“你相信这是一个巧合吗?”她说完这句便不愿再开口,只是呆呆地盯着地板,她的心下也一片千疮百孔,然而她的痛苦和她的挣扎,她没有勇气告诉任何人,她心里那长长的丑陋伤疤,实在花了太久才有了复原的迹象,她实在没有力气去重新撕开新鲜的血肉。   “你真的没有什么要解释吗?”谭湛的心里还在微弱地期待着一个奇迹,期待着一个转折,“只要你说,我都相信,只要你不要沉默,不要就这样默认了。”   林筝盯着地面,她的表情痛苦而压抑,像是在进行最激烈的思想斗争,她太过用力了,连咬破了嘴唇都没有意识到疼痛,而她的拳头也紧紧握着,指甲深陷进肉里,沁出血丝,林筝对这一切都浑然不觉,她的脑海里只回想着那段视频里的话语。   “最讨厌最讨厌最讨厌的就是林溪了,如果这个世界上她消失就好了,从不考虑我的感受,永远觉得我为她服务和付出是理所当然,永远她是第一位,这个世界上没有比她更自私自我的人了。世界上有那么多人发生意外事故死掉,为什么不是她呢?”   她只觉得浑身冰冷,她的面前浮现出同自己一模一样的那张脸,她无法面对那张脸,她仿佛再一次置身在那个雪天,那个她呼唤一切得到改变的雪天,她还如当时一样无助而绝望地躺在雪地里,任由鲜血横流。   谭湛终究给了她最后的温柔,他甚至不愿意残酷地将这一片片碎片拼凑完整。他只是点到为止,然而林筝并不傻,她终于抬头看着谭湛,他的眼神写满了哀伤和沉重,林筝能从他的那双眼睛里,清楚地看清自己在他眼里的样子。   林溪的车祸确实是意外,然而在此之前,林筝已经确实憎恶并且恨着比自己耀眼的林溪,长期的压抑下心理早已扭曲,她早问修车厂的老师傅学习了怎么破坏刹车油路,并且也早已偷偷破坏了林溪车上的刹车油路,然而天算不如人算,在林溪驾驶自己的车出意外之前,她和林筝一同用林筝的车外出竟然先行遇上了车祸,阴差阳错,林溪去世,而林筝昏迷六年后醒来。   林筝知道,这便是所有拼图就位后自己的样子。   林筝和谭湛彼此没有说话,但彼此都清楚这副拼图完整后的景象,谭湛甚至不愿意去多想,那是远比想象更为丑恶的现实。林溪的车祸确实是意外,林筝于这场事故,是无罪的,然而如果没有这场车祸,她策划的那些东西,是否仍旧会导致不可控的可怕后果呢?   刹那之间,他直面了林筝最为阴暗的内心,然而谭湛还是不能相信,他的林筝怎么会是这样的人?她明明那么阳光明明那么灿烂,他的直觉告诉他她并非这样的女孩,然而没有任何正常人会面对这样严重的指控而不为自己辩解的,除非她确实做了,因而无力开脱。   谭湛的内心夹杂着痛苦、绝望和后悔。他第一次憎恨起自己作为新闻人的职业病起来,如果他没有想着多角度切入做节目,是否就不会遇到韩新宇,也不会和杨晓乔有交集,事态也不会像这般不可收拾一路引向血淋淋的现实。   因为探究到真相,谭湛反而产生了深深的矛盾和悔恨。如果不知道这些,是不是就会活得轻松点么?真相对他而言真的有特别的意义吗?与其清醒的知道真相而痛苦,或许倒不如糊涂的一直被欺骗下去。   “林筝,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林筝极其吃力地摇了摇头,她仿佛陷入了巨大的漩涡,她的世界天旋地转,而她根本无法找到那个能够站立的支点,比起谭湛,她的惊愕痛苦一点也不少,然而比起这些苦涩和难堪,更多的是梦魇般不愿意退散的回忆。   她还需要更多时间去战胜这些黑色的记忆,她近乎绝望地祈求时间暂停,好让她能成长起来,足够坚强去面对最丑恶最鲜血淋漓的现实。   然而这个世界上终究是没有奇迹的。   在长久的静默和挣扎里,谭湛还是开了口。   “林筝,如果你还是对这一切没有个合理的解释……”他的语气艰涩而隐忍,“如果你默认这一切,我没有办法和你继续在一起。”   即便是第一次如此深情的爱意,谭湛也无法接受因为爱意而蒙蔽双眼,而违背自己做人最为基本的原则,他没有办法接受一个内心充满如此阴暗恶意的女孩,也没有办法对她曾经策划的事视而不见,即便阴差阳错,她所做的一切并没有造成危害的结果,然而她那么做了……谭湛从不强求自己未来的另一半拥有与自己同等的家世、学历或者其余什么,很多物质的外在都是天生的,人没办法选择,然而成为一个善良的人,却是可以选择的。谭湛对自己另一半唯一的要求,就是她必须是一个内心善良阳光的人,她可以贫穷,可以没有学历,可以只是个平凡人,但她应当是一个正直纯粹的人。   林筝抬起头,她的眼神带了迷茫,仿佛仍旧没有接受眼下的这一切,她求助般祈求地看着谭湛,轻轻唤他的名字,她的嘴唇颤动,然而终究除了谭湛的名字之外,她还是什么也没有说,即便是最简单的否认也没有,她只是面色惨白神情恐惧,仿佛等待着最后的裁决。   谭湛的心揪成了一片,然而他强迫自己站起来,强迫自己冷静,强迫自己去和他爱的人做最后的告别。   “谢谢你陪我度过的这段时光。”谭湛说得艰难,他必须间断性的停下来,才能压制住内心的痛苦继续下去,“我很开心,和你在一起的这段时光,我的感情都是真的,但是林筝,接下来的未来,我可能没有办法继续陪你走下去了。”时至此刻,谭湛仍旧不愿意说出“分手”两个字,不论怎样,林筝此刻盛着泪光的眼神都让他不忍心说出那残酷的两个字,用最温柔的语句婉转地说出告别,大概是他所能给她的,最后的温柔吧。   “那把‘舒曼’大提琴,我会把它给你,就当做是我给你的礼物吧。”谭湛顿了顿,他深吸了一口气,“虽然也算不上物归原主,但也是你一直想要的东西,希望你终有一天能重新面对这把琴,也能重新去弹奏大提琴。至于那些往事和真相,我不会去公开做什么,但那是你自己的错误和责任,我不知道是不是涉及法律责任,但如果有,我希望你能自己去承担。”   林筝不敢置信而绝望地看着谭湛,她知道自己应该出言挽回,然而此刻她却说不出一句话,屋内明明开着暖气,她却浑身发冷到牙齿也开始发颤。   谭湛站起身,他转开头,不去看林筝,这样才能狠下心来,“抱歉这么晚打扰你,林筝,再见。”   随着他的声音,他的人影也随着门关上而渐渐消失,而林筝也觉得仿佛随着谭湛的离开带走了室内所有的温度。她坐在地上,终于忍不住,哭出声来。   这一个晚上,往事用一种最残酷的方式纷沓而至,像是海啸的巨大潮汐向她席卷而来,那是林筝毫无还手之力的灾难,她被迫在自己完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迎接这一切,明明冰箱里还放着准备明天带给谭湛尝的慕斯蛋糕,可林筝知道,谭湛不会再来吃这一口慕斯了,他的那句再见,就真的是再见了。   林筝双手抱着胸,却还只觉得冷,这种冷在她把自己泡进一浴缸温热的水里时还没有得到缓解,然而水里还是让她觉得安全,她把自己闷在浴缸里,闭上眼睛,去逃避现实的一切,在水里看不出她的眼泪,也隔绝了外界的一切声音,她麻痹自己般地躲藏在这温水里,直到脸因为憋气而变得通红。在濒临她憋气的临界点,林筝真的在那一瞬间,有一种自暴自弃就这样死了的想法,她又想起来了噩梦里的那个场景,拥有和自己一模一样容貌的少女,用最恶毒最憎恨的语气盯着她。   “你怎么不去死?死的为什么不是你?”   这个噩梦最终和谭湛那个视频里的现实重合,让林筝的生活摇摇欲坠。   然而最终求生的本能还是战胜了一切,在最后的极限里,林筝猛得从浴缸里直起身来,浑身湿漉漉狼狈而绝望地看着镜子里一片狼藉的自己,她麻木地看着自己的脸,仿佛在看陌生的另一个人。   真相是什么?真相从不美丽,真相从来就是丑恶而阴暗的。   林筝强迫自己停下来,停下来去想这一切。   然而现实从不会因为睡一觉而改变或扭转,第二天一早,她便发现谭湛已经走了,为了避免再见面的痛苦,他连夜搬走了,而他本就没有在这里租住太久,因而仅有的日用品早已打包收拾完带走,人大概已经去上班了,现场只留了保洁公司在为他做房屋最后的清洁。   林筝站在重新变得空荡荡的门口,脸上像是还没有缓过劲来的迷茫,在谭湛房屋内打扫的一位老阿姨见了林筝,突然停下了手中的活,她朝林筝挥了挥手。   “小姑娘,你过来。”   林筝下意识茫然地走过去,才见这阿姨正指着靠在墙角的大提琴盒:“你是住在隔壁的,叫林筝的,对吗?”   林筝点了点头。   “这是谭先生让我给你的,这个大提琴,他说一定要当面给你。”   林筝麻木地接过大提琴,她提过那么多年大提琴,从没觉得重过,然而此刻在她手中的“舒曼”,她却觉得有千斤重,重的让她一颗心都跟着下沉。   谭湛走了,留下了“舒曼”,他不会再回来了,他甚至连最后转交“舒曼”,都不愿自己再做。   林筝默默地拿起大提琴,她神经质地摩挲着琴盒,这种熟悉又陌生的感觉让她整个人都颤栗起来,然后她便像被烫到一样缩回了手,她颤抖着把“舒曼”提回了家,摆在了客厅里,然而刚转身,她又折回来,打开橱柜,把大提琴塞了进去,直到所有大衣遮盖住了琴盒,她才罢休。   这把大提琴,不论她之前多么想要拥有,此刻却完全无法面对,这是她的梦想,她的人生,也是她的恐惧和痛苦。   如果说谭湛搬走林筝还能继续麻痹自我,那到了中午吃饭时候就完全没有办法了,原本每天都会笑着来找他的谭湛,过了他平日一贯的饭点,竟然还没有出现,林筝即便心里闷闷地知道谭湛就算来吃饭,也不会再来找自己也不会对自己微笑了,然而心底里到底还存了点微弱的期待和担心。   他为什么没有来吃饭呢?是工作太忙了吗?还是只是不愿意见到我?   然而很快,林筝终于等来了她的答案。   谭湛还是来了,然而这一次,他并不再是独自一个人前来,他和其余几个男女同事一行,有几个是熟悉面孔,在那次谭湛的生日聚会上见过,林筝还有印象的便是唐潋滟。   “一份A套餐。”轮到谭湛打饭的时候,他并没有露出什么异样,只是用对待陌生人的冷然态度报出自己想要的菜色。   林筝也是直到这一刻,才这么清楚地意识到,谭湛离开她了。她强忍住眼泪,还是为谭湛挑了一份排骨最多肉看起来最棒的套餐,垂下眼睛,递给了谭湛。她根本不敢看谭湛的脸,那张英俊的她熟悉的脸,她怕只多一眼,自己的眼泪就会滚下来,她开始有点庆幸食堂给每位工作人员配备了帽子和口罩,这样已经能最大限度地掩藏林筝脸上难过的表情。   谭湛接过套餐,他看了一眼那份套餐,他知道林筝为他特意挑过了,然而他终究还是忍住了内心同样的痛苦和难耐,并没有再看林筝一眼,也没有道谢,就像对一位完全陌生的食堂工作人员一样,拿着套餐离开了。   旁人并没有注意,但是唐潋滟却细致地捕捉到了这个场景,她非常敏感地嗅出了这其中蕴藏的信号。   谭湛和林筝分手了。   唐潋滟的心中充盈着努力抑制的激动,在她得知谭湛竟然和林筝在一起时就愤怒不甘的心,终于安定下来,她看了眼走在她前面的谭湛,重新露出了笑容。   为了确认般,她笑了笑,声音柔和道:“要不要等林筝一起来吃?我看她也快结束了,我去告诉她我们坐在这里?”   果不其然,谭湛沉吟着摇了摇头:“不用了,让她自己和她的同事一起吧。”   唐潋滟细细分辨谭湛说话时脸上的神情,几乎可以断定,谭湛应该是刚分手不久,他在她提及林筝名字时,脸上还会闪过细微的失望和难受,然而这都不要紧,唐潋滟几乎有些扬眉吐气地看了一眼还在窗口里忙碌的林筝。   就她这样在食堂了做临时工的灰姑娘,怎么可能能和谭湛长久地走下去的呢?门不当户不对,就算长得漂亮,新鲜感过去,谭湛这样的男人,终究会恢复理智当断则断的。   她笑了笑,温柔地和谭湛聊起了工作的事,此刻大概是最适合趁虚而入的时候了。   “听说你‘艺术回廊’第一期要改专题内容?”   “恩。”   唐潋滟故作可爱地睁大了眼睛:“为什么呀?第一期不是要做那个去世的天才大提琴手林溪吗?我听说你之前都已经花了大工夫搜集了很多关于林溪的资料了,连实地都去找人采访了好几回,花了这么大的前期准备,就这样直接放弃吗?何况第一期节目播放时,应该正好是林溪生日左右吧?噱头足,收视率一定不会差的。”   “除了车祸之外切入点太平面了,拓展不出太大的深度和宽度,我想换一个人物做专题,更能引发些思考和讨论的。”   “林溪的节目其实也能挖掘很多呀,她不是有个双胞胎姐姐还是妹妹的吗?叫林什么来着的,据说车祸后昏迷了好多年醒了,你可以采访她啊。一对双胞胎,一个是天才大提琴家,一个却是泯然众人的女孩,可以从女孩子的角度来做,其实也可以做的很细腻的呢,比如同一个家庭里命运却截然不同的双胞胎。”唐潋滟是真的非常设身处地的在为谭湛想,她露出温柔无害的笑容,“女孩子之间那种细微的对比心你可能把握不准,我最近正好挺空的,可以一起帮你呀。”   她自认为自己提出的建议非常具有吸引力,建议的切入角度也十分有可操作性,然而谭湛却丝毫没有露出感兴趣的表情,他对林溪这个话题似乎讳莫如深,显然并不愿意多谈。   “不用了,谢谢,我已经和老徐汇报过,会改成其他人物选题。”他用寥寥几次结束了这个话题。   唐潋滟也是聪明人,她见谭湛对林溪不愿多谈,便也笑着自然地转移了话题,而随着话题的转移,她敏感地觉察到谭湛的情绪也渐渐好了一些。   她想,大约是在林溪这个选题上遇上了些不愉快,男人嘛,自然不喜欢回忆令自己碰壁的事情。她不知道自己一厢情愿的分析根本不是谭湛所想,她也完全无法分担谭湛内心的迷茫和矛盾痛苦。   一夕之间,谭湛做出了最难的两个决定,第一个,离开林筝;第二个,放弃林溪这期专题;前者是他的爱情,后者是他的职业理想。   在昨晚决定与林筝分开后,他不得不马上面临第二个抉择——是否继续做林溪这档节目,尤其是在他深挖掘到这么多信息资料的时候,如果放出林筝这段视频,引出林筝对林溪复杂的感情,进而引申出对二胎子女家庭是否有过于偏爱一个子女进而引发另一子女心理失衡的问题,即便不曝光林筝对刹车油路动手脚的行为,对于此刻越来越多的二胎家庭而言,都有很大的探讨价值,尤其还附带着林溪本人的知名度和传奇度,而如果不顾忌林筝,完全把手头所有的资料都公之于众,谭湛几乎不用想,也知道这将成为一档轰动的专题,他几乎可以凭借着这期节目一战成名。同行业人的钦佩、观众们的赞叹、社会的讨论度,这所有他渴求的一切,都将因此变得唾手可得。甚至做这一切都根本不违背他的价值观,他只需要像每一个称职的新闻人那样,如实直观地将那些合法合理取得的素材公开,留给观众们自行去评判即可。   这样做能够成就自己,成就自己的职业前景,自己的梦想,然而也绝对会彻底毁掉林筝的人生。谭湛能够对自己新闻的真实负责,他能够确认自己用最中立的方式公开线索,然而并不是所有媒体人都有这样的道德操守,他们也不像谭湛这样了解林筝同情林筝爱着林筝,在他们的口诛笔伐下,林筝只可能永远被定义成一个歹毒的阴暗的女人,林溪的粉丝也不会放过她,谭湛几乎可以预见林筝为此将收到的辱骂、攻击甚至人身威胁,她将永远永远失去开始一段新生活的可能,她会被钉在耻辱柱上,被直接残酷的剥夺掉改正自己年少时错误的机会。甚至只公开林筝那段视频,好事的林溪粉丝多半也能摸出点细枝末节,这段视频,或许也已经就足够成为她们讨伐攻击林筝的东西了。   谭湛内心里渴求着新闻传媒圈同行的认可和赞赏,他一直认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撼动自己的梦想,而直至此刻,他才发现自己年轻时候的认知到底还是天真,他到底还是忽视了爱情的力量。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爱,能让他甚至在梦想的实现面前止步。   他不愿林筝因为这期节目的播出而受到伤害,不愿意她早年的伤口被揭开,不愿意她活在人们探究鉴定的目光里,即便她做过那么过分的事,谭湛还是想给她最后的保护,在某种程度上,他理解她怜惜她,他希望她能够正视自己的内心后反思认识到错误,希望她至少得到一个改正的机会,而不是被舆论压力逼迫着去做出什么决定,她理应也有灿烂的人生。   为此,谭湛放弃了林溪这期专题节目,他无法接受曾经做过那样事情的林筝,但他仍旧选择给予林筝最后的保护和温柔。他的职业理想总有机会再实现的,然而一旦继续做这档节目,林筝的人生却没有办法挽回了,在自己的职业前景和林筝的人生之间,谭湛选择了后者。   放弃唾手可得的职业前景,这看起来相当沉重,然而谭湛却从未觉得自己做出过如此轻松的决定,他想,如果林筝能因为这一次而正视自己拥抱未来,去诚实的面对自己和过去的错误,这意义比自己的职业更为深远和重大。      ☆、第二十七章   林筝几乎浑浑噩噩地回到了家,隔壁已经完全搬空了,谭湛的痕迹仿佛完全被就此清除,连带着她甚至有点恍惚地觉得,和谭湛的一切,都只是自己臆想出来的一个梦。   林筝的目光不自觉地扫过自己的柜子,那柜子里正安放着那把知名的大提琴“舒曼”,曾经最为向往的大提琴,最为热爱的大提琴,此刻却变成了她的噩梦。   林筝喂了狗,麻木地做完了家里的大扫除,努力不让自己空下来,也努力不去想那些事,她又一次做了逃兵,又一次放了一浴缸的水,把自己泡进了浴缸里。   失去了谭湛,仿佛失去了太阳,她开始觉得每一天都过得特别缓慢,尤其是每天中午在食堂里遇到谭湛的时刻,他的身边开始固定出现了唐潋滟,他们在谈论着她所完全不懂的新闻传媒话题,偶尔连不苟言笑的谭湛脸上也会露出点笑意。生活在继续,谭湛总有一天也会习惯于这种没有林筝的生活,林筝想,大概自己也会,也会像戒毒一般强制地戒掉谭湛,然而爱情最过于痛苦之处,便在于已经尝过了它的甘甜,便很难再回到独自的孤单里去,由奢入俭实在太过艰难。   但林筝也终究想要保留自己最后的尊严,她一贯是个骄傲的人,谭湛既然提出了分开,她便也不愿再苦苦哀求,更何况对于无法鼓起勇气面对过去的自己,她也没有立场去挽留对方。   每天中午食堂的见面,便成了对林筝最大的惩罚,她明明能望见谭湛,却再也不能对他微笑,也得不到他的微笑了。她只能克制自己的感情,像对待一个普通的星灿员工一样,给他拿套餐,她不希望谭湛误会她还在纠缠,因而之后她再也没有像分开第一天那样在套餐上给过谭湛优待,直到这一天。   谭湛像往日一样去排队,窗口接待他的仍旧是林筝,谭湛得到了两块大排。而当他愕然地抬头看向林筝,林筝却低下了头。   谭湛开口道:“你给多了。你给了我两块。”   林筝这下终于没法再装傻回避,她只能轻轻扫过谭湛一眼,眼神忽闪却不敢直视对方,她害怕在对方脸上看到轻视。   “今天是我最后一天在食堂上班了,所以给你两块大排也不会被开除了,对不起,不能给你什么,谢谢你陪我这么久,也很对不起,让你对我失望了……这是最后一天在这里上班,所以……”纠结犹豫再三,林筝终究还是在谭湛转身之前,开了口,那位临时请假的怀孕员工马上就要回来了,林筝的合同工时间也到期了,这将是她最后一次在星灿看到谭湛了,也恐怕将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最后一次看到他了。自今天起,便是真正的告别了。   谭湛也听出了林筝话里的含义,他的手紧紧地捏着餐盘,动作用力到手背上能看清楚他崩起的筋脉,谭湛到底并没有在心里和林筝告别,他也很清楚自己即便决定离开,但每天中午能在食堂见到林筝一次,对他而言也是莫大的宽慰。她仿佛就是他的太阳,工作不顺压力过大的时候,仿佛只要看到林筝还在,谭湛便能奇迹般的安心下来,他对她失望,但却也希望她能过的好。   但没来由的,谭湛仍旧觉得,自己的内心像是突然缺了一块,很重要的一块。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压抑住自己拼命想要回头看林筝一样的欲望,目不斜视地往前走。他很想相信林筝对于那些事有着苦衷甚至隐情,然而她什么也不说,几乎间接默认了一切,他终究无法如此长久地麻痹自己。   只能到此为止了,千里路他只能陪她一程,从此以后风雪艳阳他都不能再问。   但是生活还要继续,周末的时候,谭湛把邹琳约了出来,交还了她的雪纳瑞。雪纳瑞在几个月的相处里多少和谭湛也有了感情,尤其是那些新生的小狗们,更是粘着谭湛,而对邹琳汪汪叫保持着警惕,谭湛心里也有些不舍,然而这一窝小狗和雪纳瑞,都会让他不由自主地想起林筝,他此刻实在无法再面对这些沾染着和林筝共同回忆的小动物。   邹琳并不知道谭湛和林筝分手了,还一脸好奇地探头探脑:“林筝呢,没来啊?”   谭湛不想多解释,只含糊地点了点头。   “啊,这样啊。”邹琳抓了抓头,“不过哥,为什么我最近听说林筝又开始接测试男友忠诚度的活儿了?你不管了?还是她偷偷在做?是不是最近她有什么难处缺钱用了啊,你赶紧去问问,她可能脸皮薄不好意思和你开口,没准有什么困难呢。”   谭湛突然顿住了,他愕然地抬头,这个刹那,他根本抑制不住自己想要对林筝近况了解的欲望,话到嘴边,他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硬生生压制住了自己的问句。   这样的行为就太过明显了,邹琳也嗅出不平常来:“哥,你和林筝,是不是出了点问题?”   谭湛无法再回避,才克制着内心简短地道:“恩,我们不大合适。”   邹琳实在有些意外,她认识谭湛这么久,从没有见过他对任何女生有过那样的动情和维护,她记得他在日本看林筝的眼神,就像是林筝早已住在他心里一般,满满的爱意和沉醉,她实在不相信,这样动情的谭湛会突然因为什么“不合适”就放弃林筝,在邹琳的认知里,自己的这个表哥从不在意别人怎么想,也从不认可什么门第或者阶层不同而不合适这种理念,他对自己认定的事都坚持到近乎固执,那么喜欢的林筝,怎么可能说放手就放手?   邹琳心中充满了疑虑,但谭湛毕竟是她的表哥,她也完全不敢再追问,只好故作轻松地笑了笑:“哥,要不你和我一起去参加Party吧,转换转换心情。”   邹琳她希望自己和陈恳的朋友也能互相认识一下,因而和陈恳商量着办了这个聚会,她心里的算盘打得很好,先把谭湛拉去,等聚会气氛好点,再慢慢套套谭湛的话,看能不能开解下。   谭湛自然是拒绝,然而最后还是拗不过邹琳的坚持,被连拖带拽地拉去了聚会。   但邹琳的如意算盘还是落空了,不论她怎么引导,她的这位表哥还是纹丝不动,怎么也没有开口的意愿,几次下来,邹琳便也泄气了,正值聚会上其余朋友一一到来,她便只好先离开谭湛去迎接新来的友人了。   于是便只留下谭湛一个人,他只静静地看着穿着光鲜互相愉快攀谈的人们,随手拿了一杯鸡尾酒,独自品味,而连这杯酒,都让他想到林筝,想到第一次的见面,想到他泼她的那一杯酒。他低头失笑了一下,林筝就像给他下了黑魔法,让他都有些失魂落魄。   好在不多时邹琳就重新过来了,她身边除了陈恳外,还跟着一位男士,风尘仆仆的模样,谭湛抬头,觉得对方有些眼熟。   “哥,这是宋智!他今天可是刚从美国巡演回来,下了飞机就过来了哦,我才知道原来他是陈恳的好兄弟,这次说什么也要跑来看看陈恳的女朋友,哈哈哈,搞得我超紧张的。”邹琳大大咧咧的为两人坐着介绍,“宋智,这是我表哥谭湛,现在在星灿电视台,最近他就在负责做林溪的专题节目,你们可以好好聊聊。”   谭湛有些意外,他知道宋智。宋智是一位非常有成就的青年钢琴家,也是年少成名的典型,他十八岁崭露头角,便专心音乐,签约了经纪公司,常常需要全球演出,而他也曾经是林溪搭档最多的钢琴家之一。   谭湛确实有次和邹琳模糊地提及自己在准备林溪的专题,却也没有澄清过现在已经停止这个项目,因而面对邹琳好心的引荐,他也很客气友好地和宋智打了招呼。   邹琳和陈恳见两人已经互相认识,又调侃关照了几句,便又转身忙着招待其余客人去了。   宋智倒是很活泼的一个人:“你要做林溪的节目?”他眨了眨眼,像是回忆,语气也是有些唏嘘,“我和林溪很早就一起配合练习过很多曲子,后来也一起出国去演出过,本来还约好一起再演奏一支曲子的,只是没想到……她还那么年轻,如果她还在,她一定会比我有更大的成就的,她的天赋太高了,就像是为了大提琴而生的。”   面对宋智的友好态度,谭湛总不能一言不发,他想了想,只好随口问了个无关痛痒的问题:“林溪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宋智想了想:“她是个让人很难捉摸的人,演奏时候,像是有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魔力,她的音乐是有灵魂有内涵的,能激发出其他同台演奏者的潜力,她去世后,我没有从其他大提琴家身上再感受到那种舞台上蓬勃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宋智像是想起什么一般笑起来,“但生活上她真是个奇特的人,如果不是站在舞台上,她可真是没有一点古典气质,你知道吗?我和她有一次一起去荷兰演出,她演出完了,竟然因为好奇跑去吃了荷兰的奇幻蘑菇,就是那种有致幻剂的菌菇,吃完整个人high了,又唱又跳,抱着个人就要人家和她一起跳,然后还特别喜欢去阿姆斯特丹的红灯区晃悠,对我说喜欢看好身材的女生,结果我们怕她一个小姑娘去红灯区出事,只好集体跟着,幸好没被好事媒体报道,否则成什么了,音乐家阿姆斯特丹集体逛红灯区?哎,也只有她想得出来……还特别喜欢看古典音乐圈的八卦,简直是各个音乐家的糗事百科全书……”   谭湛有些惊愕:“吃奇幻蘑菇和逛红灯区的,不是林筝吗?喜欢八卦古典音乐圈的,不也是林筝吗?”   宋智抬起眼,有些意外:“你认识林筝?”   谭湛点了点头,他保留道:“因为要做林溪专题,我之前也采访过林筝。”   宋智了然地点了点头:“那你可能记错了,吃奇幻蘑菇的是林溪,林筝是个乖乖女,她没吃,不过她留下来照顾吃了奇幻蘑菇的林溪了。逛红灯区的也是林溪,林筝不喜欢红灯区的气氛,她挺反感阿姆斯特丹的□□行业文化的,坚决不肯一起去,宁可自己一个人待在酒店。喜欢古典音乐圈重口味八卦的,就更不可能是林筝了,林筝对音乐大师们可是崇拜的很,林溪每次说那些八卦,她都恨不得打她。 ”   “不可能,我记得非常清楚。”谭湛记得林筝说的每一句话,他甚至还记得林筝当时说自己吃过奇幻蘑菇时脸上那种骄傲炫耀的表情,她还那么详细地描述了吃完那奇幻蘑菇过后的感受,有些骄纵也有些可爱,那是谭湛一点点开始爱上她的最开始。   宋智愣了愣,不知道谭湛对这个细节为何如此纠缠,尤其他那种坚定反驳自己不相信自己的情态,这让宋智有些小动气,像是自己在撒谎一样,他不喜欢这种感觉,言语里也带了点情绪:“荷兰的行程,我一直和林溪在一起,我是亲身经历的,并不是道听途说,林溪确实吃了奇幻蘑菇,林筝没吃,我没必要撒谎。如果你没记错,那肯定是林筝对你撒谎了。”   谭湛这才意识到自己激动了,抱歉地笑笑,他的脑内飞快的运转,他似乎又抓住了一些细微的蛛丝马迹,那是之前他一直觉得有所违和的部分。   “不好意思,可能是我记错了。”他朝宋智笑笑,“我还有一些问题,请问林筝曾经想过放弃做大提琴家,而做一个花滑运动员吗?”   宋智果然如谭湛所料般地摇了摇头:“没有啊,这是林溪的梦想,你又搞错了,林溪有一阵突然迷上了花滑,天天拉着林筝去练习,但林筝的平衡力不是太好,摔了很多次,虽然最后也能滑,但她摔的太多有心理阴影了,要不是林溪硬拉着,她才没兴趣去滑冰,更别说以成为一个花滑运动员为理想了,那种不切实际的理想,一听就是林溪这种人才想得出来的。”   “那林筝喜欢华夫饼吗?”   “你说的是荷兰的华夫饼吗?羊角村那边有华夫饼工厂,可以参观也可以自己上手做,不过林筝不喜欢,她觉得那个太甜太腻味了,但林溪特别喜欢,林溪特别喜欢甜食,她以前有好几颗蛀牙。”   “那吃烤山芋呢?也是林溪喜欢但林筝不喜欢的吧?”   宋智点了点头:“对,林筝不喜欢甜食,烤山芋那么甜,是林溪才喜欢的,而且林筝相对来说吃起东西来比较讲究,她不喜欢吃路边摊上的烤山芋的。”   宋智说到此处,有些奇怪:“不过这些细节对你做专题有什么作用吗?”   谭湛点了点头:“这很重要,我正在试着理清一些事情。”他看了一眼宋智,朝他郑重地道了谢,然后竟然拿起东西转身就风尘仆仆地离开了。留下宋智对这个古怪的新闻记者诧异非凡。   “他到底是要做林溪还是做林筝的专题啊?”宋智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怎么问的尽是林筝的事?真是太奇怪了。”   而在宋智口中奇怪的谭湛却几乎是用最快的速度开车去了他认识的心理医生朋友那里,他在最开始和林筝一同去她和林溪共同老师朱黎明处拜访时,就觉察出微妙的问题,他当时就觉得朱黎明讲的都是反的,林筝完全并不是他形容的那种安静乖巧文静内向的女孩子,相反,她躁动、风风火火,满口胡言,说谎都不打草稿,睁眼说瞎话,看起来反而更像是朱黎明口中形容的林溪……   谭湛心里有一个猜测……而这个猜测最终也得到了他那位心理医生朋友的证实……   “如果经历过巨大的变故和刺激,是会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的,这种病还可能因为不断的心里压力,激发一些偏执和强迫症行为,也会引发其余的心理障碍,比如你说的情况就是很典型的,因为创伤太过巨大,并且其余人都希望能活下去的是林溪,而不是林筝,潜意识里,林筝就会觉得自己是罪人,也会自我麻痹,强行把林溪的爱好和经历加到自己身上,造成一种自己又是林筝又是林溪的假象,麻痹自己既是林筝又是林溪,甚至更加严重的可能是,她会自我催眠林溪从来没死,自我暗示自己就是林溪,死的是林筝,以此来减轻外界的压力和内心的矛盾,以及对林溪死的愧疚和痛苦。听你的阐述,她这种应该是非常严重的情况了……自我压抑会比较严重,长久下去,容易产生精神方面的疾病,她的情况应该尽早就医,也应该让专业的医生鉴定一下她的病情……”谭湛的心理医生朋友分析完林筝的情况,便随手拉开了抽屉,“对了,我上次去斯里兰卡带了一些不错的红茶,你要不要一起尝尝?”   “知道了。”谭湛却用力地抓起了钥匙,他的心理医生朋友几乎还没反应过来,他就风一般地打开门出去了。   “哎!谭湛!我话还没说完呢!你茶还没喝呢!”   然而谭湛却根本没心情再坐下来安逸地喝茶了,他现在满心都是林筝,欢笑的林筝、愁眉苦脸的林筝、艳丽性感的林筝、天真的林筝、耍小心机的林筝、狡黠的林筝……他无法接受她做出的事,但谁又说她在那段不健全的家庭关系里不是受害者呢?因为林溪的优秀,父母就选择了对林筝忽视,让她做出牺牲,忽略她的天性、她的梦想、她的人生,以至于她最后终于在日积月累的压抑里变得扭曲而痛苦。 作者有话要说:  索性一章一次性发完……省事……大家看着也过瘾……   ☆、第二十八章   谭湛几乎是用最快的速度回到了之前租住的小区,林筝所在的小区,而直到他到了林筝的家门口,谭湛才突然意识起来,他并没有再次出现的资格和立场了,他踌躇了片刻,终究收回了想要敲门的手。然而正当谭湛想要转身离开之际,他却被林筝门内冒出的焦味吸引了注意。再凑近一点,才发现那股烧焦的味道正顺着门缝越加浓烈地散出来。   “林筝?林筝!”谭湛几乎心跳失速,这种情况下他甚至没法理智思考,就做出了呼喊林筝的行为,“林筝,你在里面吗?!”   然而屋内并没有任何回应,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那股焦味越来越浓,而门缝里也开始有烟冒出来了。   谭湛又拍门喊了几声,他此刻焦急的完全毫无形象,近乎失态地喊着林筝的名字。烟越来越浓了,谭湛心急如焚,束手无策之下开始踹门,同时不惜用肩膀大力地撞击,若干次下,这本身有些旧的门,竟然被谭湛就这么用蛮力踹开了。   他忍着生疼的肩膀,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冲进了林筝的屋里,谭湛循着烟和焦味就直接冲到了厨房,他这才看清这些浓烟和焦味的罪魁祸首,是一锅早就烧干了的炖牛肉,牛肉早就糊在了锅底,变成焦炭一般的黑色,牛肉原本鲜嫩的汤汁也早就变成了一些可疑的褐色痕迹,谭湛当机立断关掉了煤气。幸好他发现及时,并没有酿成火情。   “林筝?林筝?”   谭湛顾不上收拾一团狼藉的厨房,他开始找林筝,他的心里有很多糟糕的预想,他那位心理医生朋友说过,林筝的情况多半还可能伴有自残甚至自杀的倾向以逃避现实的压力和不安,他实在担忧林筝因为之前的事压力决堤……他从没有这么后悔过,他不应该提出分手的,她需要他。   仿佛开玩笑一般,林筝屋内的音响里正放着海顿的《D大调第二号大提琴协奏曲》,和谭湛紧张焦虑的心情形成鲜明的对比,谭湛疯了一般到林筝的卧室、书房内找了一圈,却还是没看到人影,难道人并不在家里?就在谭湛有些疑虑之际,他却听见关着门的浴室里传来了水的声音。   谭湛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林筝可能只是在洗澡忘记了在炖牛肉,他隔着门试着敲了敲,试探地喊了声林筝的名字,然而浴室内却没有人回应。谭湛一颗心又提到了嗓子眼,他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觉得林筝可能会选择极端的方式回避现实,他又喊了两声,仍旧得不到林筝的回音,情急之下,他再也顾不上冷静和理智,而是打开了浴室的门。   “林筝,我进来了。”   然而入眼的并没有林筝,浴帘遮盖着浴缸,浴帘背后却没有人影,只是地上漫着水,并且有水不断地从浴缸里溢出来。   谭湛的手脚冰凉,他甚至能感觉到自己加速的心跳,他颤抖着走上前拉开了浴帘,果然如他所料,林筝正躺在浴缸里,把自己完全埋在水里。   她在自杀!   谭湛几乎不由分说地从水里把林筝拉了起来。   林筝惊惧之下睁开了眼睛,她大呼了一口气,就被大力地从水里拽了起来,她被这猝不及防的动作惊的甚至呛了一口水,她来不及抹掉自己脸上头发上的水就开始咳嗽起来,本来独自在浴缸里憋气的林筝,突然便被男性的手臂有力的从浴缸里拽了起来,她惊魂未定又惊惧地看向来人,这才看清是谭湛,如果不是他的手用力地握着她的手腕,林筝甚至要觉得这是自己的臆想,毕竟谭湛怎么会再出现呢。   谭湛也是这时才意识到林筝并没有穿衣服,他转过头,飞速地脱下自己的外套,裹在了林筝的身上,然后一把从水中抱起了林筝,一路抱着她直到把她如珍宝般小心翼翼地放到了卧室的床上。   整个过程中,林筝都出于极度的混乱以及无所适从的羞愧当中,她不明白怎么谭湛会突然冲进她的屋子,然后把她从浴缸中湿漉漉地抱出来。   然而谭湛的表情却难看极了,他看起来相当生气。他似乎缓和了很久自己的心情,才终于直视着林筝开了口。   “林筝,任何时候死都不能解决问题。我没法允许你这么做。”   林筝一头雾水地看着谭湛,虽然痛苦而挣扎,但她刚才确实没有想过死,她终究是个怕死的人。   谭湛却把林筝这种茫然视作她再一次的逃避,脸上充满了不遮掩的愤怒:“林筝,你不能这样,如果不是我正好路过,闻到你屋里的焦味,进来查看,你是不是就要这样在浴缸里自杀?”   林筝这才有些恍然大悟:“我忘了我还炖着牛肉!”   谭湛对她的回答,却认为她是在躲避重点:“你应该关注的不是牛肉,而是自己为什么要把自己溺毙在浴缸里。”   “我没有……”林筝抬头正视谭湛,她仔细描摹着他的这张脸,仿佛害怕一眨眼对方就消失了,迄今为止的岁月里,谭湛大概是她所能祈求和获得的最好礼物,她手足无措地解释着,“我没有想自杀……我只是泡在浴缸里憋气……”   谭湛本来严阵以待林筝的答案甚至她情绪的崩溃,然而听闻这个答案,却也让他愣了愣……他此刻才想起林筝曾说过的林溪的爱好,林溪面对问题的时候,典型的逃避方式就是把自己泡在水里憋气。   “我真的……没有想自杀,如果我要自杀的话,为什么还要炖牛肉……”   谭湛细细分辨了林筝脸上的神情,确认她并没有在撒谎,这个刹那,他几乎是松了一口气,她只是在习惯性地自我催眠继续用林溪的爱好包装自己,只要她没有想过这种极端的逃避方式,就好。   谭湛放松下来,脸上的表情也不再有刚才的严肃,他顿了顿:“你换好衣服,我想我们需要谈谈。”说完,谭湛退出了房间。   林筝再从房间走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上了衣服,头发还没吹干,她一边用毛巾擦着,一边看向谭湛。   仿佛最开始的时候一样,她的眼神清澈,脸上没有任何妆容,是一种纯粹又干净的漂亮。有时候谭湛真的都没法相信事实,他总是觉得自己识人无数,不应该看错,他总还是觉得林筝不可能做出那些事。   林筝在谭湛的目光下有些迟疑和闪躲,她垂下了眼睛,看向地面:“你不是不管我了么。”   谭湛深吸了一口气,并没有正面回答林筝的问题:“林筝,我带你去医院。”   林筝抬头露出个惊愕的眼神:“为什么要去医院?我没有什么问题,刚才也没有呛到水。”   “我遇到宋智了。”   林筝的呼吸滞了滞,她喃喃道:“宋智……”   谭湛抿了抿唇:“你没有必要再隐瞒我,在荷兰吃奇幻蘑菇、爱好逛红灯区、把当花滑运动员当成梦想、喜欢甜食喜欢吃烘山芋、逃避问题时喜欢躲在水里憋气的都是林溪,不是你。你是林筝,你不是林溪。”   林筝在谭湛说到宋智的时候脸色便有些仓惶,在谭湛提及奇幻蘑菇、红灯区的时候,林筝的表情则完全被恐慌代替了,反而是谭湛说完,林筝的脸才一点点恢复了血色,但她仍旧惊魂未定般地看着谭湛,仿佛谭湛正在一步步蚕食她的伪装,洞悉她内心最深处的秘密。   “林筝,你需要治疗,你的创伤后应激障碍非常严重。”谭湛看到林筝的样子,不自觉就放软了语气,带了点哄骗似的循循善诱,“你不能再这样下去,我认识一位朋友,很可靠,人也很好,我带你去见他好吗?”   林筝心中的惊慌回过味来,便是难以抑制的心潮涌动,像一汪死水,又重新漾起了淡淡的波澜,心里的动容和喜悦重新被唤起,她盯着谭湛仔仔细细看了很久,她以为他会毫不犹豫地舍弃她的,像是所有其余人一样,然而谭湛回来了。   “你会陪着我吗?”林筝第一次鼓起勇气,她曾是那样骄傲,她曾经从没有这样低声下气祈求过一件事,她也从来没想过有朝一日,她愿意去尝试着正视那些血腥残酷的过去。   “我陪着你,我们一起去正视这件事。”谭湛认真地看着林筝,“林筝,我们一起去面对你的过去,我陪你去警局,去坦白之前那些事好吗?也陪你去见你的父母,他们欠你一个道歉,我们一起去告别你过去的人生。在这之前,我会带你去我熟悉的心理医生那里,也会对你的心理精神状况做一个鉴定,所有的事情,我都陪你一起去面对,已经过了这么多年了,你需要和你的过去说再见了。”   林筝紧紧看着谭湛,沉默了片刻,才破釜沉舟般道:“就算我做过那种事,你都不会抛下我吗?就算我是一无是处的林筝,而不是林溪,就算我今后再也没法拿起大提琴,就算我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人,没有学历没有任何光鲜的头衔,你也会陪我走下去吗?”   谭湛点了点头:“我会的,我会在你身边。”他深吸了一口气,“但前提是,你必须去正视过去的错误,去坦白一切。”   他爱她,因而在这种境地里,仍旧心疼她怜惜她,愿意最后给她一次机会,这也是给自己一次机会,给他们的感情一次机会。   谭湛说的仍旧非常婉转,但林筝听懂了他的意思,他有他坚定不移的道德标准,他爱她,但也没有办法因为爱情就放弃自己做人的准则,他没法接受她曾经暗中做出过那样的事还继续无愧疚心地生活,他唯一能够接受的,就是林筝去自首,去为自己过去的错误受到相应的惩罚,不论是否会有法律制裁,只要去正视去自首去坦白了,人生才可以再也没有负重的前行,而谭湛也才能继续接受这样没有瑕疵的爱情。   林筝安安静静地看着谭湛,用眼光勾勒着他的轮廓,她的心情杂乱又不安定,然而在这种混乱的间歇里,她还有空仔细地看着眼前的男人,她的男人,永远有着坚定的信仰,即便爱情也不能让他让步,这就是她爱的男人。林筝的心里为此既有些痛苦,又充满了矛盾的甜蜜和骄傲。   她看向谭湛:“你是说让我去自首吗?”她的神情带了点飘忽,“那假设因为那些事情要坐牢呢?”   “我等你。”谭湛的声音低沉却又坚定。在刚才误以为林筝出事自杀时,内心那种永远失去了她的痛苦感受,谭湛不想再经历第二遍,在那个刹那,他便下了这个决定,他没有办法失去林筝,她那么弱小,沉睡了六年,又遭受了那么多伤害,如果他还不陪在她的身边,他无法想象她未来的人生……既然如此,那么如果她做错过,他就陪她一起去承担去面对,去翻过这一页。   林筝静静地看着谭湛,她逃避真相逃避那一天的事故逃避了那么久,这是第一次她想鼓起勇气来对抗那些噩梦般的回忆。   她只是在和谭湛谈恋爱,并没有结婚,两个人远远不能算得上构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谭湛和她分开也完全不需要付出离婚一般沉重的代价,面对她的过去,谭湛本可以一走了之的,但他选择了回来。感情足够凉薄的人,就算已经结婚,在另一半遭遇巨变、病痛时,尚且不能风雨同舟,而谭湛明明并没有和她捆绑在一起,却在她陷入这般泥沼的时候,不忌讳她可能的拖累,而主动向她伸出了手。   “如果我要坐十年牢呢,你等我十年吗?”   “不会的,林筝,你没有必要想的这么严重,这件事我咨询过律师,你就算去坦白一切,也并不一定会被追究责任,因为可能已经过了认定的追诉期了。更何况你当时的精神状态可能也并不好。综合考虑到所有的因素和结果,公诉机关根本不会对你提起公诉。”谭湛深深地看了林筝一眼,“但是如果你真的需要一个答案的话,是的,如果你有任何事需要我等你十年,我会的。”   林筝看着眼前谭湛的这双眼睛,她可以完全信任他吗?她可以完全依赖他吗?她可能对他说出一切吗?   “你……你让我想想……”林筝的声音艰难而干涩,她的内心也无比痛恨着自己的迟疑和怯懦,然而让她迈出那一步,确实并非旁观所想的简单。   谭湛并没有对此露出失望和不耐,她需要时间,他愿意给也必须给,此刻谭湛只是安静地望着林筝:“好的,还有,这里是我相熟的那位心理医生的联系方式和诊所地址,如果你愿意,任何时候都可以去和他聊聊,他非常讲职业操守,你所有讲的一切都受到医患关系的隐私保护,他绝对不会向第三个人透露一分一毫,就算是对我也不会。你有任何不开心的,或者疑惑的,都可以去找他。”   “心理医生咨询很贵,我没有那么多钱……”   “钱的问题你不需要担心,我会让你没有后顾之忧。”他朝林筝笑了笑,“不用急,你可以好好考虑。”   谭湛知道林筝需要时间和空间,此刻他最应该做的就是尽可能远离她的生活,做一个隐形的人,只在她需要的时候才出现,他不应该过多去介入她的生活,现下的一切的已经足够混乱到让林筝无所适从了,然而临走的时候,他还是没忍住。   “测试忠诚度的工作,暂时还是不要做了,你需要好好休息和安静的环境。”他从钱包里掏出了一张卡,“密码是你的生日。”   说完这些,谭湛这才放下卡,离开了林筝的屋子。      ☆、第二十九章   这几日谭湛越是表现的冷静,他的内心实则就越是不冷静。距离与林筝见面已经过去一个星期了,然而林筝并没有再联系他,谭湛留下的那张□□,也没有任何动静,谭湛并未收到任何消费的短信提醒,而这反而让谭湛不安起来。他为此一反常态频繁地骚扰了好几次自己那位心理医生朋友,然而很可惜的,对方的回答一如既往。   “没有啊,你的林筝没有给我打电话咨询过,也没有过来现场咨询过。”   每一次,谭湛都不死心地追问一句:“你真的确定没有吗?她或许会用别的假名咨询你也不一定。”   “拜托,我当然不傻,也会想到你这种情况,可最近除了我的老顾客之外,其余新的潜在客户,不论打电话问我的,还是上门咨询的,都是男的啊!”每每回答谭湛的,都是对方的摇头和一脸的了然同情,“谭湛啊谭湛,你真的是栽了。你完了。”   然而谭湛哪有心情回应老友的调侃,他的心里充盈了淡淡的焦虑和不确定。已经一个星期了,林筝没联系他,也没有联系心理医生,她到底考虑的怎么样了?她现在在干什么?她会愿意主动正视自己的过去,接受过去错误带来的后果吗?还是她会选择逃避?   明明自己在这件事上才是毫无瑕疵,理应当握有主动权的人,可偏偏谭湛却觉得,自己才是占据劣势和被动的那个人。   他努力摒除自己内心的杂念,打败心不在焉,将注意力重新从林筝身上转移回自己的工作上,林溪的专题不做了,他面临着十分巨大的压力。   老徐也对谭湛的状态有所觉察,他坐在郑台长的办公室里,透过百叶窗帘,望着屋外正在工作的谭湛,叹了口气:“郑台,我有点不能理解,之前安排小谭做《艺术回廊》,确实是想试探试探他的能力,也挫挫他的锐气,但他一直表现的很好,尤其是对《艺术回廊》第一期的专题,做策划案的时候提出了很多不一样的切入点,让我也很刮目相看,如果林溪的这期节目做出来,应当是反响不错的,虽然《艺术回廊》不比一些民生法治类节目来得犀利,但能做出彩,也很体现一个人的能力。但是就在之前,很突然的,小谭突然跑过来,和我说要换选题,不再跟进制作林溪的选题了,他会换一个名人进行采访。”   郑台长喝了一口茶,也有些意外:“怎么回事?是做林溪的节目里遇到了什么素材取材的困难?”   老徐摇了摇头:“他不肯说,只是很坚持,说没法再做林溪的专题,态度很固执,为此我还和他闹得有点不愉快,但他是铁了心不做林溪这个专题了。这几天加班加点就差睡在单位了,宁可重新制作选题,要换成做退役的游泳运动员林浪的专题。”   “新专题怎么样?”   “新专题能怎么样?中规中矩,退役的游泳运动员,这种专题不算新鲜了,能探索的切入点也早就被挖掘光了,何况这么短的时间里,要重新做出一个完整的新选题方案,总是有些时间紧迫的。”老徐叹了口气,“我本来还觉得小谭确实还不错,想委以重任呢,结果到底还是公子哥脾气,虽然能力看起来还不错,但太任性太自我,想怎么来就怎么来,自己不想做林溪这个专题了,就一定要换。”   郑台长眯了眯眼睛:“再看看。”   而在谭湛忙于重新制作新专题的时候,林筝却在家里盯着“舒曼”发呆。   这个星期,她哪里也没有去,她也没有用谭湛的钱,她只是抱着她的小土狗,窝在家里。几小时前,她终于把她丢进橱柜不想面对的那把大提琴拿了出来。在漫长的静默里,她把小土狗放在了一边,从椅子上站起来,拉开了琴盒,整个过程中,林筝的手几乎都带了微微的颤抖,她的手指轻轻抚过线条优雅流畅的木质琴身,以及那闪现着冷冽光芒的金属丝质琴弦,仅仅这样简单的动作,林筝的耳畔仿佛便能回忆起这把知名的大提琴全盛时期在林溪的演奏下那种令人惊愕而丰富的声音,然而这又反而让她惊惧地缩回了手,她总有一种错觉,如果自己再进一步,是不是就会唤醒这把大提琴的灵魂?林筝盯着琴弦心理建设了很久,才终于闭起眼睛,扶起琴,另一只手拿起了琴弓,她试着想象自己站在舞台中,想要试图找回曾经拉大提琴的感觉,然而一闭上眼,出现的并非那些低沉曼妙的音乐,反而是流淌着鲜血刺目的雪地,还有和自己一模一样却满脸怨恨的脸……林筝几乎是遭到电击般下意识扔开了手里的琴弓……   “还是不行……还是不行……”林筝抱着这把价值千金的“舒曼”,她想努力忍住,然而眼泪还是不自觉地慢慢往下流,她几乎有些情绪失控的歇斯底里,“为什么!为什么还是不行?!”   然而回答她的除了那把沉默的大提琴外,就是她陡然被吓到的小土狗汪汪汪的叫声。   她仍然没有办法正视大提琴,也没有办法真的去面对过去。她的梦想、希望和人生,仿佛随着那场车祸一起终结了。   而无法获知林筝近况的谭湛,也多少有些坐立不安,他虽努力掩藏,但细心的唐潋滟还是敏感地觉察到了。   这天中午吃饭的时候,其余众人正在讨论交流旅游心得,唯独谭湛有些心不在焉。   “我去年在泰国水灯节的时候去了清迈,参加了万人天灯节,当时那么多那么多的天灯飞上天,一下子清迈的上空就都是漫天的灯火,觉得非常神圣非常有仪式感,也非常震撼。都说只要把自己的心愿写在天灯上放飞,神明就一定能听到你的祈愿。”唐潋滟努力想引起谭湛的注意,她的声音轻柔而甜美,“只要天灯能够飞上天,到最高最高的云层里消失不见,就说明你的祈愿被接受了,你的愿望就一定会实现。”   “我朋友也去放过清迈的天灯,她说可灵了,当时他们一行三人,写在天灯上的愿望,一年之内就都陆续全部实现了。”   “对啊,对啊,而且不是说放天灯还能给已经逝去的人传递自己想说的话吗?据说也很灵的,我有个朋友,恋人出意外车祸突然就去世了,去世之前几天他们正好因为一些事情冷战,她对恋人还说了很绝情的话,他突然离世,她特别痛苦,觉得心里有很多很多想和他说,想告诉他,自己一直爱他,希望他知道,自己曾经说的那些都是气话。她的恋人去世了七年,她一直没法走出这段感情,觉得还有未尽的话没有告诉他,几乎每天夜里都会做梦,梦里都是两人吵架的场景,后来听了一位大师的话,却放了天灯,这盏灯也飘到了高空完全消失不见,那一晚开始她就没有再做那些吵架的梦了,梦里都是和恋人过去美好的回忆,再过了一年,她就彻底走出来了,现在也有了新的感情和生活。”唐潋滟同部门的袁夜一脸神秘,“都说,放天灯向已经逝去的人道歉,都会获得原谅。而且用天灯为这些逝去的人祈福,为还活着的人祈福,都非常的灵。”   唐潋滟正有些失落,却见谭湛对袁夜的一番话似乎有了点反应,他终于抬起了头:“清迈的天灯节是什么时候?”   “是十一月里的一天吧,每年时间不确定呢。”   谭湛笑了笑:“那有点太晚了,还要等将近一年才有下一个天灯节。”   唐潋滟很快捕捉到了谭湛的兴趣点:“谭湛你是有什么特别想要许愿的吗?还是想为谁祈福呢?”   谭湛只是笑笑,不置可否。   唐潋滟心下一动,却是基本可以确定,谭湛八成是有什么人力不可及而难以完成的夙愿,亦或者是有在怀念着什么已经逝去的亲人因而才对这种冥冥之中借助神明的力量也有了那么点兴趣。   她朝谭湛妩媚地笑了:“但是,放天灯祈福许愿,也并不是一定要在清迈才可以,放天灯本来就是古老的习俗,只要是带着虔诚的心,把天灯放到高空,不论在哪里,都是可以的。”   谭湛若有所思地沉吟了片刻,才继续道:“国内哪里有卖这种天灯的吗?”   “你想放吗?”   谭湛笑笑:“有些事情,尝试下也未尝不可。”   唐潋滟觉得自己终于迎来了机会,她认真地盯着谭湛:“其实这种天灯,也就是我们国内一直说的孔明灯,原理是一样的,我在清迈的时候特意跟当地人学了怎么做天灯,你想什么时候晚上放?我帮你做了和你一起去放哦。”   “不用了,你教我怎么做就好,不用麻烦你陪我一起去放。”   唐潋滟怎么可能错过夜晚和谭湛独处这么好的一个机会,她自然是不会轻易放手的,她脸上露出点为难的神色:“主要这个真的不是那么容易做的,教给你那自然没问题,但我就怕你没经验第一次做的话,天灯做的不够好,飞不高,刚飞上天空就掉下来了,那样祈福的效果就也不能达到了呢,更何况点燃了蜡烛放天灯的时候也有很多注意事项和小窍门,所以我觉得还是我陪着你,第一次帮你做好天灯一起放上天空比较好。”她善解人意地加了一句,“而且最近正好晚上我也有空。”   “我要去的那个地方离市里很远,而且很荒凉。”   唐潋滟一脸无所谓地摇了摇头,凑近谭湛:“没关系,我陪你一起去,既然是荒凉的地方,多个人也比较好。”   面对她的热情和好心,谭湛也没有再拒绝,然而唐潋滟凑近后身上那股过于清晰的香水味,让谭湛不着痕迹地往后退了退,他简单地朝她道了谢。   “那具体时间手机联系,我会先去准备一些放天灯需要的材料。”   唐潋滟克制着内心的雀跃,她留了个心眼,她没有告诉谭湛,这类孔明灯,根本不需要亲自去做,不管是网络还是实体店,她都知道有几家都可以轻易买到,而之前一直生活在美国的谭湛并不清楚。唐潋滟自然不是真的学会了如何做孔明灯,她几乎是吃好饭后,回到办公室,就偷偷在网上订了好几个孔明灯,准备到货后从中挑选质量最好的使用。   谭湛最终还是没有熬住,他本想给予林筝足够的空间和时间,在她做出决定前不去打扰和干涉的,然而这么多天来,一点也没有林筝的消息,他多少也有些不安起来,以他对林筝的了解,她多少有点拖延症,平日里信奉的也常常是大事拖小,小事拖无,以林筝现在的行为来看,谭湛不由得担心她在遇到如此棘手问题的时候,又开始了她鸵鸟式的拖延逃避模式,他应当给她时间理清思路做出决定,但他也觉得,自己有必要给她一个截止日期了。   对于谭湛的来访,林筝显然很意外,她原以为是送快递的,打开门,却发现是谭湛,他正拎着打包好的菌菇汤站在门口。   林筝有些意外,谭湛也有些意外:“你家里怎么这么乱?”   林筝客厅的沙发上散乱地堆放着四季的衣服。   “这两天阳光好,我想把衣服都拿出来洗一洗晒晒再分类放好。”林筝低下了头,看着地板,“我在做大扫除,不好意思,比较乱。”   谭湛笑笑:“要我一起帮忙吗?”   “不,不用。”林筝没有直视谭湛,她声音轻轻道,“谭湛,我,我还没想好……”   谭湛自然知道林筝所谓没想好的是什么事,但他也没打算逼迫林筝,他走到桌前,打开了打包盒。   “给你带了洪式菌菇煲,我也还没吃,陪你一起。”   林筝拿出了砂锅,把谭湛打包来的菌菇煲放入,开小火重新加热了片刻,然后端了出来。   菌菇一如既往在砂锅里冒着腾腾的热气,如之前一般无二的香味飘散进了林筝的鼻腔,林筝想装出如上一次共同吃菌菇煲时的自然随意,然而终究还是做不到,林溪的那番往事,是横亘在她和谭湛心里共同的壁垒,两个人即便再三努力,在林筝没有对旧事做出诀别之前,都没法回到当初的恣意。好在对谭湛而言,在近十天的未见之后,能够再次面对面看到林筝,看到她的一颦一笑,每一个动作,每一个最细微的表情,都让他有种熟悉的宽慰和释然般的放松。她的气色不算太差,她还安安全全生活在这里,那就好,一切就都很好。   林筝的心里就复杂多了,她不知道如何和谭湛说话,她甚至无法启齿,她只是趁着谭湛低头喝汤之时,尽可能多的近乎贪恋地看着他,他的脸、他骨节分明的手、他漂亮的喉部线条、他细密的睫毛,她非常努力地看着,也非常努力地记着,她是想把谭湛的样子,在自己心里记一辈子的。   即便两个人都刻意放缓了喝汤的速度,但这锅菌菇汤终究还是见了底。谭湛那句不得不说出的话,也还是开了口。   “林筝,我一直在等你,但你也知道,我也不能一直无止境地等下去。”   林筝抓紧了自己的衣角,忍耐着自己想要逃避的心情。   谭湛的声音很温和:“你需要时间,但也需要在心里给自己一个终止的时间点,到那个时间点的时候做出决定。林筝,你拖着或者逃避都解决不了问题,二选一的问题,你必须自己去选,到那时候,不论你做出什么决定,我都会尊重。”他说话时候故意放缓了语调,好让自己的话语显得更为抚慰和易于接受,“三天,你可以再慢慢考虑三天,三天后周六早上的九点,我会在当初你和林溪车祸事故发生地那片空地等你,如果你愿意和我一起去面对一切面对过去的话,就来吧。”谭湛低下了头,“一切自那里开始,如果你来,如果你愿意正视过去去弥补过错,那么就让一切也从那里结束吧。”   “如果我没有来呢?“   谭湛在长久的静默后,才轻轻叹了口气,他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让自己看起来很放松,他仍旧朝林筝微笑,然而该说的话,还是必须要说:“如果你没来,那我会转身走,当这一切没有发生过,我会回到自己的生活里去,林筝,我不会再等你了。”   林筝在谭湛走后很久还带了点没有反应过来的愣神,屋内的暖气很足,她穿的也足够保温,可还是觉得冷,她把双手环胸,坐在自己那一堆杂乱无章的衣物中间,她知晓最终的告别已然来到。   她说谎了,她并不是在做大扫除整理衣物,而是在打包准备撤离,她努力地试过了,她也想勇敢,也想像谭湛所鼓励的那样,去面对、去正视,但还是不行,她最终还是败给了懦弱和内心的恐惧,她无数次打开了“舒曼”的琴盒,强迫自己拿起琴弦,强迫自己重新找回拉大提琴时的感受,然而七年的时光从她的指尖穿梭,过去的回忆交叠,她觉得压抑觉得窒息觉得眩晕,她没有办法背负着那么多的丑恶和真相继续去弹奏,每一次,林筝都只能苍茫而脸色惨白地扔下琴弦,然后急匆匆把这架昂贵的知名大提琴赶紧收起来,像是要封印一段往事和梦里的恶魔,这是林溪的琴。   她神经质地站起来,开始胡乱地收拾那些散落的衣物,无论如何,她都没办法做出勇敢的决定,她最后还是选择了仓惶逃离,她甚至连最后直白地告别谭湛的勇气都没有,因为林筝害怕,她害怕从对方脸上看到那种失望难过的表情。   谭湛很好,谭湛是她从车祸醒来以后遇到的最完美的礼物,也正因为谭湛很好,林筝内心更加充满了自我厌恶,她这么怯懦,根本不配和他站在一起,更不配拥有他,他那么好,自己走后,他可能会难过,但总会好的,时间总会过去,半年,一年,三年,五年,他最终会遇到别的女孩,更优秀更完美没有自己这样复杂过往的女孩,他们会相伴一生,会生很多孩子,会很幸福。   林筝忍住内心的痛苦,她继续收拾起来,本来还并没有这样的急切感,然而谭湛最后也给了自己倒计时,三天,不多不少,她该从他的生活里消失了。   如此行尸走肉般把自己强行沉浸在收拾行李、退租房屋等等手续和行为里,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在和谭湛那个约定日期到来的前一晚,林筝终于做完了一切,她把为数不多的行李都塞进了出租车,大提琴则小心翼翼地放在了后座上,而同样被妥帖放置在后座上的,还有谭湛曾经送给林筝的那一盆鹿角蕨。   “小姐,去火车站是吗?”   林筝朝出租车师傅点了点头。   一路上无言,天色已经黑了,华灯初上,林筝选择在夜晚逃离,仿佛夜色带了天然的掩护,能够隔绝他人的目光,也能遮盖林筝内心的羞耻和挣扎。   高耸的天桥、林立的商铺、穿梭的人流、曼妙的霓虹灯,林筝仔细安静地看着,这将是未来很长时间内她对这座城市最后的印象了。   出租车司机却很热情:“小姐你看起来对这里很有感情啊,因为工作原因要离开吗?”   林筝收回目光,摇了摇头,她并不想说话,也疲于再维持笑脸与人交际。   出租车司机却并未被她的态度打击,还是一路絮絮叨叨:“那小姐以后还回来吗?如果对这里有感情,经常可以回来看看的。不过要是以后住的地方远,不方便回来,那要不要在离开之前,有什么特别想去的地方,再去一下,我看你的火车发车时间,还早着呢,我们就是绕城再兜一圈,都来得及。”   司机虽然健谈,但见林筝并无反应,便摸了摸鼻子:“行,看来小姐你是没有还要去的地方了,那我直接送你去车站就是。”   没想到一直沉默的林筝竟然开了口。   “你认识城南公路玉林路段吗?”   “啊?”   林筝又问了一遍:“你认识城南公路玉林路段吗?”   司机师傅回过神来:“认识啊,那段路我怎么不认识,我就是本地人,我从二十五岁就开始开出租车了,这里没有我不认识的路。不过小姐,那段路几年前就封了,现在那里就是废弃的一条死路,你是要去那里?”   林筝只迟疑了片刻,便点了点头。   司机师傅有些咋舌:“怎么想去那么荒的地方啊?而且小姐你可能不知道,那段路被封,一来是因为城市的规划建设,二来一直有个传说,那段路晦气,不吉利,那路老是出事故,这么多年来死了几十个人了。”   “是吗。”林筝的回答淡淡的。   司机师傅显然对她这种平淡的答复不大满意,他压低了声音,故作神秘道:“你可别不信,以前这里还死过名人呢,六七年前吧,死了一个才十八九岁的小姑娘,据说是个知名的大提琴家……”   司机十分还是滔滔不绝,但是林筝的思绪已经飘到很远,她拿出了耳机,塞上以后成功隔绝了司机的侃侃而谈。      ☆、第三十章   好在这司机健谈归健谈,对路线确实是熟悉的,车窗外四周的景象,已经从刚开始市中心的繁华变成人烟稀少的路段,越往前行驶,便越发荒凉,林筝其实早已记不得去往那条路段上的风景,她当时根本就没有看两边,那时是怎样的心情呢?只依稀记得在事故发生前的刹那,她都是非常开心的,一个劲地在讲话。   比起七年前,这条路到底算是已经有了些人气,这一路,多少也有那么几辆同样往来的汽车,但随着越发行近那场车祸发生地,越发行近那条已经封掉的路,两旁便越发萧瑟,再往前,一切便是旧日般并未变化的模样。   林筝近乎是蜷缩在车里,她拼命忍住内心的恐惧,强迫自己看着越发熟悉的景致。   “哎,小姐,这就是这段路的尽头了,之后的路封了,人是可以走过去,但车开不进了,要停在这里吗?”   林筝点了点头:“停在这里。”她在车里静默地又坐了片刻,才终于伸出手打开了车门,“师傅,麻烦在这里等我一下,我想下去走走,过一会儿就回来,再麻烦你把我送到火车站,这段时间里都按照你在行驶一样照算钱。”   “没问题。”司机师还不忘回头关照林筝,“小姐,前面就没路灯了,很黑,这么晚的天,你可要当心,要是有什么问题你就大声喊,我就在这里等着。”   林筝下车,才发现这里不比市中心,因为有高楼挡着风,所以并不觉得冷;这儿四周毫无遮挡物,林筝不得不拉紧了外套,冰冷的风还是顺着她的衣襟掠夺着她的体温,她才这才想起,昨天的天气预报,说这两天将会重新降温,或将迎来今年又一场雪。   林筝心里有一些空落落的麻木,但也有一些逃离般的解脱,这座城市明天再下雪的时候,自己已经不用在这里面对这一切了。   她踩在厚厚的落叶上,也不愿去深究自己此刻的想法和思绪,她甚至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又来了这里,在车祸苏醒后,她一直刻意回避这里的一切,从没有故地重游过,毕竟这不是什么愉快的回忆。   或许是为了道别吧。   今夜以后,林筝就将彻底离开这座城市,再也不回来,在离开前,她终于还是到了这里,她的人生,在19岁的时候,便是在这里因为一场车祸而开始被扭曲,她想最后再看这里一眼,把一切尘封在这里,然后去往另外一个没有人认识她的新城市,用一个普通人的身份过一段普通甚至艰难的生活。   林筝绕过地上的杂物,终于将要走到车子坠毁的那片农田,现如今周遭的农民早已搬迁,原本的农田也早已荒废成荒草地,然而正当林筝正要跨步向前,她却在前方听到了人声。   下意识地她便停下了脚步,找了一棵树,把自己掩在树干后面,这里荒郊野岭,除了她,她实在想不到还会有人深夜造访,心里不由得就有些紧张,都说月黑风高杀人夜,这种时间这种地点,实在不能怪林筝多想,总觉得此刻出现在此地的人,多半并非什么良人。   这样一个插曲,让林筝本来鼓起的那股劲突然像是气球被戳爆了,她冲动之下在最后一夜来到这里,被这里的不速之客一打搅,反而冷静下来,她自嘲笑笑,对这里故地重游又有什么意义?   然而就在她正要转身往回走之际,一声女声让她停顿住了脚步。   “谭湛,就是这儿吗?”   林筝几乎是猛地回了头。   谭湛?他怎么半夜在这里?为什么他还带着个女人?   林筝停下脚步,仔细分辨,才发现在前方的空地上,确实是一高一矮两个人影,借着月色依稀能分辨出是一男一女。   “恩,就是这里。”   这是谭湛的声音。   “你等一下,我把东西拿出来,打火机我也带了,还有蜡烛。”   林筝在确认是谭湛后,在最初的恍惚和紧张无措后,便是慢慢漫上心头的复杂,她有些莫名的生气,并非因为谭湛身边有一个陌生的女人,林筝并不是在吃醋。她生气的是,他怎么能带别人来这里?   这里对别人而言只是一片陌生的荒地,但对林筝而言这里是不同的,这里有太多复杂的意义,她深信谭湛知晓这一点,这是只属于她的过去,他怎么能带人随意进入她的故事?林筝有一种隐私被陌生人践踏的感觉。   混杂着淡淡的怒意和无措,林筝站在树后,安静地看着前方。这里太空旷了,人声都像是有回声般被风放大,以至于即便有一段距离,谭湛和那个女人的对话,站在林筝的位置,都能依稀听清楚。   两个人蹲在地上,似乎在捣鼓什么东西,又似乎在写着什么东西。林筝鬼使神差地没有离开,她也不知道是因为好奇,还是因为对谭湛温柔的最后贪恋,而她也实在想不通,这样的夜晚,为什么谭湛会孤身两人跑来这样的地方。   直到谭湛和那个女生站起来,林筝才发现,他们手中是拿着一盏孔明灯。   “谭湛,我把灯先拎着,这盏孔明灯我昨天做了很久呢,确保形状对称,重心也没有偏移,不会出现飞不起来或者飞起来以后火烧着灯纸的情况,你可以点火了。”   在这些话中,林筝终于分辨出了这个女声,是唐潋滟。   原来是两人来这里放孔明灯。   林筝有些自嘲,自己或许是想多了,谭湛比自己想象的会更快的走出来,他身边会更快有新人陪伴,而他今夜带着唐潋滟来这里,也并非是要有意入侵拥有自己回忆的地点,而只是简单的想找一个足够偏僻的地方放孔明灯罢了。毕竟在市中心总是不能放灯的,万一孔明灯被林立的公寓楼里挂在室外的什么衣物或植物勾住,引发火灾,那实在得不偿失。   谭湛此次显然并不是只为了放一盏孔明灯,继第一盏成功飞起来以后,谭湛便开始张罗着点燃第二、第三盏……   当一盏盏灯带着火光慢慢飞起在这片废弃道路的上空,这是非常美丽又浪漫的场景,林筝便在这一盏盏闪烁的火光里朝回走。   是时候该走了。她努力地想开心起来,谭湛会很好的,他会有别的女孩子来照顾,也会和身边的唐潋滟,亦或是别的人,生出新的回忆,去覆盖掉过去与林筝在一起时候的片刻。她本应该高兴的,因为自己懦弱而引发的愧疚感也应该就此减弱的,但林筝此刻才发现,并没有,她一点也没有觉得好,只觉得心里堵得难受,像是一口气提不上来般压抑而痛苦。   林筝停住了脚步,这真的是她所要的结果吗?   “都飞起来了!都飞起来了!”林筝背后不远处唐潋滟的声音充满了欣喜,“但是谭湛,你为什么要在孔明灯上写那么多‘林溪对不起’?你为什么要写给林溪?而且这么多对不起?就因为你放弃做了她那一期专题吗?”   唐潋滟笑着想安抚谭湛:“你不用那么自责,林溪的这期节目,相信你也是有苦衷才放弃的,毕竟放弃节目对林溪来说,只是少了一个让更多人知道她怀念她的机会,但对于你来说,放弃这期节目几乎是放弃了之前所有的努力,我听说你们老徐和郑台长为此都不是很高兴……”   唐潋滟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平和温柔,谭湛竟然带她来这样一片荒地放天灯,是她所始料未及的,然而荒凉也有荒凉的好,星夜、荒地、又只有她和谭湛,还有什么比这个更适合倾诉更适合走进对方内心世界的气氛吗?虽然周遭是寒风,但唐潋滟的内心却非常和煦。   “我一直以为你是要为去世的亲人放天灯,原来竟然是为林溪。”唐潋滟温柔地看了眼谭湛,“放心吧,放天灯祈福也好许愿也罢,都很灵的,林溪一定会看见的,她也不会介意你最后没有做她的专题节目的。”   唐潋滟对谭湛与林溪之间,除了那档节目外其余的关联一无所知,但是林筝不一样,她几乎是在听见“林溪”名字以后就转回了身。   谭湛来这里放天灯,是为了和林溪道歉?而谭湛那么努力策划的那档关于林溪的节目,竟然也放弃了?   林筝不是唐潋滟,她几乎瞬间就能想明白谭湛放弃的原因,是因为自己,是因为想要保护自己,想要减少媒体和舆论对林溪那位还幸存的双胞胎姐姐的关注,他希望林筝能够远离这些曝光和压力。   林筝模模糊糊地想着,原来谭湛是在和林溪道歉,因为为自己放弃了做那档节目而道歉吗……   “我在替一个人向林溪道歉。”谭湛的声音在这空旷的环境里凌冽却又带了别样的温柔,“希望林溪能原谅。”   冥冥之中,谭湛回答了林筝心中的问题。   而这个答案让唐潋滟的心揪了起来:“你说的那个人……对你很重要吧?”不然也不会特意今晚跑到这么远这么荒的地方来放天灯吧。   谭湛轻轻笑了:“是一个对我非常非常重要的人。”他看了一眼唐潋滟,“也谢谢你今晚陪我来这么远的地方教我放天灯。”   唐潋滟的心里不是滋味,她想,谭湛大老远把自己带来前不着店后不着村的这地方,还是为了别人。   她假装不在意般地试探道,“是女孩子吗?你是为了她向林溪道歉的吗?”   谭湛却并没有回答,他只是又点燃了一盏灯,静静地站着,抬头看着那盏灯慢慢飞向高空,直到天空中都慢慢升起这些点点的烛火,他才低头。   “是我心里最隐秘的玫瑰。”   唐潋滟心里咯噔一下,她克制着自己的情绪,继续安静地听谭湛讲下去。   “我希望她会获得林溪的原谅,虽然这种放天灯祈福的事听起来有些迷信,也不科学,但为了她我都愿意去试一试,希望她能走出过去的阴影,去拥抱新的人生和未来。”   唐潋滟已经不想再问下去了,她颤抖着嘴唇:“是林筝吗?”林筝和林溪,唐潋滟有了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嗯。”谭湛的声音低沉而坚定。   本来躲在不远处的林筝,突然再也无法听下去,她抑制着情绪,也不再顾及谭湛和唐潋滟是否会听到自己的动静,她几乎是夺路而逃,憋着气,一路逃离,她重新跑上高处的那段废弃的路段,那是段蜿蜒而上的山路,林筝喘着气,仍旧拼命跑,明明背后并没有人,但她总觉得有什么在追逐自己,她想逃走,想马上回到出租车里……   她跑的太快,天太黑,慌不择路下便被脚下什么东西绊了,狠狠地摔在路上,腿上皮肤传来擦伤的钝痛,而林筝的脚步也因为这而被迫停下来,她趴在地上,抬起头,在她的眼前,谭湛放飞的那一盏盏孔明灯正好缓缓上升到她所在的小山路的高度,一盏盏漂浮的灯火,仿佛就在眼前,好像只要她伸出手,就能像摘花一样把这一盏盏灯轻轻揽走。   一盏盏天灯,被热气充盈的鼓鼓囊囊的,漫天灯火随着山风摇曳,像是璀璨星空里最绚烂明亮的光。   “让她拥有新生活。”   林筝一瞬不瞬地盯着眼前那盏写着祈福愿望的天灯,她还没来得及再仔细看那些字一眼,一阵风来,那只满载着谭湛愿望的天灯就旋即腾空,随风远去,扶摇直上,离林筝越来越远,最终变成一个微弱闪烁的光点,然后消失在云层里。   “给她勇气能够告别过去。”   “希望她会幸福。”   “请神明保佑她。”   一盏盏的天灯,带着一个个谭湛为她许的愿望祈求的祝福,飘散在空中。恍惚中,林筝觉得自己被巨大而温暖热烈的光包围着,这些光束柔和并不没有咄咄逼人的刺目光芒,仿佛能涤荡所有黑暗,就像谭湛为她打造了一个充满光明和爱的灯火之屋。   这些天灯在风的吹拂下,在林筝的身畔散开,上升飞往她所无法看见的高处。谭湛放了这么多盏,写了那么多愿望,是希望总有一盏能到达它该去的地方吧。   这些天灯最终一盏盏都消失在了天际,天空恢复了它一贯的暗色,林筝却仍旧趴在地上,她膝盖上磕破的地方在流血,那种温热的液体划过皮肤的感觉,不止膝盖,还有她的脸上,眼泪止不住地从眼眶里滚落,林筝下意识伸手去揉,可是就像是坏了的水龙头,越是想制止水流出,却越是适得其反,她的眼泪越来越多,她拼命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发出声音,然而却终究控制不住情绪,她伏在地上痛哭。   谭湛从来没有放弃她,先放弃的是她。   谭湛可以为了她放弃自己原本被星灿台长看好的林溪专题,可以为了她选择等待、陪伴和包容,可以为了她拜托唐潋滟一起来当初车祸事故发生地为林筝放飞这一盏盏的天灯,他可以为了她做出这一切,即便自己是个这样糟糕的人,谭湛却还能够温柔地称呼她是他最隐秘的玫瑰。林筝想自己一辈子也忘不了谭湛刚才提及自己时候那种温柔又坚毅的语气,她看不清他的脸,但是她能想象他脸上那一刻的表情。   自始至终,她才是最懦弱最自私的那一个。明明是自己无法面对过去,无法走出阴影,无法直面真相,所以才选择不告而别连夜逃离,却还要把自己的脱逃粉饰成是为了谭湛好,是为了让他尽快忘记自己尽快遇见新的爱情。然而其实是什么呢?不过是因为逃离是最让林筝舒服和好过的选择。   她从不敢深刻的思考自己决定的深意,也不敢去质问自己,然而这一刻,谭湛像是一面镜子,把她内心的懦弱和自私全数呈现到了林筝自己的面前。   最终截止时间的前一夜,他在为了她甚至向虚拟的神明许愿给她勇气摆脱过去,而她呢?她在迫不及待逃离。   天色一点点变得更黑,谭湛和唐潋滟也已经离去,林筝这才终于从地上站了起来,她丝毫不在意自己受伤流血的腿,一瘸一拐朝出租车的方向走去。   司机师傅重新见了林筝,被她狼狈的模样吓了一跳:“小姐,你这不是遇上坏人了吧?你腿上都在流血,要不要送你去医院?”说完,他又看了一眼手表,“不过可能时间上来不及了,如果去了医院,就赶不上你的车次了。”   林筝钻进出租车:“不去医院。”   “好咧。”司机发动了出租车,正准备驶向车站。   “也不去车站。回我来的地方,你接我上车的那个地方。”   林筝闭上了眼睛,她不会走了,谭湛在哪里,她就在哪里。   那些天灯冥冥之中或许真的到达了谭湛想让它们去往的地方。      ☆、第三十一章   约定的这一天,明明是等着林筝做出决定,然而谭湛却反而比她更为紧张,仿佛他才是需要面对困境做出最终抉择的人。   明明约好的时间是九点,但谭湛竟然早早的八点就到了。这个季节昼夜温差大,此处又已经废弃了多年,空旷又荒凉,连风似乎也变得更为冷寂,加上这两天又迎来大幅度降温,谭湛站着,也忍不住拉了拉衣襟,他细细地看着这里的一草一木,昨天晚上是谭湛第一次来到林溪林筝当初的车祸事故发生地,想起来,他自己也有些失笑,他一贯是个唯物主义者,他的信仰从来就是自己,他从不信神明,然而面对林筝,他甚至愿意去尝试一次外人听起来那么旁门左道的东西,竟然在她做出决定的前一晚,黑灯瞎火地跑到这里,为她放了那么多天灯,还非常仔细认真地在每一盏灯上面,都虔诚地写上了他为她所做的祈福和许愿。他想,这件事真的不能被别人知道,他光想想他那几个损友,就能猜到他们知道以后对自己的埋汰,就算是自己的表妹邹琳,大约也会就此嘲笑他一番。在这个时代里,放天灯祈愿,听起来已经天真的像是未成年少女会干的事情了。   然而谭湛并不后悔,如果真的有冥冥之中的力量,如果但凡这些天灯里有一盏能够到达它该去的地方,给予林筝战胜过去面对自我的勇气,那做这些看起来傻气非凡的事,谭湛也觉得十分值得。   谭湛在寒风中静静地等待,时间似乎变得特别难熬,也变得特别缓慢,谭湛觉得已经等了一个世纪那么久,可一看手表,才将将过去了半个小时。   他慢慢地走着,感受着这片空地上苍凉的风,仿佛就是一刹那的事,当他抬头的时候,天空开始飘下了一片片的雪花。谭湛这才想起来,这两天的天气预报是有来回播报过请市民谨防寒潮,本市将迎来又一场降雪。   最初的这些雪花并不大,也不密集,轻飘飘的,像是蒲公英的种子,随着风飘动,然而渐渐的,雪花开始越来越大,纷纷扬扬落下,盘旋过谭湛的肩头,然后坠楼在他的头发上、大衣上。   已经九点了,天气越来越冷了。但是他等的那个女孩,还是没有出现。   风雪交加,天色阴沉,大雪渐渐覆盖了他来时的路,谭湛没有离开,他抿紧着唇瓣,继续在雪中等待。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他没有动手拂去雪花,那些纷繁的雪便为他镀上了纯白的轮廓,谭湛觉得很冷,他的手很冷,心里也同样如此。他的内心夹杂着巨大的失望,林筝没有来,她到底无法面对和承认自己过去的错误,到底是选择了逃离,也到底是放弃了她和他的这段感情。   已经九点一刻了。答案已经不言而喻。   这片旷野里的一棵树上积压的雪已经因为树枝无法承受它们的重量而扑簌簌地落下来,在寂静的空间里被无限放大,谭湛仿佛也觉得自己内心最后一丝期待,也同样这样突然坠到了地上。   他克制着内心的失望、愤怒和痛心,终于迈步,开始往回走。自此以后,他的世界里将不再有林筝。   大提琴的声音就是在这时突然在这片空茫的雪地里响起的。   谭湛听到这琴音,顿住了脚步。他的内心充盈着欣喜、疑虑还有忐忑不安。   是林筝吗?是林筝终于还是来了吗?   而这久违的大提琴,那沉淀已久的弦音一旦绽放,那漂游的音律就如最低婉的歌唱。谭湛几乎第一反应便是循着琴声走去,去寻找林筝。   然而当他正准备一边走,随着旋律的行进,谭湛突然停了下来。他几乎是不可置信地听着这支旷野里突然响起的大提琴曲。   是《悲歌》。   无尽的哀愁化作了琴弦上的低沉呜咽,而如果最初那些旋律像久别重逢般还带了试探,那之后的旋律便如重新被唤醒灵魂以后的激烈,释放出让人近乎窒息般可怕而巨大的能量,宣泄出激烈而澎湃的情绪;那突如其来又消失无踪的弦音,如生命般不可预测,如深秋湖水里突然被淹没的一片孤叶,在最初的静谧后,最终消失于湖水的波澜里,只留下怅然和迷茫。这旋律灰暗而沉重,激烈处犹如烟火绽放时的绚烂,低回处犹如烟花熄灭时的孤寂;犹如新生,又犹如死亡;犹如白昼,又犹如永夜;犹如极寒,又犹如酷热;犹如风,犹如水;犹如生长,又犹如枯萎……   这支曲子的演奏者用了完全不要命一般的演奏方式,她的音乐直接而尖锐,直击人心,没有炫技也没有刻意的加入演奏技巧,那完全是身体和灵魂都扑在大提琴上的演奏,就像是用双手最柔软的部分直接撩拨着那绷紧的琴弦,就算被琴弦划破了皮肤,血噗得从指尖冒出来,就算指甲都因此劈断,也仍旧毫不在意,一心要用最炙热的情绪去表达,去倾诉。谭湛明明还没有看到演奏者,却总觉得,这位演奏着大提琴的人,眼泪也正在随着这把大提琴的弓弦一起慢慢滑落。   她在演奏《悲歌》,也在演绎她自己。悲伤又沉重,失去了一切,也失去了自我,就像失去了故土的流亡者;失去了幼儿的母亲;失去了双手的音乐家……她在诉说着她一而再再而三失去的一切。   谭湛几乎没有办法在前行,他的身体下意识地颤抖起来。这是他第一次听到这首曲子时的反应,那种震撼内心的音乐,仿佛让灵魂都跟着颤栗起来。   这是林溪的《悲歌》,是林溪的演奏风格,是林溪的音乐,是谭湛不用看演奏者的脸,只要凭借旋律,便能轻而易举分辨出的林溪的琴声。   谭湛的内心充满了混乱、恐惧和惊愕不安,这不是用录音带播放的林溪的《悲歌》,而是实实在在现场演奏的音乐,这首《悲歌》,正在实时地被演绎,这片空地的空旷加剧了声音的扩散和回响,旋律还在继续,就像有形般萦绕在谭湛身旁,而听众除了他,只有安静伫立在雪中的树木,还有不断纷繁落下的雪片。   琴声到了最激昂的部分,谭湛突然飞奔起来,他开始疯了一般朝着音乐的源头跑去,用这辈子他最快的速度奔跑起来,雪裹挟着风吹过,脚下也因为积雪而充满了阻力,然而谭湛不会停,他要找到她,他的内心坚定而执着,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他。   随着谭湛的脚步,他越来越接近那位神秘的演奏者,琴声变得越来越响亮,如泣如诉,悲壮苍凉。谭湛穿过一小片灌丛和树林,隔着他眼前的树木,便是那位《悲歌》的演奏者。他停下来,不知道自己是否该走出去,去看清演奏者的面目。   真相是什么?是林溪还是林筝?   谭湛的心中一个可怕的猜测正在慢慢成形,这或许才是真正的真实,然而他可以去触碰它吗?   捏紧了拳头,又重新放松,多次往复,雪花又一次飘落在谭湛的周身,在长久的静默后,他最终再次放松了拳头。他从那棵树后面走了出去。   柳暗花明般,走出小树林以后,他的眼前豁然开朗般的是一片纯粹荒废的平地,而在这片空地的中间,他看到了林筝。   她穿着舞台演出用的礼服裙,披着皮草的小披肩,鲜红色的长裙在雪的掩映中显得灿烂又非凡,她的头发非常仔细地打理过了,吹成弯弯可爱的小波浪,带着俏皮的弧度垂在肩上,她非常精细地化了妆,更显得肤白胜雪颜如渥丹,美丽而艳丽的红唇像是开在雪地上傲然的罂粟,她的手中就是那把曾被谭湛收藏过的大提琴“舒曼”,那是谭湛从拥有过这把琴后,第一次听到它这样绽放,它在她的手下仿佛重新活了过来。   对于谭湛这般不速之客的闯入,林筝却完全没有给予任何反应,她安静地闭着眼睛,完全沉浸在音乐里,不顾周身的寒冷,也没有拂去她身上落下的雪片,她只是用尽全力般演奏,像是耗尽余生生命般,她那样小小的身体,迸发出的却是令人甚至恐惧的力量和激烈音乐,她是那样旁若无人,是那样骄傲凌厉,是那样无惧风雪。   对于这样一场演奏,他只屏息般安静地站着,隔着咫尺的距离,他所能做的就是聆听。   也是第一次,谭湛才知道,原来一个人,可以因为拿起大提琴变得如此不同,一扫往日的温和,此刻的林筝变得凌厉到几乎咄咄逼人,她那种原本就夺人的美貌变得更为惊心动魄,她的周身都仿佛散发着光,有些人的才华和光芒,是时光和艰辛的生活也磨损不了,也遮盖不了的,就像一只注定展翅高飞的鸟儿,她们的每一片羽毛上都写着优雅和高贵。   心悸而动容,谭湛至此已经能确定,其实已经无法再称自己眼前的演奏者为林筝了。她不是林筝,她是林溪。一直都是。   那场车祸里,死去的那一个才是林筝,活下去的是林溪,是此刻在他眼前的林溪。   在这场雪中,谭湛不知道自己竟然等到的是这样令人震惊的真相。而那些细节,也都全部如围绕着迷雾的迷宫般,终于露出它们原本的面貌,在荷兰吃奇幻蘑菇也好、想成为花滑运动员也好、喜欢在水里憋气也好,从来不是模仿林溪,她本来就是林溪。   《悲歌》终于在充满余韵的悲伤里终止,周遭又剩下纯粹的安静,谭湛觉得仿佛能听到每一片雪花坠地的声音,他的世界里所有的一切都变得很慢,感官却变得很敏锐,他看着眼前的女孩终于放下大提琴,她从椅子上站起来,拂去了身上的雪。   谭湛看着她的大提琴,他开始理解她对”舒曼“的执念,因为那原本便是她的琴,那是她才能唤醒的琴,是她才配得上使用的名琴。   眼前的女孩终于收好了提琴,她抬起头,直视着谭湛,脸色被冻得发白,眼睛却像是跳跃的火焰。   “谭湛,我想重新和你做一次自我介绍。”林筝朝他伸出冻得通红的手,像是用尽了自己所有的勇气,“你好,我是林溪。”      ☆、第三十二章   谭湛只觉得这一刻有些恍惚,曾经,能够结识林溪,甚至在某段时间内,都是他的梦想,他实在喜欢林溪的大提琴曲,她曾经是他心里古典音乐界里最爱的音乐家,他以为她早已在七年前去世,他一直惋惜没能听到她现场演奏的《悲歌》,然而现在林溪却站在自己的眼前,活生生的,就在前一刻,为他一个人在雪中演奏了他爱的《悲歌》,她朝自己伸出手,他直到现在才知晓,他爱着的人,一直是她。他爱的音乐家是她,他爱上的女孩也是她。   谭湛并没有伸手握住林溪的手,他轻轻拍开了林溪头上的雪花,然后脱下大衣,为她披上,他用力地拥抱住了她,在他的怀抱里,她的身体那么小那么冷,整个人还在轻轻发抖,她在哭。   “对不起。”她的声音仿佛一触碰就会碎裂,她只是一个劲的说着对不起,对不起欺骗了谭湛,对不起迟到了,对不起她曾经那么的怯懦……   而谭湛的心中却丝毫没有责备,他只觉得惊愕而心疼。   她是怎么用林筝的身份生活了这么久?她为什么要用林筝的身份生活?车祸的真相究竟是什么?这一刻,所有的为什么似乎对谭湛而言都不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怀中的女孩最终选择了留下,谭湛知道,她会把一切都告诉自己。他们会有足够的时间,去接受和面对一切。不论她有怎样伤痛的过往,有怎样不得以的抉择,他都将一同陪伴前往。   林溪的手渐渐回暖后,她就离开了谭湛的怀抱,她拉着谭湛,开始在雪地里前行,一段雪路,两个人只是拉紧着双手,却都没有说话,只有雪安静地降落。   行进到一片空地的时候,林溪停了下来,她的脸色看起来差极了,一双眼睛里都是惊惧和哀痛:“那一次也是这样一个雪天。”   谭湛知道,她说的是车祸发生的那一天。   林溪的表情带了仓惶和痛苦,这于她是实在难以面对的回忆,在那一天,她的人生、她的梦想、她的亲情、她所有曾经信仰的一切,都因为这场车祸,在她面前崩塌了。   “车翻下山路的时候,林筝并没有被卡住,她看起来只受了一些皮外伤,有一些淤血和擦伤,我却被卡在座位里,动弹不得,脚上滑破了很长一条口子,不停在流血。”林溪的声音也在轻轻颤栗,“林筝爬出了车子,她还可以走,我以为她会去找人救我。”   这段回忆实在太过痛苦,林溪闭上了眼睛:“我以为她肯定会把我救出来,或者去找人救我。但是她没有,她爬出车子以后,突然用一种毛骨悚然的方式看我,然后她朝我笑了。”   这一段记忆太过清晰,林溪此刻仿佛闭上眼,眼前还是那张曾经与自己一模一样的脸,带着林溪无法分辨的表情,用全然陌生的眼神盯着她。   “她在笑,从开始咯咯咯的小声笑,最后变成大声的狂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林溪的语速变得很慢,仿佛她每说完几句便需要停下才能喘息才能重新呼吸到足够多的空气,谭湛用力地握住了她的手。   “她对我说,这场车祸是上天给她的礼物,她一直抱怨老天不公平,既生了林溪,为什么还有林筝?我夺走了她所有的光芒、她应有的爱,她应得到的关注和机会。她走过来,扒掉了我的外套,她穿上了我的外套,然后把自己的外套扔给了我,她拿走了我的包,拿了我的手机,拿走了一切属于我的东西,还有我的‘舒曼’,她提着它,走了。”林溪拼命克制,但是眼泪还是不断流下来,“她离开了,不是为了去找人救我,而是为了留我一个人死在那里,她离开,从来不是去求救的。她拿走了我的东西,拿走了我的钱包我的身份证,把她的都留给了我。”   “我们是双胞胎,长得一模一样,血型一样,连我们的父母都分不清,我们又都会拉大提琴,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知道彼此的行为习惯爱好和生活习惯,所有朋友圈都是交叉的,她认识所有我的朋友和同学,我们每晚都会交流这天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所以她也知晓我生活里所有的细节,如果我们要模仿彼此,外人根本无法分辨真假。你能想象吗?这样的血脉至亲,被你视为既是姐妹,更是朋友的人,在车祸里,却不仅不救你,还期待着你死,然后用你的身份活下去,享受你名下的荣誉,夺走属于你的人生。”   谭湛的心情充满了惊疑未定,他不知这才是真相……原来林筝不仅希望林溪死,还想要对调身份!   车祸发生后,他曾持续关注过,媒体也进行了大肆报道,因为一死一昏迷的惨况,媒体理所当然地按照林筝想要造成的效果,完全认错了两个人,把被困在车里陷入昏迷的林溪当成了林筝,而把倒在几条路之外脾脏破裂死去的林筝当成了林溪。而舆论也好媒体也罢,都不自觉地美化了这出车祸,甩下林溪一个人卡在车里等死从没想过找人求救,想要等着林溪死后取而代之的林筝,反而被歌颂成了不顾自己伤势,为救林筝而独自走了几条路去寻找帮助,却不幸在途中去世的人,几乎所有的报道都是统一的口径,怀念一位天才大提琴家的陨落,并且对她死前对双胞胎姐妹的奉献精神进行了歌颂。   林溪的声音听起来有一些飘忽,她的牙齿也在打颤:“你能想到吗?你以为最亲密的人,你以为完美的生活,原来一切都是假象,一场车祸就能打破这些所有的伪装,让人露出最深处最阴暗的自我。我永远记得,她是用什么样的神情和语调,对我轻松说出那句话。”   “我一直希望你死,该死的人是你。”   谭湛充满了不忍和身临其境般的压抑,他仿佛穿越了时空,回到了七年前车祸的事发地,目睹了一切。   林溪当时被卡在车里不断流血,她是该有多绝望?自己能否获救尚且生死未卜,然而却在这一刻遭遇到如此冰冷的诅咒和背叛,原来一直以为最为亲密的血缘至亲,竟然一心希望着自己去死,这是该有多么的痛苦和惊愕?   林溪的声音越是平淡,谭湛心中那种惊涛骇浪般的情绪便越是汹涌。他不知道,他是真的不知道,她经历的是这样的地狱般残酷又血腥的过往。   “后来的事情你就知道了。”林溪低下头,“我躺了六年,花了六年才终于醒过来,迎来我的却是当头一棒,整个社会已经宣告‘我’死了,活着的是‘林筝’。”   “你可以澄清的,是为什么没有澄清?”   林溪陷入了短暂的沉默,然后她深吸了一口气:“我醒过来的时候,医生通知了我的父母,六年后我艰难地活过来,看到的便是他们,但你猜他们和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   “林筝,你才是该死的那一个,要是活着的是林溪就好了。”林溪一字一顿缓慢地吐出这些残酷的字眼,她的脸上犹自带着泪痕,但她却努力朝谭湛微笑,“我原本是要澄清的,可那一刻,我突然不想了。”   雪还在继续下,林溪的眼泪划过她冰冷的脸庞。   “那一刻,我突然有点理解林筝的话,她说她希望我去死,因为有我在,她过的是地狱一般的人生,阴差阳错真的身份对调,套着她的名字,我才第一次真正的意识到生活对她而言的模样,并不是我那样顺风顺水充满阳光的,我的父母把我看做摇钱树,所以自年少成名以来,一直笑脸相迎,好让我继续供养他们,但我不知道,原来他们对林筝,是那样的态度,因为她不能带来巨大的财富,便对她弃如敝屣。”   林溪抬头看向谭湛:“所以她变成那样,难道不是我的错吗?我太过自我,我只顾着自己享受着那些名誉和灯光带给我的荣光,我理所当然的享受着她对我的照顾和付出,享受着她的牺牲和忍让,为了供养我学琴,她不得不放弃她的梦想,为了让我巡回演出时候能够心无旁骛,她像是生活助理和保姆似的包揽了那些繁琐的社交还有洗衣做饭。那时候我太年轻了,我根本没有想过她的感受,她也是人啊,她也有她自己的梦想、她自己的人生,可是我呢?我就这样毫无同理心地踩在她的肩膀上,一步步往上爬,只顾着欣赏高处的风景,忘了有她的支撑,才有我眼前的风景。”   林溪说到此处,已经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她几乎支撑不住自己的身体,趔趔趄趄地往前走。   “我用着她的身份,才第一次知道她原来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我想这大概就是上天对我的警示和惩罚。而且我活着,她却死了,她期待的人生,终其一生都不可能再得到了,反而是我,还有那么长的人生。有时候也想过拿回自己的身份,但那样就必须揭露那样的真相,林筝已经死了,潜意识里我无法接受,也一直麻痹自己回避真相的残酷,更不希望揭露真相以后,林筝死了还要受到辱骂和道德审判。而且我越是以她的身份生活下去,越是愧疚和自责痛苦。”林溪捂住脸,眼泪顺着她的指缝滑落,她的声音哽咽而悲戚,“如果我没有那么醉心荣誉追逐名声,如果我稍微多关心一下她,是不是事情根本就不会发展到这一步。”   “不是这样的,永远不要这样想。”谭湛给予林溪的回应便是紧紧地抱住了她,“过去已经过去,不论你怎么自责都已经没法改变,你要做的就是好好活下去,代替林筝没能经验过的那一份,一起体会一遍。”   林溪终于放声哭起来。   车祸后醒来,她一直内心以受害者自居,而去逃避应该尽的责任,逃避真实的自己,她甚至为了继续做着“林筝”,不再拉大提琴,车祸那一天发生的一切,像是一个拥有无尽黑夜的噩梦,她套着“林筝”的身份,毫无勇气去改变去面对,她的恐惧、她的愧疚、她的痛苦,好像只要不去触碰真相,就不会触动这些情绪,做一个“林筝”一般的普通人,没有那些复杂的真相,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受害者,仿佛这是一个壳,她只要安稳地缩在“受害者”这层壳里,就可以理所当然的做一个没有勇气的懦夫,做一个不再触碰大提琴的废物。   七年,整整过了七年,她才终于重新拿起了她的琴弓,因为眼前这个男人给予的力量和温柔。   而谭湛的心里也全是心痛和自责,他开始后悔起自己之前太过咄咄逼人的态度,他更后悔把林筝曾经对林溪汽车刹车做手脚的事用来质问林溪,如今她当时的脸色苍白和愕然都有了解释,那不是丑事败露时的惊慌失措,她不是林筝,她根本对林筝这些动作一无所知,当时恐怕也是如谭湛般,第一次知道这样丑陋的现实而充满了惊愕和悲痛。他无法想象林溪当时的痛苦和压抑,原本只以为是意外的车祸后,林筝才一时冲动被内心的阴暗面控制,做出了抛下林溪并取而代之的决定,却不料原来早在车祸前,林筝早就有过蓄意加害的意图,只是一切冥冥之中自有安排,林筝还没来得及行动,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就出现了,这场车祸打乱了一切,林溪还来不及坐上那辆被林筝在刹车上动了手脚的车,便被压在了另一辆车里,继而便是一切……   这场车祸几乎击垮了林溪一贯的认知,给林溪的心理和生理都带来了灾难性的破坏,它摧毁了林溪的自信、骄傲和勇气,但冥冥之中,这场车祸又从某种扭曲的意义上保护了林溪,如果不是这场车祸,那她要面对的,或许就是林筝为她设计的事故……   这场车祸让林溪失去了她自己原本的身份,却又奇异地给了她另一种迥然不同的人生——林筝的人生——普通人的人生。   “她用了太多时间练琴,很多课没法上,去学校的时间也很少,所以有时候她说出的话,乍听之下,甚至会有人觉得她不正常不可理喻,或者误会她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装天真可爱,其实不是的,她真的什么不懂,除了大提琴,她在这个社会的其余方面,可能心智和十岁的儿童差不多。除了大提琴,她什么也不懂。”   “因为去学校的时间少,为了大提琴事业,转学也很频繁,她没有真正在哪里生根过,也来不及去交朋友。而且青春期的女孩子心思都非常敏感,因为成名早,她显得太过与众不同,关注她的人太多,反而因此遭到了同龄女同学的排挤,所以可以说她没有体会过什么友情,也没有朋友。”   “大提琴给了她名声和一切,但大提琴也让她失去了很多,得到和失去,大概从来都是平衡的吧。”   “但或许她那样永远处于注目里的人生,也并没有那么光彩照人吧,时时刻刻在他人的关注里,有时候活得实在是太累了。我觉得这样随便走进人群就能融进去消失的感觉很好。”   谭湛回想起林溪曾经以林筝身份评价林溪的那些话,也是时至此刻,他才终于懂了她那句话的意义。   “当一个知名的大提琴家没有你想的那么难,当一个普通人也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   年少成名成为一个知名的大提琴家对于林溪来说并不难,她有天赋,而天才历来被人厚爱,她们在展露出天才之后,往往只需要做一件事,那便是专注于她们的天才,只要摒弃现实里一切诱惑和娱乐,专心致志地磨炼大提琴技能,把那些繁琐的事都转嫁到旁人身上,把天赋发挥到极致,便能得到天赋的回报。然而当一个普通人却比天才难上千万倍,天才拥有成功的捷径,她们的生活充满了荣耀和特例,而不像普通人一般需要忍耐无数重复的日常生活,天才不需在意柴米油盐,因为总有人供养天才,但普通人却只能自己供养自己,普通人会遇到困境,普通人的生活里没有夸张的戏剧化和莫名其妙的柳暗花明,他们有的是重复的平淡,人想要忍耐这种平淡,又能心态平和满足地处理好这种平淡,实际才是多么艰难的事情。谁甘于自己变成平凡的普通人呢?谁能安心接受成为普通人的事实?接受自己是个普通人,接受自己的生活不存在奇迹,接受自己并不拥有闪光灯下的传奇人生,接受自己永远就是忙却平凡的一粒尘土,时光洪流里掀不起任何波澜的小水花,有多少人能做到拥有这样的认知后,却还能平和努力认真地继续生活?   甘于平庸,接受平庸,享受平庸,本身就是一种境界。   谭湛自问,觉得自己并不能做到,他仍旧觉得自己是特别的,也并不觉得自己会有平庸的人生。   如此细细一想,他才终于再次意识到林溪这句话的深意。   她比任何人都有资格说这句话,因为她的话从来并不是臆想,而是自己真实的体会和经历。她做过年少成名的知名大提琴家,也做过平凡的普通人林筝。   谭湛突然想起那个夜晚,林溪用最温柔也最坚定的声音告诉自己,哪怕哪一天成名,她也不会为突如其来的关注而迷茫,她不会因为成名而迷失自己,她不会因为成名而放弃谭湛。彼时,谭湛还调侃表示不相信,他如今才懂林溪那种坚定,她体会过,她都经历过,所以她才能过尽千帆似的说出那句“不会”,那是她最郑重的承诺。因为她比谁都懂的,如果醉心追逐名利,而忽略身边的爱人亲人,是会有多么令人心碎的结局。她已经无法再经历一次了。   谭湛一直自以为是了解她的,然而此刻,他才意识到,自己是第一次真正正正地了解了她,她的挣扎、困苦、犹豫和怯懦不安,他在此刻终于全部理解。怀揣着这样一个丑恶的真相,换做是旁人,在那样一场生死悬于一线的车祸以后,忍耐着可怕的创伤后应激障碍症的同时,还要默然接受最为残酷的人性,林溪在那场车祸里,从两种程度上失去了林筝,生命上的,还有精神上的。醒来后将错就错,不愿去面对真相不愿去揭开伤疤,也实则是人之常情,她面对那一切的时候,也只是个19岁的女孩子啊。      ☆、第三十三章   两个人并排走着,谭湛的车已在眼前,也是这时,两人才发现,雪早已越下越小,慢慢得便停了。   林溪抬了头,看向天空,她的眼角还带着哭过的泪痕,压抑了这么多年的真相,真正倾吐出来的时候,竟然没有想象的那么艰难,她长长吸了一口气。   “车祸的时候,我被卡在车里,一动不能动,林筝拿了我的东西跑了,留下我一个人,我浑身都痛,腿上手上都被划开了口子,血根本止不住,那天就在下雪,可真冷啊,雪特别大,我就躺在车里,想象自己最后会怎么死?是先被冻死,还是先因为失血过多而死?总之据说等救援队找到我的时候,雪已经把我埋起来了,那些被血染红的雪,也都结成了块,再晚一点,我可能都活不过来了。”   林溪讲述这些往事越是平淡,谭湛却越是心疼:“所以你害怕下雪是吗?”他温柔地揽住了林溪,“以后所有的下雪天,我都会陪着你。所有未来的雪天,你都不用再害怕了。”   林溪没有回话,只是握紧了谭湛的手,许久以后,谭湛才听到她的声音在自己耳畔轻轻响起。   “我不害怕了,雪已经停了。”   她心里的雪,也终于完完全全彻底地停了。   回程路上,谭湛把车内暖气开到了最大,他甚至还有那么些恍惚,林溪竟然坐在他的副驾驶位上,而车后座就放着她那把知名的大提琴“舒曼”。他打开了车载音乐。   当那悠扬的大提琴声流泻在车内空间的时候,林溪也意外地愣了愣。   竟然是舒曼的《梦幻曲》,她看着身边这个男人英俊的侧脸,突然内心涌动着巨大的温柔和感激。她曾经想过逃跑的,然而是他给了她足够的勇气去面对这一切,她也曾经想过一辈子这样下去的,然而是他给了她重新拿起琴弓的力量;他甚至能记得她说过的每句话,她曾经说过的,林溪最喜欢的曲子是舒曼的《梦幻曲》。   舒曼的作品永远充满着生命的激情,深邃又浪漫,诗意又缠绵,个性鲜明,风格独特,细腻又美好,这首《梦幻曲》,便是他所做的《童年情景》组曲里的第七首曲目,一向被看做是为成年人保持心灵的年轻化而写的曲集,而《梦幻曲》背后更为浪漫的故事,便是舒曼写出这些曲子的初衷,他曾经写信给自己的未婚妻,同时也是钢琴家的克拉拉,“由于回忆起你的童年时代,我写下了这部作品。”基于爱情的创作,也让《梦幻曲》的旋律带着一种娴熟的浪漫和漫不经心的童真趣味。林溪静静地听着这种曲子,那动人而熟悉的风格,那抒情的旋律,起伏变换的曲调,平静安宁而美好,林溪闭上双眼,仿佛都能活灵活现的回想起自己的童年时代……   她的童年呀,那是只属于她和林筝两个人的童年。她们一起为了躲避父母的打骂而偷偷互相包庇;为了练琴而一同长途跋涉一个小时去往愿意提供免费教学的地方;一起因为饿而翻进一片路边的橘子林偷橘子;一起为了等待传说中的流星雨而呆呆的傻等上一个小时;一起跳皮筋;一起因为练琴做不完作业而被老师要求罚站写检讨;一起五音不全还想参加合唱队;互相扮演戏弄同伴;还有一起躲在被窝里大谈未来的理想,期待长大、期待未来……   曾经她和林筝的童年,也如这支《梦幻曲》一般轻盈无邪,这便是林溪的梦幻了,即便日后她和林筝都无法再回到当年的模样,童年的每一个愉快的时刻,都已经镌刻在林溪心中成为永恒了。   她看向谭湛:“什么时候带我放孔明灯吧。”她望着车窗外,“带我来这里,我想在这里放孔明灯。”   谭湛愣了愣,但他没有追问孔明灯的事,只是点了点头:“好。”他不得而知她是否知晓前一晚他为她放的孔明灯,她不说,他便也不愿追问,她想放天灯,他便陪着她放。   “还有,你是不是放弃做林溪那档节目了?”   由林溪本人说着林溪的名字,一瞬间,谭湛仍旧有些恍惚,片刻后,他才点了点头:“是的,我改做其他名人的专题节目了。”   林溪听了,也没有再说话,直到谭湛把车开回市里,她才鼓起勇气般又开了口。   “我希望你不要改。”   谭湛有些意外。   林溪盯着他的眼睛,继续说了下去:“就还是按照原来的专题做吧。我知道你为此准备了很久,也一直很想做关于我的专题……”林溪这一次终于没有再用全名称呼自己,而是用了“我”,她顿了顿,“我不希望你的努力就这样作废。”还有更多的,林溪没有再说出口,那天她隐在黑暗里,清清楚楚听到了唐潋滟对此的评价,她知道放弃这个早就做了准备规划的专题,谭湛需要承担多大的压力冒多大的风险,甚至是拿自己在星灿的前途开玩笑,他的领导绝对会把他归结为不可托付重任的任性员工行列,旁人不清楚他这样做的理由,但林溪知道,谭湛这个决定,是为了保护她,保护他曾经误以为是“林筝”的她,他不希望她的隐私被过度挖掘,也不希望她被关注得不到安宁。   林溪点到为止,但谭湛岂会听不出她话外之意,他泊好了车,才认真回看着林溪。   “放弃节目不是你的原因,没有关系,是我自己的决定,是我自己不准备做那期节目的。”   “可是我想你做,我想看你做关于我的专题。”   谭湛有些惊愕:“你是说,你要以林溪的身份,来参与这档节目吗?”   林溪郑重地点了点头:“我做好了准备。”她朝谭湛微笑,“我不能以林筝的身份一直这么浑浑噩噩活下去,你说的是对的,我不能停留在过去,我应该放眼未来。”林溪看了一眼后座上的大提琴,“我想继续演奏大提琴,我想做回林溪,我也不会再惧怕那些过去的回忆和真相了。”   林溪拉着谭湛的手:“我不放心任何别的媒体来做这个揭露,我不相信任何其余记者,我从来不相信舆论,对新闻媒体也从来没有好感,所有的真相到了媒体和舆论的嘴里,好像都会被引导到我不希望的方向去,但是我相信你,谭湛,我只相信你。”林溪的眼睛像是盛放着光,她温柔而坚定地看着谭湛,“如果我想要做回林溪,总需要媒体的介入,那关于我所有的一切信息,我希望对外做出这个公布的人是你,我的专题节目,我也只希望交给你做。”林溪的神情非常认真,“而且做这个专题,深挖人物背后的故事,不仅仅浮于表面,而是去探索人性,去给社会传递一些让人思考的东西,做一个有价值有理想有深度的新闻人,这本来就是你的理想,我不希望你放弃这么好的一个机会。这个节目本来就是你应得的,是因为你的温柔和包容,我才不再逃避说出一切,你是唯一有资格做这期专题的人。”   谭湛的内心充满了动容和别的更为复杂的情感,林溪的态度已经很明显,她想要做回自己,不仅仅是在谭湛面前,更是在这个世界面前,她尊重谭湛的理想,也尊重自己的理想,她想要重新以林溪的身份带着她的“舒曼”回到属于她的舞台,演奏属于她的音乐。   背负着残酷真相和沉重压力的她都拿出这番魄力和勇气了,谭湛又怎么可以拒绝?   他朝林筝郑重而严肃地点了点头,这是他的承诺,作为她爱人的承诺,也是作为一个新闻人的承诺。   谭湛把林溪送回了家,安置好了她,等着她换上了保暖的衣物,两个人泡了热可可。谭湛这才发现,林溪的家里所有的东西都是刚被打包的样子,如果不是他早就知道林溪住在这里,乍看之下,都会觉得她是刚搬入住的模样。谭湛自然不傻,他几乎不用想就可以猜到林溪曾经想过打包东西彻底离开来逃避这一切,然而他没有说什么,他没有去询问是什么让她改变了决定,她最终留了下来,这便已足够。   “如果要继续做关于你的专题,我必须现在就去和我们部门的领导还有台长沟通,时间很紧,专题里又有很多细节需要处理,策划案也全部需要改。”   3月12日是原定《艺术回廊》第一期专题播出的时间,本来这天也正是林溪的生日,在林溪生日播出林溪专题,光是噱头就很足,如今已经是2月底,中间谭湛又申请撤走了林溪专题改做退役运动员专题,想要再次换回林溪专题,绝对需要给老徐和郑台长一个足够令人信服的理由。   “我马上约郑台长和老徐,会说服他们继续让我做林溪专题,但这一次肯定要告诉他们理由,林溪,这一次,需要你和我一起去,带着你的大提琴。”   林溪点了点头。   谭湛也雷厉风行,他很快约好了人,就约在星灿的办公室,郑台长和老徐不知道谭湛周末紧急约见面是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两人还是都赶去了办公室。   谭湛在他们到来之前,已早早带着林溪赶到办公室。   郑台长和老徐到的时候,便看到他正温柔地为一个长相艳丽的女孩撩头发。   老徐当场拉下脸来,就算是周末,就算是女朋友,也不能随随便便带来办公室啊,何况还称要找他和郑台长来商谈要事。老徐脾气爆,当下便没忍住,咳了咳:“小谭啊,这办公室是办公的地方。”   郑台长倒只是看了林溪一眼,便回了自己办公室:“小谭,你有什么要讲的,进来讲。”   谭湛点了点头,他低头安抚地朝林溪笑笑:“你在这里等我一会儿。”   老徐见了郑台长的态度,虽然对谭湛带陌生异性来办公室的事非常介意,但也没再吱声,只是瞪了谭湛一眼,便跟着一起进了郑台长的办公司。   关上门,郑台长坐上办公椅,看了谭湛一眼:“说吧,是什么事这么急,周末就把我和老徐都叫来?”   “我想重新继续做林溪的那期专题。”   “你以为电视台做节目都是过家家玩游戏?你心情不好不想做就不做?心情好了想做就继续做?”老徐听完谭湛的话,当下没忍住脾气,“你以为电视台是你开的?”   郑台长制止了老徐,他到底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态度比老徐平和多了:“第一次你说坚决不能做林溪专题的时候,我和老徐没有强迫你一定说明原因,只告诉你,要对自己的节目负责,但事情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破例,这一次,你必须告诉我们你要继续做林溪专题的原因,并且给我们一个足够能说服我们的理由。”   谭湛点了点头:“我想带你们见一个人。”   老徐狐疑地点了点头,便看着谭湛出门,招呼之前等在办公室门外的女孩,他这才仔细打量那个女孩的脸,带了一种浓稠的美,但细节上又精致的无可挑剔,而也是这时,他才看清那女孩身边还靠着一个大提琴琴盒,随着谭湛的招呼,她点了点头,背起琴盒,走进了办公室。   老徐和郑台长不明就里地看着眼前陌生的女孩,他们盯着谭湛,等待他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谭湛却不急不慢:“两位不知道曾经听过林溪的大提琴演奏吗?”   老徐摇了摇头。   郑台长倒是点了点头:“我听过,林溪确实是大提琴方面不可多得的天才。我听过她演奏埃尔加的《爱的问候》。但这和今天的事有什么关系?”   谭湛却只是笑笑,与此同时,林溪打开了琴盒,她温柔地看着她的提琴,镇定自若地在老徐和郑台长探究的目光中坐下,调试好琴弦,然后便开始演奏。   《爱的问候》是一支小夜曲风格的曲子,旋律典雅,是埃尔加题赠给新婚妻子的一支曲子,随着林溪的动作,大提琴奏出饱满深情的缠绵曲调,犹如恋人低低的絮语,然而这温情里又隐隐藏着一丝哀愁,既甜蜜又惆怅,这才是爱的复杂……   老徐不懂古典乐,作为一个外行就只能看热闹,他好奇地盯着林溪,觉得这个小姑娘拿上大提琴以后真是气质完全不同,摇身一变像是另一个人,仍旧美丽动人,但不知不觉就带了一种庄重和典雅的古典气质,这演奏的派头和架势还真别说,挺有排场,看起来挺有点气势的,他不懂大提琴曲鉴赏,但也觉得这支曲子,这个女孩演奏的是不错的,他听着觉得婉转好听,竟然颇有一种一听倾心的感觉。   郑台长就比老徐懂行多了,更何况他曾经听过林溪的现场演出,同一支《爱的问候》,几乎是眼前女孩坐下拉动琴弦后,那种似曾相识就让他疑惑而恍然,然后一旦对音乐的演绎太过精彩,人根本没有闲暇时光去想其余事,唯一能做的就是随着演奏者的步调跟随着沉浸在琴声里,他隐隐约约觉得自己仿佛是八年前,回到了那个剧院,拿着自己千辛万苦才买到的票,安静地在座位上聆听林溪的演奏,林溪的音乐有一种奇特的力量,即便最温柔的曲目,她都有能力把它演绎出温柔表象下别样的风起云涌,就像是静水流深,越是平静的水面下,反而越是掩藏着不可知的危险和旋涡。是林溪的音乐,不管多么浪漫婉约,总带着一种致命的危险气息,然而却反而让人更加跃跃欲试了。作为一个古典乐爱好者,郑台长每年花在演出上的钱可不少,而这么多年来,在大提琴上,他也唯独只听过林溪一个人拥有这样游刃有余的演奏能力。   林溪车祸去世后,他也惋惜了很久,往后那些大提琴新秀的演出,更是多少让他有些失望,没有人再能匹敌林溪了,也没人再能演奏出她那般的音乐。   然而这一天,这样一个平凡无奇的周末下午,他不敢置信,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又一次听到了这样的音乐,这完全是林溪的风格,近乎一模一样,甚至那音乐里更带了些岁月的痕迹而显得更为深沉,比八年前他听过的林溪更为让他震撼。   一曲终了,郑台长甚至都忘记了拍手,他几乎立刻抬头看向谭湛,声音也有些激动的发抖:“这是哪一位大提琴家?”   “这是林溪。”谭湛的眼睛盯着林溪,他的眼神里充满了骄傲和专注,“这就是我为什么要继续做林溪专题的原因。”   老徐还有些云里雾里:“这是林溪?小谭,你不是开玩笑吧?林溪七年前就车祸去世了,全世界都知道啊……”   郑台长却第一次不淡定了,他直接从座位上坐起来,走到林溪面前,伸出手自我介绍,他不像老徐,他几乎是在谭湛没有道出眼前女孩身份时,就隐约已经有了猜测,谭湛的话只是给了他最后的确认。   老徐糊里糊涂的,就听到郑台长当机立断,同意了谭湛的决定,林溪专题继续保留。   “关于林溪为什么还活着,我这里已经做一份详细的说明给您。那场车祸,可以挖掘的很多。”谭湛说着,把草草写好的策划案说明递给了郑台长。   郑台长一边看,一边不得不克制住自己内心的激动,他看了一眼谭湛,语重心长道:“你一定要好好做这个专题。”   谭湛感谢了郑台长的关照,两人又商讨了一些新的林溪专题的切入点,谭湛才领着林溪出了门。   老徐还有些莫名其妙:“怎么林溪会活着呢?刚才的真的是林溪?那死的一个是她的那个双胞胎姐姐林筝?谭湛怎么找到林溪的?”   郑台长却完全没心思解答老徐这一连串的疑问,他只是喝了一口茶,看着那份策划案,再次缓和了下自己澎湃的情绪:“这绝对会是3月收视率最爆棚最轰动的专题节目。”谭湛竟然能在林溪专题上深挖出这么令人震惊的真相,一场车祸背后,可以探究出那么多的人性,这种对新闻真相的探索和揭秘,让他仿佛也回到了自己血气方刚的年轻时代,让他久违的又激发了那种作为新闻人的理想和热血,他看了一眼天空,忍不住感慨,“真是英雄出少年。”   从星灿出来,谭湛终于松了一口气,他第一次觉得这样轻松和快乐,林溪也受到他情绪的感染,她安静地依偎在谭湛的怀里,一路往星灿的大厅门口走去。此时虽是周六,但大楼里仍旧有不少前来主动加班的人,来往之中也有人认出了谭湛,看到谭湛身边依偎着的女孩都感到讶然,谭湛平日一向是个低调内敛的人,此刻在办公楼大厅里,却仍旧毫不避讳地揽着那个女孩,两个人都挺直着脊背,谭湛意识到了来往同事的目光,也毫无遮掩地朝着他们微笑,那个女孩也抬起头,人们这才发现,她有一双实在非常漂亮的眼睛,既温柔又无所畏惧。他们两人一路朝前,仿佛别的人都再存在,仿佛世界只剩下彼此。唐潋滟就在谭湛和林溪的背后,她拼命咬着嘴唇,看着这两个人走过,他们都没发现她,她有些失落也有些如释重负,谭湛终究不属于她,这样的结果,于她也未尝不是尘埃落地。那两个人的背影甚至给她一种错觉,他们彼此之间再也容不下别人,再也没有其余什么能插足。她不再去看他们的背影,而是昂首挺胸,继续踩着自己十厘米的高跟鞋,骄傲地向前。   谭湛紧紧握着林溪的手,他为她提着大提琴,一起走出了星灿,外面已经一扫之前风雪交加的模样,太阳露了出来,整个世界都沐浴在阳光下,林溪的内心仿佛在这照射下再没有任何阴影。   “去滑冰吧。”把大提琴放上谭湛的车后,她突然抬头对谭湛笑起来,“我想和你抓紧每一分每一秒,去约会,去做以前我想做的事。”   谭湛有些意外:“为什么说的好像时间已经进入倒计时一样。”他抱紧了林溪,“我们的时间才刚刚开始,我们会有很长的未来,会有多到你数不清甚至觉得过剩的每一分每一秒。”   林溪眨了眨眼睛:“关于我的那档专题节目,你很快会制作播出的,到那时候我就是林溪了,要回到林溪的人生了,不再是一个普通人了,是那个曾经年少知名的大提琴家,甚至从此以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还会被贴上‘起死回生’的传奇标签,会有很多媒体来采访我,也会有很多演出邀约,还会有很多乐迷的围追堵截。我19岁之前的人生一直充满了聒噪和源源不断的闪光灯,走到哪里做了什么无意中都可以变成新闻。我想珍惜还是普通人的每一分每一秒,只属于你和我和的每一分每一秒,没有任何人打扰的每一分每一秒。”   谭湛轻轻亲吻林溪的额头。他知道,以后不管是普通人的每一分每一秒,还是知名大提琴家的每一分每一秒,他都将陪伴林溪度过,他都将紧紧握着此刻的这一双手。   两人放好提琴,继续往前,滑冰场在距离他们步行十五分钟的前方。   “你迄今为止的人生,最遗憾的事情是什么?”   这是个突兀的问题,然而谭湛并不后悔这么问,这是他一直以来想问的问题,在最早开始做林溪专题时就遗憾无法当面询问林溪,而今命运流转,这个不可能的人竟然站在自己的身畔,倚靠在自己的怀中。   “我迄今为止的人生并没有什么大的遗憾。”   林溪说的是真心话。即便那场车祸,她如今也并不觉得是遗憾,只觉得老天实在仍然是很眷顾她,那样严重的车祸,昏迷六年,她还能生还,背负着那样阴翳的过往,仍旧有人愿意不惜一切把阳光照进她的人生、把手主动伸向深入沼泽的她,林溪抬头看向身边的男人,他阳光、高大、正直、磊落、无所畏惧、坚守原则。在遇见谭湛以前,林溪一度也怨恨过命运,为什么让她遭遇这样残酷的事故,为什么夺走她六年最美好的年华,然而她现在觉得自己的人生完满极了。因为细细想来,命运从来不曾苛待她,人生从不永远完美,有盛开就有凋谢,有月圆就有月缺,有白日便有黑夜,命运给了她黑暗,但也给了她光明,她身边的这个男人,温暖、光明,是她的太阳,为她驱散旧日的阴霾和梦魇。即便曾经经历过极夜般的黑暗,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漫长的黑夜已经过去,而她的将一直一直拥有太阳。   他们正穿过街道,身旁一群年轻的学生骑着自行车欢声笑语呼啸而过,羞涩的女生坐在男生自行车的后座,男生鼓着腮帮子逆风而行,身边是他们同样年轻的朋友们的起哄和欢闹。   林溪深深地望着这一切,她突然觉得需要补充:“也不是说就完全没有遗憾了。因为成名的时候太早,在很年轻的时候拥有很多成就的同时也失去了作为普通女生的青春,不能像那样坐在男生的自行车后座上,不能过平凡普通的校园生活,我没有过青春期的恋人,也没有别人那样相识十年的挚友。”她转过头,露出微笑,“谭湛,你是我的初恋哦。是我第一个真正喜欢的人,也是最后一个。”   那个瞬间,风把林溪的发丝全都吹乱,她的长发调皮地遮住了她的眼睛,然而谭湛知道她是在笑的,这一刻,他的心像悸动的旋律,仿佛跳动的节奏已经只为她所牵引,他想他永远忘不了林溪刚才微笑的模样,他突然想起年少时候看过的志怪小说,那里面说真正的美人从来不会炫耀自己的美貌,她们不经意之间已经取人魂魄夺人心神。谭湛总觉得自己有时候必须捂紧胸口,才能防止想把自己整颗心捧给林溪的念想。他想,怎么会有人,让人感觉自己一而再再而三,一次又一次地不断爱上,仿佛每一个举手投足,都是让他动心的细节。   “走吧。”   谭湛突然拉起林溪跑起来,林溪吓了一跳:“怎么了?”   “在一起去滑冰之前,带你去弥补你的青春。”   直到林溪被谭湛拉着跑到一排排的公共租赁自行车前,她才意识到他想做什么。   “我带你体会坐在男生自行车后座上逆风的感受。” 作者有话要说:  接近结尾啦~~~   ☆、第三十四章大结局   谭湛已经很多年没有骑过自行车,他的平衡感本来就差,更何况身上的衣服也拘束,一段路,骑得歪歪斜斜,好几次差点摔倒,引来林溪一次次尖叫,两个人已经不是青春学生的年纪和搭配,也引来路人的侧目,然而又有什么关系呢?谭湛不在乎,林溪也不在乎。谭湛在几分钟的热身以后,终于掌握了骑自行车的诀窍,终于能兼顾平衡和速度,他逆着风,朝着落日的方向骑行,风在他和林溪的耳畔掠过,周遭的事物仿佛都不存在了,这个世界只有他和林溪。今天的风也是暖暖的,一阵阵温柔的拂过林溪的脸颊,落日的余晖撒在她的身上,林溪笑了,她趴在谭湛宽阔温暖的背上,笑着哭了。   “还想试试校园恋爱的感觉吗?”   骑完自行车,谭湛却还不满足,他的眼睛亮晶晶的,林溪抬头,就能看见自己住在他幽深的眼瞳里,她如蛊惑般点了点头。   却没想到谭湛带她溜进了附近的大学图书馆,他拉着她,跑到图书馆书架最后一排,然后抱着她细密地亲吻,在为他们遮掩的前方书架周围,偶有学生经过,林溪的心既紧张又兴奋,仿佛自己真的回到了她失去的校园生活,像一个刚刚恋爱还在兴奋期的小女孩,即便在图书馆里,也忍不住亲吻自己的爱人,然而却又不能被其余学生和老师看见,这种感觉既禁忌又刺激,很青春也很疯狂,她紧紧抱着谭湛,回应他的吻。终于有一个学生经过,不慎撞见了这一对,当下就紧张无措被吓跑了。林溪终于停下这个吻,她抱着谭湛,望着那个年轻孩子慌忙离开的身影,突然忍不住咯咯咯笑起来。   谭湛有些宠溺也有些无奈,然而看着怀里开怀的女孩,他根本不愿意责备她,只能拉着肇事者跑出了图书馆。黄昏下,林溪的脸色因为奔跑而微微泛红,谭湛忍不住又亲了她,她笑着加深了这个吻,两个人就这样在图书馆面前旁若无人的接吻。   谭湛想,大概他那些朋友无人会相信,他竟然会做出这样的事,在她的怀里,林溪笑得像是一只得逞的小狐狸。谭湛这才想起来,她本来就是个坏姑娘呀,她从来不是多按部就班的性格,即便头上顶着少年天才大提琴家的称号,在她老师的口中,不也一直是个混世魔王吗?曾经的理想还是交上一卡车男朋友。这么多年过去,她还是这么恣意,真好;她像一枝花,带刺而骄傲,然而她正慢慢地在谭湛的怀中绽放。   “你会打球吗?”谭湛怀中的小恶魔却在这时抬起头,眼睛闪亮。   谭湛几乎毫无招架之力,他不由自主点了点头。   “我想看你打球。”林溪一脸坦然毫无愧色,她捧起脸,“拜托,满足我吧,这可是我很早很早以前就有的梦想,看着我喜欢的男生在球场上像风一样奔跑,灌篮、冲刺,然后我在场边为他尖叫,为他摇旗呐喊,等他打赢球赛归来,我就在边上为他打开矿泉水瓶盖递上水,然后迎接其他女生羡慕嫉妒恨的眼光。”   谭湛看着林溪的脑袋,不知道她那里面都装了多少奇思怪异的少女梦想。他带着她走过校园的林荫道,那后面就是球场,沿路便是跳蚤市场,谭湛便随手买了件球衣球裤以及运动鞋,提着这些装备便朝球场走去。今天大约是他和林溪的幸运日,这里正有一场球赛将要进行,谭湛脱去了昂贵的大衣,招呼几个男孩子围成圈,他在圈里换上了运动服。林溪就坐在一边看着他和那几个年轻学生说着什么,他们都在笑,夕阳的余晖下,谭湛整个人看起来都仿佛被阳光涂抹上了一层毛茸茸的外壳,他的眉眼带着光的温度,林溪这才发现,他换上球衣以后,扫除了往日那种严肃和正经,变得更为鲜活可爱起来。他和几个男孩子说着什么,显然他们最终同意了他的加入,几个人一起笑着击掌,在这个动作的默契里成为了队友。   球赛就这样开始了。场地很简陋,也没有正规的裁判,然而气氛却是热烈的,这场球赛里大概聚集了好几个校园大众情人型的阳光男孩,一场球赛,竟然吸引了很多女生。林溪便站在这些女生中间,随着那些年轻女孩的叽叽喳喳,观看着这场露天球赛。她其实根本不懂篮球的规则,根本不懂如何看球,也不知道怎么计分,然而光是这种群情热烈的气氛,就让她觉得幸福,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样在人群里跟随别人一同欢呼过了,她的男孩正在球场上挥洒汗水,她可以站在不远处,光明正大地看着他的举手投足,不用忽略任何一个细节。林溪没有体会过校园恋情,但她想象中的情景大略就是这样了,校园里需要掩藏的暧昧情愫,只有在这一刻可以不用收敛,可以全心全意盯着一个人,可以在万众呼喊里一个偷偷骄傲,这是自己喜欢的人呀。   而谭湛大约因为在美国成长度过了自己的青春期,体格上也更为欧美一些,又占了年龄的优势,比那些青葱的校园男生到底成熟年长了几岁,正是男性顶峰的时期,他的体力、球技上都优异而突出,本意只是随便来打场球赛满足林溪的少女梦,此刻反而真的投入享受起这场酣畅淋漓的球赛来,他扔掉了在职场里的束缚和平时的拘谨,控着球迎着风奔跑,躲过一个又一个妄图拦截的人,直奔篮球框,精彩上跳,球在篮板上晃动了一圈,准确地掉进了球框,现场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和欢呼。   “那是谁啊?我们学校的吗?长得好帅!以前怎么没见过?”   “不知道啊,难道是今年的新生?身材真好啊,球衣里都能隐约看到有腹肌,是今年新招的体育特长生吗?叫什么名字?”   林溪听着身边女生对谭湛的讨论,内心有些酸溜溜的醋意,又有些隐秘而恶劣的快乐,谭湛长得再帅再招蜂引蝶又怎样,他已经是她的了,她的内心升腾着一种占有欲般的骄傲。   当谭湛终于为自己的队进了最关键的一球决定今晚的胜负之时,林溪随着身边的女生疯狂叫起来。   “谭湛,我爱你!”   只有她的声音连名带姓,让正在下场走来的谭湛都不由得愣住了,他循着声音望去,才见林溪得意洋洋地在人群中朝他挥手,然后她便拨开人群,特别狗腿地拿着毛巾和矿泉水颠颠地跑到了谭湛身边,用毛巾胡乱地给他擦汗。   “喝水喝水!”   她笑眯眯的,样子有种得逞的快感,然后趁着谭湛都没有反应的时候,她突然跳起来,搂着谭湛的脖子,把他的脸蛋下压,飞快偷吻般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   围观的人群发出更响亮的起哄声,刚和谭湛一同打球的几个男生也大声嘘起来。   谭湛望着林溪的眼睛,他耸了耸肩,抱起刚想撤离的林溪,把她高高举起,然后抱进怀里,用力地亲吻她。   “这样满足你的少女梦了吗?”   林溪在这个吻喘息的间歇,点了点头,她直勾勾地盯着谭湛,用嘴型对谭湛说了那三个字。   “我爱你。”   此刻,太阳已经彻底隐入了黑暗,然而她心中的太阳再不会消失。   “走吧,去滑冰。”人潮拥挤,林筝等谭湛换好衣服,便不容分说拉起他便朝溜冰场跑去,此时已近冬日的尾巴,春天很快就会来临,这个只有寒冬才临时存在的溜冰场便也会随之拆除搬走,林溪对滑冰几乎有种迫不及待的热切。   谭湛看着她的样子,突然有些失笑,在最初的最初,他便是在这片滑冰场上第一次好好认真看她的,那时候她既落寞又美丽,时隔并没有多久,再次站在这片溜冰场上,谭湛仍旧保持不好平衡,也无法滑出多么优雅的动作,然而他手里牵着的还是那同一双手,手的主人仍旧美丽,但已不落寞,她的笑容灿烂,像是夜空中绽放的烟火。   林溪紧紧拽着谭湛的手,一路向前滑行,风掠过两人的耳畔。   “我们来转圈吧。”   谭湛还没反应过来,林溪就拉着他快速旋转起来,她的声音带着笑意传来。   “我以前就想交一个男朋友,然后带他来滑冰,不过我原来的理想里,这个男朋友滑冰技术应该比我厉害的。”   谭湛有些不是滋味:“听你的话,你还很懊悔啊,那给你个机会,你要不现在全场里找找,看哪个男生滑冰比较强,换一个男朋友。”   “不要。”林溪停了下来,她揣着气,一脸任性地拒绝,“不要,不要换。这个虽然滑冰差了点,但我恋旧,不换了。”   谭湛望着林溪,刚才的飞速旋转让他有些头晕,连带着此刻仿佛林溪站立的背景都带着光晕和绚丽的圆弧。   “我们养一只猫吧。”   林溪对谭湛如此跳跃的思维显然有些跟不上,她疑惑地抬头:“嗯?”   谭湛笑了:“养一只黑脸的就像是每天在挖煤的暹罗猫。”   “真的吗?!真的可以养吗?!”林溪听到暹罗两个字的时候,眼睛就忍不住放起光来,她一瞬间又是兴奋又是感动,想养一只暹罗猫,那是她曾经用林筝的身份和谭湛说起的林溪的梦想,但她并没有骗谭湛,那确实是真正的她自己内心的梦想,想养一只这样的猫,拥有黑乎乎仿佛烤糊一般的脸,可爱又淘气。   她目光炯炯地看着谭湛,内心甜蜜而快乐,那只是她随口不经意的一句话,在谭湛最初就林溪的事采访她时,她总带了一种微微的抵触和漫不经心,她只是没想到,她这样一句话,谭湛也记得如此清晰,他仿佛能记住自己的每一句话,这种被人珍重对待的感觉,让林溪觉得弥足珍贵。   夜晚室外的滑冰场还是有些冷,林溪抱着谭湛,却像是觉得抱着整个世界。   那个晚上谭湛也如约带她去放了天灯,他们回到了那片荒地,谭湛拿出了十二万分的认真把跟着唐潋滟学的技巧用起来,做了十多盏灯,林溪便也蹲下身,现学现做,跟着谭湛一起打起下手来,两个人一鼓作气竟然最后一共做了四十来盏,而每一盏灯的灯纸上,林溪都一笔一划非常认真的写下了她一直以来想对林筝说的那句话。   “对不起。”   对不起,那时没能好好体谅过你的生活;对不起,那时没能好好关心你的感受;对不起,那时太过自我而忽视了你……对不起……太多太多的对不起……   当这些灯最终被点燃缓缓升空的时候,那连绵不绝的灯火带着林溪的所有歉意,慢慢飞起。   一盏又一盏,都是林溪想告诉林筝的未尽的话语。林溪紧紧拉着谭湛的手,看着这些飘摇的灯火,漫天飞舞后终于引入云层不见。   “林筝,对不起!”林溪用了最大的力气最大的嗓音在最后的最后朝着天空大喊。   她的声音回荡在空旷的荒地上,她有些觉得脱力然而内心却是久违的轻松,她终于说出了她一直以来想说的话,也终于在内心原谅了自己。   内心的伤痛并不可能在一天之内愈合,但她会小心翼翼带着这些伤痛,和身边这个男人,一起一步一步朝前走,去迎接明天的灿烂阳光。   一整个周末,谭湛都陪着林溪,去弥补她沉睡失去的那六年时光。如今新的一周,得到郑台长的首肯以后,谭湛便要投入林溪这期专题的策划和准备中去,林溪也很懂事,她几乎不遗余力地陪伴在谭湛身边。   这也是她第一次近距离地看到谭湛进入工作状态以后的模样,他认真而忘我,专业而细致。林溪拿着他做出的策划案初稿,第一次对新闻媒体工作者放下了长足的偏见,心中充满了万千的感慨和敬佩。   谭湛的方案,兼具了新闻需要的爆点,也无时无处不体现着真实,在他的设计下,他请求林溪提前录制一段大提琴演奏的视频,《艺术回廊》节目的一开篇,便用林溪独特的大提琴演奏唤起人们的记忆,继而他便会告知众人,这段演奏并非早年录制,而是就在节目开始的前几天!林溪没有死!   林溪看着这份方案,她几乎不用猜,也想得到节目播出那一天,谭湛这一句话会造成什么样轰动的效应,它会如一粒泡腾片一般,撒进平静的水里急速翻腾起来,然后彻底改变水的质地、口味,会一石激起千层浪,会引来网络无法计数的热议、质疑还有无数的讨论和不可置信;会像一场台风过境,席卷走人们以往对林溪车祸的一切固有认知,而林溪知晓,自己便会站在这场台风的台风眼中,平静地看着它席卷一切,为她塑造一个全新的世界,重新把林溪的人生还给她。她会被关注会被讨论会被围堵也甚至会被攻击,可是只要身边有谭湛在,林溪就觉得自己能够迎接一切的困境和磨难。   除了这场车祸残酷又血腥的真相,按照谭湛的方案,他会一步步引导舆论,去反思去回想,他爱着林溪,但也绝不会因此全然偏袒林溪而变得不公正,相反,他的策划案里不偏不倚的让林溪都有些怀疑这位真的是自己男朋友吗?   对这期专题,谭湛根本不想仅仅停留在车祸真相上,他不想把节目做成一期八卦解密或者成为别人茶余饭后谈资满足自己窥私欲的东西,他想要挖掘更多:多子女家庭对其中个别孩子的偏爱和袒护因而对另外孩子造成的伤害;对孩子某一方面天赋的培养是否就能忽视孩子综合素质以及社会常识的教育?社会是否太过偏袒所谓天才而从来忽视了那些在自己岗位上几十年如一日兢兢业业工作的普通人?天才固然有他们独特无可替代的贡献,但平凡人支撑社会运作的点点滴滴难道就不值得赞扬吗?遭遇重大灾难变故后,除了身体上的康复,人们是否常常忽视精神上的康复?而针对林溪用林筝身份生活时候遭受到的攻击诅咒,谭湛也提出了思考:网络暴力是否应该予以立法制裁?社会是否应该更加健全福利保障制度教育体系,帮助那些因大病中断生活的人重返社会?以及最后,对那些有虐待、支配孩子作为赚钱工具没有尽到监护责任的家长,是否国内应当出台政策剥夺他们的监护权并且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谭湛一边准备材料一边觉得以林溪专题引申开去,能探讨的问题实在太多了,他不得不进行取舍,精益求精,在有限的专题节目时间里做到最大化的深入,把一切真相剖白给观众,但又不能太过,节目是需要懂得留白的艺术的,所有问题的探讨又不能太过刻意,必须点到为止,没有观众喜欢看说教一样的节目,因为说教也并没有用,你无法叫醒那些装睡的人,你只能去唤醒人们内心想要思考的种子。   这样全身心埋头准备了一周,谭湛才终于做出了令郑台长也颔首而自己也觉得满意的答卷,他也最终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当天惊险地完成了所有素材和节目的录制。他把所有资料都交给了老徐和郑台长,自己也终于不再神经紧绷,既然已经尽了最大努力,那对节目最终的结果和反响也不应当再有忐忑和遗憾了。   大概是无债一身轻,录制完毕以后,谭湛反而迎来了自己最为轻松的时光。离开播还有几天,这也是他和林溪最后能抓紧的只属于彼此的时光。   老徐看了谭湛录制的节目母带,即便他在工作上一向精益求精甚为挑剔,但面对谭湛这份“答卷”,他竟发现自己也完全没办法挑出刺来,破天荒的,他喝了几口闷茶,大手一挥,给谭湛批了几天假。谭湛走出他办公室的时候,老徐还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   “好好干,以后可以做社会新闻的题材了。”   短短一句话,没有什么花哨的装饰,但却是语重心长的带着厚望和期待的,谭湛自进入星灿以来,是第一次听到老徐用这种语气和自己说话,他的内心感慨万千,而除了感慨之外,也是对自己的自豪和一种付出终于得到回报的愉悦。他知道,老徐这一次是真的认可自己了,也是第一次把谭湛当成是自己团队中的一员了,他拍自己肩膀的动作已经像是对待熟稔的下属,而不再是曾经那样疏离和充满距离感了。   走出星灿大楼的时候,谭湛被室外明媚的阳光刺了一下眼睛,那一刻他甚至有点恍惚,曾经的他也迷茫过,也在老徐对自己冷眼旁观时失望过,也在旁人对自己“公子哥”的标签和偏见里愤怒过,然而这就是人生啊,不论是谁,富有或贫穷,男人或女人,都会经历风浪和困顿,可以迷失可以痛哭可以愤怒可以怨恨,但永远不能放弃,只要捏紧拳头,坚定地斩破那些荆棘,穿越迷雾,那风浪的尽头便是灿烂千阳。他和林溪,谁又没有走过黑暗呢。人生于这个世界,相比宇宙,又渺小又短暂,但又蕴含了无法预计的力量。   谭湛突然有些释然,他一向渴望的在新闻媒体界的成功,此刻也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对林溪的专题节目,他已经尽力而为,做了自己作为新闻人应该做的一切,他已经没有遗憾,这是第一次,他对努力过后的结果,也不再那么苛刻的有必须胜利或成功的要求。在很多年以前,当他不顾反对选择投身新闻业的时候,他就有最坚定的信念,那不是自己在新闻业内出人头地,而是坚守新闻的理想和良心,一个真正的新闻媒体人,应该永远不断努力去追求真相,去挖掘人性,不畏艰险去报道黑暗,但又要让人们永远知晓光明将永远不灭,谭湛第一次开始接受自己或许并非会成为一个独特而知名的新闻人,但即便只是万千新闻从业者中最普通的一员,也并没有什么问题,他会一点点的努力,一点点在自己的新闻岗位上奋斗,让新闻真相一点点的大白于世,让公平正义得到一点点的改变,让我们这个国家这个社会一点点的变得更好,一点点的去温暖那些绝望的人,一点点的去帮助他们,虽然这一切可能十分缓慢,也可能每天的一点点努力,根本短期内看不到结果,但谭湛知道,为了自己心中的信念,他将不断这样一步步走下去,因为这才是那么多年前他选择以新闻为业的初心。   谭湛穿过马路,他本来准备去马路对面的一家琴行买一点松香,林溪昨天和他说过,松香没有了,导致她怎么都觉得琴弓摩擦琴弦发出的音效都有些不同。然而刚穿过马路,他却被不远处广场上的人群吸引了注意力。那是一片市民广场,平日里虽人流量也不少,但像今天这样,开始有熙熙攘攘的人群驻步的情况并不多,他好奇地瞟了一眼,便忍不住也朝那里走去了。   他看到了他的林溪,她穿着黑色的大衣,正拿着她的大提琴,旁若无人地坐在广场的中央,也不顾他人的侧目,心无旁骛地开始拉起她的大提琴。   从她琴弦上传来的是海顿的《D大调第二号大提琴协奏曲》,而从周遭为她的音乐所驻足的人群来看,这恐怕并不是她在这里演奏的第一支曲子了,刚才的停顿也不过是两支曲子之间她休息调整的片刻。   谭湛并没有出声,他只是也站在人群里,安静地听着她演奏。   她说过的,提着大提琴在街头卖艺,原本一直是她想尝试的事情。谭湛也多半理解,她原本无法实现的缘由,那时候她太出名了,光是演出的日常就恨不得排满到第二年,甚至一周内,就要连续在七个不同的国家或城市演奏,她根本没有时间娱乐,更别说去街头卖艺了,何况她的经纪公司也不允许,她在随便的街头演奏,极有可能引发轰动,她的粉丝会蜂拥而至,人群一多,便会给当地带来安保压力,经纪公司也惧怕在混乱的环境里会伤害到她的安全。   而现在不一样,在谭湛的节目播出之前,林溪都还不完全是林溪,她还是一个顶着普通人身份的女孩子,能够自由的选择自己想做的事,比如在街头就这样随性地拉大提琴。   来往于广场的大多并非古典乐爱好者,然而音乐是有灵魂的,也是有共性的,不管是那些上了年纪的老阿姨,还是那些年轻人,都为林溪的音乐所驻足,她从来这样,不管是大剧院演出,还是这样一场街头演出,都拿出了自己十二万分的力气,把自己整个灵魂扑到大提琴上一般地用力演奏,而那么拼命演绎的音乐不会不动人。   围着林溪的人越来越多,但没有一个人说话,也没有人嘈杂推搡,甚至大家都忘记了拿出手机拍视频,她的音乐就拥有这样的力量,悲伤又安宁,激烈又平静,矛盾又温柔,谭湛轻轻侧头,才发现他身后的女孩早已听得脸上满是泪痕。   这就是林溪啊,他的林溪。   谭湛就这样安静地站在人群里,看着他的女孩,他知道他演奏的有多投入,那是只属于她的曲子,她注入她的情绪,她的人生,她的疼痛,她的欢愉,她的黑暗,还有她的光明。   一曲终了,林溪终于抬头,似乎心灵感应般,她一眼就穿越过那熙熙攘攘的人群,看到了站在其中的谭湛,她收起了大提琴,朝他微笑,然后不顾众人的目光,拨开人群,跳进了他的怀里。   两个人谁也没有说话,却紧紧相拥。周围的人群这才似乎反应过来,也不知是为了林溪刚才的音乐还是为了此时他们相拥的爱情,周遭响起了热烈而经久不息的掌声,这自然远远比不上林溪曾在各大剧院听过的观众鼓掌那么多那么响,然而林溪却觉得这是她这辈子截止到目前为止听过的最美妙的掌声。   林溪靠在谭湛的肩头,她又哭了,而她轻轻抬头的瞬间,才发现不远处已经有了绽放的早樱。   春天来了。这是她人生里所拥有过的最好的春天。 作者有话要说:  全文完完完~~~~~   ☆、尾声+后记   尾声我永远的舒曼先生   很多年后,3月12日还是这座城市人们津津乐道的一个日子,在几年前的这一天,出了一个惊天的新闻,多年前被认定为车祸中死亡的知名大提琴家林溪竟然并没有死,3月12日她的生日那一天,她重新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拿着她那把举世闻名的大提琴“舒曼”,演奏了舒曼的《梦幻曲》。   而与此相应的,制作这期节目的新闻主播一战成名,整座城市都在一天之间知道了他的名字。谭湛,一表人才英俊非凡,一时之间,他的名字变成了这座城市少女们心心念念的字符。   但同时,也有很多人们并不知道的事,比如这位一战成名的主播和“死而复生”的大提琴家在节目播出的前一天,已经秘密结婚。人们所知道的只有是节目播出后的第二年,林溪重回古典乐舞台,并强势推出自己创作的最新大提琴曲专辑《致我的舒曼先生》,乐迷对她口中的“舒曼先生”身份多加猜测,有乐评家认为是那位德国音乐家舒曼,也有人认为是曾经收藏林溪大提琴的那位署名“舒曼先生”的收藏家,但只有林溪自己知道,这首曲子,她想要送给的,是她那位每天早晨在她身畔醒来的男人。   他是她的爱情,她的信仰,她的光明,她永恒的舒曼先生。   ---全文完---   后记:   故事动笔的时候是2016年的12月,所以故事的开端也是12月,写完故事的时候和故事里的时间也一致,3月初。故事写的非常顺利,但大概是第一次,我竟然在最后结局的时候,有一点不舍得。   写这个故事的初衷,是因为在创作完以钢琴家为主角的《我的巴赫先生》后,对古典乐题材还有些意犹未尽,一直觉得大提琴家非常高贵有气质,所以选择了大提琴题材。故事开头的忠诚度测试情节很早就在我脑海里有过构思,我比较喜欢开头有那样轻松喜剧感的情节,而小土狗的故事在我现实生活里也有迹可循,那段日子我捡了一条小土狗养在院子里,并且长着长着发现我的小土狗是个拥有“地包天“小龅牙的狗,后面很多情节也多是现实中的事进行了一些艺术加工,比如2016年去了荷兰,特别喜欢荷兰冬季的室外滑冰场,虽然我自己没尝试,但在滑冰场外面看了很久很久,奇幻蘑菇也是在去荷兰之前,在法国的朋友和我极力推荐的,他曾经去荷兰第一件事便是去尝试了这种轻微致幻作用的蘑菇,不过我这个比较怂,又怕会不会有后遗症,所以所以是没有尝试的……故事里吃完奇幻蘑菇以后的感受其实来自那位朋友。但在阿姆斯特丹天天晚上去红灯区溜达一圈确实是我做的事……还参观了红灯区博物馆,觉得涨了很多知识……故事里的北海道也是我12年去过的地方,但可惜去的时候不是冬季,没能滑雪,更没能看到小樽的雪灯之路,这大概会是我未来想继续去一下的旅行地吧。   另外故事里也有不少杜撰的部分,比如说:“‘舒曼‘就是林溪的演奏用琴,那是一把1714年制的大提琴,上一任主人是法国著名大提琴家孟克尔。”这段描写里的那位法国著名大提琴家孟克尔是不存在的,是我胡诌的,请大家也不要当真哈哈哈哈。但是故事里有一些关于音乐家的八卦是真的,比如迷恋屎尿屁的莫扎特。(希望大家以后还能继续直视莫扎特,他还是一位很伟大的音乐家的……)   这个故事最开始其实我设定的比较简单,因为只是很想写一个以前知名的人,遭遇意外昏迷好几年再醒来发现物是人非的故事,但是真正构思起大纲来,又觉得这样未免太简单了,故事不够百转千回不够立体,所以设定成了一对遭遇车祸的双胞胎,而车祸也是另有隐情……   另外以前的故事我对男主角的事业描写会比较少,但是现在觉得男主角和女主角一样重要呀,一个爱情故事里,女主角在成长,没理由男主角不成长吧?所以给了谭湛一个新闻梦想,也把他塑造成了一个正直热血忠于理想的人,可能因为现实里遇到的这样的人比较少,所以对笔下的谭湛还是挺偏爱的,谭湛这个名字也不是我想的,是有一天随手翻资料发现有一个客户叫谭湛,名字不错……就顺手用了……谭这个姓很有气质啊,湛,湛蓝,觉得一听就有很干净很澄澈很阳光的印象。另外大部分故事里,男主角家境优渥没什么其余烦恼,但是现实里其实不管多富有,富有的人还是也会有自己的困境呀,我那些继承父母企业的同学们,也是面临着很大的压力的,其实人生也没有旁人想的那么容易,每个人都会有自己阶层当下的困境和烦恼,每个人活在世界上都必须自己奋斗才能体现自我的价值。   虽然故事是故事,因而历经波折也会最终有个完美的结局,和现实里总归不同,但是我比较理想主义,虽然现实里有很多不尽如人意,但是怎么说呢,让自己愉快一些也罢,尽量选择多看那些阳光和正能量的事,用更积极的眼光看世界吧。所以会有林溪,也会有谭湛,会有他们的这个爱情故事。   写故事的结局时一直在听的音乐是Max Richter的On the nature of daylight,觉得十分有感觉,写到最后林溪在雪原里时隔七年重新拉大提琴,还把自己写哭了,配合着音乐,总会想,一个人,到底需要经历多少黑暗,才能走向光明?   写这个故事,因为我佩服所有生处或经历黑暗最终能走出来的人,我希望故事里的力量和信仰能传递给我的每个读者。   永远不放弃自我,永远不放弃梦想,永远充满信仰永远坚定。送给你们,也送给我自己。   关于这个故事,有任何想说的读后感或者建议也好,可以写信给我:xiamie1129@□□.com 或者私信我的微博:红枣jujube   感谢你们的阅读,我们下个故事再见。   红枣   2017年3月9日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一下子发了太多章节,jj大概以为我是恶意刷屏的,泪,后面几章发的时候都各种需要验证码发不出去,索性这下给我折腾了大半个上午发完了~~ 这下不论是公众号也好,晋江专栏也好,17年的三本书全部连载完毕啦,也算了却了心里的一个事~ 感恩大家的陪伴,希望你们喜欢这几个故事~~~明年确定会上市的故事是《我的莫扎特先生》还有《月色重再来》,大家记得回来奥~~同样的,还是会在出版前连载,最后也都会免费发完的,习惯公众号阅读的也可以去加我的微信公众号哒么么哒 或者有啥想找我的,也可以去微博,微博id:红枣jujube 小说书本网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